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讓女子痛苦萬分陋俗,流行千年現已徹底廢除,但偏遠農村仍可見到

讓女子痛苦萬分陋俗,流行千年現已徹底廢除,但偏遠農村仍可見到

在如今中國很多偏遠農村地區,特別是那些民國初年出生在世的老奶奶們還能看到纏足的現象。眾所周知,纏足是一件很殘忍的陋習,它是一種變態的美。纏足也稱為裹腳、裹足、裹小腳等。它是一種對女子自幼兒期時以布緊纏雙足,使足骨變形、足形尖小,行路只能以足跟勉強行走的做法。因此在近代西方人把中國女子的纏足看作是中國愚昧、落後的象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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纏足一般從女孩4到5歲左右時開始,歷時四年左右最終完成。纏足是通過外力改變腳的形狀,嚴重影響了腳的正常發育,引起軟組織攣縮,使女性從小就要經受無比的痛楚,「裹小腳一雙,流眼淚一缸」。 那麼中國女子纏足是從時候開的呢?

關於古代女子纏足的歷史說法不一,目前最被大家認可的是源自南唐後主李煜時期,由於他在唐人對「弓鞋」痴迷的審美基礎上,別出心裁地將這種弓鞋用長長的布帛纏起來,以代替襪子,並在他的妃子娘身上做試驗纏足之法,由此開創了中國女子纏足的歷史。「乃命作金蓮,高六尺,飾以珍寶,網帶瓔珞,中作品色瑞蓮,令嬪娘以帛纏足,屈上作新月狀,著素襪行舞蓮中,迴旋有凌雲之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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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了宋代,女子纏足的習俗逐漸從皇宮發展來到了民間,來南宋末年民間甚至還出現了一股「以大足為恥辱」的社會風氣。蒙古入主中原之後,雖然蒙古女子不纏足但是他們對漢人女子的纏足習慣保持贊成的態度,於是纏足的習慣繼續流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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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纏足有一個詞語大家很熟悉,「三寸金蓮」。關於纏足被稱為「三寸金蓮」有專家認為這要從佛教文化去考證,佛年中菩薩都赤腳站在蓮花之上,因此蓮花作為一種高潔、吉祥、美好等的象徵,被國人所接受。因此隨著時間的發展,小腳就被成為金蓮,以三寸之內者為金蓮,以四寸之內者為銀蓮,以大於四寸者為鐵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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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11年10月19日,辛亥革命起義成功剛剛九天,湖北軍政府就發布了一則通告,內容是婦女放足,1912年3月孫中山正式發布了《大總統令內務部通飭各省勸禁纏足文》。至此,纏足這一流行一千多年中國社會的醜陋惡俗被徹底廢除。不過目前在全國很偏遠的農村地區,一些高齡老人還有纏足的現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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