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波老虎咬人:不守規則的後果,基層群眾承擔不了
寧波慘案中的逝者如果連一百多元的門票都不捨得買,恐怕也不是有能力拉關係的那個階層。對於基層群眾來說,規則就更是唯一的保護傘了。如果遇到不守規則的,導致自己受害,那是天災人禍。
世界華人周刊專欄作者:辛上邪
大年初二,寧波又發生老虎吃人的慘案。事件尚在調查中,目前公開的信息是被吃的人不遵守公園的安全警示,為了逃票翻過柵欄,翻到了老虎散養區。逝者已逝,我們只有為這位年輕的父親感到悲哀,大過年的,他打算帶著老婆孩子和朋友一家結伴去動物園遊玩兒的,未料發生這樣的悲劇。幾個月前北京大興野生動物園發生的類似案件的原因也類似,皆因遊人不遵守公園規則、在不能下車的地方下了車。
老話說,「死者為大」,他們已經為自己的莽撞未歸付出了代價,不必再聲討。但來日方長,為了避免更多不該發生的悲劇,對於不懂得遵守規則這個根深蒂固的社會頑疾,還是有必要討論。
中國政法大學傳播法研究中心副主任朱巍在其相關文章中談到當年在《侵權責任法》草案討論時,其他學者就質疑過,為何中國大陸的動物園有機會被豁免責任(第81條:動物園的動物造成他人損害的,動物園應當承擔侵權責任,但能夠證明盡到管理職責的,不承擔責任),朱巍的解釋是他常去動物園,幾乎每次去「發現有人違規餵食動物,挑逗動物,翻圍欄,撬欄杆,隔著玻璃敲打叫喊,更有甚者,越過安全區域去違規照相,若是都讓動物園承擔可能造成的損害,那麼,動物園也就別幹了。」
遊客在動物園裡不顧安全警示、不守規則,是非常司空見慣的事情。同樣生死攸關的卻從未被重視的,大概要算交通規則的遵守。司機開車不喜歡系安全帶,副坐上的乘客更是少有系的。前車變線過於靈巧機智,還有時懶得打轉向燈,後面的車完全要憑藉日積月累的經驗和第六感來判斷。遇到前面稍微堵車或者「動作遲緩」,一連串的喇叭就像瘋了一樣地吼叫起來。而中國式過馬路更是極其有名。大家都知道,交通事故無小事,可是每每到了自己身上,便忘乎所以。於是就有了這樣的「笑話」——一個朋友說,過十字路口時,除非有警察站在中間執勤,否則要眼觀六路耳聽八方地慢速通過,因為不知道紅燈的那面是否會突然闖出車或者行人。
不遵守規則給大家都帶來不方便。可是,總有人為了一時的私利而違反規則。說深了,可能和我們喜歡「拉關係」有關。出事兒時,很多人想到的是「打電話」,趕緊給能拉上關係的人打電話,擺平一下。「關係」這種當代中國社會特定的現象著名到英文中早有了「guanxi」來與之對應,足見其影響之大。可惜不是任何時候都能找到關係的,也不是找到關係就能補救的,比如被老虎吃了、或者發生重大交通事故。因此,官場秩序、清正廉潔這些先按下不表,對老百姓而言,正如作家斑馬所說,「有個叫李剛或者李雙江的爸爸,並不一定保證你一生無憂,可是遵守規則,你永遠活得坦坦蕩蕩」。真是擲地有聲。為什麼非要惹出事兒來再求人找關係呢?馬路上眾生平等,作個守規則的司機、行人,輕鬆又愉快,何樂而不為?
寧波慘案中的逝者如果連一百多元的門票都不捨得買,恐怕也不是有能力拉關係的那個階層。對於基層群眾來說,規則就更是唯一的保護傘了。如果遇到不守規則的,導致自己受害,那是天災人禍。但是如果是自己不守規則引發了不幸,那真是無話可說。
也許有人認為,社會上很多人都不遵守規則,為什麼我要遵守?首先,競次之心不可有。所謂競次,就是「你差,我要比你還差」的心態。你不遵守規則,我就比你違反得更厲害。你做假冒偽劣能賺錢,我就要比你的還假冒偽劣。你坑蒙拐騙,我就比你還能坑蒙拐騙。倘若全民中競次之心泛濫,社會危矣,國將不國。
其次,人生是自己的。滿天都是賊,捉住誰誰倒霉。萬一被捉住呢?為什麼要用不可複製的唯一去做無謂的賭博?常在河邊走哪有不濕鞋。逃過了初一,不一定能逃過十五。天網恢恢疏而不漏。天道無常,不知道哪一次就躲不過去了。天道有常,違反規則的人遲早要償還。不止買不起票的草根應該注意遵守規則,貪官大佬們也應該時常捫心自問,離被天譴還能走多遠。
再次,作為基層民眾,對違反規則的後果難以承擔。在一個全社會都遵守規則的環境下,草根肯定也要遵守規則。在一個不是全社會都遵守規則的環境下,草根更要遵守規則。否則就是搏命。
寧波慘案中的逝者不一定真的窮到買不起票,可能是想佔小便宜的心態。「吃大戶」也是我們的一種常見的不良現象。歷史形成原因暫不討論,現實的危害比較嚴重,表現也很廣泛。在工作中,小的方面表現在拿單位的物品私用、工作時間干私活等,嚴重了就是對工作不負責、以權謀私。不遵紀、不守法是最嚴重的不遵守規則。在人際交往中,表現就更多了,比如沒有個人邊際界限,你的是我的,我的也是我的。對佔用別人的時間、耗費別人的精力不當回事都屬於此類,至於排隊插隊或者根本不懂得排隊——不在乎其他人的時間、機會、利益,我搶到就是我的。受到幫助不說「謝謝」,做錯了不說「對不起」,究其心態,前者是不想落下人情,後者是不想承擔責任,是對人際交往規則的蔑視。
柏楊的《醜陋的中國人》全本都是在討論各種亟待改進的華人社會問題,他的評價是當下的行為停留在蠻荒時代,「如果不能實踐禮儀,再寫三千萬本書,再寫三千萬篇文章,蠻荒仍是蠻荒。」遵守規則,就是一項基本的社會禮儀規範。胡菊人說,「沒有基本的生活文明,而奢誇祖先已死的文化,行嗎?沒有文明,哪有文化?」生活文明的建設與遵守行為規範分不開。
老虎傷人是偶發的小概率事件,對大眾不會有什麼影響。而不遵守規則造成的普遍亂象,實在是侵蝕中華肌體命脈的大事,值得也必須重視。
作者簡介:辛上邪,中國古代文學博士。學者、翻譯、專欄作者。關注唐代歷史還原和現代教育及某些其他問題。現定居加拿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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