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連載」《蘇東坡傳》第十四章:逮捕與審判
第十四章:逮捕與審判
蘇東坡,我們用他自己的話說,他過去生活的態度,一向是嫉惡如仇,遇有邪惡,則「如蠅在食,吐之乃已」。不過到目前為止,還幸而安然無事。可是在他吐到第一百次時,他就被人抓住了,在神宗元豐二年(一○七九)三月,他調任江蘇太湖濱的湖州。在他到任謝恩奏章上,他說了幾句朝廷當權派覺得有點兒過分的話。只要他單歌詠人民的疾苦貧窮、捐稅、徵兵,那派小人還能裝聾做啞,置之不顧。現在他直接指明那些小人,其中有在王安石勢力下躥升起來的李定和舒直。朝政是在無以名之的第三流人才的掌握中,這類人是唯利是圖隨風轉舵,既無所謂東,也無所謂西。蘇東坡過去曾不斷給皇帝上表,每次皇帝看了他的表章,就向侍臣讚美蘇東坡。現在我們想起來,這些小人以前曾經阻擋蘇東坡進京城。萬一蘇東坡蒙召當權,可就真有危險,因為新政的領導人物那時不是已經失勢,便是已然退隱。
蘇東坡到任謝恩表只是例行公事,譬如略敘為臣者過去無政績可言,再敘皇恩浩蕩,以此美缺相賜。但是蘇東坡說:「伏念臣性資頑鄙……知其愚不適時,難以追隋新進。察其老不生事,或能牧養小民。」「新進」一詞,在王安石口中是指突然升遷的無能後輩。在過去為新政的朋黨之爭里,這一名詞是固定代表那種含義的。李定和舒稟心想蘇東坡為什會自信能逃得出他們的手心呢?並且他說在他那個年紀,他擔任地方官是因為他不可能再惹是生非。他是不是暗示那些在朝為官的必然會惹是生非呢?古之文人學者,因為沒有民權的保障,在措詞造句上,便發明出一種極其微妙難以捉摸的表現法,而閱讀的學者也養成一種習慣,樂於尋求含義於字裡行間之中。在中國古代,朝廷的公報是固定按期出版的,可以說是中國最早的報紙。蘇東坡所寫的文字,照例惹人注意,這次謝恩表,使那些「新進」成了讀者心目中的笑柄。
在神宗熙寧元豐二年(一○七九)六月,一個御史把蘇東坡謝恩表中的四句挑出來,說他蔑視朝廷而開始彈劾他。數日之後,舒稟,當時尚在御史台,找了幾首蘇東坡的詩,內容關於農人青苗貸款,農人三個月無鹽吃,還有燕子與蝙蝠爭論的寓言。他說寫的那種詩,顯示蘇東坡不但考慮欠周,也是不忠於君。舒稟隨同彈劾表章,附呈上蘇東坡印出的詩集。李定,現今升為御史中丞,也隨後跟上一表,陳述有四個理由,蘇東坡必須因其無禮於朝廷而斬首。一共有四份彈劾蘇東坡的表章。這件案子交予了御史台。李定,當年因隱瞞父喪司馬光罵他是禽獸不如,現在擔任檢察官。他挑選了一個極其能幹的官吏派到湖州去,免去蘇東坡的官職,再押解入京受審。御史請求,一路之上蘇東坡必須關入監獄過夜,皇帝不許。神宗皇帝從無意殺害蘇東坡,不過這個案子既然依法控告,他也願予以充分調查一番。
蘇東坡的一個好友王洗,是他印了蘇東坡的詩集,聽到這個消息,趕緊派人去給南部的蘇子由送信,子由立刻派人去告訴蘇東坡。這可以說是使者之間的大競賽。朝廷使者偕同他的兒子和兩個御史台的兵丁火速出發。但是他兒子在靖江忽然生病,於是耽誤半天的行程,結果蘇子由派的使者先到。
