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場小霸王 欺詐百姓連包公都無奈
北宋沈括的《夢溪筆談》是一部強勁古代中國科技文獻,像是一部百科全書:天文、地理、文學、音樂、史學、政治、藝術、數學、物理、化學、生物、醫學、氣象、醫藥等等。當中也記載包拯包大人審案過程,並非如想像的明察秋毫,沈括筆下的包大人,在奸狡的小吏看穿他審案法則之下,欺騙大人並獲得錢財......
影視中的包拯
據載,包公一次審案,有一名平民犯了法,將要被處以「杖脊」重刑,即是杖打背脊,開封府包大人是「黑臉」,從不講情面。不過,這名平民沒有坐以待斃,買通府衙一位負責杖責犯人的小吏。小吏告訴罪犯:「到時候包老爺的判決書當庭發下來,一定是我去行刑,還未執刑時,你必須拚命喊冤。」罪犯言聽計從,當時,小吏大聲訓斥他:「老老實實接受懲罰,廢話怎麼那麼多!」罪犯在臨受杖責前,與小吏合作做戲。包大人一聽小吏口出狂言,仗勢欺人,就將小吏打了七十大板。而對那位罪犯,包大人卻於心不忍,將其輕判,只隨便打了幾下。小吏雖挨了板,但受人錢財,替人消災,而包大人卻被小吏騙了。
據了解,包大人與沈括年齡相差30多年,而沈括的《夢溪筆談》成書時,包拯才去世二十多三十年,兩人算是同時代人,所以故事可信度很高。這次故事的留意的是「小吏」,這類角色在歷史上總體來說都囂張貪瀆,因為在中國專制時期的行政制度中,是「皇權不下縣」,縣級以下的地方沒有朝廷命官,基本上由鄉間士紳自治,再委之以縣衙的小吏,即些縣太爺就可高枕無憂。
南宋作品《孝經圖卷》中的衙門
從縣衙開始每一級政府機構,都有很多不入流的小吏來執行官員的命令,從古代官制而言,中央委任的官員,一定不能回到故鄉任職姒避嫌,加上當你做幾年熟悉那個地方時,你就要輪替要走。相反,小吏都是本地人,對家鄉人情事物了如指掌。所以在地方上的事,那些鄉間士紳縣太爺有如「昏官」,而小吏就一定清醒。《夢溪筆談》里的小吏,準確捉住包大人審案的邏輯與法則,利用他的同情心來搞鬼,為「公正嚴明」及「明察秋毫」的包大人留下一個污點。
包拯畫像
在古代,我們了解到很多「公家事」最終都壞在這班小吏手上,官員的名聲也可能一不小心就會被他們搞臭。清代蒲松齡《聊齋志異》中有一篇《梅女》,故事是講到一小偷,行竊於一戶姓梅的人家,卻被這家的閨中姑娘「梅女」斷正,叫家人將小偷送到縣衙。可惜,縣衙中負責治安的「典史」收了小偷的賄賂,反屈梅女與小偷有私情,此乃風流案,並非盜竊案。接著,還要羈押梅女審問。梅女不甘受辱,懸樑自盡,以示清白。
以上說的「典史」一職,本是不入流的小吏,但到了清代,它一度被提拔為最低級「朝廷命官」。蒲松齡筆下的典史,本是一名無賴,後來花錢買了職位。故事中的典史,最終全家得到報應。只可惜中國歷史長河中,「上瞞朝廷命官,下欺詐盤剝百姓」的小吏典史之類的「官場小霸王」,得到報應的又有幾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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