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如「刺死辱母者」事件發生在古代?
全球通史
「全面展現全球歷史文化風貌,趣味解讀世界史。上至天文下至地理,從上古神話到當今各國八卦,我們為您一一講述」
最近「刺死辱母者」事件鬧得沸沸揚揚,其實亘古以來,」刺死辱母者「絕非個例。
古典君翻了翻史料,找出這些青史留名的案例,看看類似的事情,假如發生在古代,執法者將會如何判刑呢?與君共享——
春秋時」刺死辱母者「有理
《禮記·檀弓》:子夏問於孔子曰:「居父母之仇,如之何?」
夫子曰:「寢苫,枕干不仕,弗與共天下也。遇諸市朝,不反兵而斗。」
翻譯一下:子夏問孔子,父母之仇,應該怎麼辦?孔子回答:睡在草席上,拿盾牌當枕頭隨時準備玩命,絕對不跟仇人共存在一個世界。如果在街上碰到仇人,碰巧手上沒兵器,別浪費時間回家拿,赤手空拳上去懟死他!
伍子胥之父伍奢為楚平王子建太傅,因受費無極讒害,和其長子伍尚一同被楚平王殺害。伍子胥從楚國逃到吳國,成為吳王闔閭重臣,後來伍子胥協同孫武帶兵攻入楚都,伍子胥掘楚平王墓,鞭屍三百,以報父兄之仇。
儒家經典《春秋公羊傳》對此的評論是:「父不受誅,子復仇可也。父受誅,子復仇,此推刃之道,復仇不除害。」
意思是,父親無罪被殺,兒子復仇是正當的,父親有罪被殺,兒子再去復仇,那就是冤冤相報何時了,並不具備正當性。
伍子胥鞭屍曾經的君主楚平王,在儒家看來,是完全合理的正當的,司馬遷對伍子胥的評價是——「棄小義,雪大恥,名垂於後世」。在真正的儒家那裡,萬事逃不過一個理字!
漢代」刺死辱母者「有獎
若說到「刺死辱母者」,有史所載的第一人還是劉邦的幺兒:淮南王劉長。
淮南王劉長,母親趙姬獲罪被逼自殺後,心裡就一直怨恨辟陽侯審食其。
異母哥哥文帝即位後,劉長入朝,前往辟陽侯府上求見。辟陽侯出來見他,他便取出藏在袖中的鐵椎捶擊辟陽侯,又命隨從魏敬殺死了他。
事後,劉長馳馬奔至宮中,向漢文帝袒身謝罪:「我為天下人殺死了危害社稷的賊臣辟陽侯,為母親報了仇,特來朝中跪伏請罪。」漢文帝哀憫劉長為母報仇,不予治罪。
漢代為父為母復仇,真正抵罪的少之又少。
東漢章帝年間,有人侮辱人父,而被其子殺掉,漢章帝免除了為父報仇者的死刑,從此成為判例,稱《輕侮法》,規定對血親復仇「降宥」處理,即不但可以減罪,還可得到寬宥和嘉賞。
《後漢書·酷吏傳》所記,有一位叫做陽球的,有位官員侮辱了他的母親,他一怒之下將這個官吏和全家殺死。而陽球非但沒有獲罪,反而因此出名,還被舉薦為孝廉,補任尚書侍郎。
為父報仇的例子,也有不少。
比如《太平御覽》中記載了這樣一則「孝子傳」:一個叫魏湯的少年,與父親相依為命,一次父親被惡霸毆打,魏湯只能不斷磕頭求饒,好在被路人相助,父子倆沒被打死。後來魏湯一直隱忍到父親壽終正寢,才去實施復仇計劃,最終提著惡霸的腦袋祭奠父親。
「魏湯報仇」的故事,還被刻在了山東嘉祥縣武氏祠的畫像磚上。
「孝」,對於古人來說有多重要?