這個消息到達時,蘇東坡是何等心情,我們必須要知道。他到達湖州不久,也很喜歡這個新職位。他常和長子去山林間漫遊,同游的還有子由的女婿、女婿的弟弟。在蘇東坡記游飛英寺的詩里,他說自己「莫作使君看,夕以中已非」。他最好的朋友畫竹名家文與可已在二月去世,他一直哭了三天。在朝廷的差官正越程前去逮捕他時,他正再度創覽他搜集的名畫,那是七月七日,正拿出來到院子去晾。他的眼光正好看到文與可送給他的一幅絕妙的竹子,不覺流下淚來。那天他寫的那一條筆記特別表現他的奇思幻想,記述他與文與可的友情。
與可畫竹,初不自貴重,四方之人,持綜素而請者足相躡於其門。與可厭之,投諸地而罵日:「吾將以為襪。」及與可自洋州(今陝西洋縣)還而余為徐州,與可以書遺余日:「近語士大夫,吾墨竹一派近在彭城,可往求之。襪材當蘋於子矣。」書尾複寫一詩,其略日「擬將一段鵝幫絹,掃取寒梢萬尺長。」予謂:「與可村長萬尺,當用絹二百五十匹,知公倦與筆硯,願得此絹而已。」與可無以答,則日吾言妄矣,世豈有萬尺竹哉。余答其詩日:「世間亦有千尋月,竹落庭空影許長。」與可笑日:「蘇子辯則辯矣,然二百五十匹吾將買田而歸老焉。」因以所畫第簍谷堰竹遺予日:「此竹數尺耳,而有萬尺之勢……」
根據孔平仲的記載——孔平仲是蘇東坡的朋友,他是聽湖州祖通判卿說,蘇東坡遭逮捕時,那位通判正好在場——蘇東坡已經先得到子由給他的消息。他可不知道控告的罪名之輕重。使臣一到,蘇東坡就正式請假,由祖通判代行太守職務。官差到時,正式身穿官袍,足登高靴,站在庭院中,手執箱板,御史台的兩個士兵分立兩旁,身穿白衣,頭纏黑巾,眼睛裡凶光閃動。太守官街的人慌做一團,不知會有何事發生。蘇東坡不敢出來,與通判商量,通判說躲避朝廷使者也無濟於事,最好還是依法接他。東坡與通判商量應當怎樣出來,因為蘇東坡心想自己既然被控,就不應當穿著官衣出來。祖通判認為他還沒正式被控,他應當以正式官階出現。於是東坡穿上官衣官靴,手執紅板,立於庭中,面向官差而立,祖通判與官衙人員則頭戴小帽,排立於蘇東坡身後。兩個士兵手執御史台的公文,緊握一個包裹,似乎其中藏有刀劍。官差面目猙獰,默不作聲,氣氛緊張萬分。蘇東坡首先說話。
「臣知多方開罪朝廷,必屬死罪無疑。死不足惜,但請容臣歸與家人一別。」
皇差皇甫遵淡然道:「並不如此嚴重。」
這時通判邁一步向前道:「相信必有公文。」
皇甫遵問:「他是何人?」通判回稟自己的身份。士兵乃正式遞交公文予通判。打開一看,原來只是一份普通公文,免去蘇東坡的太守官位傳喚進京而已。皇差要蘇東坡立即啟程。
官差允許蘇東坡出發前,歸看家人。根據蘇東坡在筆記上記載,他到家時,全家正在大哭。蘇東坡向他們笑著說出下面一個故事,安慰他們:
在宋真宗時代,皇帝要在林泉之間訪求真正大儒。有人推薦楊朴出來。楊樸實在不願意,但是仍然在護衛之下啟程前往京師,晉見皇帝。
