悅讀:我是混蛋,我愛你
—1—
有什麼理由不成為一個混蛋呢?
每次有人在後台因為感情問題連發來十幾條信息的時候我都這麼想。她們無一例外都是哭訴關於前男友的事情,就在昨天,我關電腦準備睡覺的時候還有收到。
不一樣的是她第一句跟我講:「我喜歡一個射手座三年了,在一起一年左右分手一年現在是炮友。」
接著一條是,「我真的超愛超喜歡超級放不下的,可是我不敢告訴他也不敢表現出來我還喜歡他。」
講真,我好想一拳捶在她臉上。
你很好,什麼都沒做錯,也很漂亮。唯一的問題是不夠混蛋。賭場里把全部身家拿去一賭的人無一例外慘敗歸場,太孤獨的人總是把所有的愛都押在一個人身上。
和太渴望在賭場贏錢的人一樣,她們太渴望被了解,太渴望被愛。救命的稻草承載不來這樣的重量的,哪有不傷心的道理。
混蛋多好,一個人來,一個人去,不需要愛也可以活下去。沒有眼淚,也不會傷心。
—2—
我們這一代人,誰不熱烈呢。
可是在我們的人生中,總是不斷學會如何去爭取,卻很少有人教我們如何去放棄。
雖然我討厭拿年齡來區分人,實在有些過於愚蠢與粗暴,但不得不承認,正是我們這一代人,開始變得越來越自我了。
自我意味著我們開始更注重自己的需求,關注自己的感受, 媽呀,就是所謂的follow my heart 了。
Heart這東西是個難以捉摸的小婊子啊。Follow your heart 帶來的後果是我們會不計後果——管他媽的呢。但有些事,再用力的堅持也是徒勞無功,比如,讓TA愛你。
一個人不愛你是什麼樣子呢?或許是莫文蔚那首歌里的樣子, 「牽手的時候太冷清,擁抱的時候不夠靠近。」
又或許是連牽手擁抱的機會都沒有,甚至連跟TA說上幾句話都是奢望。
沒錯,愛情里的熱烈是必需品,我們自小受到的書里電影里歌里的愛情教育莫不如是,沒有猶豫,非你不可。
我們總是對得不到的東西充滿執念,在心裡幻想它有多麼得好。
—3—
不過,終有一天我們會發現,世事的確難兩全。但當我們想得到的一樣東西的渴望,超越那些恐懼的時候,便會產生「老子偏要勉強」,「憑什麼不可能」的想法。
小時候玩抓迷藏,小夥伴為了不被找到無所不用其極,要麼利用視覺盲點躲在柱子背後,要麼藏在滿是衣服的柜子里。
而我們為了找到那些躲起來的人,大聲呼叫他們的名字,謊稱自己要回家了,威脅再不出來以後都不做朋友,或者用糖果利誘,也是用盡一切辦法。
但是他們就是不會出來,因為「不被找到」就是他們的目的。
現在回想起來,那些找不到的人,還真可能是故意躲起來了,有些人就是因為你的出現而產生,因為你的遠走而消失。
羅蘭·巴特的里講過這樣一個故事:一個風流名士迷上了一個妓女,而她卻對他說:只要你在我的花園裡坐在我窗下的一張凳子上等我一百個通宵,我便屬於你了。
名士等啊等,直到第九十九個夜晚,站了起來,扶著凳子獨自離去。
有很多人解答過這個問題,他們說等待是代表誠意,離開是為了尊嚴。
我不敢苟同,因為尊嚴早在決定等的那一刻就消失殆盡,我只是用九十九天來證明我愛你,再用離開來保全你不愛我的權利。
就像是對待捉迷藏時藏得很深的那個人,還有那個和只是炮友關係的前任,即使等到了那有怎樣呢。
—4—
我在昨天睡覺之前發給那個女生的最後一條消息,是安慰她要相信總有一天會出現一個可能截然不同但同樣燦爛的人。
因為無能為力的感覺是我最討厭的事情,所以我覺得最合適的等待應該是,我會保持一點的自私,一點的傲嬌,一點的不講人情,一大堆的幼稚,剩下的都給你。
當然,我很想這時光冗長最好再快一點,畢竟啊,我也是個很酷的混蛋。
圖文轉載:輕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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