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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會祥:《筆法瑣談》

孟會祥:《筆法瑣談》


《筆法瑣談》

一、緣起

所謂筆法,也就是用筆的方法。字是一筆一筆寫出來的,用筆的方法就相當於寫字的方法,可以說是書法的核心內容。而用筆的方法,也就包括怎樣起筆、怎樣行筆、怎樣收筆三個部分。

然而,如此簡單的一回事,在古今書論中的論述,卻浩如煙海。

先說它的重要性。趙孟頫《蘭亭十三跋》說:「書法以用筆為上,而結字亦須工。蓋結字因時相傳,用筆千古不易。」劉熙載《書概》說:「凡書之所以傳者,必以筆法之奇,不以托體之古也。」書法之所以叫書法,籠統解之,可謂書寫的方法、作書的方法,也庶幾可以說就是筆法。合於筆法之書,稱之書法、法書;不合筆法之書,稱之胡寫亂畫。方法,不過是操作技巧,形而下者也,怎麼能當得起書法這一玄妙的藝術呢?筆法要有當得起書法的核心這一意義,就不僅指手上的功夫,而可以形而上之,通於陰陽,造乎自然,達於大道。中國人的精神世界裡,不好宏大敘事式地論說,而好踏踏實實地踐履,通過實實在在的操作,可以印證它的神妙難測,無所不有。這也就是技進乎道。而道是什麼?《老子》說:「道可道,非常道。」又說:「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道是無可定義的,可以強名之為規律。規律是大趨勢,不得不爾,是一種發生、發展的必然軌跡。而自然,可強名之為本來的樣子,不是刻意為之,而是其形態原本如此、其發展必然如此。這正如辯證唯物主義所認為的:世界是物質的,物質是運動的,運動是有規律的。人們通過生生不息的的自然界認識自我,通過生機勃勃的自我認識自然界,體會了鶯飛草長,鳶飛魚躍,山呼海嘯,生老病死。而藝術,九九歸一,是要解釋和啟示生命的況味。書法,當撇開記言相聞這一實用功能,被當做藝術看待時,也正是通過書寫,來重現生命的況味。其著之竹帛的痕迹,正賴手與筆的運動,傳達生機和節奏,這也就是筆法獲得如此重要性的原因。

孟會祥:《筆法瑣談》

一開始,我們說筆法就是用筆的方法,分為起筆、行筆、收筆三個部分,何其一目了然。而回過頭來,就昏天黑地地說了一通,想來早已令人生厭。蓋自古以來,「大道甚夷,而民好徑」,不整點虛的,就不能引人注意。筆法本來必須手授,難於言傳,著為文字,則更覺隔膜。也許是為了強調它的重要性,古人神乎其說,往往有之。

說到筆法的神秘性,筆法之祖,一般推到蔡邕。張彥遠《法書要錄》說:「蔡邕受於神人而傳之崔璦及女文姬,文姬傳之鐘繇,鍾繇傳之衛夫人,衛夫人傳之王羲之,王羲之傳之王獻之,王獻之傳之外甥羊欣,羊欣傳之王僧虔,王僧虔傳之蕭子云,蕭子云傳之僧智永,智永傳之虞世南,世南傳之歐陽詢,詢傳之陸柬之,柬之傳之侄彥遠,彥遠傳之張旭,旭傳之李陽冰,陽冰傳徐浩、顏真卿、鄔彤、韋玩、崔邈,凡二十有三人。」而蔡邕在嵩山石室中得筆法,顯然是神秘化了。這若干人等間的關係,要麼是師徒,要麼是親戚,而且居多是親戚,就這說明外人不可得而聞焉,神秘得很。《書斷》上說種繇得筆法,則又有故事:「魏鍾繇少時,隨劉勝入抱犢山學書三年,還與太祖、邯鄲淳、韋誕、孫子荊、關枇杷等議用筆法。繇忽見蔡伯喈筆法於韋誕坐上,自捶胸三日,其胸盡青,因嘔血。太祖以五靈丹救之,乃活。繇苦求不與。及誕死,繇陰令人盜開其墓,遂得之,故知多力豐筋者聖,無力無筋者病,一一從其消息而用之,由是更妙。」以鍾繇的身份,居然捶胸嘔血,像街上唱蓮花落的,又干起盜墓的勾當,哪裡會可信?王羲之得筆法,有學於天台紫真和白雲先生的傳說。天台,即浙江天台山,據說王羲之少時曾地那裡學過書法,而天台紫真和白雲先生,卻不知道是什麼人物。他學於衛夫人,學於其叔父,當是可信的,而《題衛夫人筆陣圖後》所說:「予少學衛夫人書,將謂大能;及渡江北游名山,見李斯、曹喜等書,又之許下,見鍾繇、梁鵠書,又之洛下,見蔡邕《石經》三體書,又於從兄洽處,見張昶《華岳碑》,始知學衛夫人書,徒費年月耳。遂改本師,仍於眾碑學習焉。時年五十有三,恐風燭奄及,聊遺於子孫耳。可藏之石室,勿傳非其人也。」這文章顯然是後人偽托。說學衛夫人書,徒費年月,毫不尊師重道,於理殊乖;而把筆法「遺於子孫」、「藏之石室」,也與王羲之風度大悖。孫過庭在唐代都批評過了。王獻之甚至說得筆法於神鳥,孫過庭也尖銳地批判過。總而言之,古人把筆法搞得玄之又玄,似乎一般人是難以接觸的。這一方面是尊敬書法的緣故;另一方面,則表現了文化的一種宿疾。比如宗教,本來沒有占卜命運、轉化吉凶的功能,但是許多信眾就只信這一套,而不肯讀經,這也是沒有辦法的事。古代關於筆法的這些玄虛之論,可供談資,而沒有多少實際的意義。還有一個客觀的原因,就是筆法難於言傳。這也像是宗教,明明主張不立文字,卻又不能沒有卷帙浩繁的經典,也是沒有辦法的事。古人大概不擅長科學論證式地傳授,而強調啟示和開悟。所以,宋以前論筆法,大多採用比喻的形式,相互傳授,也猶如禪宗的公案。宋以後人,大概是嗜欲深了,所以天機淺了,論筆法,也逐漸理性起來、實際起來了。比如,唐以前說用筆:「錐劃沙」、「印印泥」、「折釵股」、「屋漏痕」、「驚蛇入草、飛鳥出林」等,都是比喻。而後世種種筆法、結構法,說得越來越細。苛細的名目,以後我們也許會不時提到,要之,大多是從據說智永傳下的「永字八法」生髮開來的。唐以前的比喻,很有文學藝術的色彩,然而無法操作,只能悟;後世生髮開來,說得越來越細,操作性也不見得強,而往往苛細得讓人頭暈,言者未必了了,聞者當然昏昏的情況是常有的。

儘管如此,把筆法之祖的座位,讓蔡邕坐下,也許是合適的。豐富的筆法,正是成熟於隸書的,而蔡邕應該有隸書藝術的總結者形象。史傳李斯有《論用筆》一文,但很難想像李期自己的筆法有多豐富,內容也令人生疑。而蔡邕的《九勢》,可以當之無愧地稱為筆法的綱領性文件。《九勢》中前半總論,十分精彩;後半分述,屢用術語,不免有點專業色彩,我私心認為是後人偽托。學術上的事,咱管不了。《九勢》云:

夫書肇於自然,自然既立,陰陽生焉;陰陽既生,形勢出矣。藏頭護尾,力在字中,下筆用力,肌膚之麗。故曰:勢來不可止,勢去不可遏,惟筆軟則奇怪生焉。

凡落筆結宇,上皆覆下,下以承上,使其形勢遞相映帶,無使勢背。

轉筆,宜左右回顧,無使節目孤露。

藏鋒,點畫出入之跡,欲左先右,至回左亦爾。

藏頭,圓筆屬紙,令筆心常在點畫中行。

護尾,畫點勢盡,力收之。

疾勢,出於啄磔之中,又在豎筆緊趯之內。

掠筆,在於趲鋒峻趯用之。

澀勢,在於緊駃戰行之法。

橫鱗,豎勒之規。

此名九勢,得之雖無師授,亦能妙合古人,須翰墨功多,即造妙境耳。

且說總論部分,可以理解為對書法、或筆法的哲學化、概念化的論述。整個意思,緊緊圍繞著一個「勢」字。書法是來於自然的,而自然是有陰陽的,陰陽是以「形勢」呈現的。點畫中要有力的感覺,猶如肢體肌膚的鮮活。勢不可違,靠柔軟的毛筆來表現勢。「勢」的涵意,歷來眾說紛紜。我理解的「勢」,是生命的姿態。生命的姿態什麼樣子?就是力量和運動。力量是運動的根由,運動是力量的表現。古人仰觀俯察,發現最美的東西,就是生命,生命的特徵是就是勃發矯健的。寫字過程也是生命展現和理想展現的過程,寫出的東西,當然也以有生命感為美。正因為此,最初簡單的一點一畫、一撇一捺,慢慢以美的原則——也就是生命的原則加了演化;而書寫的過程,也要同步於生理的節律,書寫起來得力而痛快。這大概就是筆法的起源。

筆法者,要解決的問題是怎樣寫起來舒服,寫出來的效果好看而已。

孟會祥:《筆法瑣談》


二、誤讀

筆法起源於怎樣寫起來舒服,寫出來的效果好看。而寫起來舒服,寫出來效果好看的實質,是體現生命的意味。如何才能有生命的意味?對於書寫過程來說,要有力、有勢、有動感;對於書寫效果來說,點畫要「縱橫有可象者」。而「縱橫有可象者」,並不是簡單地描繪物象,而是從物象中獲得啟示。如果把「縱橫有可象」理解為俗語所謂「點點如桃,撇撇如刀」,那就太糟塌書法了。我相信,書寫活動一開始就是按美的規律演進的,所以才有姿態豐富的點畫,才有美不勝收的書法。先民選擇毛筆書寫,一開始就契合了一種神妙。

先民書寫工具的演進,渺矣難考,而我們現在熟知的最早文字體系甲骨文,便是用毛筆書寫的。所以我們談筆法,只在毛筆筆跡的範圍之內。自用毛筆書寫開始,就有筆法的存在,隨著時代的推移,筆法不斷豐富。到了魏晉,以王羲之為代表,筆法達到完備和成熟。後世,則出現了不同方向的變異。以此立論,則所謂筆法,即指最為高超的二王筆法。其他所謂的筆法,都可以視為對魏晉筆法的改造或誤讀。

這樣,有幾個誤讀就需要明晰:

對篆書筆法的誤讀

在文字形成之前,先有刻畫符號,刻畫符號為硬物所為,當然談不上筆法。筆法必始於毛筆。古代流傳下來的文字和圖畫,除了毛筆書寫者外,還間有以硬物划出者,那些硬物划出的粗細等勻的文字和圖案,沒有筆法可言。西方始終以硬筆為書寫工具,只能產生花體字,而不能產生筆法。毛筆全向度的運動方向以及柔軟性,是點畫變幻的前題,也是筆法產生的必要條件。然而,很長時間內,人們對篆書的認識局限於甲骨、金文,沒有見過墨跡,所以也認為篆書是等粗細的線條寫成的,因而沒有多少筆法的意義。即使近年出版的書法入門讀物,還有人認為篆書只要把握字形就可以了,用筆極其簡單。這是一個明顯的誤會,是把經過刻劃、模鑄之後的產物,誤會為篆書的原始形象即手書形象了。如果篆書也是毛筆手書,那麼,篆書就應該、也確實存在點畫的姿致,也即存在著筆法。

甲骨中仍有刻畫符號的遺存,有些刻劃符號上面的動物之形,與其說是文字,還不如說是圖畫。也許這樣的刻畫,線條是等勻的,是沒有筆法意義的。然而,它有裝飾之美、紋飾之美。這一審美淵源,在文字和書法演進的過程中,並沒有中斷,極盡裝飾的鳥蟲書、中山王器那樣工藝高超的字,甚至《泰山刻石》、《嶧山刻石》,都富於工藝性。我個人認為,這種筆法欠缺的書跡,實際上就是「美術字」,它美輪美奐,然而生命意味淡薄,「畫」的意思要比「書」的意思多。過去我曾經偏激地認為這樣的字跡不是寫出來的,而是製作出來的。後來我看到有人寫出中山王器那樣的篆書,也看到有人寫出鐵線篆,不得不承認,確有心靈手巧之人能一揮而就,但它仍然欠缺自然之美和生命的感覺。篆刻從來都是講究工藝性的,圓朱文可以說把這種工藝性發揮到了極致。然而,書法如果也僅限於此,則格調必不高,因為人工的極致,也便離自然和生命的況味較遠。過去很多講帖學的人,把魏晉以前的書法史一筆抹煞,可能就是出於這種意識。

如果我們看到《宰豐骨匕記事刻辭》,也許就會感覺到它的書寫性。它較好地保存了毛筆的書寫跡象。而《侯馬盟書》本身就是墨跡,《郭店楚簡》也是一樣,聯繫到大量的秦漢簡牘,一個以手書墨跡為軸線的書寫史、筆法史就會浮現在我們的腦海中。這些墨跡點畫起筆時筆鋒的切入方法,點畫中截的圓厚,以入自如的使轉,幾乎可以說與二王息息相通。這才是古人書寫的本來面目,是未經工藝修飾的原貌,是書寫史、筆法史的主流。這也說明,二王雖然是天才,但筆法並非向壁虛造,也是發展的產物。如果我們把這一大宗(出土的篆書墨跡並不多,顯然是由於手書難於保存,而金石差可不朽)說成是手寫書,它是自然的、未加修飾的,則與之相對的是書法史上的皇皇劇跡的金文等,則居多書寫時就帶有工藝性質,而且經過二度製作,部分原意已失,可名之為銘石書。手寫書與銘石書,相對峙也相互滲透,是文字和書法演進的矛盾的兩個方面。自古學篆,求諸金石,所以篆書中自然書寫的意味淡薄,明清間有人用剪去鋒穎的毛筆寫篆書,求其線條均勻,早已成為一種工藝,也就幾乎談不上筆法了。而趙寒山、八大山人、傅山等,可能因為並不擅長規規矩矩的篆書,以行草入篆,合於筆法,倒是暗合古人。

孟會祥:《筆法瑣談》

對銘石書的誤讀

這裡說的銘石書,不局限於石,包括金、石和其他質材。同樣,手寫書的材料也不限於紙,也包括其他質材。手寫書是墨跡,是自由、新鮮的;而銘石書是經過二度製作的,一般是莊重、矜持的。手寫書的自由、鮮活、富於生機,往往開創新書體;而銘石書的莊重、矜持、成熟,往往結束一種書體的演進。像《散氏盤》可能較多地保留了手寫書的意味;《盂鼎》、《毛公鼎》等把金文推向頂峰,也結束了大篆。而大篆頂峰時期的墨跡,不可多得,若有,必是更加氣象萬千的。像秦詔版權量可能較多地保留了手寫書的意味,而《泰山刻石》、《嶧山碑》把小篆發展到頂峰,也結束了小篆。而小篆,特別是標準的小篆,在書法史上曇花一現,正是這種規範字、美術字生命力不強的體現。它像秦代制度一樣嚴酷,而同時期的簡牘,是多麼豐富多彩啊。像《石門頌》、《楊淮表記》及很多小品刻石,可能較多地保留了手寫書的意味,而《禮器碑》、《曹全碑》等把隸書推上頂峰,其後的《熹平石經》、《正始石經》,則顯然為隸書的發展畫上了句號。地不愛寶,漢代簡牘出土無數,相形之下,前人嘆為一碑一奇的漢碑,遠遠沒有漢代簡牘更為豐富。當然,對於東漢豐碑大碣來說,像《禮器碑》、《曹全碑》等名碑,其書寫水平極高,而刻手水平也極高,拓本就具有「下真跡一等」的分量。它雖然不是手寫書的自由表達,但其建立規矩,整飭有度,因而成為入門必學之碑。大略言之,學漢碑得隸書之體,而參漢簡得隸書之筆,學漢碑而把注意力集中在石花斑駁上,恐怕就與筆法不太一致了。漢晉間隸書餘波的刻石,修飾首尾成為「折刀頭」,與書寫意味越拉越遠,必然走向淡乎無味,難以為繼。

