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個女間諜的「忠誠與背叛」
撰文:畢苑
《東方歷史評論》微信公號:ohistory
「漢奸」在中國傳統文化中作為一個道德評價符號,意為「背叛」,是對國家、民族大義的不忠,被釘到「漢奸」恥辱柱上的人是標籤式的遺臭萬年,不值得同情。不過,近代中國作為一個國家觀念逐漸確立、民族意識興起、政權頻繁更迭的社會大轉型時代,滿清政府、國民黨政府、共產黨政權、汪精衛維新政府先後或同時存在,各種社會現象、新式生活方式層出不窮,作為存在於其中的個體,其間的「忠奸之辯」恐怕就沒有我們想像的簡單。分析一種「道德」(character)作為「行動」(action)的歷史性,這是台灣學者羅久蓉在《她的審判:近代中國國族與性別意義下的忠奸之辯》的立意初衷,此書為我們呈現了對忠誠與背叛的細緻分析。
從研究結構上來說此書分為三個層次。第一層從個案看忠奸之辯,我們看到的是五個女子的傳奇故事,她們都曾被指為女間諜,受過戰後國民政府的漢奸審判或中共政權下的政治審判。這五位女性的故事都跨越了私領域,以不同方式在不同時期和不同政權發生關係,展示了忠奸之辯的重疊曖昧。第二層是漢奸審判與忠奸之辯。若說二戰之後漢奸審判是中國宣告成為現代國家的方式之一併不為過;如果以去道德化的角度來衡量、定罪,那麼伴隨近代以來個人意識的覺醒,「背叛」行為作為個人在不同歷史情境中所做出的抉擇,需做具體分析。第三層次是性別敘事與忠奸之辯。相對於大家習以為常的男性敘事,女性書寫從更寬廣的角度把握事物的多元性和複雜性,從而彌補歷史失焦的缺陷。
1
靈肉二元的鄭萍如
案情最撲朔迷離、留給後人最多想像空間的是鄭萍如案。
鄭萍如的早逝,給人留下了無盡的話題和議論空間。作者認為後人的討論乃至想像不是沒有意義,是另一種歷史真實的再現,更能反映近代中國國家認同與忠奸之辯議題。一方面,戰後丁默邨的漢奸審判中將殺害鄭萍如作為其罪狀之一,鄭萍如忠黨愛國的烈士地位開始樹立。鄭萍如家人在訴狀中把基調定位在忠奸對立的民族大義上;其後1970年鄭父之友陳霆銳在台北《傳記文學》上發表《雙忠傳》,把鄭萍如故事塑造為一個典型的忠烈敘事;張啟厚在其所撰《民國二十九年殉難》一書中,同樣採取了愛國敘事模式。但是另一方面官方恤典遲遲不至與法務部調查局的低調處理,除了國家認同難以處理外,鄭萍如的性別議題引發的爭議恐怕也是一個原因,這一點足以影響她在愛國敘事中的定位。
女情報人員的色誘成分,往往形成一種刻板印象。在國族論述框架下,對外表美麗的鄭萍如有妖魔和忠烈兩種區分。把鄭萍如妖魔化的說法來自汪政權特工和日本軍部人士,他們用「妖艷」、「狐媚」、私生活不檢點,具有勾魂攝魄能力的危險女性等一套說辭替被她傾倒的人開脫,也表明她的死是咎由自取。另一方面,以鄭振鐸的體驗為代表,說明了民族意識對美感的衝擊。1945年鄭振鐸在上海《周報》發表了一個「真實的悲慘的故事」,講述一位生活檢點的青年友人交往了一位出入歌壇舞榭、並與敵人漢奸來往的「浪漫」女友,作者對他好意規勸。後來作者看到青年的女友是一位端莊樸素的居家少奶奶,並不像傳言所說那樣不堪。又過了一個多月後,青年跑來告訴作者,他的女友已經為國捐軀。鄭振鐸恍然大悟,至此對女情報員的印象徹底改觀,形成他心目中的女神形象。在愛國高於一切的鄭振鐸心目中,情色與愛國、性別論述與國族議題形成了交集:女性在愛國面前,身體物化無損於她的高貴人格。