皇帝問道:「我聽說你會作詩?」
楊朴回答道:「臣不會。」他想掩飾自己的才學,他是抵死不願做官的。
皇帝又說:「朋友們送你時,贈給你幾首詩沒有?」
楊朴回答道:「沒有。只有拙荊作了一首。」
皇帝又問:「是什麼詩,可以告訴我嗎?」
於是楊朴把臨行時太大作的詩念出來:
更休落魄貪酒杯,且莫猖狂愛詠詩。
今日捉將官里去,這回斷送老頭皮。
蘇夫人聽見這首詩,不由得破涕為笑。這故事曾記在蘇東坡的筆記里,但不知是不是他當時現編的。
家中決定由長子邁陪同前往。王適,他一向充任蘇家的塾師,現在同他弟弟留在家中,後來才偕同蘇東坡全家入京。太守官邸的人全嚇得不知如何是好,個個躲躲藏藏。但是老百姓都出來看太守啟程。根據縣誌記載,老百姓都淚下如雨。官差與士兵的態度與辦事的要求,都蠻橫無禮,後來蘇東坡在上哲宗皇帝書中,說他們逮捕太守猶如捕盜。官衙中只有王氏兄弟和陳師錫設酒筵錢別。
有人說途中蘇東坡曾想自殺。根據他自己給皇帝上的奏章上說,在揚州渡江時,他想跳入江中。但按孔平仲的記載,開船之後不久,船停在太湖上修理船槳時,他想跳水自殺。那天夜裡,月色皎潔,湖上風高浪大。蘇東坡不知道他要判什麼罪,並且怕他的案子會牽連好多朋友。他想把眼一閉跳入水中,反倒省事。等再一想,倘若如此,必給弟弟招致麻煩。在給文彥博的信里,敘述家裡燒了他大部分與友人的通信和手稿。家裡人到了安徽宿縣,御史台又派人搜查他們的行李,找他的詩,書信和別的文件。有些兵把船包圍起來時,女人和孩子們怕得很,那些兵把他們的東西胡亂扔,就如一般兵士執行勤務時一樣。兵丁走後,女人們氣沖沖的說:「這都是寫書招惹的。他亂寫東西有什麼好處?把人都嚇死了。」然後焚燒他的手稿,後來東坡發現殘存者不過三分之一而已。
蘇東坡是七月二十八日由官家逮捕,八月十八日送進御史台的皇家監獄。審問期間很長,前後四十幾天。在監里,那個獄卒心腸非常好,大概知道他是誰,對他十分恭敬,每天晚上給他熱水洗澡,直到現在每晚上洗熱水澡,還是四川人的習慣。
蘇東坡在監獄中,發生了一件有趣的事,結果審問時反倒對他大有益處。他兒子每天到監獄去看他,為父親送飯當然是兒子分內的事。蘇東坡和兒子暗中約好,就是兒子只許送蔬菜和肉食,倘若聽到壞消息,他才送魚去。有幾天,蘇邁要離開京城到別處去借錢,他把送飯這件事交給朋友辦,但是忘了告訴朋友那件暗號。那朋友送去熏魚,蘇東坡大驚。他心想事情已然惡化,大概凶多吉少了。他和獄卒商量,給弟弟寫了兩首訣別詩,措詞極為悲慘,說他一家十口全賴弟弟照顧,自己的孤魂野鬼獨卧荒山聽雨泣風號。他表示願世世為手足。在詩里他又細心表示以前皇恩浩蕩,蒙受已多,無法感激圖報,實在慚愧。又說這次別無可怨,只是自己之過。子由接到,感動萬分,竟伏案而泣,獄卒隨後把此詩攜走。到後來蘇東坡開釋時,獄卒才將此詩退回,說他弟弟不肯收。我相信子由根本知道這條計,故意把詩交還獄卒。因為有這兩首詩在獄卒手中,會有很大用處。因為獄卒按規矩必須把犯人寫的片紙隻字呈交監獄最高當局查閱。這個故事裡說,蘇東坡堅信這些詩會傳到皇帝手中。結果正如他所預料,皇帝看了,十分感動。這就是何以蘇東坡的案子雖有御史強大的壓力,最後卻判得很輕的緣故。