魏碑無疑是銘石書的最大一宗。「透過刀鋒看筆鋒」,也即寫手與刻手問題,一直是一個重要的話題。像「方筆之極軌」的《始平公造像記》是否是書丹原貌?我認為不是書丹原貌,但並不否認這類書跡的書丹原貌會有方筆。魏碑體的形成,約有以下幾個因素:

其一,自晉室南遷,中原精英南渡,北朝書家,承襲漢魏舊法,其楷書書跡略帶隸意。也就是說,其楷書以鍾繇為師,或者筆法推遠一點,以蔡邕為祖。以王羲之為代表的新體,在北朝後期也影響到北朝。

其二,魏碑作為銘石書,本身有保守的傾向,略帶隸意,正是其本色,也是其追求。其實,晉代碑誌寫手已經不能寫隸書,而所寫楷書還是帶有濃厚的隸意。如因郭沫若援引而著名的《王興之夫婦墓誌》即是代表。而至少從《正始石經》開始,碑刻之風,已有修飭點畫首尾,務使方整,成為「折刀頭」的舊習。不唯《王興之夫婦墓誌》如此,同期的墓誌大部分如此,「二爨」也是如此。之所以修飭成「折刀頭」,可能與便於下刀有關。這一風尚為魏碑書、刻手所繼承。

其三,魏碑體居多與佛教內容有關,受寫經體的影響。而寫經體的僧俗寫手紹承漢簡,務求快捷,這是魏碑體體勢的重要源頭之一。

其四,因書、刻之間相互影響,有些書手也摹仿刀意,寫出誇張的方筆。如高昌延昌年間前後(相當於北周)的墓誌,用筆居多是方圓並用的,而體勢則帶有隸意。其中,《令狐天恩墓表》則明顯帶有誇張的方筆,很有點魏碑的意思。這樣的方筆顯然利於刀刻,而經過刀刻之後,因為審美意識的參與,可能會進一步強調其方折剛狠。下層文人與民間刻手的力量,不可小視。

儘管魏碑的陽剛之氣毫無疑問是偉大的,但不能不承認,文化的整體發展趨勢是朝著雅馴方向的。魏墓誌中不少精品,並不劍拔怒張,而是融入了南派新體的因素。魏碑中確實存在著骨氣洞達、勁險刻利之美,需要汲取,但它畢竟是刀、筆結合的產物。就一些過於修飾、任刀為體的造像記研誤筆法,更是幾於緣木求魚。碑派書家,如張裕釗、趙之謙,用毛筆寫出了刀刻的效果,當代也有人用毛筆能把《始平公造像》臨得很像,但這種類似於雜技的高難度動作,是否有契合生命的節律,我是懷疑的。純粹的碑派在清末民國間走入絕境,非沒有原因吧。

需要說明的是,我這裡也並不全是貶碑揚帖的意思,如果沒有對銘石書筆法的誤讀,也就沒有碑派的雲蒸霞蔚,這是另一回事。

孟會祥:《筆法瑣談》

晉唐一體化和對二王的誤讀

二王典範在南朝精英階層傳承,與北朝刻石的群眾運動相比,總感覺到氣息微弱。特別是梁元帝焚書十四萬卷時,斯文凋喪,令人嘆息。陳隋間,好像智永成了一脈單傳。好在李世民頗好筆翰,使王羲之成為正統。李世民的貢獻,一方面使王羲之成為盡善盡美的書聖;另一方面,通過對《蘭亭序》的傳播,使更多的人接觸到了王羲之書法。

蘭亭論辯,郭沫若的觀點站不住腳,算是失敗了。我也相信《蘭亭序》是王羲之作品,而真跡沉埋昭陵。《蘭亭序》時代,肯定有標準的楷書、肯定有《蘭亭序》風格的行書,這是沒有問題的。而另一個問題不得不讓人思考,《蘭亭序》的風格,在傳世王羲之摹本和拓本中,差不多可以說是孤例。如果僅就風格而論,像郭氏所說,它出於智永作偽,似乎更令人信服。除《蘭亭序》外,王羲之其他行草帖,都是夭矯不群的,體勢變化萬千,筆致變化萬千,讓人目不暇給。這正是初創時期的生機和不確定性,也是其內涵幽深、玩味不盡的魅力所在。而我們看到的《蘭亭序》是成熟之美、無懈可擊之美,這就產生了風格的歧異,也埋下了誤讀的種子。特別是蘭亭八柱,儘管出於歐虞褚大師臨仿,經過刻拓,也多多少少,帶有銘石書的某些特徵。看到蘭亭八住帖的人,肯定比看到真跡乃至摹本的人多得多,因而,如果把傑出的書法家和家世赫赫者排除在外,由於種種條件的改變,今不逮古,勢所必然。當然,這並不是說宋以後的書法家都不理解二王,都不了解二王羲之在民間的形象,差不多變會定格在《蘭亭序》、《懷仁集王聖教序》,以及李世民的碑刻上。

到宋代,出現了高桌椅,則人們對王羲之可能更加隔膜。《閣帖》盛行之後,人們眼中的王羲之,是經過刻拓的、簡化的王羲之,而高桌椅也便於接受這種簡化。好在現在出版發達,我們只要把古帖墨跡本和刻帖加以對比,就會感覺到刻拓的簡化是多麼可怕。加上宋人學楷書,多從唐人大楷入手,這就為「院體」準備了所有的條件。畢竟,像米芾那樣能夠時常看到二王真跡的人,是鳳毛麟角的。所以,書法,或者說筆法,差不多可以唐為界,唐以為前古,唐以後為今,由於種種條件的改變,今不逮古,勢所必然。當然,這並不是說宋以後的書法家都不理解二王,都不了解二王的筆法。我們看到蘇軾臨的《講堂帖》、趙子昂臨的《遠宦帖》,以及王鐸臨的大量二王帖,都是能夠克紹山陰箕裘的。但畢竟時代壓之,趙子昂極知晉人,但他寫出來的,也是簡化的晉人或改造的晉人。至於一般的書寫者,可能終生無緣見晉賢墨跡、摹本,當然就會陷於誤讀,而自以為追步山陰了。

正如儒學一變為漢儒,再變為宋儒,欲知孔孟真意,不讀《論語》、《孟子》是不可思議的。筆法的誤讀可能,遠甚於此。欲了解二王筆法,當然最重要的依據是墨跡和摹本,而歷代法書只是它的註腳。

孟會祥:《筆法瑣談》


三、姿勢

寫字,站著寫還是坐著寫,如何站、如何坐,是一個問題。怎樣拿毛筆,是另一個問題。

前一個問題,可謂之「身法」。古人論述也不少,但沒什麼爭議。很多人談到身法,要求煩瑣,做起來不容易。但是,我見過很多人寫字,身法千奇百怪,似乎也不影響其掌握筆法。所以,標準的身法,可能僅僅是一個標準而已,按標準去做,有利於書寫、有利於身體健康罷了。白蕉在《書法學習講話》中總結了幾條,我以為最明白,不弄玄虛:

兩腳平放桌子下面,身體坐穩,重心不偏;

頭要端正,視線才正確集中,看到全面;

肩背要直,不可傾斜,胸部和桌面保持適當距離;

左手按紙,右手提筆書寫,左手對右手起著支援作用和平衡作用,對身體重心起穩定作用;

在書寫巨幅大字的時候,左右腳分前後,如果雙腳並立,不能使用出全身力量。

白蕉講的主要是坐姿,站姿只講了一句,也夠了。

近年來,人們為探索古法,追蹤古人書寫時的身法,及於桌椅等相關因素。這方面,工作做得最細,也最有成就的,要算孫曉雲的名著《書法有法》。她以西晉瓷俑、北齊《校書圖》、五代《文苑圖》等為佐證,證明古人基本上是一手執紙、一手執筆,懸空書寫的。(此前啟功主編的《書法概論》中,也曾引用一幅古代圖畫,一手執筆,一手執一紙筒書寫;另有一照片,像是啟功先生自己的示範。)想像在以簡為主要書寫材料的時代,在細細的竹木簡上書寫,大概左手執簡、右手三指執筆,左右手配合書寫是便利的、合理的。細細的簡如果放在几上書寫,可能反而不便。我覺得,正是這一習慣形成了慣性,古人不把紙張放在几上書寫。至於把紙張捲成一個小筒書寫,甚至紙長了還需要書僮抻紙,也來源於習慣而已。這樣的書寫狀況,產生相應的以轉指為主的筆法,進一步相應的是,寫的都是小字。即如鄭杓《衍極》所說:「寸以內,法在掌指;寸以外,法兼肘腕。掌指,法之常也;肘腕,法之變也。魏晉間帖,掌指字也。」魏晉之前當然也有大字,比如漢碑,至少摩崖要採用題壁式書寫,是不是三指執筆法,就很難說,而且,懸空書寫時,也不可能再是左右手配合,臂腕恐怕都要發揮作用了。銘石、題署一類的字,寫法可能就不是標準的「古法」。我認為帖學範疇內的古法,是以二王為代表的精妙的轉筆方法,而銘石書傳統中的筆法,始終都沒有達到二王那樣精細多變的程度。到宋代,高桌椅配合的書寫狀況成為常態。使用高桌椅非常方便,然而,左右手的配合減弱了,腕臂由懸空變得可以支撐了,執筆的姿式也便變成了「腕平掌豎」,總而言之,毛筆接觸紙面的方式簡單化了,「古法」也便慢慢失去了。當代人即使知道古人的書寫狀態,大概也沒有必要學魏晉人的樣子書寫。時移世易,天地江河,無日不變,我們應該了解古人,但還要在現在的條件下寫字,席地而坐(包括古代的跪坐),坐在几上,都不大現實。

另一個問題,就是執筆法。據說,唐代韓方明、陸希聲論筆法,都來於右軍,有撥鐙法、「五字法」的說法。「撥鐙」一說指馬鐙,一說「鐙」通「燈」,從來都莫衷一是,辨析起來也沒有什麼意思。實踐證明,「五字執筆法」是實用而科學的,其他五花八門,都不重要。李煜把撥鐙法和五字法混為一談,總結出八字:

擫:大指上節下端,用力向外向右上,勢倒而仰。

壓:食指上節上端,用力向內向右下,此上二指主力。

鉤:中指指尖鉤筆,向下向左內起,體直而垂。

揭:名指背爪肉際,揭筆向上向右外起。

抵:名指揭筆,由中指抵住。

拒:中指鉤筆,由名指拒定,此上二指主轉運。

導:小指引名指過右。

送:小指送名指過左,此上一指主往來。

五字執筆法,把五個指頭的作用,皆用一個字說明,就是:擫、押、鉤、格、抵。雖雲五字,身教則易,言傳難明,這裡也不多說了。講五字執筆法,以沈尹默講得最細緻。

前人論執筆,「指實掌虛」最為重要。虞世南《筆髓論》說:「指實掌虛。」李世民《筆法訣》說:「大抵腕豎則鋒正,鋒正則四面勢全。次實指,指實則節力均平。次虛掌,掌虛則運用便易。」蘇軾說:「把筆無定法,要使虛而寬。歐陽文忠公謂余『當使指運而腕不知』,此語最妙。方其運也,左右前後,卻不免欹側;及其定也,上下如引繩,此之謂『筆正』,柳誠懸之言良是。」指實,才能筆實,點畫才能果斷有力;但指實不是用蠻力死死把筆。蘇軾說:「獻之少時學書,逸少從後取其筆而不可,知其長大必能名世。仆以為不然。知書不在於筆牢,浩然聽筆之所之而不失法度,乃為得之。然逸少所以重其不可取者,獨以其小兒子用意精至,猝然掩之,而意未始不在筆,不然,則是天下有力者莫不能書也。」掌虛,才能「運用便易」,使轉自如。使轉自如,才能免於生拉硬扯的蠻力。據說蘇軾是用三指執筆法寫字的。蘇軾不可能知道古人也用三指執筆法,恐怕他的三指執筆法只能是一種「壞毛病」,糾正不過來了,也就安之若素罷了。按理說,在筆法上他應該沒有發言權,但他以天才的穎悟,還是參透了筆法的真諦。「把筆無定法,要使虛而寬。」「方其運也,左右前後,卻不免欹側。」「知書不在於筆牢,浩然聽筆之所之而不失法度,乃為得之。」這幾句話,實在是過來人語,度人金針。其實,綜前人所論,執筆是為了用筆,而用筆的實質,可以從兩方面去認識:其一,就執筆深淺來說,大體以母指尖為支點,構成一個槓桿。這樣,筆鋒向任何方向的運動,與筆頂都應該是相反方向的。這實際上也是「逆頂」、「澀勢」的原因。蘇軾還說過用筆「如逆水撐船,用盡氣力,不離舊處」,也是要找到這種槓桿作用。找到這種作用,是「撥鐙」、是「撥燈」、是「撥挑」、是「寫」;找不到這種作用,順鋒拖過,是「畫」、是「描」。蘇軾所謂「浩然聽筆之所之」,就是強調筆鋒寫過去,而不是人力拉扯過去。也正是如此,「方其運也,左右前後,卻不免欹側」。否則,筆桿如果總是垂直於紙面,哪裡會有槓桿作用呢?「老乾體」那些人,寫字時看起來很瀟洒、很豪邁,實際上寫出的點畫是無力的。其二,就使轉來說,也大體以母指尖為中樞,構成一個轉軸系統。因為筆毫是軟的,沒有轉的作用,勢必偃卧。有些碑派書跡,不嫻轉筆,為了防止筆毫偃卧,就且行且止,不斷在運筆方向上停駐,以使筆鋒恢復彈性,於是形成鋸齒般的點畫,美其名,則可稱之為金石氣,實則是沒有發揮出筆毫的作用。退一步說,如果不轉筆,即使一筆得力,下一筆必不得力,因為筆鋒在一個方向上已經用「老」,無以蓄勢發力了。因此,有些碑派書跡,迫不得已,筆筆起結,或者在點畫末端多加頓挫,找回筆毫原初狀態。不說這是「無法」,至少說是簡單粗糙之法吧。轉筆相當於齒輪傳動,其力學原理與槓桿作用是一樣的。通過手,最終使三維空間里多向度的這兩種機械運動,映射到紙面上,所以點畫才會耐品耐嚼。

