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夕:我不化妝便不要我嗎?
上周王菲的演唱會在上海華麗落幕,那一夜萬千的等待和呼喚都屬於這位天后。無緣現場的都守在直播屏幕前和朋友圈裡,一起參與了這場年度盛事。當王菲唱著:「我悲傷不等於你悲傷,那麼簡單,就把這情歌亂彈,你來聽我來唱」時,你是不是也想到了那位天后的摯友,這首歌的作詞人——林夕。
只因為怕難看怕得太明顯,才越發難看,本來沒看見的都看個夠。
許多煩惱越煩越惱人,也不外如此。
主筆/林夕
華語樂壇第一作詞人、暢銷書作家。畢業於香港大學文學院,主修翻譯。現全職寫字。最新出版散文集《任你行》。
在深圳世界之窗地鐵月台,沒什麼意外,不過是情侶吵架。吵架理由沒什麼特別,不過是男的罵女的:「你在家的時間我不管,出街化個全妝,行不行?」
女的也沒什麼特別反應,不過是用手指不斷戳男的胸前,大聲反擊:「我不化妝會死掉嗎?我不化妝你不讓我出門嗎?我不化妝你就不要我嗎?」音量也沒特別大,應該比大堂宣布緊急狀態更洪亮清脆就是。最後,男的有點軟化,丟出一句:「這裡人多我不想吵,不怕丟人?」是啊,本來不就是不想丟臉,才要女的化個整妝。
女的持續追問:「我問你,是不是不化妝就不要我?」男的只說:「你跟我走。」女的可能見「你跟我走」還算有點情意,以為仍然有勢可恃,提出威脅:「你走,現在走,走了就不要找我。」男的毅然宣布散會:「我現在就不要你,我走了。」順勢把手上的花砸地上,女的見鬧大了,在男的背影后近乎自言自語:「你說多一次。」然後見沒反應,便找拍攝人做台階下:「拍什麼拍!」
出來鬧事就預料有人拍,被途人拍下來的整件事就兩個字:面子。
散文集《任你行》
一個人化妝,是要面子;一個人要同行之人化化妝才外出,也是要面子,最終為了面子問題,讓最難看的里子給攤開來,丟臉丟到鏡頭上去。鏡頭模糊,看不清那女的素顏,究竟有多需要化妝,攜手外出才不致讓男的難堪,只因為怕難看怕得太明顯,才越發難看,本來沒看見的都看個夠。許多煩惱越煩越惱人,也不外如此。
素顏無罪也無功,正如化個濃得化不開的妝,也不是掩飾虛偽,純屬個人選擇,個人行為個人負責。
素顏女的疑惑:我不化妝,你便不要我嗎?這問題包含許多問題。
一,你會嫌棄我野生原貌嗎?如果你長得真的非常不怎麼樣,他又會因此而放棄你的話,日對夜對,你日化夜化,他日防夜防,家賊難防,早晨趁他未睜開眼前補妝,也不是長久之計。即使你長得再好看,也有審美疲勞的一天,當然,審美會疲勞,審丑也會疲憊。起碼,若有天那人說你長這樣又不肯化妝,分手好了,那一定是借口,或者只是萬分之一個理由。
二,你會鄙棄我連妝都懶得為你化嗎?會的。一般人見對方連一點點事情都不肯為自己做,會失望,而化妝,為己為人,一石二鳥這樣的便宜事都懶得動手,又不是叫你合力供樓,還能有別的可以指望?
三,男的只是叫女的出外請化妝,因為要見人,若會嫌棄,不因她本來面貌,是在人前,多數是兄弟面前要面子。是的,長得美的,往往會懷疑自己只是被當作攜在手裡的炫耀物,因而生愛;非化妝不宜外出的,一樣擔心自己這件要帶出街的招牌見不得人,因而生怖。那麼,是不是該分手呢?網友留言:這樣虛榮的男生,不要也罷。又有個說:化妝是對工作生活應酬的尊重,這女的太不成熟了,不要也罷。
依我看,都沒有說到點子上。本來堅持原則,不化就不化,毋忘初衷,還不失女漢子風範,但堅持不做假臉,犯不著聲嘶力竭。一個拍拖少女,給人發現擁有罵街大媽的嗓門,外出如此,在家更無忌憚,你要?可是疑中留情,女的可能在外特別兇悍立威,要面子,跟出街要化妝的要求,是同一個道理。
結果這個手分不分得成,有網民說關係如此兒戲,必分。依我看,未必。兒戲來,未必兒戲去;反正兒戲,分合也無所謂,反而沒那麼容易分。嚴肅認真的,才是輸家。
摘自《時尚芭莎》2017年2月上 「名人專欄」
編輯/徐曉倩
微信責編/ K.C
感謝/新經典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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