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親逼兩個未成年女兒賣淫賺錢養1歲兒子
中國台灣網消息 據台灣媒體報道,台灣彰化一狠心母親因家庭潦倒逼她13歲、11歲的兩個女兒長期賣淫,來養活年僅1歲兒子。彰化地院昨(11)依妨害性自主罪將這名狠母重判18年徒刑,姦淫2名少女的4個淫蟲各判處4年至9年6月不等徒刑。
據報道,彰化市一名曾姓婦人連生8名子女,日子很困難,不得不靠有關部門補助過活。她的丈夫棄家不顧,自己又染上毒癮,只能讓稚子喝糖水度日。4年前她的毒蟲男友性侵她才13歲和11歲的長女和次女,她不但不阻止,還把2個女兒當搖錢樹,逼女兒賣淫,讓4名淫蟲在半年間嫖她女兒27次,每次收費1000元(新台幣,下同),得款27000元。
法官調查,遭母逼迫賣淫的2女兒曾反抗拒絕,但曾婦動之以情表示,「要買弟弟的奶粉」、「弟弟沒奶水喝」、「爸爸都不照顧你們了,你們還這樣」,迫使可憐姐妹花就範。甚至在法官開庭時,長女還表示,她真的很不願意陪男人上床,但想到1歲的弟弟沒錢買奶粉吃,只好忍著淚水去做。
法院判決指出,曾婦的丈夫工作不穩定,常年不在家,曾婦因吸毒認識邱姓男子,認邱男當乾哥哥,小孩都叫邱男「舅舅」。不料邱男從2012年起至2013年,在自己住處或曾婦住處,對當時才13歲的曾婦長女性侵,次數多達15次,並趁曾婦年僅11歲的次女熟睡時,猥褻並性侵一次。
曾婦明知乾哥哥的惡行卻不管,又因缺錢花用,竟從2013年下半年起至2014年初,介紹柯江海、林明達及劉建勛於住處或汽車旅館,和長女及次女性交易,前後共27次,3人每次給曾婦1000元。
據報道,逼女為娼的曾婦(36歲)目前遭羈押在彰化看守所,法官除判她18年重刑,還併科50萬元罰金;她的邱姓男友(49歲)因性侵她兩名女兒,被判刑9年6月;嫖客柯江海(61歲)、林明達(45歲)及劉建勛(38歲),分被判刑9年2月、6年2月及4年
※獨身女孩上網吧遭劫持被強暴 曾5次下跪求饒
※男子欠賭債失蹤其女友被逼賣身 一夜遭強姦數次
TAG:觸動心靈的感悟 |
※父母把十幾歲的女兒賣掉,換成錢給兒子買一個媳婦
※吸毒父母 靠2歲女兒賺錢
※母親開按摩店兩個未成年女兒接客賣淫
※母親花錢逼3歲女兒選美 稱為了她好
※為了娶個二房生兒子,男子將13歲女兒嫁給殘障男!
※在這個貧窮的地方,父母把年少的女兒賣掉,換成錢給兒子買媳婦
※丈夫去世妻子扮成男人40年,只為能養大女兒
※男子為生兒子40多年不洗澡,結果一連7個都是女兒
※女兒十九歲生下男孩讓我撫養,五年後她遠嫁我帶孩子砸了她?婚禮
※丈夫死後她裝成男人40年,只為養大女兒
※丈夫死後她偽裝成男人40年,只為養大女兒
※父母因為幾頭牛羊,就把未成年女兒賣了陌生人
※婆婆帶孩子一個月,三歲女兒有了白帶
※為了20萬,混賬父親竟將親女兒嫁給兒子!
※60歲無知老父竟給1歲女兒喂肥肉,四個孩子全未活過1歲
※父親為救患尿毒症妻子賣血籌錢,八歲女兒獨自撐起這個家
※一位母親,卻做了43年「父親」,只為了把女兒養大
※男子親手燒死了自己三個女兒,因女兒太多養不起
※老漢家裡太臟,女兒結婚16年未帶丈夫孩子回來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