幸虧詩人陸遊曾編有一本歷史,其中包括所有審問蘇東坡的親筆文件。現在我們還有一本書叫「烏台詩案」,「烏台」是御史台監獄的名稱。此書包括四件彈劾本章、審問記錄全部,蘇東坡的口供、證物,和最後的判詞。陸遊勤於寫日記,對蘇東坡留在身後的手稿和拓片特別愛好,這些遺物是蘇東坡死後六七十年他才見到的。他曾說出這本書的經過。北宋在靖康元年(—一二六)滅亡時,朝廷官員都向杭州逃難,盡量攜帶珍貴的文件。在揚州,一個名叫張全真的政府官員看到這一份手稿,從朝廷檔案里抽出來。後來,張全真死後,一位姓張的宰相,受張全真的後人請求為先人作一篇墓志銘。這位宰相要以那份手稿為代價。那家後人只答應交出一半,另一半作為傳家之寶。陸遊記載說,他看見全部手稿都是蘇東坡手寫的,還有改正之處,都由蘇東坡簽名,再蓋上御史台的官印。我們不敢確言今日流傳下來的這本書是完全根據陸遊所見的那本手稿,不過內容卻記載了朝廷公報的細節,包括蘇東坡對自己那些詩句的解釋。
我認為對此案件的判斷,完全要看我們對蘇東坡的批評朝政如何解釋。張方平和范鎮正設法營救蘇東坡,總括起來,他認為坦誠的批評與惡意的中傷顯然有別。我們今天不能不認為那些詩是坦誠的批評,而御史們則認為是對朝廷和皇帝惡意的中傷。張方平指出,詩經是由孔子刪訂的,但是其中有很多對當時當政者的諷刺,而且邦有道,則坦誠的批評完全合法。在另一方面,倘若我們能以君子之心度小人之腹,相信那些御史是由義憤而發,是深恨親愛的君王受辱而彈劾,這也是一種看法。
舒稟在表章中說:「臣伏見知湖州蘇軾近謝上表,有譏切時事之言。流俗龕然,爭相傳誦,忠義之士無不憤惋。陛下自新美法度以來,異論之人固不為少……然包藏禍心,怨望其上,訕凌謾罵而無人臣之節者,未有如軾也。應口所言,無一不以譏詩為主。……陛下躬履道德,立政造士,以幸天下後世,可謂堯舜之用心矣。軾在此時以苟得之虛名、無用之曲學,官為省郎,職在文館。臣獨不知陛下何負於天下與軾輩,而軾敢為悻慢無所畏忌以至如是。且人道所立者、以有義而無逃於天地之間者,莫如君臣。軾之所為忍出於此,其能知有君臣之義乎?為人臣者苟能充無義之心往之以為利,則其惡無所不至矣……軾萬死不足以謝聖時,豈特在不赧不有而已。伏望陛下付拭有司論如大不恭,以戒天下之為人臣子者。不勝忠憤懇切之至。」
另一御史的彈劾表裡,完全是強詞奪理的指責。在蘇東坡到湖州上任途中,曾為張氏園寫了一篇記。在此一篇文章里,蘇東坡說:「古之君子不必仕,不必不仕。必仕則忘其身,必不仕則忘其君。」這是孟子對孔夫子參政態度的概要結語。那位御史在他忠君報國的熱情之下,極力想勸服皇帝相信蘇軾正倡邪說異端,實在大逆不道,他說:「天下之人,仕與不仕,不敢忘其君。而獨蘇軾有不仕則忘其君之意,是廢為臣之道爾。」