對於鄭振鐸代表的靈肉二元論所刻意迴避的女性個人感情與情慾問題,作家張愛玲是另一種回答。1978年,張愛玲發表《色·戒》,之後發表《羊毛出在羊身上——談》,集中表達了她對個人和愛國情感的看法。張愛玲看來,很多人其實是被盲目的愛國主義沖昏了頭腦,在她看來,民族主義不過是一個圖騰,愛國就像一種情緒宣洩,不如老老實實過生活。小說中的王佳芝完全擁有對身體的自主權,為自己非理性的愛國情緒所陶醉,上演了一出愛國戲,也為此付出了慘痛代價。張愛玲如此語帶譏諷地寫愛國,實為世俗的道德價值觀所不容,不過張愛玲確實提出了女性身體自主與愛國論述之間存在衝突與張力的尖銳見解,她的描寫從性別觀點審視和質疑了近代國族論述的刻板印象。
2
「死裡求生、拚命求活」的關露
命運最坎坷、最有悲劇色彩的是關露。
關露(1907—1982),本名胡壽楣,又名胡楣,是1930年代小有名氣的左翼女作家,1935年參加中國共產黨,1939年奉組織之命留在淪陷區協助策反汪精衛政權特工首腦李士群。1945年戰爭結束後,國民黨將她列入漢奸名單加以緝捕,中共地下黨迅速安排她轉移到蘇北新四軍解放區,逃過漢奸審判一劫。但此後她的命運卻和很多白區地下黨一樣,經受了嚴峻的屈辱性的考驗。1955年受「潘漢年、楊帆反革命集團案」牽連她被囚北京功德林監獄近兩年;1957年在「反右」運動中再遭批判;「文化大革命」開始後再度以「潘楊案」被押秦城監獄,1975年獲釋。1982年獲平反。該年底她服安眠藥自殺身亡。1982年在悼念關露的座談會上,關露的一生被蓋棺定論為「忠誠於黨,堅守信義,不惜犧牲個人利益,身敗名裂也毫無怨言」的「忠誠的共產主義鬥士」。
著作用兩部分分析關露,第一部分從關露的自傳體小說看其思路歷程。
脫稿於1930年代末的自傳體小說《新舊時代》與《黎明》,見證了五四時期中國女性在各種社會衝突中艱難地發現自我的過程。關露筆下的父親是一個父權制的典型形象:重男輕女,認為女子無才便是德。她的母親則受過良好教育,堅持女兒也應受教育,她教給關露獨立和自由的意志,母親成為關露生命中第一個啟蒙者。此後關露從不同人物身上經見了不同的觀點,形成自己的思想。關露從認識收留逃婚出走的她的劉道衡開始接觸社會主義思想,之後遇到的皆是左傾知識分子,所以她成為左翼文學的一份子並與中共黨組織發生聯繫是情理之中。這一時期關露的詩歌創作表現出在祖國存亡危急關頭她所懷抱的堅定的愛國主義信仰。何為愛國、如何愛國,以及由此而來的勢不兩立的忠奸之辯,在她心中早有定見。所以,關露從1932年春加入中國共產黨那一時刻起,就抱定了服從黨的紀律、與群眾打成一片的決心。這使她的性別和權利意識、對個人信仰和價值的追求,被籠罩在在另外一種更強烈的情感及抱負之下。
不過包括奉命投敵後,她的「小我」和「真我」還是不時表露。一方面她有心理壓抑和苦衷,另一方面她從未真正丟掉五四新文化運動啟蒙的女性自主意識。她寫下《東京憶語:神經病態的日子》,內容上的時空轉換和表達方式的大幅跳躍既是理智與情感的對話,也是以一種迂迴曲折的方式自明心跡。關露關注男女平權問題,發表打破封建專製為基調的女子貞操觀念,對發生在身邊的殺夫案和小說中的潘金蓮角色進行辯護。相對於延安的中共知識分子和作家,比如丁玲,1940年代初發表《我在霞村的日子》討論戰爭下婦女貞操問題,丁玲使用愛國主義為失去貞操的慰安婦辯護,強調「進步」婦女為了國家利益而犧牲寶貴的貞操。而關露的寫作內涵和控訴因她啟蒙過程的影響,則更接近人道主義,而非馬克思主義階級鬥爭理論。
