刺殺這事有沒有用?軍事史告訴我們,多半白費心機
昨天長期在他國生活的金正男遭遇刺殺,驚動了全球媒體與讀者。
然而從軍事歷史上看,全球各種刺殺事件不計其數,但許多最後只是白費心機,真正達成刺殺者目的的卻只有不多的一部分而已。
在中外古代歷史上,有兩個讓人們念記至今的著名刺殺事件,結果都是毫無作用的。中國被秦始皇統一後,發生了人盡皆知的「荊軻刺秦王」之事。在古籍中,記錄者已經清楚的評論道,這一幾乎得手的刺殺,哪怕成功了也救不回六國。燕太子丹主使的這一刺殺活動,最多只會讓秦國暫時緩下統一六國的步伐。
在當時秦國資源豐富、兵強馬壯、朝野一心、軍隊建設質量超群的大環境下,嬴政坐上王座之前就已經有著壓倒六國的優勢,換上一個新的秦國君主,統一步伐並不會停息。刺殺事件無論結構如何,並不能扭轉軍事上秦國擊潰六國的必然趨勢。燕太子丹的老師鞠武也反覆勸阻他不要主動尋釁秦國,應該耐心聯合其他國家抗衡秦國,而支持者不乏窮途末路、鋌而走險的人。燕太子丹最後還把自己的命給貼上了:燕王為了讓秦王息怒,將他斬首,首級送到秦國以示謝罪。
西方非常類似的一次刺殺事件,恰好證明了這一點:如果刺殺的目的不切實際,殺死了目標人物也沒用。那就是刺殺凱撒。凱撒,羅馬共和國最大的功臣之一,也是共和國的掘墓者之一。凱撒被一堆試圖阻止他獨霸大權的元老院政客亂刀捅死。這只是讓凱撒本人沒能做上皇帝而已,他的養子屋大維藉助凱撒打下的勢力基礎,特別是對自身軍隊的絕對掌握,逐步成為了事實上的羅馬皇帝,而刺殺凱撒的元老們短短几年內全部被殺或者入獄。
刺殺活動固然有著消滅對方關鍵性人物,迅速改變強弱對比的可能性,對於歷史和當前許多弱勢派系而言,往往是在劣勢中不惜鋌而走險、投機性強烈的舉措。但應當說強勢一方在需要時也會毫不猶豫的使用這一手段,美國在近幾十年已經多次直接、間接的鼓動第三方人員去殺死阻礙自身軍事政治意圖的關鍵人物。南越的吳廷琰就因為各種舉措違反了美國在當地的發展與利益,而被CIA直接策動政變推翻,最後被政變者處決在押運途中。
在當今的世界中,和諧關係、法治觀念逐漸成為全世界人民的共識,刺殺行為已經越來越不合時宜。但是刺殺依然因為代價最小、操作相對簡單、成效最快速,而成為無數投機者、或者心智不太正常的人的選擇。這裡說的還不包括一些瘋狂的個人、非主流團體實施的刺殺活動,他們本來就不在乎主流群體的價值觀念,甚至就是想要顛覆相關價值體系。
對於大國來說,實施針對知名人物的高調刺殺活動,代價已經開始超越了得益。特別是在現代社會、先進國家體制當中,領袖人物起的作用大不如前,刺殺了一個很可能只是讓另一個施政用兵思路相同的人上台而已。美國短短的歷史上,四位總統遇刺,亞伯拉罕·林肯、詹姆斯·A·加菲爾德、威廉·麥金萊、約翰·肯尼迪先後被刺殺,但在美國的政治體系之中總統並沒有非常大的權力,這些事件的實質影響遠不如其輿論轟動的程度。
林肯的死亡,根本沒有改變南方不敵工業化的北方軍事力量的定局。
進入民族自主成為主流、反法西斯反霸權運動波濤洶湧的二十世紀,大國實施這類活動,因為世界上大多數人價值觀的轉變、國際政治與社會輿論的壓力,變得越來越少,越來越針對重要性較低的人員。也許有一個例外,就是刺殺希特勒的事件,如果真能提前殺死這一藉助極端武裝力量挾制德國各個軍事單位的惡魔頭子,確實可以儘早啟動歐洲戰區各方的和平努力。
被黎巴嫩武裝派系指責為美國CIA在黎刺殺活動主腦的羅伯特·拜耳,曾經在專訪中洗刷自己的嫌疑。但更重要的是他闡述了重要的觀點,在當今世界裡刺殺根本不能改變一個民族、一個國家的發展方向,因為世界上沒有誰再如此的羸弱,會被區區的一個刺殺事件所左右。他坦誠的說:「如果一個國家裡的所有人都敵視你,你是不可能去那兒進行刺殺行動的。這樣做是違背歷史發展規律的,而這種違背歷史發展規律的刺殺行動也是絕對行不通的。」 通過刺殺來實現政治軍事目的,已經是非常過時的做法,成效微乎其微,甚至只有反作用。
這裡特別值得一提一個流行的說法,是「美國中情局638次暗殺卡斯特羅」,細想之下不難發現美國很早就放棄了刺殺他的嘗試。至於什麼CIA美人間諜馬麗塔·洛蘭茨被卡斯特羅迷倒而放棄刺殺的段子,更是不堪一擊,這一女間諜不久後就返回美國,好好的生活工作,甚至能在美國電視訪談中侃侃而談如何「沒能下狠心」。可想而知這件事遠非故事文字中那麼簡單,美國當局至少在後來根本沒打算刺殺卡斯特羅。
事實其實是這樣:美國與蘇聯在古巴問題上達成了相對的平衡,軍事上蘇聯不在古巴部署直接威脅美國安全的軍事力量,美國承諾不直接入侵古巴。在這樣的基礎上,殺了卡斯特羅也沒用。
近年出現的一個非常值得警惕的勢頭,是美國CIA和空軍無人機、特種兵以戰爭的名義,對一些組織的頭腦人物實施空襲、越境捕殺活動。這被許多人指責為「刺殺」,也有人說這些人十惡不赦,用任何方法將其擊斃都是可以的。
從法理上說,美國已經完成了「敵人被刺殺不被犯罪」的法律制訂、修改工作,只要被定義為敵人,怎麼打死都可以。這一決策,甚至已經超越了美國軍警力量不能未經法律程序而殺死美國公民的基本原則,使得美軍可以把擁有美國國籍的武裝份子,引發激烈爭論,但最終也不了了之。的確,目前美軍無人機、特種兵「刺殺」的基本是萬惡的罪犯,但哪一天這一準則被放寬到其他美國人、其他國家的人身上,就讓人非常擔憂了 —— 屆時這一眼下看來合理的行為,就會變成合法化的大國刺殺活動。
總而言之,就當下而言,刺殺這種事情,成效已經大不如前,甚至就是白費心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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