李定舉了四項理由說明為什麼應當處蘇東坡死刑。在奏章前面序言中,他說:「蘇軾初無學術,濫得時名,偶中異科,途叨儒館。」他又接著說蘇東坡急於獲得高位,在心中不滿之下,乃譏訕權要。其當殺理由之一是,皇帝對他寬容已久,冀其改過自新,但是蘇東坡拒不從命。另一個當殺的理由是,雖然蘇東坡所寫詩之荒謬淺薄,但對全國影響甚大。「臣叨預執法,職在糾奸,罪有不容,豈敢苟止?伏望陛下斷自天衷,特行典憲,非特沮乖後之氣,抑亦奮忠良之心,好惡既明,風俗自革。」
審問在八月二十日開始,被告自稱年四十四歲(按西方計演算法為四十二歲),然後敘述世系、籍貫、科舉考中的年月,再敘歷任的官職。又把由他推薦為官的列出姓名,因為大臣為國家舉薦人才充任公職之賢與不賢,與其本人之賢德大有關係,自然甚屬重要。據說,他自為官始,曾有兩次記過記錄。一次是他任職鳳翔為通判時,因與上官不和而未出席秋季官方儀典,被罰紅鋼八斤。另一次是在杭州任內,因小吏挪用公款,他未報呈,也被罰紅銅八斤。「此外,別無不良記錄。」
最初,蘇東坡承認他游杭州附近村莊時所作的那首詩,對農民食無鹽、青苗貸款之弊端,曾出怨言,以及彈劾表章中之其它若干情節。他想不起曾寫過其它與時政有關的詩文。有好幾天內,他否認給朋友寫過諷刺詩,一直聲稱無罪。至於何者應視為毀謗朝廷,何者不應視為毀謗朝廷,頗難斷言。還有,何者構成「毀謗」,亦復如此。但是在八月十三日,他決定服罪。他承認曾寫諷刺詩譏刺當政,且與朋友以此等詩互相投寄。不過他「並未隱瞞」,至於內容如何,解釋容有不同而已。在審訊期間,他奉命在下列一道供詞上簽字:「入館多年,未甚插進,兼朝廷用人多是少年,所見與軾不同,以此撰作詩賦文字譏諷。意圖眾人傳看,以軾所言為當。」蘇東坡的朋友當中,有三十九人受到牽連,有一百多首詩在審問時呈閱,每一首都由作者自行解釋。因為蘇軾措詞精鍊,用典甚多,幸而有此審問記錄,我們得見作者自己對好多文句的闡述分析。只有讀者完全了解那些典故,才能把握文內的含義。我讀詩一向對那類詩避而不觀,因為那些隱喻、史實,都需要單獨解釋,讀來甚感吃力,作者自己賣弄學問,為讀者加重負擔,殊為無謂。其實這樣炫耀也並不困難,因為數百年來,蘇詩的評註家一直忙著在歷史和唐詩里發掘蘇詩用典的出處。
對蘇東坡的指控,有的十分牽強。最有趣的指控中,有一條是寫兩株老柏的七律。詩里說柏樹「根到九泉無曲處,世間惟有蟄龍知。」這兩句詩認為是對皇帝大不敬,因為龍是皇帝的象徵,而今皇帝正在位,作者應當說有龍在天,不應當說在九泉地下。另外還有一首牡丹詩,在詩內作者嘆造物之巧,能創造出牡丹種類如此之繁多。御史解釋此詩為諷刺新當政者能制定如此多之種種捐稅。《菊賦》的序言里曾提到吃妃菊的苦種籽,御史認為作者是在直接諷刺全境百姓的貧窮,尤其是指朝廷對官吏薪俸的微薄。「生而盲者不識日」是諷刺科舉考生的淺陋無知,諷刺考生不通儒學,只知道王安石在《三經新義》里對經書的注釋。
蘇東坡在對方大部分指控上,都坦白承認在詩中批評新政,自然有憤怒之感、失望之聲,足以表明自己對當道的苛酷批評,罪有應得。