如果說關露的前半生到此為止還是帶有羅曼蒂克色彩的,那麼從她1942年奉命投敵的那一刻起,黨成為她唯一的至高無上的效忠對象,血雨腥風和屈辱壓抑就伴隨了她的後半生。她承諾接受潘漢年的警告,永不為自己的「漢奸」身份辯護,這就意味著她必須做好比犧牲生命更艱難的準備——犧牲榮譽。證之以1939年劉少奇在延安演講《論共產黨員的修養》中強調的絕對的犧牲和絕對的忠誠,可以說關露做到了。作者認為關露是一個抱有集體主義、國家主義、女權主義的女作家、中共黨員,這幾種身份和價值觀之間的衝突形成了關露後半生悲劇的根源。
1949年後幾乎每一次政治運動關露都沒能逃得過。頻繁的政治運動造成她的壓力無法紓解,在常人難以想像的境況下,關露「犯病」了。她最早表現出的「不正常」是1945年8月在中共安排下回到蘇北新四軍戰區之後。先是她在軍調小組的會客室遇到時任《新華日報》副刊主編的蔣錫金,一見面就哭。蔣錫金「聽她談得有點顛三倒四,摸不著頭腦」(第115頁)。新華社社長兼《新華日報》總主編范長江和華中局宣傳部長馮定都認為,鑒於關露的漢奸名聲,對關露的投稿,一定要讓她改名才能刊登。同時又囑咐要善待關露,不要刺激一個「神經不正常的人」。此後蔣錫金對於不斷寫作投稿的關露,只好奉命勸她從國家大局出發,「忘掉關露這個名字」。關露憤怒地罵道:「你不是一個詩人!」(第115頁)此後關露的病總是間歇性的發作。1955年在北京功德林監獄,「(關露)一犯病,精神就失控,喝痰盂里的水,不知道臟;躺在水泥地上睡覺,不知道涼……」(第113頁)當關露1970年代末從秦城監獄釋放,參加第四屆文代會時,她「變得很沉默,不大愛講話,已經白髮蒼蒼,好像對許多事情都很冷漠,反應也較遲鈍,好像換了一個人似的」(第116頁)。
作者認為,關露的哭哭啼啼還是她的「犯病」,都反倒說明了她是一個正常人。她犧牲名譽、不為自己的「漢奸」行為辯解,長期煎熬於假面之下的「無怨無悔」並沒有到完全捨棄自我的地步。她希望以「真」名重返文壇,就是因為迫切地想為自己「正名」,找到那種同志之間「熱烘烘」的情感。做真實的「我」是關露一生最大的渴望和缺憾,這個願望被「組織」一次次無情碾碎。「組織」是知道關露清白的,但總是以「大局」為借口,不為這個女子做一言辯解。擁有無限大權力的「黨」可以不經司法程序,甚至不告知、不說明就隨心所欲把黨員打成叛徒,黨員不能有絲毫質疑和抱怨。關露的一生忠實反映了一個知識分子如何面對高壓政治下效忠主體與客體的複雜關係,如何調整性別自主與政治忠誠的緊張關係。不過作者最後提問:當關露的「真我」重見天日,人們還是依照傳統的邏輯把她塑造成一個忠誠楷模,無視她長期以來在理想與現實、情感與理智、真我與假我之間的痛苦與掙扎,這到底是關露想要的人生嗎?答案顯然是否定的。關露寫過一出謀害親夫的社會劇劇評,標題是「死裡求生,拚命求活」(第103頁)——這豈不也是關露一生的寫照。當她求得活路時,卻發現生活已經沒有一絲絲意義,於是,她選擇了終結生命。
3
藝術至上的李青萍
將自己的事業和青春綻放到生命最後的是畫家李青萍。
李青萍這半生同樣是與國民黨、日本人、汪政權和中共政權打交道的幾十年。她聲稱對政治不感興趣,但是為了藝術她絕不迴避政治。正是這種人生態度和選擇使她的藝術造詣日臻純熟深邃,也為她的人生增添了很多風雲詭譎的變數和陷阱。
1946年10月,李青萍被上海市警察局以漢奸嫌疑罪名逮捕。所列罪行分兩部分:一是戰爭期間往返中國與南洋,回國後在淪陷區各地寫生、辦畫展;二是她與褚民誼和日本海軍報道部松島慶三等日人的交往。庭審法官的問題主要圍繞她在淪陷區的個人行蹤及人際關係,如「你回國後為什麼不住在家裡?為什麼在淪陷區兜圈子?住在哪裡?」等問題。李青萍則答以 「我的生命中只有藝術」,戰亂迫使她四處遊盪,「我自繪的作品就是通行證」(第137頁)。還有對於李青萍曾拜褚民誼為干父,以及與日人苟且、行為不恥,兼且為敵寇搜集情報等指控,最終訴方漢口警察局未能拿出有效證據,被捕八個月後李青萍被無罪釋放。
