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睡過多少個男人,才能找到一張舒適的床呢?
很多女孩子從小就被父母寵在懷裡,捧在手心裡;而我卻是個沒人疼沒人關心的娃。和不少人一樣,我甚至懷疑我不是他們親生的,而是從垃圾堆里撿來的。
我們家特別重男輕女,有什麼好吃的都留給老哥,我只能吃剩下的。老哥讀到高中畢業,而我卻沒有上過一天學,還得自己幹活給哥賺學費。
對我爸媽而言,我就是個累贅,從沒把我當成女孩子,反而還把我當成牛一樣驅使,起早貪黑地去干農活,我從都沒有過一天好日子,也不管我願不願意,不聽話就打,我身上現在還能看出一道道傷痕,雖然結疤了,可是痛還在心裡。
從小到大,我就沒穿過新衣服,老媽老哥穿過的舊衣服,補一補就丟給我穿了,老爸總是說:女孩子家,遲早要嫁人的,浪費錢買衣服幹嘛?女孩子讀書也是浪費錢,男孩子就不一樣了。
每次看到同齡小朋友背著書包去讀書,我心裡就特別羨慕,我總是偷偷地在課室外聽著他們誦讀,嘴巴也不自覺地跟著他們讀了起來:床前明月光,疑是地上霜……
從小就沒有父母疼愛的我,17歲那年,和同村一個大我8歲的男人(天賜)逃離了那個沒有愛的小山村,和我討厭的父母斷絕了來往。
他說會對我好,我就嫁給他了。沒有什麼浪漫的求婚,也沒有鑽戒橋車,就連一場像樣的婚禮都沒有,那時候的我們連結婚證都沒有領,可我都不在乎,只要有一張踏實的床能讓我和他睡在一起就夠了,我不怕吃苦,只要有他陪著就夠了。
天賜很會哄人,從小到大我就沒聽過什麼讚美的話,他一兩句甜言蜜語,我就開心的飛起,像個傻子一樣抱著他,還天真地想為他生兒育女,做一個賢妻良母。
我曾以為,我遇到的第一個男人,就是我這輩子的終身伴侶,可我想多了,他只是我生命中的過客而已,我們只是睡過一張床,他並沒有讓我踏實地安定下來。
後來,我才發現天賜是個人販子,他騙我說去探親,結果把我賣到了江西一個偏僻小山村的一戶農民家裡,然後拿著買主的一萬塊錢跑了。而且他還拐賣過好幾個女人,村裡不少女人也是和我一樣被拐賣來的。
我恨他欺騙我,但我更恨我自己,為什麼會傻傻地相信了他,為什麼沒有能力決定自己的命運,要被人當貨物一樣的隨意販賣。
買我的男人(大凱)是個瘸子,長得挺清秀,是他父母聯繫那個混蛋買的我。他對我挺好的,粗重活從不讓我干,而且還經常給我做好吃的。
大凱是第一個讓我感到溫暖的男人,也是第一個真心對我好的男人。雖然我們睡在一起,但他從不逼迫我們發生關係,他也不介意我早就和那個混蛋發生過關係,只是傻傻的愛我。
一年後,當我已經做好準備接受這個男人的時候,老天卻和我開了一個殘忍的玩笑。他在山上幹活的時候,一不小心摔了下來,失血過多,不治而亡了。
他的父母覺得是我剋死了大凱,把我趕出來家門。我一個人從那個窮山村裡狼狽地跑出來,手裡拿著他生前給我的十幾塊零花錢,坐上一輛過路車來到了江西縣城。
好不容易才在黑暗中看到一點星光的我,又開始了流浪之旅,也許我就是個被世界遺棄的孩子,不然怎麼幸福總是不眷顧我,而不幸卻總是不離不棄。
寫到這,我想起了一首張國榮的《怪你過份美麗》,我邊聽歌邊流淚:
怪你過分美麗
如毒蛇狠狠箍緊彼此關係
彷彿心癮無窮無底
終於花光心計
信念也都枯萎
怪我過分著迷
換來愛過你那各樣後遺……
來到縣城的我,被好心的旅館老闆收留了,然後我就在她那裡打工賺生活費,她挺照顧我的,一開始什麼都不會的我,也開始輕車熟路起旅館的工作。
大概過了一年,她的弟弟回來探親,在老闆的撮合下,我和她弟弟(七仔)結婚了,我們用所有積蓄加上老闆贊助的5萬塊,也開了一座旅館,我也做起了老闆娘。
旅館生意越做越好,我也經常和形形色色的男人打交道,時常會和男旅客嘮嗑幾句,他開始吃醋了,害怕我會出軌,經常偷看我的手機,甚至還對我拳打腳踢,把我鎖起來,不讓我出去。
我曾以為我現在躺著的這張床就是我最溫暖的港灣,也曾以為我身邊的這個男人就是我一生的依靠,我以為他會對我好一輩子,可我又錯了,我們也只是睡過,他並不愛我,也不心疼我。
後來在一個租客的幫助下,我逃離了那個地方,從江西來到了廣州,又開始了流浪之旅,不同之前的是,逃跑之後,我才發現,我居然懷孕了。
可我不敢回去,我害怕再受到他的家暴,我也不想再做沒有自由的人,我想要過我自己的生活,真正為自己活一次。
真正愛一個人不是束縛住她,強行逼她留下,而是讓她自主選擇去留,自己決定愛還是不愛。
到了廣州,那個租客幫我在天河區找了份工作,還委託她姐姐照顧我。於是我和她們住到了一起,還成了好姐妹。
在她們的幫助下,我生下了我的第一個女兒甜甜,可上帝又在玩我了,我的女兒居然一出生就有先天性心臟病,加上早產,能不能活過一周都是問題。
我們幾個人拿出來所有的積蓄也負擔不起甜甜的每天一千多塊的巨額醫藥費,於是有姐妹勸我放棄孩子,可我捨不得,她是我第一個孩子,是我懷胎八個月,從身上掉下來的肉,又有哪個母親肯放棄自己的孩子呢?