在給朋友駙馬王詵的若干首詩里,有一行詩是坐聽「鞭答不呻呼。」又說,「救荒無術歸亡通」。他也提到「虎難摩」,是為政貪婪的象徵。在給朋友李常的詩里,他確是說在密州「灑涕循城拾棄孩。」那些男屍、女屍、嬰屍都餓死於路也,當時確是「為郡鮮歡」。關於他給朋友孫覺的詩里,有一行說二人相約不談政治,是真在一次宴席上約定,誰談政治,罰酒一杯。在給曾鞏的一首詩里(曾鞏官位不高,但是一代古文大家人他說厭惡那些「股耳如惆蟬」的小政客。在他給張方平的詩里,他把朝廷比為「荒林惆蟄亂」和「廢沼蛙蟈淫」,又說自己「遂欲掩兩耳」。在給范鎮的詩里,他直言「小人」,我們也知道在給周郎的詩里,他把當權者暗比做「夜果」。在寫杭州觀潮時,他說東海若知君王意,「應教斥鹵變桑田」。
在他一個好友劉恕罷官出京時,他寫了兩首詩給他,把那詩仔細看一下,也頗有趣。並且可以了解官吏的憤怒,也可略知蘇詩字裡行間的含義。若按字面譯成英文而不加註釋,便毫無意義可言。其中一首說:
敢向清時怨不容,直嗟吾道與君東,
坐談足使淮南懼,歸向方知冀北空,
獨鶴不須驚夜旦,群鳥未可辨雌雄。
蘇東坡承認他很佩服這位朋友,所以用孔子的不怨不容這種說法把他比孔子。第二行指東漢大經學家派弟子東行的典故。第三行指西漢蕭何以智勇在朝收平淮南王之亂於無形。第六行指良馬出於冀北,又進而指韓愈馬說中的伯樂過冀北之野,而冀北駿馬遂空一事,亦指滿朝已無真才賢士。第五行指鶴立雞群,亦即賢人與小人之比,隱含之義即在朝之庸庸碌碌者,皆雞鴨之輩,於是午夜長鳴非鶴莫屬。最後一行更易令人致怒,因為詩經上有兩廳『俱曰予聖,誰識鳥之雌雄?」等於說朝廷上只有一群烏鴉,好壞難辨。
他給那位朋友的第二首諷刺詩如下:
仁義大捷徑,詩書一旅亭。
相誇緩若若,猶誦麥青青。
腐鼠何勞嚇,高鴻本自冥。
顛狂不用喚,酒盡漸須醒。
這首詩的前三行指的是虛偽的讀書人侈談仁義,實則以此為求取功名富貴的階梯,並對官場榮耀表示鄙夷之意。「麥青青」一典,按蘇東坡的意思,是由莊子論追求利祿官爵的人而來,那些人一生迷戀官爵,埋葬時口中含有珍珠,但是他們的墳墓早晚會夷為青青的麥田。第四行包含另一個莊子上的典故。楚王願以高位請莊子去做官,莊子謝絕,並且告訴國王的使者一個故事:有一個專吃腐肉的烏鴉,找到了一個腐敗的老鼠,正在一棵樹上大享其美味,這時一隻仙鶴趕巧從旁飛過,烏鴉以為仙鶴來搶它的美味,就發出尖叫的聲音想把仙鶴嚇走,但是仙鶴高飛到白雲中去了。這個故事的含義,就是蘇東坡對小人的爭權爭位不屑一顧。
我有一種想法,我覺得蘇東坡會以為因寫詩而被捕、受審為有趣,他一定以在法庭上講解文學上的典故為樂事。
當時大家深信蘇東坡對朝廷至為不敬,他曾把當政者比為嗚蛙,比為嗚蟬,比為夜裊,比為吃腐鼠的烏鴉,比為禽場中的雞鴨。最使人不能忍受的是罵他們為「沐猴而冠」,不是人而裝人。總之,蘇東坡是看不起舒稟、李定那等人,那麼舒稟、李定為什麼要對蘇東坡有好感呢?
