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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說:我家就在岸上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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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簡介】劉宏宇,常用筆名:毛穎、荊泓,實力派小說家、資深編劇,北京作協會員。著有《管的著嗎你》《往事如煙》《紅月亮》等多部長篇小說。主筆、主創多部影視劇本,其中《九死一生》(30集諜戰劇)、《危機迷霧》(38集諜戰劇)已在央視、北京大台播出,《婚姻變奏曲》(30集情感劇)、《阿佤兄弟》(電影)已拍攝完成。

小說:我家就在岸上住(1)

【本文由作者授權發布】

英子

再見到英子,是二十多年之後了。

要不是再見到,很可能就想不起她這個人了。

那是在地鐵車廂。她隨著人流擠上來,恰好站到我面前。我是坐著的,先並沒看見她的臉,只覺得這個女人很灰。灰色的灰。如今什麼年月了,人人都穿紅戴綠的就怕別人看不見自己。可她卻一身上下灰得好像舊照片。隔著衣服,能看出她很瘦,乳房下垂,顯然沒穿胸罩。因為沒穿胸罩的判斷,才引得我掃了一眼她的臉——雖然也還是很灰,刻了許多歲月痕迹,可還是一掃之下就認出來了。

我不知道到底該不該打招呼。換了是我,灰成那樣,八成是不願意撞見故人的。換了是我,灰成那樣,都未必能認出二十多年不見的同學加鄰居。我莫名地認定,一個灰成那樣的人,一定有不少煩心事,沒興趣在下班路上玩味重逢。

我到底沒招呼她。不過不是因為上面說的那些顧慮——全是扯淡。其實,是我自己覺得,跟灰成那樣的女人打招呼,有失體面。甚至害怕,萬一招呼了,人家再沒認出來,更加有失體面;害怕真要是認出來,還得把好不容易搶到的座位讓給她——二十多年的久別重逢,在下班的地鐵車廂里,不如一個座位更值得珍惜!

座位保住了。她似乎並沒看到我,或者說看到了也沒認出來。

六站地以後,她下車了,我鬆了口氣。當時以為,這個算不上「互動」的邂逅,很快就會從疲憊的記憶里消失。可是……老實講,到現在,我也不很清楚,那個記憶是否消失了,或者說,分不清後來的,究竟是記憶,還是想像。

那天夜裡,在意識中盤桓的影像或許是個夢,或許是失眠時渾渾噩噩的遐想,又或許二者兼有。

這在我不是什麼破天荒的事,也早就失去了考究的興趣和勇氣。

只記得老街道。灰色的,三十多年前的老街道。天可能是在下雨,有水聲。那水聲讓人感覺馬路變成了一條河。我病在家裡,是傳染病。英子來給我補課。英子學習不好,只是因為全班就她住得離我最近,又不懂什麼傳染不傳染(或者是不在乎吧,我沒問過),就讓她來了。她的所謂「補課」其實就是把今天老師都留了哪些作業告訴我。至於怎麼做,她是不講的。我也不指望她能講。就算是天天呆在家裡,我的學習仍然比她要好很多。英子進來的時候,身上帶著水汽;走的時候,我媽把家裡唯一的一把傘塞給她。

甭管是夢還是遐想,那情景都不是真正的回憶。我肯定。因為,我這輩子唯一一次在家長期養病是冬天。我們這裡冬天沒有雨,有也是雪。我們這地方其他季節也不常下雨。那時候,英子是天天都來給我「補課」。要不然,我也不會知道班上還有個女生跟自己住得那麼近。那時候,我們都還是沒有性徵的小獸,也還不知道後來彼此間會發生什麼,更沒有去想像(也想像不到)四十多歲時,地鐵車廂里的樣子。

夢境,或者說失眠的遐想,最後停滯在灰色背景里軟軟下垂、顯然沒穿胸罩的乳房上。四十多歲的男人,該見的都見了,不該見的也都見了。所以,那乳房的情形不難想像,也就自然而然地引起了警惕。我記得,自己稀里糊塗扒開老婆衣服查看,挨了睡夢中的老婆一巴掌,到底沒看成,也沒摸到。早晨起來,被老婆打過的手還有點兒疼,外邊下著雨。那水聲,讓人感覺,馬路變成了一條河。