在漢代,官吏判殺了復仇孝子,可能會被上司治死罪。如一位叫路芝的縣令,就因為殺了復仇的孝子,被橋玄笞殺,「以謝孝子冤魂」。
《後漢書·列女傳》記載:酒泉人趙娥(因是龐子夏之妻,又稱「龐娥」),父親被同縣人所殺,她隱忍多年,找機會報了殺父仇,主動自首,而當地官員感其孝行,不願治罪,最後遇大赦被免罪。
可見,如果把「刺死辱母者」,擴大到為母復仇、為父復仇,漢代的「刺死辱母者」「為父復仇者」,基本上都會得到地方官甚至皇帝的寬宥,減刑乃至免罪是標配。
唐宋時」死罪可免,活罪難逃「
唐以前,「刺死辱母者」「為父復仇者」不抵死罪很普遍,但從唐代開始,卻是死罪可免,活罪難逃了。
武則天時期,同州下邽縣有個叫徐元慶的人,父親徐爽被縣尉趙師韞殺了,他最後親手殺掉殺父仇人,自己捆綁著身體到官府自首。
當時的諫官陳子昂,上《復仇議狀》,提出了殺人犯法、應處死罪,而報父仇卻合於禮義、應予表彰,所以他建議處徐元慶死罪,同時在他家鄉表彰他為「烈士」,並請朝廷將這種處理方式編入法令,永遠作為國家的法律制度。
後來,作為禮部員外郎的柳宗元,寫了一篇《駁復仇議》,穿越時空都要和陳子昂開撕。
柳宗元認為,陳子昂的意見不但賞罰不明,而且自相矛盾。柳宗元還在這篇著名的奏議文中指出,徐元慶報殺父之仇的行為既合於禮義,又合於法律,應予充分肯定。
唐憲宗年間,一個12歲的男孩梁悅,為了替父報仇,殺死仇人秦杲。在《禮》「父仇不同天,而法殺人必死」的前提下,這個案件在定罪性質上,又引起較大爭議。
韓愈的《復仇狀》說,「復仇之名雖同,而其事各異」,殺或赦不能一概而論,要具體問題具體分析。尚書省經過辯論,最終裁定梁悅為父報仇,投獄請罪,特敕免死,決杖一百,發配循州。
從此形成案例,為父報仇可免一死,不免於流放之刑。一直到明代都是這樣,可查閱何競、張震的案例。
《宋刑統》也曾明確提出,「如有復祖父母、父母仇者」,應根據具體案件詳察,最後讓皇帝裁決量刑。而皇帝一般本著「以孝治天下」,奉行減刑寬宥。
明清「刺死辱母者」亦多寬宥
明代富平人李忍,家貧卻很孝順,也曾為母刺人。
《陝西通志·富平縣誌》里說,李忍惹上官司,縣裡有個叫羅武朱的衙役,素來橫行霸道,抓不到李忍,就把人母給綁了遊街,還將繩子從李忍母親的裙下穿過,以此羞辱。李忍怒了,如此辱母,不共戴天,就把羅武朱給弄死了,然後自首。縣官依法處置,又敬重他的孝行,改死刑為流放。
而清代為父報仇的兩兄弟也曾名留青史。
《清史稿·卷四百九十八》所記,清代江南丹陽人黃元洪、黃福元兄弟,父親黃國相被同鄉虞庠請的黑社會團伙捆綁沉河而死,兩兄弟長大後,持斧將虞庠砍死,然後自首,官府將哥哥下獄,弟弟免罪。第二年,黃元洪被赦免後,出家為僧。
由此可見,從春秋到清代,「為父復仇者」「刺死辱母者」,不但不該殺,判無期都嫌量刑過重,唯恐傷了天下孝子的心。這樣的例子,總不能窮盡。
即便在民國時,「為父母復仇者」的孝心也是天地可鑒,令人生惻隱之心。「
1935年11月,天津發生了一件轟動全國的命案。「五省聯帥」的大軍閥孫傳芳,被一名叫施劍翹的女子刺殺了。
原來施劍翹之父施從濱,在直奉戰爭中兵敗被俘,孫傳芳違背戰時不殺俘、不戮降的通例,下令斬決施從濱,並梟首於安徽蚌埠車站。當時才20歲的施劍翹悲憤萬分,誓要為父報仇。十年後她終於找到機會刺殺了孫傳芳,然後就去自首。
在法庭上,施劍翹詳細陳述了自己艱難的復仇歷程,說道:「父親如果戰死在兩軍陣前,我不能拿孫傳芳做仇人。他殘殺俘虜,死後懸頭,我才與他不共戴天。」
施劍翹的陳述以及律師的辯護,感動了法官和在場的旁聽者。1936年2月,河北省高等法院最後判其有期徒刑七年,11個月後又遇特赦。
其實,為父報仇也好,刺死辱母者也罷,樁樁件件都是人間之慘劇。願只願,燈光下不再有陰影,所有人都可以平安幸福的過好這一生!
責任編輯 | 明若清溪
古典書城:gudianshucheng
最受古典文化愛好者歡迎的公眾號, 最具人氣的古典文化社群。每天為您分享詩詞歌賦、國學經典、古典文學等精彩內容,與100萬讀者共同品味古典文化的神奇魅力
※一個美國退伍軍人的故事
※她不遠千里來到中國,抗戰期間孤身一人救百名中國兒童,卻被中國人遺忘
※他是19世紀世界三大偉人之一,日本人卻只給他說3個字的權力!
※韓國,你真的夠了!
※一個日本人在北京求擁抱,一個中國人在日本效仿,結果驚人
TAG:全球通史 |
※「刺死辱母者」事件要是發生在古代會怎麼判?
※如果發生在古代,「刺死辱母者」如何判刑?
※如果「辱母殺人案」發生在古代,會怎樣判?
※發生在古代的一起「辱母案」兒子殺掉侮辱母親的流氓 結果如何?
※假如「辱母殺人案」發生在美國
※你身邊發生過霸凌事件嗎?
※發生在你身邊的鬼故事!恐怖!
※假如辱母殺人案發生在美國
※你和陌生人之間發生過難忘的故事嗎?
※究竟發生啥事,小姐姐如此凄慘
※直擊 發生在婚禮上的「怪」事
※如果兒童間發生衝突,他們的「證詞」可靠嗎?
※古代、清代和近代發生三起「辱母」案,當事人受的待遇各不相同!
※寡婦誕下畸胎,兒子離奇死亡,發生在明朝的一起壁虎殺人事件
※村長在墳頭撒尿辱罵,之後發生的怪事,讓他生不如死
※曹操死前發生一件怪事,預示他的死亡
※歷史上發生在民間真實靈異事件之「叫魂兒」
※發生了什麼?他如此痛苦
※猝死是怎麼發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