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首付婚後獲得房產證,離婚時房屋歸誰所有?
文/百合網特約法律專家 張荊
有車有房再談結婚早已成為婚戀常態,為滿足結婚條件各家也是拼盡全力,然而各家經濟條件不同,所以出現了婚前全款購房,婚前首付購房,婚後全款購房,婚後首付購房,登記一人名下,登記兩人名下等多種情況。如婚姻幸福則相安無事,一旦夫妻產生矛盾提出離婚,房屋分割也成為必然。購房時間、出資情況、登記情況都是影響房屋分割的因素,那麼房產證取得時間是否也影響房屋分割呢?
事件回顧:
林先生和閆女士經歷了8年的愛情長跑,始終沒有走進婚姻殿堂正是因為在北京沒有固定住所,眼看年齡越來越大,林先生的父母提出資助兒子買房,讓小兩口趕緊結婚生子。2006年林先生拿著父母資助的20萬元和自己16萬元的存款,湊足了首付,終於在北京五環邊上買了一套兩居室,簽完購房合同閆女士安心了,心想總算有住所了,隨即同意和林先生辦理結婚登記。2007年2月14日在親戚朋友的祝福中林先生和閆女士舉辦了婚禮,兩人也住進了新房。到2013年兩人已經結婚6年,但閆女士始終不同意生孩子,父母的催促和林先生的好言相勸都無法改變閆女士的態度,林先生無法接受年近40仍膝下無子,於是提出離婚,閆女士不同意,除非林先生放棄房子。
林先生表示房子是婚前購買,而且登記在他一人名下,與閆女士沒有任何關係,她無權主張房屋,由於兩人分歧較大無法達成協議,林先生最終向法院提起了離婚訴訟。
閆女士法庭答辯稱,房屋雖是婚前購買,但是房產證是婚後取得的,房產證登記時間才是獲得房屋產權的具體時間。而且婚後兩人用夫妻共同財產還貸,現在房屋已經升值170萬元,房屋應該作為夫妻共同財產平均分割。
因為林先生和閆女士均同意離婚,所以法院判決雙方解除婚姻關係。關於登記在林先生名下的房屋屬於林先婚前個人財產,法院判決房屋歸林先生個人所有,因婚後共同還貸,林先生向閆女士支付折價款73萬元。
法律專家解析:
法院的判決結果證明房屋系婚前財產還是夫妻共同財產與簽訂購房合同的時間有關,與獲得房產證的時間無關。林先生婚前支付首付款,簽訂購房合同足以證明獲得了房屋產權,即使沒有獲得房產證,並不影響房屋是其婚前個人財產。之所以閆女士能夠分得折價款是因為閆女士與林先生共同償還了銀行的貸款,對房屋做出了貢獻,所以房屋升值與其相關。
結婚必買房,離婚必分房,很多離婚夫妻都經歷了這樣的過程。房屋已經成為很多夫妻能不能走進婚姻的決定性因素,感情似乎已經變得沒有房屋重要,也由此導致了離婚率一再上升。雖有房屋,房屋中的兩個人如不能用心彼此溫暖,房屋也只是個冰冷的空殼。
婚前婚後都是故事,經營感情真是學問,想定期了解更多相關故事和文章嗎?歡迎關注百合網微信公眾號(baihewang_),回復「測一測」,更多婚姻情感攻略等著你。
本文為頭條號作者發布,不代表今日頭條立場。
※這份紅色祝福,讓你愛情桃花朵朵開!
※16條關於愛的謠言,你中了幾條?
※讓紅包飛,讓桃花飄!
※不上床就結婚才輕率呢
※每一夜,我都想見你
TAG:百合網 |
※前夫被冤坐牢離婚 再婚後我後悔了
※老公婚前隱瞞一件事,婚後提出賣房子,真相讓我氣憤想離婚
※婚前買房加了女方名字,婚後卻暴露本相砍人離婚分房產!
※婚前婆婆準備彩禮30萬,婚後意外得知真相,讓我怒提離婚!
※婚後發現丈夫曾在婚前出軌多次,我要離婚嗎?
※孕婦剛出產房,婆婆就要求離婚,得知真相後,孕婦後悔莫及!
※離婚時沒有分的房子,離婚後還能再分嗎?
※離婚後,又要復婚的夫妻
※結婚證已經領,婚禮舉行前,丈母娘說個條件,我選擇離婚
※假離婚又假結婚,只為多獲搬遷賠償
※我嫁給二婚男人,他買房後竟要這麼做,還以離婚威脅
※離婚可以買房,隱婚則可以拿下一家上市公司
※夫妻離婚分房,父母的首付款該歸誰?
※前夫婚外情和我離婚,兩年後他又想不離婚和我婚外情
※按揭購買房屋在離婚時的補償款計算,果斷收藏!
※離婚後,有沒有必要為了孩子復婚?
※妻子離婚後馬上又結婚,2年後再見前夫時她居然這樣……
※要想不離婚, 婚前去合婚
※離婚後發現自己懷孕了,我該去找前夫復婚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