作者分析認為,李青萍此番波折是戰後不良的漢奸審判制度和性別歧視所造成。
漢奸案件的偵查權不在司法部門和檢察機關,而由各地軍政機關負責。它們可以指揮司法警察對案件行使偵查權,並在偵查結束後直接將案件移送法院,無需經由檢察官提起公訴。直到1945年11月國民政府頒布《處理漢奸案件條例》,將逮捕偵查權回歸司法,也並不能夠完全排除黨政軍等非司法機構掌握審奸大權。另一方面李青萍又因為年輕貌美、口才極佳、裝扮入時以及特立獨行的性格挑逗著大眾的想像力。她的身份在時人看來是在女間諜、交際花或藝術家之間,一些小報熱衷於渲染她與敵偽官員的關係,極盡煽情之能事,滿足大眾對於男女私情的偷窺慾望。
其實李青萍的性別困境和忠奸之辯與她在藝術上的空間選擇不無關係。戰爭期間的1942年她搭乘日本軍糧艦從泰國回到上海,受到汪亞塵、劉海粟等藝術界師長的看重和照顧,為她遊走作畫、開辦畫展提供方便,此後幾年李青萍在藝術上奔走最為頻繁。她在淪陷區日益活躍、藝術事業越成功,對她的政治名聲就越不利。淪陷區由於浮現出一批社會新貴,藝術市場不但沒有低迷反而需求量有所增加。加上很多畫家避走他地,在淪陷區稍有名氣的畫家謀生並不是很困難。但是在淪陷區開個展必須打通關節,仰承敵偽官員鼻息,而日偽方面也希望社會文化各界協助捧場。比如1941年4月成立的中日文化協會上海分會,負責宣傳大東亞戰爭,由七十六號特工總部頭目李士群擔任理事長。次年7月成立的上海洋畫學會就宣稱為推進大東亞戰爭以來的文化事業,「謀中日兩國洋畫藝術之溝通與交流」(第154頁)。它的政治性格鮮明若此,李青萍能順利赴日開辦畫展,只有與該協會保持良好關係方可辦到。所以一方面婦女解放、獨立自主當然包括社交自主,但是這種社交自主又給李青萍帶來漢奸問題和性別困擾,這是戰爭帶來的極大的弔詭。
李青萍原本與中共並沒有打過交道,但1949年10月,她在郭沫若引薦下為重慶大火賑災和慶祝西南解放軍勝利舉行義賣畫展,受到中共高層的褒獎,由此拉近了李青萍與新政權的距離,她成為紅色中國的主流畫家。但是不久就因她藝術家的自由本性和中共所要求的集體意志發生衝突,並步步升級。1950年,她因為經常抱怨開會和政治學習佔用太多時間,受到「自由散漫、我行我素、目無組織、領導和紀律」,實則是「海外關係複雜」的指摘,最終以抗拒鎮反運動的由頭被遣返回故鄉湖北荊州。1952年她回到荊州後,因「特務嫌疑」成為管制對象。1955年在反胡風運動中,她被人檢舉「敵視政府、辱罵領袖、造謠惑眾、擾亂社會秩序」,以「現行反革命破壞罪」被判處有期徒刑五年。1958年在反右整風運動中被劃分為「極右派分子」,受到勞動教養的處罰。1966年文革開始後,被紅衛兵抄家揪鬥成為家常便飯。
李青萍曾表白自己是一個「忠於祖國、熱愛黨」的藝術工作者,只不過按照當時的忠誠邏輯,一旦沾上「歷史問題」、「海外關係」、「特嫌」、「右派」、「反革命」的標籤,就像烙印一樣很難清除。這可以解釋她的命運為何沉浮不定,得不到認可,長期受到管制和勞動教養這種隨意性和主觀性極強的非正規法律處理方式對待。但是她從頭到尾只堅持她是個藝術家,在身體、畫風和心靈方面追求自由。這種強烈的情感照亮了她的人生之路,也使她的藝術生命之樹常青,算得上守得雲開見月明。
4
亦真亦幻、亦正亦邪的川島芳子/金璧輝
