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評:於歡案,我們對官方有兩點提醒
山東聊城於歡案引起輿論的強烈反彈。於歡與其母蘇銀霞借高利貸後遭逼債。逼債人有脫下褲子羞辱於歡母親的極端行為。在報警後,出警的警察對逼債人表示「討債可以,但不能打人」,之後離開接待室,於歡此時抓起一把水果刀向其中4名逼債人亂捅,造成1死3傷。聊城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判處於歡無期徒刑。而這一判決被很多人認為嚴重不公,主張於歡是「正當防衛」的輿論在互聯網上佔據主導地位。
由於於歡母親蘇銀霞已經支付了比高利貸本金多很多的錢款並抵押了一套房,也由於於歡母子的人身自由被逼債人非法限制,更因為逼債人脫褲子羞辱蘇銀霞(有報道說,逼債人是用生殖器蹭蘇銀霞的臉),於歡捅死捅傷多名逼債人受到民間廣泛同情,道義站到了他的一方。於歡的無期徒刑判決給輿論的第一印象是它與這種道義相左。
我們認為,輿論的質疑總體上是有依據的。我們不了解案情的全部細節,但從已經報道出來的情況看,對於歡的判決的確難以服眾。目前山東省高級人民法院已經接受了於歡的上訴請求,希望它以專業的態度甄別各種證據,依法做出符合法律精神的終審判決。
另外最高檢宣布派人調查此案,將對於歡的行為是否屬於正當防衛進行認定,並且調查警察在執法過程中是否存在失職瀆職的行為,對最高檢的這一積極介入,我們尤其表示歡迎。
於歡案迅速導致高度密集的輿情,這是互聯網時代的一大特點。目前社會上一些人對法律信心不足,有焦慮感,或者針對社會存在的某些不公正現象有情緒,因而對每一起被報道出來的爭議案件都很敏感,互聯網輿論一點就著。這種情況下要求法院在審理每一起糾紛時都要非常認真,嚴格依法裁量。一旦輿論場出現爭議,需要以正確的態度和方法及時應對。
於歡案這樣的情況,不涉及意識形態,更無任何政治色彩,它就是一起案件判得是否合理的問題。社會的反應形成激烈輿情後,一些情緒會偏離案件本身,這種時候官方一定要有定力。
首先,當輿論場上有人就此案說過頭話時,官方切忌與那些人要求的方向「對著干」,導致與民意的基本面相抵觸,而要堅持依法依理處理整個事情。第二,山東省高級人民法院二審時要堅決排除輿論的各種干擾,集中精力於案件本身,以過硬的法律素養做出公正判決。
關於網上輿論的激動情緒,我們認為其中很大一部分是民間認識和情緒的自然流露,但也有一些人迅速又把法院的疑似不合理判決上綱上線到整個國家層面,指責這個國家是在保護壞人,逼好人都做「窩囊廢」,甚至說什麼「祖國母親受辱不行,自己的母親受辱可以」,乃至連抵制薩德都扯上了。尤其是後面的這些怪話,已經與於歡案遠得八竿子打不著了。
其中不排除有少數「輿論混混」推波助瀾,每當公眾就一個具體事件有所不滿時,他們就會跳出來,釋放極端言論,這就與愛國者們對外表達抗議態度時,極少數人干出燒車砸店的行徑如出一轍。這些「混混」在輿論場上煽風點火,通過擾亂人們的視線給自己牟利。
於歡案有非常明顯的元素,也有一些模糊的地方,這起案件從被報道出來,經輿論質疑到形成終審判決,實際上構成了中國社會的又一次普法,也是塑造社會共識的一個機會,其中的激烈元素轉瞬即逝,但它的結果將留下來,對中國法治建設形成一份新的積累。希望於歡得到法律的公正對待,公眾的正當關切得到回應。我們既期待法律對保護民眾盡責,同時也希望得到全社會的珍惜與支持。
微信號:HQSBWX
您若認同本文觀點,就請賞個「點贊」吧!(點文章最下面的「大拇指」)
※「辱母殺人案」一審判決書全文
※快訊:林鄭月娥在香港特區第五任行政長官選舉中勝出
※山東高法通報辱母殺人案情況 最高人民檢察院派員調查
※安倍「豬隊友」反咬:別讓我當替罪羊!
※杜特爾特不登美國航母,要登就登中國軍艦!
TAG:環球時報 |
※傳媒觀察:於歡案二審落幕,訴訟雙方的情懷,案情真相讓人糾結
※從於歡案淺談基層民警的接處警應對
※於歡案:當我們面對勺子殺人狂的時候是否只能默默忍受?
※於歡案為何申請兩名關鍵證人出庭?山東檢方回應
※於歡案中民警究竟幹了些啥?
※於歡案終判:究竟是輿論治國,還是依法治國?
※於歡案改判,並不值得歡呼雀躍
※傳媒觀察:於歡案庭審進行中,於歡和母親同時出庭!
※傳媒觀察:於歡案二審在濟南開庭,於歡出庭受審
※於歡案處警民警不構成玩忽職守罪 不予刑事立案
※如果由袁世凱來制定司法,於歡案會怎麼樣?
※人民日報刊文談於歡案:公開是最好的穩壓器
※山東於歡案改判,時隔幾個月正義沒有遲到!
※於歡案二審聚焦是否構成正當防衛 檢方認為防衛過當
※於歡案二審宣判:由無期改判5年
※於歡案控、辯、被害三方意見全文
※山東高法終審判決於歡案,於歡犯故意傷害罪,有期徒刑5年
※最新!於歡案二審宣判:防衛過當,有期徒刑5年
※剛剛,於歡案二審宣判了,有期徒刑五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