審問終結,大概是十月初,證據呈給皇帝。牽連的人很多,尤其是駙馬王詵,在審問時牽扯到他,因為他曾和蘇東坡交換過各種禮物贈品。皇帝下令凡與蘇東坡交換過詩文的人,都得把手中的詩文呈上備查。
仁宗的皇后,她一向支持蘇東坡,這時染病而死。她死前曾對皇帝說:「我記得蘇東坡弟兄二人中進士時,先帝很高興,曾對家人說,他那天為子孫物色到兩個宰相之才。現在我聽說蘇東坡因為寫詩正受審問。這都是小人跟他做對。他們沒法子在他的政績上找毛病,現在想由他的詩入他於罪。這樣控告他不也太無謂了嗎?我是不中用了,你可別冤屈好人,老天爺是不容的。」這些話實際上等於遺言。
在十月十三日,御史們將案子做了個提要,送呈給皇帝御覽。由於太后之喪,案子拖延了些日子。蘇東坡在獄中等待案子的結果和自己的命運吉凶之際,發生了一件神秘的事情。
數年之後,蘇東坡告訴朋友說:「審問完畢之後,一天晚上,暮鼓已然敲過,我正要睡覺,忽然看一個人走進我的屋子。一句話也沒說,他往地上扔下一個小箱子做枕頭,躺在地上就睡了。我以為他是個囚犯,不去管他,我自己躺下也睡了。大概四更時分,我覺得有人推我的頭,那個人向我說:「恭喜!恭喜!」我翻過身子問他什麼意思。他說:「安心睡,別發愁。」說完帶著小箱子又神秘的走了。
「事情是這樣,我剛受彈劾時,舒稟和另外幾個人,想盡方法勸皇帝殺我,可是皇帝根本無殺我之意,所以暗中派宮中一個太監到監獄裡去觀察我。那個人到了我的屋子之後,我就睡著了,而且鼻息如雷。他回去立即回奏皇帝說我睡得很沉,很安靜。皇帝就對侍臣說:『我知道蘇東坡於心無愧!』這就是後來我被寬恕貶謫到黃州的緣故。」
遇有國喪,國家總要大赦,所以依照法律和風俗,蘇東坡是應當獲赦的。那些御史本打算把反對派乘此機會一網打盡,如今倘若一大赦,他們的心血豈不完全白費!李定和舒稟十分憂悶。這時,李定奏上一本,對可能合乎赦罪的那些犯人,力請一律不得赦免。舒稟並進而奏請將司馬光、范鎮、張方平、李常和蘇東坡另外的五個朋友,一律處死。
副相王掛在諸御史的逼促之下,一天突然向皇帝說:「蘇軾內心有謀反之意。」
皇帝大感意外,回答說:「他容有其他過錯,他決無謀反之意,你為何這麼說?」
王掛於是提起在蘇東坡的柏樹詩里說龍在九泉一事,那含義是將來某人命定要成天子,要自暗中出現,此人出身寒微。但是皇帝只說:「你不能這樣看詩。他吟哦的是柏樹,與我何干?」
王掛於是沉默無言。章停,當時還是蘇東坡的朋友,為蘇東坡向皇帝辯解說,龍不僅是天子的象徵,也可以指大臣,於是從文學上引出例句,用以支持自己的理論。
蘇東坡的朋友呈上的證物都審查完畢,皇帝指定自己近人重行查閱。根據御史的案子提要,此種毀謗朝廷要判流放,或是兩年勞役,在蘇東坡這樣的案子,比較嚴重,應當是削官兩極。自法律上看,理當如此。因案情重大,尚待皇帝親自決定。
在十一月二十九日,使舒稟、李定大失所望,宮廷官員發出了聖諭,把蘇東坡貶往黃州,官位降低,充團練副使,但不準擅離該地區,並無權簽署公文。