五個研究對象中,川島芳子是身份(包括性別和個性)最複雜、國族認同最多元、忠奸關係最難分辨的一個。
首先在國族認同上川島芳子就是多元化的。1912年宣統遜位,肅親王、恭親王為首的宗社黨推動了第一次滿蒙獨立運動。運動失敗後肅親王把自己年僅六歲的十四格格愛新覺羅·東珍過繼給川島浪速,以鞏固兩人為此運動共同奮鬥的兄弟之盟。從此她成為一個推動滿蒙建國運動的信物和工具。戰後審判中她回答法官「愛國是愛中國還是日本」時說,她「猜想」她愛的「可能」是日本,因為從小川島浪速就不讓她知道自己是中國人,彷彿自己也無法確定自己的國族認同。同時她也強調自己是日本國籍,她的辯護律師也從這個觀點為她辯護,強調國民有效忠國家的義務,當國籍與血統衝突時,國籍關係優於血緣。但問題複雜在於,川島芳子的國族認同里還有一個滿清的選項。被漢人推翻的滿清王朝既是中國,又不是中國;既包含中國,又自外於中國,對於滿蒙獨立大業的認可在她心裡佔據了極重要的地位。川島芳子在審訊中不斷訴諸廣義的亞洲區域聯盟概念,試圖以此超越狹隘的中日滿民族主義,但是面對日本人的侵略,她的這套多元種族認同的說法很難被中國人接受。
不單是認同問題,國籍問題更是關涉川島芳子量刑的關鍵。以國籍法來規範國民與國家的關係,是現代國家興起以後的現象。因此國籍在戰後漢奸審判中成為論罪量刑的一個標準。針對川島芳子國籍與法律之間的關係存在兩種假設性方案:1,承認其日籍,應在軍事法庭以戰犯罪論處;2,承認其本籍,就交由漢奸委員會以漢奸罪論處。日本國籍法規定,父母是日本人,子女才能取得日本國籍。川島芳子在接受審訊時,為避開一些不利於自己的情況而編造出生年月,同時聲明自己是日本國籍。但是這兩項都沒能如願,因為川島浪速如實向法庭陳述了收養經過。而且河北高等法院採納了起訴書把川島芳子和汪精衛的接觸列為通敵叛國的罪證之一,以「割裂中國領土,分化國府政權」罪判處川島芳子極刑。
川島芳子給後人留下的深刻印象還在於其時男時女、不男不女的張揚性向,性別認知或許就像她的國族認同一樣混淆不清。川島芳子從不諱言自己的性向問題,並且從來都是高調談論此事。她曾告白自己是在1922年16歲那年的10月6日晚9點45分,告別了「女」性身份。兩年後她更毅然斷髮,稱自己是醫學界所說的「第三性」。雖然早有傳聞川島父女的不倫關係,但是直到1956年芳子之兄才證實了她16歲被養父性侵的事實。川島芳子的性向問題若用女權主義理論來講,可以理解為對男權為中心的性別在之關係的認同和嚮往,並且這種表現和國族認同密切相關。
川島芳子利用手中的「權力」翻雲覆雨,善事惡事都做了不少。在現存的漢奸審判檔案中有四份她在淪陷時期搭救北平老百姓、有功於抗戰的文件。饒是如此,川島芳子在北平民眾尤其是京劇伶界中的口碑仍然是貶大於褒。雖然不少藝人被川島芳子從日本人魔爪下救出,但這不過是她逞強好勝、顯耀手段的方式,同時被救的藝人們從此又不得不受她頤指氣使、斷不了年節孝敬,仰承臉色。「金司令」成了百姓和伶人們口中「恐怖」的代名詞。
這個亦真亦幻、亦正亦邪的川島芳子,在1948年終結了她的生命。臨刑前,她寫下「有家不得歸,有淚無處垂;有法不公正,有冤訴向誰」的詩句,這正是她這個國族認同多元、身世真假參半、性別取向另類和善惡混沌的漂泊靈魂的隱喻。
5
效忠於母親身份的貝安加
安全回歸母國和母親身份的是來自義大利的貝安加。