如果想讓多向度的運動無滯無礙,手就越少依傍越好。在無所依傍中找到「節力」的感覺,就庶幾近道了。因此,枕腕不如懸腕,懸腕不如懸肘。朱履真《書學捷要》說:「懸臂作書,實古人不易之常法。上古席地憑几,又何案之可據?凡後世之以書法稱者,未有不懸臂而能傳世者。特後人自幼據案作書,習於晏安,去難就易,以古法為畏途,不以為常,反以為異矣。」當然,懸腕懸肘,的確是苦事,如果不想費事,啟功給出了個方便法門:「書寫落筆之前,先用筆向空畫個圈圈,所要寫的字,以不超出這圈圈範圍之外,那麼就說明你這時執筆的高低,提不提腕,懸不懸肘等,是符合要求的自然的。」啟功平常話里,自有機鋒,悟到多少,那是悉聽尊便的。有時見有人為炫耀功夫,五指撮住筆頂寫字,我就不免戚然。這事兒,北宋黃伯思《東觀餘論》早說過了:「流俗言:『作書皆欲懸腕,而聚指管端,真草必用此法乃善。』予謂不然。逸少書法有真一、行二、草三,以言執筆去筆遠近耳。今筆長不過五寸,雖作草書必在其三,而真行彌近。今不問真草字,必欲豪指管端,乃妄論也。今觀晉、宋及唐人畫圖執筆者,未曾若此,可破俗之鄙說。」

至於「龍睛」、「鳳眼」之類,不足論。

孟會祥:《筆法瑣談》


四、藏露

蔡邕說:「藏頭護尾,力在字中。」王羲之說:「存筋藏鋒,滅跡隱端。」褚遂良說:「用筆當如印印泥,如錐劃沙,使其藏鋒,書乃沉著,常欲透過紙背。」米芾說:「無垂不縮,無住不收。」這是藏鋒的理論基礎。

入門學書,最先接觸的藏頭護尾,莫過於「用筆箭頭路線」,在起筆處先繞一個圈子,收筆處再繞一個圈子,讓學書者跟著指揮棒轉。我自己學寫字時是這樣,後來教學,也是如此。記得一次看到有個清代的家鄉人寫的柳體楷書,其橫畫起筆居然沒有畫一個三角,而是側鋒而下;收筆也似乎並不圓圓滿滿地寫一個側點,而是意到便收,字卻筆筆皆活,很有精神,這才開始懷疑教科書。再後來在啟功主編的《書法概論》中看到對「用筆箭頭路線」的明確批評,算是得到了印證,確信這一做法的無稽。沃興華《論筆法》認為這是宋人筆法理論指導下的產物。他並不全面否定,但也指出了其不足之處:

必須強調,宋代筆法說容易出現兩個誤區。一是「逆入回收」的說法既明確又規範,沒有歧義,沒有別解,容易扼殺個性表現和創造能力。如果老師不動腦筋地照講,學生不加思考地照做,大家不知所以然地如法炮製,寫出來的筆畫會千人一面,千篇一律。二是這種筆法理論,割裂了動態的書寫過程,局限在筆畫之內作靜態分析,將原來屬於連續書寫時自然產生的「逆入回收」當作筆畫的一部分來表現,結果為起筆而「逆入」,為收筆而「回收」,回收與逆入不相連貫,造成上下筆畫缺乏聯繫,如同積薪,毫無生氣。甚至還會將逆入與回收誤解成封閉式的藏頭護尾,在筆畫兩端重重按頓,如同加上兩個圓形的句號,截止了筆畫的運動態勢,使它們毫無向外擴展的張力,米芾稱這種寫法為「倒收筆鋒,筆筆如蒸餅。『普』字如人握兩拳,伸臂而立,丑怪難狀」。

實際上,說清楚藏鋒、露鋒之所指,也不容易,這又牽涉到銘石體、寫書體的異同。沈曾植《全拙庵溫故錄》云:「南朝書可分三體:寫書為一體,碑碣為一體,簡牘為一體。」又說:「碑碣南北大同,大抵於楷法中猶時沿隸法。簡牘為行草之宗,然行草用於寫書用於簡牘者,亦自成兩體。《急就》為寫書體,行法整齊,永師《千文》,實祖其式。率更稍縱,至顛素大變矣。李懷琳之《絕交書》,孫虔禮之《書譜》,皆寫書之變體。」沈曾植見識洞達,持論公允,足資取信。銘石之書,雖然上承甲金,但以刀跡逼於書跡而論,無疑全盛於東漢豐碑大碣;而豐碑大碣的書寫者,既稱善書,當然也長於簡牘。這裡的簡牘,指漢代的竹木簡牘,而不是後世的尺牘。細玩簡牘墨跡,確實存在「逆入」的現象。如圖2—20居延漢簡中,「十」豎畫起筆,「丑」、「五」末筆,顯然都是逆入書寫的,即如「渠」字波畫起筆,也不是「欲橫先豎」所書。之所以這樣寫,當然是為了得力。蓋寫簡之時,要找到兩個因素:其一是筆鋒與簡的位置關係,亦即恰當的角度;其二是筆鋒受壓的程度,亦即發揮彈性的適當力度。這兩個因素恰當,寫起來才得力。否則,露尖順鋒,筆鋒是滑溜的,不但寫出來的點畫沒有力量感,甚至簡直無法成字。正是這一實用的需要,加上行筆過程中前後承接關係的原因,產生了「逆入」的的筆法,也產生了逆入的審美心理。我是實用主義者,同時也是唯美主義者,認為實用是基礎,審美是隨著實用而產生和演變的。比如男子便於站立小解,而女子則便於蹲姿,久而久之,男子蹲姿小解則不雅,女子站姿則罕聞,法度就是這樣產生的。「逆入」這一藏頭之法,當然會被相對莊重的銘石體所採用,因而產生折刀頭的起筆方法。吾丘衍《三十五舉》云:「隸書須是方勁古拙,斬釘截鐵,挑撥平硬,如折頭刀,方是漢隸。」正是抓住了這一特徵。愈是漢代晚期,這種折刀頭的起筆方法愈是得到了強調。晉代銘石之書,如圖2—17《王興之墓誌》,以及我們熟知的「二爨」,顯然屬於沈曾植所謂「大抵於楷法中猶時沿隸法」者,也是強調了這種折刀頭。至於北魏墓誌、造像,方筆具在,應當是這種起筆方法的自然延續。實際上,銘石書的發展,始終就有兩個源泉:其一是筆;其二是刀。這在前面已經論及,此處就不再贅述了。正如沈曾植所說,「碑碣南北大同」,而寫書卻另是一體。但是,自晉室南遷,北方則長於碑榜,南方則長於啟牘,寫書之體與銘石之體,似乎參商相隔。南朝禁碑,銘石之書式微;北方也並不全是只學刻石之書,早在北魏,王羲之的影響就已經為北方取法。《魏書》卷十九《任城王傳附元順》載:「(元順)九歲師事安樂陳豐,初書王羲之《小學篇》數千言,晝夜誦之。」像《張玄墓誌》、《元略墓誌》的書丹者,應該不唯長於碑版,也同時長於啟牘。這種吸收了寫書體優長的銘石體,在後世成為主流甚至唯一。到唐代,歐禇是北派而頗學王羲之,自茲以降,不再有純粹的銘石體,銘石體表現於唐碑,成為經寫書體改造的銘石體,或者說寫書體與銘石體合而為一。我們在學習歐、禇、顏、柳大楷之後,往往造成向行草書過渡的困難,二者之間似乎鑿枘不合,其實就是銘石體與寫書體的不同基因,畢竟還潛在著的緣故。也正是這個原因,如果糾結於顏柳大楷不放,不把目光放在行草上,不縱觀歷代法帖,則所理解的點畫,乃是刀下的點畫、孤立的點畫,因而行草書終究不得其門而不入。許多人寫一輩子,就沒有邁過這個檻。

而寫書體同樣以簡牘為祖,特別是簡牘中的草書。簡牘中的草書,謂之漢草,或謂之章草,是草、行、楷書的淵源。觀察圖2—19《河西漢簡》即知,它基本上捨棄了過於複雜的「逆入」起筆法,而是用了差不多「欲橫先豎,欲豎先橫」的側鋒的起筆方法,魏晉間的楷、行、草書,亦即寫書體,莫不如此。「側筆取勢,晉人不傳之秘」的原因,也在於此。側鋒起筆,在瞬間調整筆鋒,發揮筆鋒彈性。即如朱和羹《臨池心解》所說:「余每見秋鷹搏兔,先於空際盤旋,然後側翅一掠,翩然下攫,悟作書一味執筆直下,斷不能因勢取妍也。」簡化了「逆入」的起筆方法,但仍能達到「逆入」的作用,其美學原理與「逆入」的方法是一致的,只是操作簡便,更利於書寫而已。

由此而論,書法斷無不藏鋒的起筆,而藏鋒分為「逆入」和側筆兩種。碑法側重於逆入,而帖法側重於側筆。而後世或因不明就裡,或者為了言說的方便,把「逆入」之法說成是藏鋒起筆,把側筆之法說成是露鋒起筆。「露鋒」二字其實害人不淺。就我自己的教訓來看,不解側鋒本意,誤露鋒為尖筆。點畫露尖,不僅起筆方法不對,更重要的是既以尖筆起筆,也便無法打開筆鋒,使用筆鋒的彈性逆頂發力,使點畫入紙沉厚,只能輕輕畫過,即使再強行加重筆畫,也只能進入另一種「提按」的誤區,與真正的法度,可謂南轅北轍了。真是一著有誤,滿盤皆輸。而側鋒起筆,實在是筆法的第一關鍵。說它是第一關鍵,當然首先表現在時序上,起筆決定著點畫的書寫方法,也決定著點畫的形態和質量,不能過起筆這一關,往後的一切也就無從談起了。「側翅一掠」間,打開了筆鋒,寫出的點畫成為「面」的形態,才可以稱之為點畫,否則就只能成為「線條」。而「線條」一詞,實與書法之旨大悖。欲用「線條」一詞替代「點畫」者,差不多可以說是不懂書法的。所謂打開筆鋒,意即倪蘇門《書法論》所說:「發筆處便要提得起筆,不使其自偃,乃是千古不傳自語。」

「逆入」的方法既被說成是「藏鋒」,而藏鋒又是必須遵循的法則,所以受到後人重視。特別是清代碑學興起之後,無論方筆圓筆,居多以「逆入」方法起筆。像何紹基所臨《張遷碑》,儘管《張遷碑》給人以方筆的印象,但他臨的效果是圓筆起筆較多,而且顯然大量運用了「逆入」的起筆方法。而趙之謙所書智果《心成頌》,許多起筆方法是畫一個三角形式的「逆入」起筆法。不拘方圓,總之是做到了「藏鋒」。在帖學技法系統中,基本上沒有這樣的起筆方法,至多,在筆畫連帶過程中,間或會出現似乎逆入的樣子而已。但是,平心而論,碑學的技法也不能完全視為無本之木、無源之水,它還是有所本源的,不管是出於誤讀還是出於發現,它畢竟能自成體系,而且寫出了精彩的作品。在生宣長鋒、擘窠大字的境況下,碑派所創立的方法,往往奏效,這是清人的貢獻,也不可遽然把它說得一無是處。

孟會祥:《筆法瑣談》


五、中側

過去老輩人教人寫字,常說,筆桿要立直,而且對準鼻尖。這種要求,執行起來實在彆扭,至於為什麼,學習者不問,即使問了,教學者也說焉不清。實際上,這大概就是建立在誤解基礎上的,解決「中鋒」用筆的一個機械、笨拙的方法。這樣寫字當然是不行的。

龔賢《柴丈畫說》云:「筆要中鋒為第一,惟中鋒乃可以學大家。若偏鋒且不能見重於當代,況傳後乎?中鋒乃藏,藏鋒乃古。」中鋒作為筆法的重要原則,在古代書論中名目不少,如正鋒、藏鋒等,有時候都指中鋒。古代人沒有嚴格的「概念」意識,所說的話,到底什麼意思,要看語境。此處是此意,他處可能就是他意。否則,死讀書,讀死書,那就盡信書不如無書了。

傅山說:「書家亂嚷八法,老夫一法也不懂。」要弄清中鋒之所指,似乎也應該盡蠲書論,只從常識上去想書寫的道理。要做到有彈性的書寫,首先就需要打開的筆鋒接觸紙面,而不是筆肚接觸紙面,這是中鋒的最基本的要求。打開的筆鋒接觸紙面,那麼,「鋒」就「藏」在了點畫墨痕之內,這也便是中鋒又被稱為「藏鋒」的原因。同時,書寫的方向是隨時改變的,為了在每一個方向上都能夠筆鋒接觸紙面,就需要筆鋒無時無刻不處於旋轉的過程中;筆鋒無時無刻不在旋轉,筆毫就會出現「絞」的狀態,因而轉筆又稱為「絞轉」;否則,如果沒有旋轉、「絞轉」,則用毛筆就遠不如油畫筆、水彩筆來得便當。用油畫筆、水彩筆婉轉向寫出來的,只能是「線條」以及由「線條」構成的圖案,而不是點畫和由點畫組成的字。來楚生曾經用油畫筆寫字,但他當然不是平鋪直敘地寫美術字,而是以純粹的書法用筆技巧去寫字,也用到了筆鋒的各個「面」,做到了「八面出鋒」。當然,這只能是偶爾的遊戲,他主要的書寫工具,當然還是毛筆。以前有人把筆鋒燒禿寫篆書,就是把篆書徹底工藝化了,其實質已經不是書法。今人也有些寫篆書特別是鐵線篆者,也往往以工藝之巧代替了書法應有的生命感,其實質也已經不是書法。書法是手工活,不能走工業化的道路,極盡奇巧的事,往往就沒有意思了。因此,假若沒有轉筆,不但談不上中鋒,乾脆就談不上有鋒。平鋪直敘,也就是字中無筆。

因此,所謂中鋒,也僅僅是要求不可用筆肚著紙書寫而已。筆肚著紙,浮薄無力,謂之偏鋒,所以,偏鋒是筆病。另外,不可無轉筆書寫,無轉筆則無澀勢,筆像毛刷一般,筆鋒雖藏於點畫之中,猶如無筆鋒。從這個意義上說,筆桿立直書寫是沒有道理的,而無鋒不側,不但要在起筆時側筆取勢,還要在點畫書寫過程中以不同的側勢保持書寫的連貫性。中鋒、偏鋒可以說是一對對立的概念;中鋒、側鋒,並不是一對對立的概念。

過去,也可以說到現在,我常常在不能掌握用筆方法時發生疑問:既然信筆塗畫也能成字,古人何必創造如此複雜的方法?難道是自己跟自己過不去?沒辦法,與生俱來,我們就有這樣的文化背景。在經歷痛苦時,也便享受快樂;腿上綁過沙袋的人,才能享受身輕如燕的樂趣。如果說我們享受了書法,還是應該感謝「惟筆軟則奇怪生焉」的毛筆,感謝先哲對生命的熱愛。要用毛筆寫得得力、寫出生命意味,既合乎生理、又合乎自然,那就只能是這樣寫。只能這樣,本來這樣,內中就是「道」,就是「理」,就是自然。

基於這樣的常識,我們再回頭看看歷代所論:

蔡邕在《九勢》:

令筆心常在點畫中行。

何為「筆心」?如果把它理解為筆尖,那麼,筆鋒鋪開之後,尖又在何處呢?所以,蔡邕此語,也只能理解為筆鋒著紙而已。

沈括《夢溪筆談》:

江南徐鉉善小篆,映日視之,畫之中心,有一縷濃墨正當其中,至於曲折處亦當中,無有偏側處,乃筆鋒直下不倒側,故鋒常在畫中,此用筆之法也。

筆鋒直下不倒側,也不能機械地理解為筆一直垂直紙面,否則,曲折處成何點畫?小篆的寫法,與行草並無二致,驗之《袁安碑》,驗之鄧石如以降的篆書墨跡,不難求證。鋒尖銳利,筆筆殺紙,鋪毫、轉筆,才能收「一縷濃墨正當其中」之效。

姜夔《續書譜》:

筆正則鋒藏,筆偃則鋒出,一起一倒,一晦一明,而神奇出焉,常欲筆鋒在畫中行,則左右無病矣。

筆正、藏鋒、筆鋒畫中行,語異而義同;筆偃、鋒出,亦語異而義同。

「中鋒」二字何時提出,我不清楚。然而,明人論書,往往隱然已經確定「中鋒」二字為金科玉律。同時,書論家也發現了強調「中鋒」過甚,以為中鋒就是筆桿直立,而形成了嚴重的誤會,所以屢屢加以廓清。王澍《論書剩語》說:「所謂中鋒者,謂運筆在筆畫之中,平側偃仰,惟意所使。及其既定也,端若引繩,如此則筆鋒不倚,上下不偏,左右乃能八面出鋒。筆至八面出鋒,斯往無不當矣。」又說:「又世人多目禿穎為為藏鋒,非也。歷觀唐宋碑刻,無不芒鎩銛利,未有以禿穎為工者。所謂藏鋒即是中鋒,正謂鋒藏畫中耳。徐常待作書,對日照之,中有黑線,此可悟藏鋒之妙。」又說:「『如錐畫沙,如印印泥』,世以此語舉似沉著,非也。此正中鋒之謂。解者以此悟中鋒,思過半矣。」王澍所說中鋒即運筆在筆畫之中,甚是,尤其指出藏鋒即中鋒,中鋒即「如錐畫沙,如印印泥」,實在是非常超群的。

王士禎《藝苑卮言》說:「蘇黃全是偏鋒,旭、素時有一二筆,即右軍行草中,亦不能盡廢。蓋正以立骨,偏以取態,自不容己也。」豐坊《書訣》說:「古人作篆、分、真、行、草書,用筆無二,以正鋒為主,間用側鋒取妍。」倪蘇門在《書法論》說:「書家搦筆極活極圓,四面八方,筆意俱到,豈拘拘中鋒為一定成法乎?」王、豐、倪三家,雖然認識到對中鋒強調過甚,已失原意,但他們自己也未必清楚本當如何。因而,既不敢推翻世俗中鋒之論,也就只好做點微調的工作。正是這種似是而非的態度,產生了影響至為深遠的以中鋒為主、以側鋒為輔,中鋒以立骨,側鋒以取妍的理念。大抵明清人以至當代人,多持這一觀點。它有點和稀泥,簡直是過大於功。

楊守敬《評帖記》說:「大抵六朝書法,皆以側鋒取勢,所謂藏鋒者,並非鋒在畫中之謂,蓋即如錐畫沙、如印印泥、折釵股、屋漏痕之謂。後人求藏鋒之說而不得,便創為中鋒以當之。其說亦似甚辨,而學其法者,書必不佳。且不論他人,試觀二王,有一筆不側鋒乎?惟側鋒而後有開闔,有陰陽,有向背,有轉折,有輕重,有起伏,有停頓,古人所貴能用筆者以此。若鋒在畫中,是信筆而為之,毫必無力,安能力透紙背!且亦安能有諸法之妙乎?」他強調了藏鋒並不指「鋒在畫中」(按此「中」乃中心之意);同時強調了二王無一筆不側鋒,可謂一針見血。我認為楊守敬的說法,是最清楚、最精闢,也是最有用的,可謂藥石之論。楊守敬基本上是碑派書家,而能持此論,足見其知書之深。如果說「中鋒」已經成為一個原則性的概念,那麼,只有在理解側鋒的前提下,才會真正理解其本來的涵義。前面我們提到過起筆時無鋒不藏,則這裡又要附加上行筆時無鋒不側、無鋒不轉,領會此中意味,才算「思過半矣」。

在《書譜》中任意取兩個字,就可以看到其中微妙。如「可」、「自」二字。「可」字橫畫,焉能垂筆寫出?其末畫筆道漸粗,正是轉筆之效,若理解為「提按」使然,那就失之毫釐,謬以千里了。「自」尤其如此,若無轉筆,豈不成了畫圈子?轉筆時運之以指,指、腕臂配合,方可致筆力。白蕉《書法學習講話》說:「筆力是一個人的精神表現。在技法的鍛煉上是通過臂、腕、指使用中鋒。用筆講中鋒,是書學上的『憲法』,是用筆的根本大法。」巨匠如沈尹默,也未必其言必中,《書法漫談》云:「我對轉指是不贊成的,其理由是:指是專管執筆的,它須常是靜的;腕是專管運筆的,它須常是動的。假使指和腕都是靜的,當然無法活用這管筆;但使都是動的,那更加無法將筆鋒控制得穩而且准了。必須指靜而腕動的配合著,才好隨處將筆鋒運用到每一點一畫的中間去。」

孟會祥:《筆法瑣談》


六、澀行

康有為《廣藝舟雙楫》說:「六朝筆法,所以迥絕後世者,結體之密,用筆之厚,最其顯著。而其筆畫意勢舒長,雖極小字,嚴整之中,無不縱筆勢之宕往。自唐以後,局促褊急,若有不終日之勢,此真古今人之不相及也。約而論之,自唐為界,唐以前之書密,唐以後之書疏;唐以前之書茂,唐以後之書凋;唐以前之書舒,唐以後之書迫;唐以前之書厚,唐以後之書薄;唐以前之書和,唐以後之書爭;唐以前之書澀,唐以後之書滑;唐以前之書曲,唐以後之書直;唐以前之書縱,唐以後之書斂。」大段排比,讀來痛快淋漓。康氏論書,好極而言之,往往偏頗,而這一段酣暢之論,卻頗中肯綮。唐以前與唐以後(當然這只是概而言之),書寫條件不同,人的風度不同,表現在筆法及其效果上,當然也有所不同。具體來說,六朝人能寫好點畫,但心中不是念念只有點畫,行所無事,妙契自然。唐以後人,漸漸講究起來,念茲在茲,如混沌鑿七竅,失去了朴茂之感。宋之後,甚至把眼光盯在了點畫的起收兩端,越發小氣,鶴膝、蜂腰、柴擔之類的病筆,也逐漸觸目皆是了。

康有為《廣藝舟雙楫》說:「六朝筆法,所以迥絕後世者,結體之密,用筆之厚,最其顯著。而其筆畫意勢舒長,雖極小字,嚴整之中,無不縱筆勢之宕往。自唐以後,局促褊急,若有不終日之勢,此真古今人之不相及也。約而論之,自唐為界,唐以前之書密,唐以後之書疏;唐以前之書茂,唐以後之書凋;唐以前之書舒,唐以後之書迫;唐以前之書厚,唐以後之書薄;唐以前之書和,唐以後之書爭;唐以前之書澀,唐以後之書滑;唐以前之書曲,唐以後之書直;唐以前之書縱,唐以後之書斂。」大段排比,讀來痛快淋漓。康氏論書,好極而言之,往往偏頗,而這一段酣暢之論,卻頗中肯綮。唐以前與唐以後(當然這只是概而言之),書寫條件不同,人的風度不同,表現在筆法及其效果上,當然也有所不同。具體來說,六朝人能寫好點畫,但心中不是念念只有點畫,行所無事,妙契自然。唐以後人,漸漸講究起來,念茲在茲,如混沌鑿七竅,失去了朴茂之感。宋之後,甚至把眼光盯在了點畫的起收兩端,越發小氣,鶴膝、蜂腰、柴擔之類的病筆,也逐漸觸目皆是了。

顏真卿《述張長史筆法十二意》引張彥遠曰:「吾昔日學書,雖功深,奈何跡不至殊妙。後問於褚河南,曰:『用筆當須如印印泥。』思而不悟,後於江島,遇見沙平地靜,令人意悅欲書。乃偶以利鋒畫而書之,其勁險之狀,明利媚好。自茲乃悟用筆如錐畫沙,使其藏鋒,畫乃沉著。當其用筆,常欲使其透過紙背,此功成之極矣。」張彥遠乃張旭老舅。褚遂良所謂「如印印泥」;張彥遠所謂「如錐畫沙」,取譬不同,意思是一致的。正如黃庭堅所說:「筆法同中有異,異中有同,張長史折釵股,顏太師屋漏痕,王右軍錐畫沙、印印泥,懷素飛鳥出林、驚蛇入草,索靖銀鉤蠆尾,同是一筆。」這「一筆」,也就是藏鋒,也就是中鋒,而書寫之時,無一處輕佻,力透紙背。細觀古人書跡,儘管書寫迅速,絕無輕輕一掠之感。其筆道是沉厚的、圓渾的、立體的。近人講用墨,往往以為用墨之道,就是繪畫中的干、濕、濃、淡、焦,墨分五彩,其實是錯誤的,至少是偏面的。筆墨從來相關,用墨也與用筆相關,用墨不僅指墨有濃淡之分,將濃遂枯、帶燥方潤,更有一層意思,即使筆毫像注射一般扎向紙面,沉墨入紙。這當然就要求行筆澀進,不能輕輕划過。包世臣注意到的「轉換筆心」,實際上是體會到了藏鋒之意。《藝舟雙楫》說:「蓋行草之筆多環轉,若信筆為之,則轉卸皆成偏鋒。故須暗中取勢,換轉筆心也。」能在環轉的過程中轉換筆心,才能夠處處沉著,寫出來的字,才不會僅有起收兩處用心,而是處處渾勁。這也是他強調「中實」的原因。《歷下筆譚》有云:

用筆之法,見於畫之兩端,而古人雄厚恣肆令人斷不可企及者,則在畫之中截。蓋兩端出入操縱之故,尚有跡象可尋,其中截之所以豐而不怯、實而不空者,非骨勢洞達,不能倖致,更有以兩端雄肆而彌使中截空怯者,試取古帖橫直畫,蒙其兩端而玩其中截,則人人共見矣。中實之妙,武德以後,遂難言之。近人鄧石如書,中截無不圓滿遒麗,其次劉文清中截近左處亦能潔凈充足,此外則並未夢見在也。古今書訣俱未及此,惟思白有筆畫中須直,不得輕易偏軟之說,雖非道出真際,知識固自不同。其跋杜牧之《張好好詩》雲「大有六朝風韻」者,蓋亦賞其中截有豐實處在也。

點畫有力與否,可以中實與否判斷;有古意與否,也可以中實與否判斷。不論帖派、碑派,皆是如此,並無二致。唐以後書,或者準確地說是不曉古法真意之書,刻意點畫兩端,描頭畫尾,做不到中實。而描頭畫尾之餘,也只能徒取媚好,所以「元明尚態」,再不尚態,沒個好架子,就一無是處了。唐以前人寫字,唐以後人描字,描字由來久矣。像顏真卿之書,《祭侄稿》墨跡存世,筆筆入木三分,力透紙背。而後世學顏楷之人,往往只重所謂「蠶頭燕尾」、橫細豎粗。有的人寫顏體橫畫,起筆收筆甚重,而中截輕輕划過,還自以為得計,現在我們看到大量唐人墨跡,何曾如此?重視起收而輕視中截,在寫歐體楷書時,尤其有黔驢技窮之感,只知方其頭腳,而中截孱弱無力。在這樣的觀念支配下,「歐體」成了轅下之駒,奶油氣甚至脂粉氣十足,失之千里矣。何紹基對歐陽通評價甚高,魏啟後對歐陽通《泉南生墓誌》十分推崇,也許正是都是看到了其書寫原意未失,有來有去,因而虎虎有生氣。魏啟後書自米芾入,追到漢簡。其追溯漢簡,不是襲其貌,而是「敲骨吸髓」,找到行筆得力的關鍵所在。所以,若限於印刷品看他的字,或許會以為飄浮,而看其真跡,則筆筆殺紙,氣韻沉雄;筆筆來去清楚,毫無含混。

欲求中實,首先就要求逆頂。所謂逆頂,即筆鋒指向行筆方向,不使疲軟。這樣寫字,才有筆鋒進入「軌道」之感。所謂進入軌道,是不得不如此,以筆性而如此,不是「我」要如此。我有一好友,常常以「掛檔」作喻,亦可謂善取譬。行筆不能是空檔,要掛上檔,也就是有齒輪傳動的受力感。蘇軾說:「學書如溯急流,用盡氣力,船不離舊處。」溯急流,也就是逆水撐船,體會那種蒿槳著力的感覺。悟得此理,才會知道所謂筆力是怎麼回事。自古書法,豐筋多力者勝,也是這個道理。運用這樣的力,當然需要高妙的運筆技巧,既有成竹在胸,同時也是尊重自然。若「主體意識」格外強,以為想朝哪個方向就朝哪個方向,以為狂塗橫抹就是力,那就失之千里了,即使字道如椽,終究浮薄,即使醮墨如洗筆,終究是墨不入紙。狂塗橫掃,只能是拙力、蠻力,如潑皮拚命,只能嚇唬外行。附帶說及,有些訓練方法,要求臨帖與原帖如照像製版,分毫不差,這當然是嚴格的,也可以說是科學的,但還不能說已經完美。因為,節節仿臨,絲絲入扣,利於分析,卻失之綜合;可以領會每時每刻筆的姿態、手的姿態,卻不能囊括連貫性、節奏性,易得形而不得力。如果不在這樣的基礎上進一步追尋揮運之際的動靜消息,則易流為拘束、描畫。這一方法,實際是擴充了的描紅法,過得這一關,才可言準確、精微,然而只過這一關,還談不上力與勢,距筆歌墨舞之致,還是終隔一層。

既要澀行,也就需要認識到書寫任何點畫,都有一個起、行、收的過程,不可輕率地草草寫過。過去聽說「一波三折」,以為只有波畫(隸書中的長橫畫、捺畫,以及楷書中的捺畫)才可以講一波三折,實在是一個不小的誤會。

姜夔《續書譜》云:

故一點一畫,皆有三轉;一波一拂,又有三折。

《書法三昧》說:

夫作字之要,下筆須沉著,雖一點一畫之間,皆須三過其筆,方為法書。蓋一點微如粟米,亦分三過向背俯仰之勢。

古人講得何其明白、何其諄諄,然而我們操作起來,往往任意,當然就談不上「法書」了。黃庭堅善用點,他的點也「三過向背俯仰之勢」也比較明顯,可以體會。蓋點無三過,只是墨污;橫無三過,則成柴擔;豎無三過,必是鶴膝;滿紙無三過,是一堆劈柴亂麻。就我自己的教訓來看,因為從小隻寫鋼筆字,所以對中截幾無留意,一味快速,不計法度。後來臨帖,以為古人寫字,也如寫鋼筆字,草草寫過,以求效率。特別是臨古人行草書,迷惑於它的動勢和速度感,就忽略了它的嚴格精到,「徒見成功之美,不悟所致之由」,久而久之,養成了一身毛病,改起來實在太難了。現在,在工作中我是用中性筆寫字的,總是求快,略無停蓄,寫出來的字仍是劈柴亂麻。只有極個別的時候,神怡務閑,才能稍稍近於規矩,找到些許書寫的感覺。知道得太遲了,慢慢來吧。然而我們看古人即使隨手寫一便條,也是經得起推敲的。這就是功力、這就是修養。能不能拆分成點畫看,點畫能不能拆分成起、行、收看,是今古之書,或者說有法之書與無法之書的試金石。

