飛機最初用于軍事主要是遂行偵察任務
軍情
04-23
至20世紀20年代,軍用飛機在法、德、英等國得到迅速發展,遠遠超過了美國。
飛機最初用于軍事主要是遂行偵察任務
飛機最初用于軍事主要是遂行偵察任務,偶爾也用於轟炸地面目標和攻擊空中敵機
第一次世界大戰期間,出現了專門為執行某種任務而研製的軍用飛機,例如主要用於空戰的殲擊機,專門用於突擊地面目標的轟炸機和用於直接支援地面部隊作戰的強擊機。
單座單發動機殲擊機和多座雙發動機轟炸機,已經大量裝備部隊
30年代後期,具有實用價值的直升機問世
※德國的Me-262和英國的「流星」噴氣式殲擊機開始用於作戰
※60年代,殲擊機型號非常多,且多是超音速的
※但存在一個問題:梟龍是否會在我國大量裝備
※可較好的完成蘇-27等三代戰機的飛行員培養任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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