1945年末、1946年初,美國廣州特業處海軍中尉葛雷(M. Grey)將意籍女性貝安加戰時從事間諜活動的調查報告送給廣州戰犯管理組組長,指涉她有「日本間諜罪」之嫌,稱貝安加利用個人人脈將在滬外僑從事黑市金融交易與非法財產轉移等信息提供給日本人,從中獲利。而且貝安加在上海淪陷區的所有經濟、社交活動幾乎都與日本人有關。報告中還有貝安加充當舞女、從事皮肉生涯的內容,認為貝安加是既「投機」又「危險」的女人,善於「背叛」和「欺騙」的女人。
1946年,國民政府戰爭犯罪處理委員會正式成立,開始正視處理戰犯的國家管轄權。就此而言,審判戰犯不只是司法意義上的懲奸除惡,也具有宣示國家主權的作用。葛雷既是以「私人」名義提交報告,那就意味著主動放棄美國方面的管轄權主張。第二方面軍司令長官兼軍事委員會委員長廣州行營主任張發奎對待漢奸、戰犯態度忠奸分明,提出管轄權主張,強調「國家的正義」超越派系鬥爭。面對法庭審訊,貝安加敘述了一個外國女性嫁到中國又被拋棄的顛沛流離、艱難曲折的故事,至於從事美金黑市交易她倒供認不諱,但直言那是為了養活自己和孩子。廣東高等法院認為,在淪陷區飛來飛去,不能以此為由推斷其有「圖謀敵國反抗本國」之行為,間諜罪難以成立。而至於戰犯罪,法官認為,貝安加向日人密報上海外僑財產,或利用日本特務機關特權從事黑金交易牟利,並未違反中國國家利益。罪名幾番改易,在具備審判權在我的情況下,考慮到行政、外交、社會觀瞻及兼顧和義大利與羅馬教廷的關係,貝安加最後獲判無罪。
貝安加本人在整個訴訟過程中都力圖把自己塑造成一個賢妻良母的形象。即便她曾向主教懺悔說自己真的是「放蕩不羈、生活糜爛」,她也有許多活下去的理由,其中最重要的就是她的四個孩子。譚展超和貝安加雖各心有所屬,譚仍然義不容辭地展開營救。他向長官孫立人求情,理由也是對一個母親的同情。貝安加保外就醫期間,譚展超每日不間斷的探望,使他們孕育出一個新生命。而根據各國律法,孕婦皆可減免刑期,給與相當程度的照顧。著作分析這極有可能是貝安加精心無比的算計,既是對自己所愛過的男人無從宣洩的愛恨情仇,也是一個外國女子對抗中國司法體制的孤獨一戰。
相比前面幾位女性,義大利國籍是貝安加的不同之處。貝安加從未放棄意國國籍,她在法庭上宣告的認同中國或許全出於不得已的苦衷。在她心裡,無所謂對國家的忠誠與背叛,只有對上帝的懺悔和愛情、親情之見證。
五位女性的故事都處於現代中國建立的大轉型過程中。傳統向現代社會轉型的重要標誌是國家建立和個人意識的覺醒。一方面,忠奸之辯從效忠君主朝廷轉為忠於國家——但五位女性的故事在很大程度上顛覆了我們刻板印象中的「抗戰」與「愛國」。另一方面女性覺醒作為社會轉型的一大特色,著作把性別問題融入忠奸之辯的討論並呈現其複雜性,從個人角度仰視、解剖「漢奸」這個大詞,讓五位女性的身世命運最充分淋漓地展現了「忠誠與背叛」這個主題。此書或可與加拿大史學家卜正民的《通敵:二戰中國的日本特務與地方精英》(林添貴譯,台灣遠流出版公司,2015年7月)對照來讀——大陸版名為《秩序的淪陷:抗戰初期的江南五城》(潘敏譯,商務印書館,2015年10月)。兩書都跳出了民族國家的框囿,皆為「眼光向下」的研究方法,一個以地方社會史的寫法呈現了一段非常時期「灰色地帶」的研究;另一個可以說從微觀文化史角度描摹了同樣一種難題,他們二人的爬梳解答為我們提供了值得借鑒的研究路徑。
羅久蓉:《她的審判:近代中國國族與性別意義下的忠奸之辯》,中央研究院近代史研究所專刊(97),(台)中央研究院近代史研究所,201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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