另外,既知「藏露」、「中側」、「澀行」之意,則一切點畫,皆當以「面」視之,而不當以「線」視之。以線視之,則必乏筆致。古人作字,「骨撐肉,肉沒骨」,正是筆筆換心、筆筆得力的結果。即使纖瘦如宋徽宗趙佶,亦當以面視之。那些庸俗的「筆筆中鋒論」觀念下的作品,似實而虛,似狀而怯,僅得一筆,不曾夢見八面出鋒也。

孟會祥:《筆法瑣談》


七、緊收

姜夔《續書譜》說:「翟伯壽問於米老曰:『書法何如?』米老曰:『無垂不縮,無往不收。』此必至精至熟,然後能之。」

「無垂不縮,無往不收」成為關於收筆的金科玉律。劉熙載《藝概》也說:「逆入,澀行,緊收是行筆要法。」因為行筆是一個連續的過程,而每一點畫總是有起、行、收的過程,如果收筆不到位,則下一點畫的起筆也勢必無從談起,這就像環環相扣,缺一環,則整個鏈條就會斷。況且,收筆不到位缺的不僅僅是一環,而是每環都有缺口,自然整體零散,滿紙狼藉而不可收拾。

我認識的一位書法家曾向一位著名書法家請教,如何從作品區分書法家與愛好者。那位著名書法家說:只要看收筆。專業和非專業的區別在於收筆。這位書法家的話,應該說是經驗之談。

技術過關的書法家,收筆必是到位的。收筆說起來輕鬆,其實並不容易做得到位。所謂到位,一是堅實;一是自然引動下一筆。劉熙載拈出一個「緊」字,強調的是不鬆懈,即筆力貫注到點畫末端。還有一層要求,就是為下一筆創造條件,自然引帶出下一筆,讓下一筆得勢得力。筆力貫注到點畫末端,我們不妨拈出「到頭」二字概而言之。姚孟起《字學憶參》說:「筆鋒收處,筆仍提直,方能送到。」所謂「筆能提直」,不見得指筆桿豎直,而是說寫一個字,筆鋒經過順逆運動之後,恢復原位,如果筆鋒偃卧疲軟,那就是行筆出了問題,收筆處當然就無法「送到」了,其力量也就不可能「到頭」。蔣驥《續書法論》說:「嘗觀米老書,落筆飛動,運筆常如跳丸舞器,故靈妙不測,矯變異常,絕不規矩正格,然至末筆必收到中鋒。」也是這個意思。

與正確的收筆相對,常常會出現如下問題:

其一,有頭無尾,顧頭不顧腚。梁巘《評書帖》云:「作書不可力弱,然下筆時用力太過,收轉處筆力反松,此謂過猶不及。」粗知起筆、行筆,而輕忽收筆,最有可能造成這一問題。下筆時氣勢不小,而收筆處輕飄無力,虎頭蛇尾,「釘頭」、「鼠尾」的病筆是最明白的例子。這一錯誤不是在收筆處突然爆發的,而是在行筆過程中已經開始醞釀的。前面我們說過,即使一點,也要三過其筆,點畫要有一個綿勁的書寫過程。做到三過其筆,才能稱得上字中有筆,否則點畫沒有筋力,就談不上「筆」。而收筆輕忽之後,最直接導致的,可能是下一筆起筆露尖,致使浮薄、輕佻,點畫不幹凈,厚度不夠。寫行草書時,有時預先估計了點畫的相掩蓋之處,往往在收筆處草草帶過,以為不影響最終的效果,這種自作聰明往往養成點畫荒率的毛病。看古人法書,任何點畫都是「到頭」而完整的。因為不到頭,那麼下一筆就畢竟是沒有來由、信筆書寫的。讀帖時注意古帖中的「目」、「自」等字,中間二橫或分寫、或連寫,古帖中是交代清晰的,而今人卻往往含糊其辭地就帶過去了。朱和羹《臨池心解》在談到「忽筆」時說:「臨池切不可有忽筆。何謂忽筆?行間摺搭稍難,不顧章法,昧然一筆是也。忽筆或意無疵,然與其忽略而無疵,何如沉著而不苟?蓋筆筆不苟,久之方沉著有進境,倘不從難處配搭,哪得深穩?」如果收筆處不到頭,所導致的,可以說筆筆都是忽筆,都是昧然一筆,沒有充分的把握。笪重光《書筏》說:「人知起筆藏鋒之未易,不知收筆出鋒之甚難。」可謂甘苦之言也。

其二,偏面理解「藏頭護尾」,、「無垂不縮,無往不收」,把每個點畫都寫成一個封閉的樣式。過去,由於篆隸書墨跡的失缺,人們理解篆隸書的點畫都是封閉的。既然每個點畫都是「藏頭護尾」的,則書寫時,必然是筆筆斷而後起,點畫之間的內在聯繫就有所割裂。我們在「藏露」一節中,曾引用沃興華《論筆法》對這一問題的論述,甚是精闢。針對「逆入回收」造成的千人一面及點畫間聯繫割斷這兩個誤區,沃興華《論筆法》又說:

針對這兩種誤區,汪(沄)的《書法管見》指出:「書訣中所謂『無往不收,無垂不縮』,一著跡便死矣。」主張逆入回收的筆法不宜說得太死板。董其昌也看到這種毛病,提出了從根本上加以解決的辦法,《畫禪室隨筆》說:「米海岳書無垂不縮,無往不收,此八字真言,無等等咒也,然須結字得勢。」只有將起筆的「逆入」看作是上一筆畫的繼續,將收筆的「回收」看作是下一筆畫的開始,也就是在上下筆畫筆勢連貫的基礎上,逆入回收才能成為「真言」。

過於強調逆入回收,並非沒有做到「緊收」,而是緊得過分了,過猶不及。

其三,只知運行,不知留駐,無頭無尾,一味縈帶。在不知法度的前提下,率爾學行草,最容易犯這樣的毛病。往往看古人草書,特別是大草、狂草法帖,驚駭於其急風驟雨之勢,而不知所致之由,跟著感覺走,就成了描摹行筆路線的所謂草書。孫過庭《書譜》說:「伯英不真,而點畫狼藉。」草書儘管以使轉為務,而畢竟也是點畫組成,苟無點畫,便不成字,只是符號耳。姜夔《續書譜》說:

自唐以前多是獨草,不過兩字相連。累數十字而不斷,號曰連綿、遊絲,此雖出於古人,不足為奇,更成大病。古人作草,如今人作真,何嘗苟且!其相連處,特是引帶。嘗考其字,是點畫處皆重,非點畫處偶相引帶,其筆皆輕。雖復變化多端,而未嘗亂其法度。張顛、懷素規矩最號野逸,而不失此法。

張旭、懷素固以《古詩四帖》、《自序帖》為巨跡,而入門便學,易成痼疾。(《古詩四帖》有論者以為是偽帖,《自序帖》有論者以為不是真跡,不去管他。)要理解兩帖,自然需要看張旭、懷素其他帖。懷素《論書帖》、《食魚帖》、《苦筍帖》及《小草千字文》具在,法度精嚴,固不待言。據米芾說,《淳化閣帖》王獻之兩卷中,羼入張旭數帖,其開闊雍容之氣,自與王獻之有別,而既可羼入,也側面說明張旭與二王實為一脈相承也。識得張旭、懷素此等字,才可言狂草,否則直是不入門耳。

唐以後作大草者,最能「作草如作真」,對點畫意義強調最明顯者,大概無過王鐸。細看王鐸草書,處處行,處處留,點畫形態在造次顛沛、呼天槍地之中,精微謹嚴,不留毫髮遺憾,誠可謂神乎其技。他的每一個點畫完備圓滿,收束自然是帖切恰當的。當然,魏晉人書,乃至唐代張旭、懷素,更加玄遠微妙,他們似乎不以點畫為意,而只是目見全局。他們在略不經意中做到準確,全篇渾然一體,舉重若輕。相對而言,王鐸就不免經意乃至刻意,留下些斧鑿之痕,這是時代限之吧。傅山草書沒有王鐸嚴格,有時有點佯狂作秀的意思,因此居多作品不及王鐸,然而偶有合作,也能羚羊掛角,無跡可尋,甚至侵侵然高於王鐸,個中因素,大抵在此。也許正是王鐸有跡可尋,他為後世提供了方便法門,可以化育千萬,成為廣大教化之主。大匠示人以規矩,王鐸還是做到了。

欲做到緊收,必注意末筆。蔣正和《書法正宗》說:「行草縱橫奇宕,變化錯綜,要緊處全在收筆,收束得好,只在末筆。」末筆不僅起到收束一字的作用,更起到引領下一字的作用,這就要求不僅做到「到頭」盡勢,還要考慮到下一字的起筆得勢。如孫過庭《書譜》中的「晦朔」,「晦」末筆直頂到頭,並不提筆結束,而是轉筆後繼續前推,宕開筆鋒,然後翻轉接「朔」。孫過庭末筆這種寫法,可以說比比皆是,看似繁瑣,實則是為了方便。再如斷開的二字「家後」,「家」末筆並不向下引帶,而是隨勢繼續向上轉去,形成一個弧形。這個弧形的飽滿圓勁,說明他的筆力到頭,是緊收,無鬆懈,而向上出鋒收束,顯然是為了在空中再形成一個翻轉,利於「後」字的切鋒下筆。

至於連綿大草,形隔理不隔,也無非如此。點畫有起結,字有起結,字組有起結,行有起結,每次都能「無垂不縮,無往不收」,也便是所謂一筆書。誠如是,則以收筆作為衡量技術含量的重要標誌,不亦宜乎?

孟會祥:《筆法瑣談》


八、方圓

方圓有兩個指向,其一指起筆;其二指轉折。

關於起筆方圓,前面已經討論過了,我是不同意、或不贊成所謂畫三角形式的方筆起筆的。所謂方筆,乃是側鋒;所謂側鋒,也便是斜向下筆,然後迅速打開筆鋒,繼續書寫。而在點畫書寫過程中,毛筆也不可以當刷子用,打開筆鋒之後平鋪直敘地寫下去,而是隨著點畫的書寫過程,毛筆有自然的轉動,合於運行方向。從這個意義上說,可以說無鋒不側,也便是無鋒不中。而所謂圓筆起筆,無非是承接上一個點畫而起筆時,有一個反方向的回鋒動作,從而使起筆處近於圓形而已。有的人寫字,特別是寫篆隸書,每一個點畫,都從反方向下筆,畫一個來回,從而形成所謂圓筆起筆,我看也是誤解,大概是可有可無的。起筆方圓,取決於行筆習慣和點畫所處位置。從視覺效果來看,方筆顯得冷峭,而圓筆顯得厚重;反過來,方筆容易顯得生硬,而圓筆容易顯得軟弱。這在前文,特別是討論「藏露」時,已經討論過,此不贅述。

這樣,其實方圓問題,就回到了轉折問題。胡小石《書藝略論》說:

凡言用筆,首辨方圓。方圓之分,形貌外須注意其使轉之跡。方者多折,斷而後起,昔人譬之為「折釵股」。圓者多轉換而不斷,昔人譬之為「屋漏痕」。

胡小石所謂「方者多折,斷而後起」,看似武斷,實則準確。即使以「筋」著稱的顏體,如《顏勤禮碑》,其折法也大抵如是。如「君」、「群」、「里」、「隱」中的橫折,儘管書寫時未必斷而後起,但以斷而後起的方法,都是可以寫出的。像「日」的橫折,顯然並未斷筆,折時有頓挫,也有轉的意思,可謂之折中含轉。大抵所謂折法,其實質是兩筆,斷而後起,或者並不提起筆,通過頓挫而再作一畫而已。呈曲線的點畫,如卧鉤,當然是轉筆寫成的。當然,楷書、行書中折法多些,而草書中轉法多些。當然,這只是相對而言,多到一幅字,少到一個字,畢竟都是轉折並用的。正如康有為《廣藝舟雙楫》所說:「蓋方筆便於作正書,圓筆便於作行草。然此言其大較。正書無圓筆,則無宕逸之致;行草無方筆,則無雄強之神,故又交相為用也。」不同書家,轉折有所偏勝,也便形成不同的風格面貌。如同樣是行草書,歐陽詢《卜商帖》就多用折而偏於方,八大山人手扎就多用轉而偏於圓。

至於方筆如何寫出,圓筆如何寫出,唐以前人似乎少有論及,這些苛細的理論,往往後起。方筆既可斷而後起,則另起筆時,也需切鋒下筆,打開筆鋒;即使並不另起一筆,而是頓挫以調整方向,也無非是略微駐筆,收攏筆鋒,調整方向,然後再打開而已。如《書譜》中的「者」可以幫助我們理解斷而後起;「庶」則是頓挫折筆。「廣字頭」的頓挫折筆並非橫畫沒有收筆,而是照樣收筆;收筆之後筆鋒上移,然後斜向下筆,打開筆鋒接撇畫。如果橫無收筆,則撇必無起筆,中間含含糊糊過去,也就折不是折、轉不是轉,不是方也不是圓了。也許是為了強調橫畫收筆,那種在「肩」部畫一個三角,弄得跟墊肩一樣的做法,則過猶不及,實在沒有必要。許多初學者在臨帖時,甚至反覆頓挫,務必讓肩頭顯示出來,結果弄成關節肥大的樣子,正可謂脫褲子放屁也。相對而言,轉法似乎小動作要少一些,只是畫弧而已。但轉的過程中,要避免刷子式的畫弧,畫出規整、「等寬」的墨線。畫出等寬線的現象,在篆書中最為普遍,因為「篆尚婉而通」,以寫圓為基本規範。但是,此圓非彼圓,毛筆的運行,與圓規的運行,究竟不同。毛筆既有平面意義的畫弧,還有筆桿與紙面角度的變化,以及筆桿的旋轉。也就是說,書法中的圓,是三維空間里多種運動綜合疊加的結果,而不是二維空間里平面運動的結果,儘管點畫最終是平面的。

另外,不能寫圓,不會轉筆,遇到圓轉的地方,只好前半截是中鋒,而後半截就偏鋒,那就更是基本技巧尚未掌握了。沃興華《論筆法》里討論過這一問題,照引如下:

四是環轉法,這種方法主要用在篆書上,明代趙宧光說:「篆法圓轉相續處,若指不轉,鋒何粘續。」他主張通過指和腕的環轉運筆,將筆鋒慢慢地調整到中鋒狀態。清代王澍說:「一筆中往往有半筆正半筆偏者,如『因』字、『國』字之方,『風』字、『九』字之圓,不解提筆,則上半中鋒而下半偏矣。換筆,謂將大指微拈筆,則鋒自中也。」他主張為了保證轉向的圓潤流暢,運筆在轉指的同時可以微微拈轉筆桿。但是,這樣寫往往會流於軟滑,因此遭到好多書法家的反對,他們主張寓方於圓,在轉指轉腕的同時略加提按頓挫,使線條有節奏變化和造型變化。劉熙載在《書概》中針對孫過庭「篆尚婉而通」的觀點緊接著說:「余謂此須婉而愈勁,通而愈節乃可。不然,恐涉於描字也。」所謂的勁和節就是略加提按頓挫。王澍的字,強調環轉,鄧石如的字,轉中帶折。