在受到牽連的人之中,三個人受的處罰較重。駙馬王詵因泄露機密與蘇東坡,並時常與他交換禮物,並且身為皇親,竟不能將此等毀謗朝廷的詩文早日交出,削除一切官爵。第二個是王鞏,他並沒從蘇東坡手中得到什麼毀謗詩,他顯然是無辜受累,也許是為了私人仇恨的緣故,御史們要處置他。隨後幾年,蘇東坡不斷提起王鞏固他受累。我們知道王鞏的奢侈生活習慣,這次發配到遙遠的西北去,日子是夠他消受的。
第三個是於由。他曾奏請朝廷赦免兄長,自己願納還一切官位為兄長贖罪。在證據上看,子由並不曾被控收到什麼嚴重的毀謗詩,但是因為家庭關係,他遭受降職的處分,調到高安,離兄長被拘留的黃州約有一百六十里,任騖州酒監。
其他人,張方平與其他大官都是罰紅銅三十斤,司馬光和范鎮和蘇東坡的十八個別的朋友,都各罰紅銅二十斤。
在舊年除夕,蘇東坡被釋出獄,在監中共度過四個月又二十天。出了東城街北面的監獄大門,他停了一會兒,用鼻子嗅了嗅空氣,感覺到微風吹到臉上的快樂,在喜鵲吱喳啼叫聲中,看見行人在街上騎馬而過。
他真是積習難改,當天他又寫了兩首詩。詩里說:「卻對酒杯渾似夢,試拈詩筆已如神。」一首詩是:
平生文字為吾累,此去聲名不厭低。
塞上縱歸他日馬,城東不鬥少年雞。
他又詩如湧泉了。即在這兩首詩里,至少有兩句,若由那些御史仔細檢查起來,他又犯了對帝王大不敬之罪。塞翁失馬還罷了,因為以失馬錶示並非惡運,重新尋獲也並非即是好運,換言之,人總不知道何者為好運,何者為惡運的。但是「少年雞」則指的是賈昌。賈昌老年時,他告訴人他在少年時曾因鬥雞而獲得唐天子的寵愛,而任宮廷的弄臣和伶人,這一點仍可引申而指朝廷當政那批小人,是宮廷中的弄臣和優伶,又是誹謗。另有一行里他自稱「竊祿」,意為自己無才為官。但是「竊祿」一詞卻是從三國時一位大儒給曹操的一封信中摘下來的,而曹操普通認為是一大奸臣、一霸主。寫完這首詩,蘇東坡擲筆笑道:「我真是不可救藥!」
蘇軾(1037年1月8日—1101年8月24日),字子瞻,又字和仲,號東坡居士,世稱蘇東坡、蘇仙= 。漢族,北宋眉州眉山(今屬四川省眉山市)人,祖籍河北欒城,北宋著名文學家、書法家、畫家。
嘉祐二年(1057年),蘇軾進士及第。宋神宗時曾在鳳翔、杭州、密州、徐州、湖州等地任職。元豐三年(1080年),因「烏台詩案」受誣陷被貶黃州任團練副使。宋哲宗即位後,曾任翰林學士、侍讀學士、禮部尚書等職,並出知杭州、潁州、揚州、定州等地,晚年因新黨執政被貶惠州、儋州。宋徽宗時獲大赦北還,途中於常州病逝。宋高宗時追贈太師,謚號「文忠」。
蘇軾是宋代文學最高成就的代表,並在詩、詞、散文、書、畫等方面取得了很高的成就。其詩題材廣闊,清新豪健,善用誇張比喻,獨具風格,與黃庭堅並稱「蘇黃」;其詞開豪放一派,與辛棄疾同是豪放派代表,並稱「蘇辛」;其散文著述宏富,豪放自如,與歐陽修並稱「歐蘇」,為「唐宋八大家」之一。蘇軾亦善書,為「宋四家」之一;工於畫,尤擅墨竹、怪石、枯木等。有《東坡七集》、《東坡易傳》、《東坡樂府》等傳世。
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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