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末女性纏足照,太變態,看完讓人不寒而慄!
文史
03-25
纏足和娼妓、太監被公認是中國古代的三大社會畸性發展。這也可見逼婦女纏足有多麼不人道!
娼妓和太監外國也有,但婦女纏足卻是封建時期的中國所特有的一個現象。
在當時的外國洋人眼中,男人留長辮子,女人小腳被他們視為中國落後愚昧的標誌。
而關於纏足是什麼時候開始的則出現了許多說法。但支持較多的是南唐時期。當時有宮裡跳舞的妃子為了好看,用絲帛將腳綁成新月狀。這被認為是纏足的前身。
宋以後,纏足之風就像今天的時尚流行一樣,從宮內傳到了宮外。當時社會還興起了大足為恥的的風氣!
明朝時,纏足之風開始盛行,纏足的女性被認為是時髦的表現。
那到底是怎麼纏的呢?就是用一條長布袋將腳踝緊緊綁住使肌骨變形,慢慢的腳形開始變得纖小屈曲。
纏足盛興時期,許多女性都是在四、五歲時就開始用布裹腳,直到成年後骨骼定型才將布帶解掉,但也有纏一輩子的。
這種腳被人們稱為三寸金蓮。且不能被除丈夫以外的陌生男人看到。纏足給當時女性身體帶來的痛苦是巨大的。直到民國初這種風俗才漸漸被禁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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