其中引用劉熙載的話,我認為是不刊之論,見解獨深。而所謂「他們主張寓方於圓,在轉指轉腕的同時略加提按頓挫,使線條有節奏變化和造型變化」,儘管沃氏固然是高手,愚意亦未敢苟同。勁節二字,未必是出於提按;相反,若處處以提按而求勁節,恐怕可能傷於呆板生硬。很多東西,大概是只可意會不可言傳的。而孫曉雲曾說:

今人以「提按」的用力輕重造成筆畫的粗細,而古人則是以轉筆的「取勢」發力輕重造成筆畫的粗細。今人不轉筆,以目取形;古人是轉筆,以勢取形。完全徹底的兩回事,決不可同日而語。在古人的書法字典中,是沒有「提按」二字的。

孰是孰非,何去何從?我是相信孫曉雲的。

前人還注意到方折的小動作較多,而圓轉的大動作較多,細究起來,區別指、腕之工用。如趙宧光《寒山帚談》云:

書之大要,可一言而盡之。曰:筆方勢圓。方者,折法也,點畫波撇起止處是也,方出指,字之骨也;圓者,用筆盤旋空中,作勢是也,圓出臂腕,字之筋也。故書之精能,謂之遒媚。蓋不方則不遒,不圓則不媚也。書貴峭勁,峭勁者,書之風神骨格也。書貴圓活,圓活者,書之態度流麗也。

康有為《廣藝舟雙楫》云:

以腕力作書,便於作圓筆,以作方筆,似稍費力,而尤有矯變飛動之氣,便於自運,而亦可臨仿,便於行草,而尤工分、楷。以指力作書,便於作方筆,不能作圓筆,便於臨仿,而難於自運,可以作分楷,不能作行草,可以臨歐、柳,不能臨《鄭文公》、《瘞鶴銘》也。故欲運筆,必先能運腕,而後能方能圓也。然學之之始,又宜先方筆也。

以方折多出於指,圓轉多出於腕,大抵不錯。然而既懸腕甚或懸肘作書,指腕並運,也實在難於區分出於指、出於腕的具體數據,蓋牽一髮而動全身,終究要靠學書者自己體會,運用精熟,自然得心應手。像康有為說的,可能也是過來人語,但讀起來總感覺有點亂了。

圓中必寓方,才不至於浮滑;方中必寓圓,才不至於生硬,過於偏執,過猶不及,都不是理想的狀態。張懷瓘《評書藥石論》說:「古文、篆、籀,書之祖也,都無角節,將古通今,理亦可明。蓋欲方而有規,圓不失矩,亦猶人之指腕,促則如指之拳,賒則如腕之屈,理須裹之以皮肉,若露筋骨,是乃病也,豈曰壯哉?書亦須用圓轉,順其天理,若輒成稜角,是乃病也,豈曰力哉!」

在實際操作時,的確圓中寓方更為重要。因為書寫是一個流動的過程(即使楷、隸也是如此),正是圓轉構成了其主要運動軌跡,任何書體都存在一個能不能寫圓的問題。不但能寫圓,還要飽滿、勁挺,中氣鼓盪,就是圓中寓方的問題。寫碑的人容易出現圭角盡露的現象,甚至以圭角為美,這也是一種審美趨向的表達,並無不可,而一旦進入行草,則仍然要以圓轉為主,方能奏效。如何紹基、趙之謙,皆以顏體行書為基,才能在行書中遊刃有餘。康有為多用圓筆,而徐悲鴻圓筆更為明顯。如果死守碑版的筆筆斷而後起的方法,即使有天縱之才,也難免不生硬拼湊之弊吧。

孟會祥:《筆法瑣談》


九、曲直

傳王羲之《書論》云:

每書欲十遲五急,十曲五直,十藏五齣,十起五伏,方可謂書。

這話是否為王羲之所說不要緊,要緊的是這是至理。字是以曲為主的。王羲之說「十曲五直」,依我看,極而言之,是處處皆曲。

「橫平豎直」四字,當然是書法準則。這一準則,不唯對書法有用,簡直已經成為一條普遍的審美原則。且不說實體的東西需要穩定均衡,即使是做人,也有「端端正正寫字,堂堂正正做人」的說法。然而幾何學意義的平直,是顯然不能饜足人心的。比如美術字,橫豎都直,但算不得藝術。其實美術字的平直,也並不徹底,並沒有完全依照幾何學的規定,而是參照了生理學的標準。「看著」平直,比「實際」平直要重要。

蓋直所表現的生命力,遠不及曲。自然物多曲,而人造物多直。純手工之物多曲,借工具製造之物多曲。

最能體現生命意義的,如人體,不論男女,總有曼妙的曲線。

有人說:

人類對於曲線美的探索史源遠流長,發現黃金分割定律的古希臘數學家畢達歌拉斯學派,認為圓形是最美的形狀。古希臘哲學家柏拉圖經過研究,認為宇宙中最完美的形式是球形。18世紀英國畫家荷加斯認為蛇形曲線是最美的線條。到了本世紀,人們對幾何線條的曲線美給予了極大關注和重視。一位美國畫家稱:「美蘊藏於『S』形曲線之中」。作為萬物之靈的人類,是大自然進化的典範,無疑會更多地表現出多姿多態的曲線美。新月形的眉毛、微凹的酒窩、稍突的前額、俊俏的鼻峰、弧形的臉緣、波狀的紅唇、高聳的雙乳、寬大的骨盆、縮扁的腰腹、豐滿的臀部、圓滑的雙肩、扁舟狀的雙手、啞鈴狀的軀幹和修長的下肢,再加上光滑柔和的體表上間或點綴的溝稻和淺凹,正是這些優美的曲線使自然的人體「看起來像藝術品一樣」,並與神秘莫測的大地山水相互媲美,同時又回歸到美麗的統一的大自然中。

這段文字見於網路,失作者姓名,對人體曲線之美,交代尚稱清楚。人體之美,可以達到讓人窒息的程度,固然原因很多,「食色性也」當然是其基礎。對人體的欣賞和渴慕,沉澱為根深柢固的審美理想,涉及到生活的各個方面。由此抽繹而出的曲,便是豐富、便是內容。比如看山,無不喜層巒疊嶂;看水,無不喜波瀾壯闊;看園林,無不喜曲徑通幽;讀詩,無不喜抑揚頓挫;聽音樂,無不喜婉轉起伏;看小說,無不喜故事曲折離奇。甚至看忠於事實的歷史,也要有「曲筆」方妙。樂曲用一「曲」字,自是窮極變幻方謂之曲,曲而美者也。

記得中學時學習過龔自珍的《病梅館記》。文不長,索性作文抄公,照抄如下:

江寧之龍蟠,蘇州之鄧尉,杭州之西溪,皆產梅。或曰:「梅以曲為美,直則無姿;以欹為美,正則無景;以疏為美,密則無態。」固也。此文人畫士,心知其意,未可明詔大號以繩天下之梅也;又不可以使天下之民斫直,刪密,鋤正,以夭梅病梅為業以求錢也。梅之欹之疏之曲,又非蠢蠢求錢之民能以其智力為也。有以文人畫士孤癖之隱明告鬻梅者,斫其正,養其旁條,刪其密,夭其稚枝,鋤其直,遏其生氣,以求重價,而江浙之梅皆病。文人畫士之禍之烈至此哉!

予購三百盆,皆病者,無一完者。既泣之三日,乃誓療之:縱之順之,毀其盆,悉埋於地,解其棕縛;以五年為期,必復之全之。予本非文人畫士,甘受詬厲,辟病梅之館以貯之。

嗚呼!安得使予多暇日,又多閑田,以廣貯江寧、杭州、蘇州之病梅,窮予生之光陰以療梅也哉!

龔自珍的文章的確力有千鈞。但是,「梅以曲為美,直則無姿;以欹為美,正則無景;以疏為美,密則無態」的規則,並不因之而改變。我們現在要去欣賞,恐怕仍然會體現這幾項要求。龔自珍的文章,究竟只是寓言,借梅說事而已。我曾經思考過,若謂生命力強,當然是健康的梅樹生命力更強,人們為什麼非要欣賞「病梅」呢?後來覺得,所謂「病梅」,畢竟能體現更大的生命力。在自然界中,比如泡桐,一年可以長到一兩丈高,枝幹嫩綠,真是盈盈欲滴。那麼,它所蘊蓄的生命力,也只以一年為限。生長百年以上的柿樹,其干必曲、其皮必皴,百年風雨,歷歷留下印痕,體現了更大的毅力、魄力。再比如賞石,以皺、透、瘦為美,若以建築而論,皺、透、瘦幾乎無用,但正是其皺、透、瘦,才有歲月的滄桑感,有空間的繁複感,從而值得咀嚼品味。若經過加工的石塊,為幾何形體,則索然乏味矣。碑學中的「金石氣」,於其說是書丹原跡本身之美,還不如說是歲月雕鑿之功,其爛銅腐石,斑駁之際,為我們帶來了特殊的審美愉悅。當然,凡物皆美,只是類型不同。在審美意義上,相對立的範疇,並非勢同水火,而恰恰是相互依存的。

移之書法,則「橫平豎直」為規則,處處用曲也是規則。

如果按照正確的筆法去寫字,則其點畫必曲。前所論藏露、澀行、中側、緊收,統一在一個大法之下,就是轉筆,轉筆是筆法的無等等咒。轉筆來於生理運行之必然與生命跡象之模擬,因而轉筆所書,無處不曲。轉筆產生點畫整體之曲。其次漸進,「如逆水撐船,用盡氣力,船不離舊處」,即行即駐之間,又產生局部之曲。每一點畫,皆是旋轉所致,安得不曲?很多人認為直為力度、曲為姿態,實則大謬。即使骨力,也自曲中而來。所謂「顏筋柳骨」,柳體楷書最重骨法,而凡作橫豎,皆取曲而不取直。即如最簡單的字,如「上」、「三」,橫豎皆曲,以求其勁挺,並求其數畫間的向背呼應,才會「曲」盡其妙,如果皆取平直,則為美術字矣。林散之《論書》詩說得好:

筆從曲處還求直,意到圓時更覺方,此語我曾不自吝,攪翻池水便鐘王。

曲處求直,於其說是筆法,還不如說是心法。

曲直之間,務求中庸,以不偏不易為最上乘。正如孫過庭《書譜》所說:「雖學宗一家,而變成多體,莫不隨其性慾,便以為姿:質直者則徑侹不遒;剛佷者又倔強無潤;矜斂者弊於拘束;脫易者失於規矩;溫柔者傷於軟緩,躁勇者過於剽迫;狐疑者溺於滯澀;遲重者終於蹇鈍;輕瑣者淬於俗吏。斯皆獨行之士,偏玩所乖。」不偏玩,固然是理想,而既是理想,也就往往難以實現,或者說只能在一定程度、一定範圍內實現。實際情況是,因為偏愛、偏見和偏玩,會導致不那麼理想的狀況。不僅一般人會有這樣的問題,名家大師也在所不免。比如王寵固然是大師,然而不免質直。其質直的原因,是對帖的誤解。杜甫說:「嶧山之碑野火焚,棗木傳刻肥失真。」以《閣帖》為代表的帖,不知經過幾番棗木傳刻、翻刻,失真是肯定的,照著帖去寫,也是沒有「透過刀鋒看筆鋒」,往往就會失去了筆的曲,而代之以刀的直,直多曲少,則為質直。甚至,我們在形容這一現象時,乾脆就說「刻板」二字。

當然,用直用曲,是有所偏勝的。張裕釗被康有為稱為「集碑之成」,其書頗究方圓,似鋼筋鐵骨,不少地方是偏於直的,同時當然是用曲的。更偏於直者,大概要算伊秉綬的隸書,粗看簡直是平鋪直敘,但細而玩之,也是處處用曲的。相對而言,鄭簠隸書可能就偏於曲,時見跳蕩之筆。近人張伯駒書,簡直全是曲。我曾經因為其過於花哨,似柔弱無骨而不之喜,以為無可取之處,其實順著他的筆路看去,才會體會他的微妙之處。張伯駒是懂筆法,而且手下功夫也非同小可的。可能是限於天資秉賦,的是少了些爽朗。因是想到其逸事,作為京劇名票,張伯駒盡得余叔岩真傳,然而天生聲音小,劇場前三排即聽不清,因有「蚊子老生」之名。余叔岩曾說,若張伯駒聲音好,他就不會傾囊相授了。藝術很難盡善盡美,免不了留些遺憾,有時,遺憾卻恰成風格。

近年來,不斷看到一些人寫字,重重按下筆,平鋪刷過,還自鳴得計得力,倒真是令人遺憾了。

孟會祥:《筆法瑣談》


筆法瑣談之10:筆勢

蔡邕《九勢》云:

藏頭護尾,力在字中;下筆用力,肌膚之麗。故曰:勢來不可止,勢去不可遏。

康有為《廣藝舟雙楫》云:

蓋書,形學也。有形則有勢,兵家重形勢,拳法重撲勢,義固相同,得勢便,則已操勝券。

「勢」在書學中至為重要。魏晉書論中,有蔡邕《九勢》、衛恆《四體書勢》、索靖《草書勢》,以及傳王羲之《筆勢論十二章》等,雖多見「勢」字,實似一種文體之名,與「狀」類似,形容、描述之意也。然而現在我們說的勢,首先是一種感覺;這種感覺毫無疑問,來於「形」;有形必有勢;而勢有大小輕重緩急之別,書法中的勢是運動感、力量感、節奏感。而運動感、力量感、節奏感,生於「法」;合乎筆法之書,才會產生有審美意義的運動感、力量感、節奏感。李劍舟在《基礎書法學》中曾說:「長者流,短者穩,肥者實,瘦者韌,方者剛,圓者柔,燥者澀,潤者滑,藏者勁,露者妍,濃者庄,淡者活,這種種的形態和種種的勢,無不導源於正側、提按、疾徐、折轉、順逆等筆法。」「形」、「勢」如刃之與利,二者不可分割。

一般來說,運動感,求疾速。生長、運動是生命的特徵,疾速運動則是生命力強的表現。所以,疾速是勢的表現。孫過庭《書譜》說:「心不厭精,手不忘熟。若運用盡於精熟,規矩諳於胸襟,自然容與徘徊,意先筆後,瀟洒流落,翰逸神飛。」張懷瓘《文字論》說:「氣勢生乎流變,精魄出於鋒芒。」蘇軾說:「作字要手熟,則神氣完實而有餘韻。」總之,字須求速。在瞬息萬變中,展示生命之美。然而,求速並不是不計其他,一味求速。流星倏忽,不見其力;泡沫乍破,難睹其美。筆法中必於遲中見速,於速中見遲,才能在運動感的同時,有力量感和節奏感,總之曰有生命感。王羲之說要「十遲五急」,自是中肯之論。姜夔《續書譜》說:「遲以取妍,速以取勁。必先能速,然後為遲。若素不能速而專事遲,則無神氣;若專務速又多失勢。」「專務速」,唯見其浮飄,不見其力量,所以失勢。比如車船運行,固求迅速,然而必在檔位、必有制動,才有實際意義,否則脫檔不能運行,而制動失靈,只能釀成事故而已。懷素《自敘帖》大概是最疾速的作品了,前人有「筆下唯看激電流,字成只畏盤龍走」,「忽然絕叫三五聲,滿壁縱橫千萬字」的描述,然而處處得力得勢,在疾速的動行中,始終保持著精微,這就是「法」的底線。「法」的作用當然本質上是要求遲、要求精細的,在這一嚴格限制之下,才會有疾速的審美意義。至於法度如何限制,又如何保障,實際上已見前述。筆法是一個系統,而不是一項項孤立的條文。如果不避繞舌,可以簡述如:一要不露尖,露尖則支離;二要轉折得宜,使節節得力;三要收束停當,氣息不斷;四要迴環鼓盪,飽滿渾厚,等等不一而足,自有言所不盡,全靠學者體悟。總而言之,不浮滑的疾速,才能不失勢,才有意義。