迫於無奈,我借了高利貸,可是我還不起他們高額的利息,最後被他們逼迫賣淫還債,和各種男人做愛,一晚上幾百塊,碰上大方的老闆還能拿點小費,我過著人模狗樣的生活,生不如死。
但唯一慶幸的是,甜甜的病有了好轉,直到她一歲多的時候,已經24歲的我終於還清了欠款,還贊了一點小錢,租了個小攤販,做起了小本生意。
隔壁攤位的張大哥,一直都對我特別關照,他妻子也早些年去世了,自己帶著個四歲多的兒子,也許是同病相憐吧!我們結婚了,孩子們也沒有反對。
結婚那天,他把存摺交給我,讓我好好在家帶孩子,賺錢的事情就交給他了,於是我就做起了家庭主婦,在家帶兩個孩子。日子過得無趣,但也踏實。
我漸漸地喜歡上這種平凡卻幸福的小日子,我想這個男人應該就是我一輩子的依靠了吧!他雖然不高不帥,但是對我忠誠,也特別關愛我。
可是好景不長,五年後,他得了尿毒症,沒過多久就死了,光他的醫藥費就花光了我們全部的積蓄,我一個人看著這兩個孩子迷茫了,我自己命苦就算了,可不能耽誤了孩子。
最苦的時候,我一天打幾份工,因為沒有學歷,所以高薪工作不錄用我,只能做些零散的工作,從早上6點多,忙到11點多才回家,餓了就吃兩個饅頭充饑。
好在孩子們都特別懂事,自己會煮飯做菜,下了課就自己撿瓶子去賣錢,看著他們一天天長大,我吃的那些苦也就值了。
我想起了,在電影《聽風者》里,
張學寧問過阿兵:如果好的事情里有難過的東西怎麼辦?
阿兵回她:記住好的那個部分不就行了嗎?
兩年後,我和閨蜜一起開了間小工作室,做起了針織刺繡,沒想到越做越大,後來還開了公司,一個月收入幾十萬,這在我以前那是根本不敢想的事情。
我34歲那年,閨蜜一直催我找個男人,畢竟我才三十多,孩子們也都大了,應該找個男人寵愛自己了。後來我遇到了我最後一個男人,我的大客戶,劉總。
他一直在事業上幫助我,而且還很體貼,他至今未婚,他說我是他唯一愛過的女人,後來我們交往了,沒過多久,我們結婚了。
可是,我們工作都很忙,都有自己的公司,我又是個事業心特彆強的女人,一直不願意再做家庭主婦,所以一直都沒有放棄工作。
也許是男人都抵禦不了誘惑,又或者是事業心太強的女人滿足不了男人的需求,他和秘書搞上了,我有天提早下班,一推開門,就看到他們在床上尋歡做愛。
我的愛情和婚姻走到了盡頭,他拋棄了我,投入了另一個女人的懷抱,我也離開了那個曾經帶給我幸福的家,我們一起睡過的那張床,現在變成了他們兩個人的玩物,我們離婚了。
秋微在《愛情這朵浮雲,你是個神的馬子》這部書里提過:對於一個男人的無情,不管他是出於一個什麼樣的讓自己心悅誠服的理由,女人的美在那一瞬間綻放;是啊,當我們失去了別人的愛,至少,我們還可以,也必須更加地愛自已。
現在,我單身,兒子上個月結婚了,女兒也談了男朋友。我以前常擔心,長大後會跟誰在一起,現在我明白了,我一個人也可以過得很好,不需要依靠誰。
睡過一群男人,躺過無數張雙人床之後,我才明白,安全感是自己給自己的,踏實也是自己贏來的,沒有男人的女人也可以過得很幸福,心態好,你才能過得好。
男人不給你買包,那就自己賺錢買更好的。男人不給你買口紅,那就自己努力買一箱。女人如果自立自強起來,從來都是不可小視的,巾幗不讓鬚眉,這才是我們女人該學習的地方。
我見過無數個女人被男人拋棄後,要死要活,像個怨婦一樣的埋怨這個世界,可她們從不曾想過,沒有男人的你也可以過得很好,幸福是自己爭取來的,而不是誰施捨給你的。
這個世界上只有結果沒有如果,沒有機會給你們重來,他變心了,離開了,你也挽回不了,你的生命還沒終結,人生還要繼續,所以請過好每一天。
最美的女人,不是外貌傾城的花盆,她的心智更是成熟,能自己把握自己的人生,從不向命運屈服,拿得起放得下,敢大膽地去改寫命運之書,能自己掌控的人生的人才有資格被稱為:最美的女人。
ps:主人公,是我很喜歡的一位女性,她給了我很多靈感,謝謝靜姐。一天都在寫稿的我,到現在還沒吃飯,親們是不是能打賞點給我吃個晚飯呢?謝謝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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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翊軒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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