公務車傷人,賠償3年未了
龍小麗和女兒在一起。
12月26日,安順市普定縣人龍小麗撥打本報新聞熱線稱,其女兒在3年前,被普定縣政府辦公室公務用車撞傷,至今未得賠償。
對此,普定縣政府辦公室回應稱,目前,雙方在賠償款之間存在爭議,現正在積極處理此事。
車禍發生在3年前
12月6日中午,安順市普定縣一所幼兒園,龍小麗站在大門外,正等待著女兒陳熙(化名)放學。見到母親,陳熙很高興。
「媽媽。」她開心地喊道,一下就撲在了龍小麗懷裡。
這個5歲的小女孩,看上去與正常的孩子不一樣,她走路一瘸一拐的。如果沒有頭髮遮擋,可以看到,孩子頭部左邊是凸出來的。
龍小麗說,由於孩子的頭部左半邊受傷,導致神經損傷無法控制左手、左腳,現在孩子左手難以抬起,而且走路也是一瘸一拐的。
造成這一切的原因,是由於3年前的一場車禍。龍小麗說,2014年6月30日,她的女兒被普定縣政府辦公室一輛公務用車撞傷,3年多時間,她一直在忙於女兒車禍索賠一事,但直到現在,仍未得到賠償。
政府公務用車負全責
龍小麗記得,2014年6月30日,她帶著女兒來到普定縣氣象局旁一住宅與朋友見面,隨後,1歲半的女兒就在旁邊玩耍。
她說,剛剛到達目的不久後,她突然聽到有人大喊「撞車了」,她懷著好奇心前往現場圍觀,但沒想到的是,受傷的人竟是自己的女兒。
「當時嚇呆了!」龍小麗說,一輛越野車在起步時,從其女兒頭部碾過,隨後女兒便出現了昏迷。
她立即要求肇事司機將女兒送往普定縣人民醫院搶救,但由於傷勢過重,醫院無法搶救,於是又將其轉院至安順三O二醫院。
在轉院途中,陳熙已沒了呼吸。不過,經醫院全力搶救,最終將其從鬼門關拉了回來。
據了解,肇事車輛屬於普定縣政府辦公室的一輛公務用車。經交警認定,公務車司機董某某駕駛車輛起步時,未注意車輛周圍情況,未安全文明駕駛,是造成事故的全部過錯,負此次事故的全部責任。
向政府「借款」18萬
事發後,陳熙在醫院治療時間長達11個月。普定縣政府辦公室對此事也高度重視,支付了陳熙的醫療費用。
據肇事司機董某某稱,縣政府辦公室總共支付了56300元醫療費。同時,龍小麗又向縣政府辦公室「借款」約18萬元。
這筆「借款」分為多期。每次「借款」數額多為數千元。龍小麗也在借條上籤了字。
龍小麗稱,這些借款,她都用在了女兒的營養費等方面,不過,這些花費只有收款收據,沒有正規的發票。
普定縣政府辦公室相關負責人稱,如果這筆借款是用在了治療孩子身上,且能夠提供正規的發票,那麼,便可算進事後的賠償款內。但現在的問題是,龍小麗無法提供花掉這筆「借款」的發票。
賠償款起爭議
根據相關標準,經交警與保險公司測算,此次事故中,普定縣政府辦公室應賠償陳熙約28萬元,包括56300元醫療費,以及護理費、營養費、殘疾賠償金、後續治療費等。
普定縣政府辦公室相關負責人稱,他們已提前支付了龍小麗18萬元。因此,除去相關費用,縣政府辦公室再賠償一部分即可。但龍小麗要求,這28萬元全部賠償給她,且之前借的18萬元也不再歸還。
「我們借出去的18萬元就將成為呆賬。」該負責人說,雙方在賠償款上的爭議,導致了此事始終不能達成共識。
該負責人強調,如果龍小麗能提供發票,他們也將依法賠償,但龍小麗卻無法提供發票。他表示,普定縣政府辦公室對此事將積極負責,絕不會推卸責任,屬於他們的責任,該負就負。
同時,他也說,龍小麗可通過司法途徑來解決此事。( 記者 周強 楊媛媛 攝影報道 來源 貴州都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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