物理學中的勢,往往是相對位置改變形成的。在重力作用下,相對位置高者有勢;在彈性作用下,常態位置改變者有勢。書法中的布白之妙,位置之巧,本質上也是營造其勢、彰顯其勢。郁錫璜《餐霞書話》云:「嘗觀蛇之噬人也,必先彎曲其首;貓之捕鼠也,必先俯伏其身;無它,蓄勢焉耳。故書家於臨池時,筆酣墨飽,鼓其腰,彎其背,以蓄其勢。蓄勢間,不假思索,一若已將通幅章法安排妥帖,然後握管疾書,如三峽下水之舟,一帆風順,瞬息千里,若有神助也。」寫字,小到點畫,大到篇章,皆是一張一弛,一呼一吸,不斷地蓄勢、發力,蓄勢、發力……字才能活活有生氣。而每一次蓄勢、發力,都是法的體現。所謂法者,也正是不如此不能蓄勢發力,積久成律而形成的。力量感的積蓄和暴發,就「形」而看,無外乎順逆。順其勢,則如飛流直下,一瀉千里。前人有云:「字里金生,行間玉潤。真則字終意不終,草則行盡勢不盡,其得書之趣矣。」字終意不終,行盡勢不盡,說的正是連續性。又有「一筆書」的說法,張懷瓘《書斷》稱:「伯英章草,學崔、杜之法,因而變之以成今草,轉精其妙,字之體勢一筆而成。偶有不連,而血脈不斷,及其連者,氣候通其隔行。」張芝書跡不多,而王獻之可視為是最早探索「一筆書」者。以《鴨頭丸帖》、《十二月帖》來看,差不多就是「一筆書」,而能做到「氣候通其隔行」的。順勢連屬中,牽絲為常用的方法。如《十二月帖》中「復不得相未復」等字,字字相連。《中秋帖》即為米芾選臨此帖而成,也強調了這種牽絲映帶。如果對比二者,似覺《中秋帖》有些像是一路花拳,其力量感遜於《十二月帖》。這說明米芾雖然筆法純熟,然則力量蘊蓄及暴發上,都是遜於王獻之的。他在運用牽絲時,沒有充分創造牽絲的條件,使牽絲有充足的理由和根據。而這充足的理由和根據,就從「逆」中來,由手勢造成的力量感而來。比如兩帖中的「人何」二字,《十二月帖》「人」字兩筆,直曲對比,且捺畫弧度大而開張之勢強;捺畫極力外拓之後,「何」字首筆斜勢承接;「何」字末筆,仍極力外撐,使中宮鼓盪。相比之下,《中秋帖》手勢無此豐富,字的動勢也明顯不足。這於點畫,則是勢之大小;於內心,則是風度、氣象之別。高華的氣度與微妙的筆法就是這樣二而為一的,因此,斤斤於點畫之間,即使臨摹功夫如何超群,也寫不出真正精微的字,也不能真正體現精微的筆法。而精神、氣度與法度相融的結果,就是經典,就是筆法。王澍《論書剩語》中有兩段話,可以參看回味:

孟會祥:《筆法瑣談》

束騰天潛淵之勢於毫忽之間,乃能縱橫瀟洒,不主故常,自成變化。然正須筆筆從規矩中出,深謹之至,奇盪自生,故知奇正兩端,實惟一局。

須是字外有筆,大力迴旋,空際盤繞,如遊絲,如飛龍,突然一落,去來無跡,斯能於字外出力,而向背往來,不可端倪矣。

形既能連,當然也就能斷,所以有「筆斷意連」之說。古人說「筆不周而意周」、「狀若斷而還連」,即不以牽絲映帶為能事,而仍然有連屬之意,蓋有形即有勢,筆勢不僅存在於行草之中,而是存在於任何書體、任何字體之中。字字獨立,又相互之間顧盼生情,渾若天成的作品,其內部當然充滿著勢。這方面的傑出代表,恐怕還是以《蘭亭序》為最,享有「天下第一行書」之名,是符其實的。董其昌在《畫禪室隨筆》云:

右軍《蘭亭敘》,章法為古今第一,其字皆映帶而生,或小或大,隨手所如,皆入法則,所以為神品也。

所謂「皆映帶而生,或小或大,隨手所如」,當然要「皆入法則」才有價值,而其法則,就是筆勢。筆勢不僅表現為書寫順序的前後呼應,還表現為手勢的合乎生理,還表現為點畫、結構間的位置關係及運動趨勢。在筆勢的作用下,每一筆之間都是有聯繫的,一方面每一點畫有自己的完備性;另一方面,所有的點畫,形成一個整體。如果隔斷這種聯繫,也便失勢,失勢也就無力量感、無運動感、無生命感。所以「運算元」之書,即匠人之書,不足為貴。傳王羲之《題衛夫人筆陣圖後》云:

夫欲書者,先乾研墨,凝神靜思,預想字形大小、偃仰、平直、振動,令筋脈相連,意在筆前,然後作字。若平直相似,狀如運算元,上下方整,前後平直,便不是書,但得其點畫耳。昔宋翼常作此書,翼是鍾繇弟子,繇乃叱之。翼三年不敢見繇,即潛心改跡。

孟會祥:《筆法瑣談》

一般來說,銘石之書,字字獨立,而且多有界格,似乎相互間的聯繫不太緊密,其實不然。即使按界格書寫,揮運之間,仍然有起承轉合的節奏。我們在看碑帖拓片時,如果只看剪帖本或局部本,往往體會不到字間、行間的聯繫,誤認為字帖只是「字」好,只有看整拓,才能在章法之妙中,體會字間的顧盼。再如對聯,一般也是字字獨立,但一副好聯,務必字間聯繫緊密,挪移不得,是一個有機的整體,若可任意替換,只是集聯而已。即使集字作品,也有筆勢問題。集得好,渾如作者手書;集得不好,則了無生氣。《懷仁集王聖教序》之所以是集字的無上神品,不僅因為王羲之的高妙,也在於集字者的苦心經營,從而如同王羲之親書一般。

從某種意義上說,書法中的對比因素,皆可以理解為節奏感,而勢,在某種意義上,正是指節奏。前文曾經說到,古代文體中的「勢」意近乎「狀」,因而可描述一切形,那麼一切形又即是一切勢,所以勢是無處不在的。輕重、濃淡、乾濕、連斷等等,形成相對關係,自有勢焉。日常生活中,我們會說「有錢有勢」,有錢與無錢、官大與官小,形成相對關係,勢就很明顯了。當官的見到上峰,行走則小步而趨,說話則音低而柔,目光則甜而下垂;而見到下級,行走則直著關節、突著腰,說話則斬釘截鐵或語重心長,目光則或圓瞪或斜睨,兩相對比,簡直令人笑煞。其原因,也是相對關係形成的勢使然耳。男子的生殖器,古代也叫勢;閹割有一種最簡捷的辦法,就是去勢。說到此處,頓悟所謂有錢有勢之勢,鳥也。跑題打住。

天崩地裂,山呼海嘯,鯤鵬摶扶搖而上者九萬里,是一種勢;溪流淙淙,小草萌發,螞蟻梳理它的觸鬚,也是一種勢。泛泛觀之,前者遠勝於後者,入其微,察其細,則知並無分別。書法所以表現者,也只在當下、只在目前,有什麼樣的感覺,就寫什麼樣的字,也便是得勢得力了。倘使只知重、拙、疾、大,而不知輕、靈、緩、微,便是鼓努為力,看似驚人,實為空怯;反之,則是畏首畏尾,委瑣扭捏。離開真性情,必失勢。

因而,盡勢儘力,不是聲嘶力竭,而是留有餘地。有大力者,舉重若輕;力不足者,動靜失控。米芾《海岳名言》論寫大字云:「世人多寫大字時用力捉筆,字愈無筋骨神氣,作圓筆頭如蒸餅,大可鄙笑。要須如小字,鋒勢備全,都無刻意做作乃佳。」寫小字,則力有裕余,才能「鋒勢備全」,此正留有餘地,含蓄之意也。陳獻章的話更明白一些:

予書每於動上求靜,放而不放,留而不留,此吾所以妙乎動也。得志弗驚,厄而不憂,此吾所以保乎靜也。法而不囿,肆而不流,拙而愈巧,剛而能柔;形立而勢奔焉,意足而奇溢焉,以正吾心,以陶吾情,以調吾性,吾所以游於藝也。

「放而不放,留而不留」,言書也;「得志弗驚,厄而不憂」又不僅言書也。心性進一層,書道方能進一層,所以書如其人,豈泛泛而言者乎。

孟會祥:《筆法瑣談》


筆法瑣談之11:氣韻

王僧虔曰:「書之妙道,神採為上。」張懷瓘曰:「深識書者,唯見神采。」然而究竟什麼是神采,卻很難一句話說清。如果酷嗜西人治學方法,會給神採下定義,並論列實現的途徑。這其實是公公背兒媳婦過河,下力不討好的事。好像啟功說過,甜之一味,只要一嘗,立刻就知道了,但要說清楚什麼是甜,那就恐怕寫一本書也未必奏效。

文藝之道,終究靠自證自悟,然而又不能不說。強以言之,則有兩個層次。其一,是人。有神採的人才能寫出有神採的字。其二,是技,有技術的人才能寫出有神採的字。而人與技,在神采這個層次上,是不可分割的。

人之一生一世,異於禽獸者幾希。生老病死,轉舜即逝。即便成為偉人,管領江山,與成為凡人,打柴牧羊,差別其實並不大。所以,成不成書法家,更是無所謂的事情。然而,一生雖短,而差不多所有人卻不願苟活,總希望活出點意思來。這意思,如果撇開政治、經濟、文化地位,回到人本身,則氣質、風度就很重要了。魏晉人生於離亂之中,每感生命無常,就從本身出發,追求不朽,因而其文學藝術,格外散發出生命的光芒。而其氣度,反映於書法,則後人拈出一個「韻」字概之。氣韻,由是成為書家的理想。

蔡襄云:

書法惟風韻難及。虞書多粗糙,晉人書,雖非名家亦自奕奕,有一種風流蘊藉之氣。緣當時人物,以清簡相尚,虛曠為懷,修容發語,以韻相勝,落華散藻,自然可觀。可以精神解領,不可以言語求覓也。

「以清簡相尚,虛曠為懷,修容發語,以韻相勝,落華散藻,自然可觀」這樣的話,值得一讀再讀,每讀道一聲好,個中意思,盡於此,多說都是贅語,正因其「不可以言語求覓也」。據說俞平伯先生上宋詞賞析課,常常是讀一遍,之後說:好,真好!個中意思,也盡於此。

黃庭堅云:

兩晉士大夫類能書,右軍父子拔其萃耳。觀魏晉間人論事,皆語少而意密,大都猶有古人風澤,略想可見。論人物要是韻勝為尤難得。蓄書者能以韻觀之,當得彷彿。

謝赫《古畫品錄》論繪畫六法,以「氣韻生動」為根本,可謂真知灼見,千秋不移。中國文藝,講究知人論世,如蘇軾云:「古人論書,兼論其人生平,苟非其人,雖工不貴。」從大的方面說,人的品德也是要論的,個別情況下,不因人廢藝,那只是一種寬宥而已。也許中國人對倫理是有點近於偏執地重視,然而,如果人物不美,藝術還有什麼值得珍惜呢?即不論品行,至少,風度是一定要論的,因而書法還是以文人為正宗。這並不是說非文人德行有虧,而是所謂文,正是理想化的修飾,人之所祈向也。

孟會祥:《筆法瑣談》

也許這又牽涉到碑帖之爭、經典書法與所謂民間書法之爭。白蕉說過一段相當公允的話。其《書法十講》云:

我認為碑版盡可多學,而且學帖必須先學碑。碑沉著、端厚而重點劃;帖穩秀、清潔而重使轉。碑宏肆;帖蕭散。宏肆務去粗獷;蕭散務去側媚。書法宏肆而蕭散,乃見神采。單學帖者,患不大;不學碑者,缺沉著、痛快之致。我們決不能因為有碑學和帖學的派別而可以入主出奴,而可以一筆抹殺。六代離亂之際,書法乖謬,不學的書家與不識字的石工、陶匠所鑿的字,正好比是一隻生毛桃,而且是被蟲蛀的毛桃。包、康兩人去拜服他們合作的書法,那是他們愛吃蟲蛀的生毛桃,我總以為是他們的奇嗜。

碑中當然有文人、書家的書跡,積學所至,自然精彩。而不識字的石工、陶匠,終究風度欠缺,況於書法未曾用心,除了有些生猛粗獷之氣外,還有多少可貴之處呢?白蕉以生毛桃喻之,聽起來有點刻薄,實則恰如其分。今有作書者,務為倡導此類,差不多以為只有這樣的字跡才藝術,而歷代文士大夫的作品就不是藝術,其奇嗜奇於包、康,真可令人發笑。然而此類倡導者,自己卻身居要津,吃著供奉厚祿,享受萬眾謨拜,欣納十分供養,怎麼不去引車賣漿,徹底地進行書法革命呢?人無信則不立,口中一種說辭,而不能踐而行之者,詐也。如果說文以載道、藝以載道,書法也擔當「成教化、助人倫」的使命,可能言之太過,也太實用主義了。但是,一藝之成,終究要有助於人們對真善美的追求,否則,不但不可貴,簡直就有點可惡了。

當然,有韻之書,必出於有韻之人;而有韻之人,不一定必寫出有韻之書。趙之謙《章安雜說》云:「書家有最高境,古今二人耳。三歲稚子,能見天真,積學大儒,必具神秀。故書以不學書、不能書者為最工。」這是極而言之,以期警醒愚蒙的話。三歲稚子,當然能見天真,如果能寫字,其字中會有旺盛的生命力,成年人也許是斷不可及的;然而三歲稚子不怎麼會寫字,更為重要的是,三歲稚子一定會長大,這是無可奈何的事。混沌鑿七竅而亡,然則有七竅之人,誰願意復歸混沌狀態呢?積學大儒,代不乏人,以書知名者,卻也寥寥,這原因並不是因為學問掩了書法之名,而是其書跡本來就說不上好。雖然積學大儒的字,多多少少,都會有些書卷之氣,會透露出一些別樣的魅力,但書法終究是專門之技,也需要「別才」的,少了書法的才華,少了書法的功力,積學大儒也照樣寫不好字,這沒有辦法。司馬遷的文才,可能登峰造極,但未必就能詩;杜甫的詩才,可能無與倫比,但未必就擅文,各有才情、各有造就,這是無庸贅言的。

