森林裡最凶的是野獸,比起無情的人來,它們要善良得多
十年前,一位76歲離休老幹部曹大澄利用兩個月時間卧底丐幫,寫出了《救救孩子,深圳街頭棄嬰和病殘乞兒生存狀況調查手記》上報中央,溫家寶、羅干、回良玉等多位領導同志作了長篇批示。
老人寫到:「我去探訪了一個在深圳丐幫中出名的『花子首富』。此人長期盤踞人民南路、深南東路幾座天橋,手底下控制著三四個病殘兒乞討,病重的常常失蹤、下落不明,不久又會有新的病殘兒出現。他下毒手把拐騙而來的病殘兒擰斷胳膊、打斷腿,製造慘相,越慘不忍睹越能多要錢,有人說他一年能要個二三十萬元。」
這種人為戕害兒童令其殘疾的行為自古就流行於丐幫、邪教團伙中,謂之「採生折割」。
「采」就是拐騙獲取,「生」就是健康的兒童活體,「折割」就是以刀剪等切割,或致殘或致死。
清人吳熾昌《客窗閑話》記載了一起駭人聽聞的拐賣兒童案。
乾隆初年,浙江烏程縣(湖州市)人富子文及妻富沈氏、子富大,夥同陳大、俞九齡、鮑二、謝世榮、富大金等人,組成了一個專門從事拐賣兒童的犯罪團伙。
每年的端午節,這夥人就駕駛小船到偏遠的地方誘拐兒童,然後帶回太湖「殺之,以祭邪神」。這是一夥典型的邪教狂熱分子。祭祀後吃肉並將遺骨煉丹,據說可以治療癆病,同時可刀槍不入。
乾隆五年(1740年)三月,這伙暴徒在婁縣拐來九歲幼女卜三姑。陳大將孩子的腳捆住,富大以剪刀剪掉孩子的腳趾。喪心病狂的罪犯不顧孩子的慘叫,又以燒紅的鐵針插入孩子腳心,孩子當時就昏死過去。沈氏把孩子的腳放進事先準備好的石灰水中,使其腫爛變成殘疾。
四月初一,在南潯(湖州市南潯區)施迷藥抱來一幼童,當時就殺掉「食肉煉骨」。
五月十三日,迷拐附近幼童蔣二,同樣「以火煅鐵針插入足踝,以斷其筋」,然後給兩個幼童餵了致盲的毒藥「即成瞽廢,轉賣丐船行乞。」
乾隆七年(1742年)四月,在蘇州齊門外迷拐一個無名幼童,到了吳江北柵,暴徒們實在無法忍受孩子的哭嚎,就把他殺掉吃了。
這伙暴徒數年間「疊拐男女幼童不計其數」根據兒童的相貌和智力水平,決定處置方法。長相好一點的賣到偏遠的地方獲取金錢,長相難看又不聰明的就「殺食其肉,灸骨為丸」。犯罪團伙將提煉的所謂「丹藥」由從犯鮑陸氏冒充行醫,販賣給「濮院之尼,乍浦之婦」,聲稱可以墮私胎,獲利頗豐。
犯罪團伙被全部捉拿歸案後,由浙江嘉善縣令公開審理。由於犯罪情節的極端殘忍,引起公堂外群眾的憤怒。
當日正審理首犯富子文的兒子富大時,憤怒的群眾衝進公堂,將富大活活打死。嘉善縣令命令衙役用水火棍好歹控制了現場,但是又傳來待審的主犯富子文竟然嚇死的消息。
嘉善縣令勃然大怒,將為首鬧事的楊秀章、姚泰晉、趙凝周等人帶到大堂訓斥:「富子文父子未經生受寸磔,明正典刑而伸童蒙之怨氣,惜哉!」——你們的衝動等於救了罪犯,按照法律規定,這些人是要遭到磔刑千刀萬剮的。相對於凌遲處死,被毆致死等於善終你們知道嗎?沒文化太可怕啊!
案件繼續審理,富氏父子死後仍要「銼屍梟首」以平民憤,其餘從犯一律斬立決。據這個團伙供認:江浙間從事拐賣兒童的漁船多達一百七十餘,官府立即開始搜捕,可惜只破獲了幾起「黃殿侯誘拐孩子出賣案、顧景文活煮孩子煉藥案、蔣運生迷拐幼童刀截其足案」抓獲犯罪分子十餘人,九成罪犯仍然逍遙法外。
吳熾昌慨嘆「流毒尚未已也,有子者可不恐懼保護哉!」
《清稗類鈔》中記述了一個更加慘無人道的案例。
乾隆二十六年(公元1761年),蘇州虎丘集市上,出現了一個乞丐,他牽著一個似熊非狗的「狗熊」在鬧市乞討。這個怪物「大如川馬,箭毛森立」能寫字作畫,但不能說話。
有一位過往的行人投了一文錢,這個奇怪的「狗熊」就比劃著索要一張紙,寫了一首唐詩,那人感到神奇就賞賜了一百文錢。
過了幾天,乞丐外出,恰逢「狗熊」獨處,那個人又來到近前,「狗熊」索要紙張,那人把紙筆給他。只見「狗熊」寫下:「我是長沙訓蒙人,叫金汝利,小時候被這個兇惡的乞丐與其同夥捉住,先被灌了啞葯,從此不能說話。乞丐在家裡首先養了一頭狗熊,然後將我剝光衣服,捆起來,用針刺得鮮血淋漓,趁著血熱,宰殺狗熊剝皮,包在我的身上,人血與狗熊血粘合在一起,永不脫離,此後就用鎖鏈牽著我到處騙人,至今已經騙了數萬貫錢了。」
寫完這些,「怪物」指著自己的口,淚如雨下。
眾人十分驚恐,於是將乞丐押送官府。官府將乞丐杖殺,把金汝利送回了長沙老家。
惡丐們在利益驅使下,以採生折割極端殘忍之法,人為製造出各種怪異的生物體。
清末俞樾《右台仙館筆記》記載:光緒三年(1877)九月,在揚州城的教場,有一夥來自山東的人張設布圍,在門口收取錢財,讓人們觀看稀奇。
當交了錢的人們進入其中,發現了五個奇形怪狀的人:
一男子上體正常,兩腿皆軟,似無筋骨,有人將他抱起來,兩條腿可以像繩索一樣攪在一起。
一男子胸前趴著一個嬰兒,仔細觀察,嬰兒與男子皮肉連在一起五官四肢都有,還能運動言語。
一男子右臂只有五六寸長,右手小如銅錢,而左臂長過膝,左手大如蒲扇。
一男子肚臍大如茶杯,可以吸食「淡巴菰(煙草)」,由肚臍吸入,煙從口中冒出來。
一女子雙足纖小,兩乳高聳,而兩頰及下巴上卻長滿又黑又濃密的鬍鬚。
一時間,湧入大量看稀罕的吃瓜群眾,很快被官府得知,官員「謂是採生折割者流,逐之出境。」
如今才真正理解大師們經典格言的深刻含義。
英國戲劇家莎士比亞:森林裡最凶的是野獸,比起無情的人來,它們要善良得多了。
印度詩人泰戈爾也有類似的比喻:當人是獸時,他比獸還壞。
※因為他,漢族人留了近300年的辮子
※只因做錯一件事,最後落得國破家亡!
※因秉公執法殺了皇帝姐姐的家奴,差點被亂棍打死!
※42個宋朝冷知識,和課本里說的不一樣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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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也有不想砍的人啊,可是你見過絕對不咬人的野獸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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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的是兩人相愛,而不是被愛」,你敢揭開生活的面紗嗎?你敢放出身體里的野獸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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