由此看來,書法要有韻,不但關乎人的風度,技術也是必須的。有技術才有自由、才有流露、才有張揚。而掌握技術的過程是做作的、刻意的。只有經過刻意、做作,才有可能達到彼岸。學古過程,讀其文辭,揣其筆法,日積月累,漸近古人,不唯是積累技術,也是積累趣味,時日既久,芝蘭俱香,人的修鍊與字的修鍊,才能合而為一,以至於意在筆先,下筆有由,充分自信,任意揮灑。朱和羹《臨池心解》云:

意在筆先,實非易事。窮微測奧,通乎神解,方到此高妙境地。夫逐字臨摹,先定位置,次玩承接,循其伸縮攢捉,細心體認,筆不妄下,胸有成竹,所謂意在筆先也。

體察法帖之奇,通乎仰觀俯察,自然、社會、人心、人生,事殊而理相同。頂天立地之剛,風流倜儻之奇,出世超脫之逸,百轉千回之能,不可言宣之妙,一一俱在法書之中可以印證。比如臨王羲之,何嘗不嗟嘆其字法之奇,匪夷所思,模而擬之,才會啟智發矇,出離愚昧。康有為《廣藝舟雙楫》云:

新理異態,古人所貴。逸少曰:「作一字須用數種意。」故先貴存想,馳思造化、古今之故,寓情深郁、豪放之間,象物于飛、潛、動、植、流、峙之奇,以疾澀通八法之則,以陰陽備四時之氣;新理異態,自然佚出。

道理是這樣的道理,然而真做到「新理異態,自然佚出」,卻絕非易事。有不少初學書者會問,臨習古人臨到什麼時間就可以了,或者說什麼時間就可以自成一家,不再學習古人了,真是難以作答。真知書者,才會知道臨習乃終身之事,與古為徒,猶日與高人逸士盤桓,必有所進,三日睽違,俗氣橫生於胸矣,終日閉門造車,師心自用,恣意揮灑,必日俗一日,安有氣韻可言哉?有所謂好書者,頗負才華,初能揮毫,便不置古今書家於眼角,胡塗亂抹,自鳴得意,而群從歡呼,名家鼓吹,飄飄然不知有羲獻旭素矣。然則其人其書,能言氣韻乎?劉熙載《書概》云:「書,如也。如其學,如其才,如其志,總之曰如其人而已。」需知學有科目,才有領域,至於志氣,尤其位高財富名彰者未必定勝位卑貧寒而無名者,然而人之志趣氣度,終亦在其書中矣。孟子曰:「我善養吾浩然之氣。」劉熙載《書概》云:「凡論書氣,以士氣為上,若婦氣、兵氣、村氣、市氣、腐氣、傖氣、俳氣、江湖氣、門客氣、酒肉氣、蔬筍氣,皆士之棄也。」又云:「賢哲之書溫醇,駿雄之書沉毅,畸士之書歷落,才子之書秀穎。」我輩學書,當以浩然之氣為念,以士氣為務,以此立身處世,方不愧先賢創為書法一藝耳。以此為念學書,才能克紹箕裘,以期達其情性,形其哀樂,達到技術與性靈的統一。

若夫人而不俗,於技術能不假思索,則氣韻自生。王僧虔《筆意贊》云:「心忘於筆,手記於書,心手達情,書不妄想。」《書譜》云:「若運用盡於精熟,規矩諳於胸襟,自然容與徘徊,意先筆後,瀟洒流落,翰逸神飛。」忘乎所以,方能人書不二。至於碑版題署,或公然作書,往往重在骨氣,不免有意為之,無論如何,還有有點欲人稱工之意。而著述草稿,尺牘札記,實最能契於機趣,一派神行。王澍《論書剩語》云:

古人稿書最佳,以其意不在書,天機自動,往往多入神解。如右軍《蘭亭》,魯公《三稿》,天真料然,莫可名貌,有意為之,多不能至。正如李將軍射石沒羽,次日試之,便不能及。此有天然,未可以智力取已。

書如其人,則稿書最如其人;書有神采,則稿書最具神采。

絮煩如是,終說不出「祖師西來意」,不可說也。何如徑看古人稿書耶?

孟會祥:《筆法瑣談》


筆法瑣談之12:無法

四川新都寶光寺,有清人何元普撰聯:

世外人,法無定法,然後知非法法也;

天下事,了猶未了,何妨以不了了之。

我沒有見過此聯原作,其中「世外人」又有「世間人」、「方外人」的說法,不知孰是。「非法法也」、「不了了之」的觀念,卻影響不小。《金剛經》說:「如筏喻者,法尚應舍,何況非法。」佛法種種,乃是度人之筏,倘若已經了悟,自然要舍舟登岸。

前幾年, 孫曉雲先生《書法有法》出版暢銷,我認為,近年的「帖學熱」,與之有深刻關係。帖學的復興,也正是重新發現了筆法,並皈依筆法的結果。但也有人說,什麼「法」,應該說「書法無法」。

然而,安知有法才能無法,無法正是有法乎?

禪宗是主張「教外別傳,不立文字,直指人心,見性成佛」的,一落言詮,便是下乘,然而其經籍又浩如煙海。這看似矛盾,卻又不得不爾。沒有形式,內容是無所憑依的。就書法而言,初期書論,鮮及執使轉用的細節,大概宋以後,書論越來越形而下之。形而下之的結果是,說得越來越具體,然而書法卻並沒有越來越進步。這也是沒有辦法的事情。但筆法,還是要談。

一藝升沉,自有因緣。書法的盛衰,也自有氣數。

銘石之書,大盛於東漢,再盛於北魏,到唐代與文人書、寫經書相互浸染而合流,可謂大普及了,也可謂走到盡頭了。顏柳之後,銘石書幾乎沒有什麼成績。

文人書的傳承,起初只是口傳手授,盛唐之前的大家,差不多可以由筆法傳承串起來,親戚、師生的關係,一環扣一環。也大約在初唐,二王書跡聚於內府,而複製品流入民間,特別是像《懷仁集王羲之書聖教序》這樣的石刻,會被較多人所見,而《蘭亭序》在士大夫間,也廣為摹習。到了晚唐五代,已經有匯帖出現了。宋代《淳化閣帖》及其裔嗣,更是化身千億,散布人間。這樣的大普及,肯定促進了社會書寫水平的提高。然而,物極必反,法帖也逐漸導致了「院體」,歐、顏、柳所書碑拓本,再加上後來的趙,稱為楷書四大家,也形成了某種封閉和限制。元明後的大家,即使他們有機會看到歷代墨跡,也差不多都在匯帖和唐碑的牢籠之下,更何況一般人?往往,一種藝術的最高境界,形成於初創時期。書法也不例外。真、行、草書,肇始於漢代,而造極於魏晉,再盛於唐,以後就難於產生劃時代的大師。大概在唐季,進一步到宋代,書法普及了,筆法傳承的鏈條,不可能覆蓋整個社會,個別有師承者,當然還能克紹前輩箕裘,維持筆法延續,而大部分人,不得不以碑帖為師、以塾師為師,或者「我書意造本無法,點畫信手煩推求」了。而宋代的意識,也好像師古的風氣不濃,所以,北宋大家之後,儘管宋代文人多,而書家卻不多。南宋陸遊、朱熹都能排得上座次,其技術水平,顯然是不及北宋,更遠不及唐人的,更別說東漢魏晉了。宋代一般學書者,很多人取法蘇、米,也是目光狹隘的體現。元代趙子昂、鮮於樞顯然在技術上有明顯的進步,進步的根源,卻正是學古。明代的吳門四家,可視為趙子昂的余續。而晚明書家群的出現,則差不多再現了北宋時的輝煌。晚明書法的中興,與世風固有聯繫,也與廳堂立軸大幅的形制,以及新工具新材料的使用不無關係,王鐸差不多做了集大成者和終結者。到清代,時移世易,書風又為之一變。

清代碑派,固然有歷史的偶然因素,然而也確實存在康有為所說的「今日欲尊帖學,則翻之已壞,不得不尊碑;欲尚唐碑,則磨之已壞,不得不尊南北朝碑」的因素。關鍵是後來者必受限於先進者。即使尊碑,也無法繞開南北朝以降的一切。像龔自珍說的「從今誓學六朝書,不肄山陰肄隱居」實際上是做不到的。前輩碑派書家,往往教育後輩時說,唐以後不可學,但無論其本人還是後輩,不可能睜眼不看唐以下書法,也不可能不受唐以後人的影響。康有為《廣藝舟雙楫》說:「本朝有四家,皆集大成以為楷。集分書之成,伊汀州也;集隸書之成,鄧完白也;集帖學之成,劉石庵也;集碑學之成,張廉卿也。」其中,伊秉綬、劉墉、張裕釗,如果以書法史的眼光看,恐怕還都只是名家,當不起集大成的稱號,晚清何紹基、趙之謙、沈曾植、康有為、吳昌碩等,與之頡頏。鄧石如用隸法寫篆,可謂篆書的中興之主,隸書也自不差,而行草則幾無成就。上述碑派書家群,以書法史的眼光看,頂多可以比翼吳門書家群,於趙、董尚遜一籌,無論蘇、黃、米、蔡矣。總體而論,碑學的眼光局限於石刻,誤「中鋒」為一切法,在「中鋒」這個無等等咒的基礎上,結合羊毫筆、生宣紙,硬是創立了一套技法體系。這一體系,說是誤會也行,說是創新也行。其結果是,擅大字而不擅小字,主運肘而不主轉指,變化萬千的筆法,變得相對單調了。孫曉雲稱之為「無法」,雖不好聽,卻也是實情。當然,尺八大屏,字大於掌,必求氣勢,暫緩精微時,其法並非無用,這也是實情。

孟會祥:《筆法瑣談》

實際上,清季碑派大家,並非不知帖派之妙。何紹基、趙之謙皆從顏起家,能寫一手顏體行書。沈曾植本來就不軒輊碑帖,而是採用兼融並包的態度。連否定轉指的康有為自己,晚年也曾經說過,如果再寫一本書,就會轉而提倡帖學了。這讓人想到金庸《鹿鼎記》中陳近南、韋小寶關於「反清復明」的話。聰明人說話,往往帶點忽悠,對芸芸眾生,採取的是灌輸思想的態度。然而碑學大倡的結果是,行草書全線淪陷,所以到晚清民國間,也就是在《廣藝舟雙楫》問世之後,純正的所謂碑派,也已經走到盡頭,轉向「碑帖兼融」了。碑學之興,似乎並沒有解決帖學的問題,也不可能創立一套新的書法體系,與帖學分庭抗禮。而相反,不知帖,也就不知碑。因為無論如何,不管什麼石刻文字,總是來於書丹原跡的;而碑派書法家也是通過毛筆直接寫在紙上,而不是直接以刻石面世的。所以,當對石刻書跡研究時,面對菁蕪雜存的金石書跡,寫手與刻手的問題,就成為關注的對象。沙孟海、啟功對寫手、刻手的關注,與其說是個人的學術興趣,不如說是書法史發展自然提出的問題。啟功是倡導「透過刀鋒看筆鋒」的。沙孟海的一段話,更為著名。其《兩晉南北朝書跡的寫體與刻體——〈蘭亭帖〉爭論的關鍵問題》云:「說句乾脆的話,刻手好,東魏時代會出現趙孟頫;刻手不好,《蘭亭序》也幾乎變成《爨寶子》。」這話是說得有點過於乾脆了,然而所謂矯枉過正,也無不可。秦漢簡牘書的大量出土,是近百年的事情,前代人惑於石刻拓本,也情有可原。而直到現在,石刻是否傳達書丹原貌,還是爭論的問題。偏執於碑的人,往往認為不論何種石刻,均準確傳達了書丹原貌;偏執於帖的人,認為圭角盡露的石刻書跡,皆是刀刻的結果。實際上,兩者都未能執中而作持平之論。銘石之書,向有復古、莊重、矜持的意識,而其書跡經過刀刻,也不免有所修飾;進一步,書丹者受銘石效果的暗示,也有意地用筆去表現刀的痕迹。像《令狐天恩墓表》那樣過於刻意模仿刀跡者,當然也是少數;然而,像唐代顏、柳之書的捺角,應當是對石刻文字有意靠近,並經刻手修飾後的結果。知道刀與筆的關係,才能夠認識手中之筆,才能夠發揮筆的功能,這就不僅是觀念、流派的問題,而且也是技法的問題。近世仍有抱定《龍門二十品》之書家,朝勤夕惕,廢紙以車,然而不究墨跡,終與筆法隔膜,書跡安排費功,有骨無筋,不能活脫,良可太息也。

綜而言之,且不論古文字時期,則石刻書法的鼎盛,在東漢、北魏,之後乏善可陳;墨跡則兩漢魏晉為極盛,初唐盛唐為再盛,北宋為後勁,晚明為餘波。清代碑派,則如黃花梨的鬼臉,來於不得已的機遇,卻有異樣別緻之美,說是奇葩,也無不可。石刻文字之佳者,為文人書家書丹,與帖是一身兩像;而其不佳者,則石匠陶工不識字人雕鑿,本來就是生毛桃,頂多有些趣味而已。簡牘、寫經、寫本之類,精蕪並存,上品不亞於經典法書,次品亦只可覆醅補壁而已。然而不佳之石刻、墨本,因時代懸隔,風雨所蝕,水火所侵,或竟生古意,偶一參酌,亦無不可;過去泥鰍、南瓜之類,不上酒席,如今也上了,但以為此為無上佳品,將廢粱肉而進糠麩,則得非自棄欺人乎。誠如是,則筆法雲者,仍只是一法,即以二王為代表的魏晉筆法,上溯則有漢碑簡帛,下探則有歷代劇跡,至於碑耶帖耶,經典耶民間耶,差不多就是偽命題。而二王筆法,也不過是書寫得勢得力,執使轉用合乎生理、達其情性而已。在這個意義上,說筆法無法,也許是可以接受的。也只有在這個意義上說的無法,才是一種解放。陸時雍《詩境總論》云:「余謂萬法總歸一法,一法不如無法。水流自行,雲生自起,更有何法可設?」此之謂乎?

只有通過真正地掌握法,本領成為本能,才能達到無法,達到「水流自行,雲生自起」的境界。在這個意義上,享受自由,縱任不拘,也便會產生絢爛的風格。即兩宋以降,風格獨特者,代不乏人,而細玩其起承轉合,仍止是一法,並無神秘,大道至簡,大道甚夷,並非欺人之談也。

若林逋之書,清癯如不勝衣,而點畫並非輕輕畫過;康里子山之書,簡率頹唐,而環轉周密,並無缺失;楊維楨剛狠果決,如一團鐵絲,而筆路清晰,並不見故弄圭角;倪瓚之書,畫意燦然,而點畫綿勁,筋骨血肉具備;金農之書,古靈詭譎,而點畫應規入矩,何曾任意塗抹?歷代畸士異人,面目迥不與人同者,筆筆有法,隨心所欲而不逾矩,不為法縛,是為無法。譬若人之面目膚色毛髮,或各不相同,而其生理,則何有大不同哉?

孟會祥:《筆法瑣談》

胸懷中庸正直,不失赤子之心,反能特立獨行;法度不待思索,一任天真爛熳,乃能自成一家。有法無法,言盡於此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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