小說:我家就在岸上住(1)

河與岸

每到下雨,我就會想到河。我的童年是在河邊度過的。只要下雨,便聽得到雨水落進河水的聲音。雖然,那只是一條人工的小河,可雨落進去,照樣會發出跟落在地上不同的聲音。那聲音佔據了我對雨聲的所有記憶。小的時候,雨總是顯得那麼長,那麼沒完沒了。直到後來去了南方,才知道,其實,小時候的雨,一點兒也不長,一點兒也不煩人。

沒人說得清,窗外那條河是什麼時候就有了的。嚴格來說,那只能算是一條溝。冬天裡,拖著冰車,沿著不規則多邊形石頭築就的斜坡河床蹩下去,冰車簽子一戳,就到了對面。夏天是絕對不能去游泳的——水太臟,也實在淺得沒法施展。除了結冰的時節,一年中其他日子裡,都不得不整日整夜聞河水的臭味兒。好在時間久了,也沒大的不適。不光我家,我們那一溜子長長的五六十戶人家,都聞慣了。

那是一排低矮的、不知什麼年代蓋的平房,南面離高高的古城牆只一米多一點兒,勉強可以過個平板三輪兒,北面的牆外就是河。牆落地的地方,就是斜坡河床開始的地方。河對岸是條小馬路,再過去的房子,比我們的強得多。那條小馬路是我們的樂園,馬路對面好得多的房子里的孩子們,也是我們的玩伴——三十多年前,住在河這邊還是那邊,住的房子好些還是差些,並不影響人們對自己的感覺。至少不影響住在低矮破舊房子里的孩子,跟其他孩子一起平等地遊戲。

雖然河水的氣味不讓人喜歡,可河水本身卻也給人帶來了一些好處。在氣候乾燥的城市裡,窗外有條河是奢侈的。當然,享受這份奢侈的代價,是要忍受夏天裡幾倍於其他地方的蚊蟲。英子就給我看過她腿上成片被叮咬的腫痕。她當時挺納悶:我怎麼沒她那麼倒霉。我沒法回答,就回去問我媽。我媽說,女孩子血多且甜,蚊子比較愛吃。對這一解釋,我深信不疑,並且非常忠實地轉告給了英子。

對了,英子的大名叫錢英。可我一直叫她「英子」。她是所有同學中我唯一不稱呼大名的。如果,三十多年後的地鐵站里,我真的跟她打招呼,恐怕還是會習慣性地叫「英子」。我記得,所有的人都是這樣叫她的。在那只有一米多一點兒寬的小胡同里,孩子們的大名似乎都被人們遺忘了,就象大人們的名字一樣。在那裡,大人們只有姓跟他們的職業。毛老師、錢師傅、張主任(居委會主任)、宋師傅,等等等等。沒人叫她「錢英」,充其量說個「錢師傅家的英子」。那是跟「外人」介紹時才說的。介紹的人並不管「外人」是否認識「錢師傅」。就象說我是「毛老師家的小穎」一樣,他們才不管你認不認識「毛老師」呢。或者說,他們普遍認為,你應該認識。

雖然背對著河,可我們這一溜是住得離河最近的,故而也就對河多了幾分感情和歸屬感。一開北牆的高窗,就能看見河,聽見河,聞見河。河那麼臟,可沒人往裡扔垃圾雜物。一家也沒有。大人們都這麼教育孩子:別往河裡扔東西——我們沒有能力把河變乾淨,但能讓它不變得更臟——我們不奢望我們做不到的,但我們願意堅持我們能做到的。

在孩子們里,「毛老師家的小穎」跟「錢師傅家的英子」是最值得表揚的。因為他們不僅不往河裡扔東西,還冒險跑到河邊去收拾不懂事的誰誰誰家孩子扔的東西。其實,誰都知道,那都是大人乾的。可當著孩子,大人們都不說彼此的不是,也輕易不會說孩子們的不是。他們用表揚孩子的好處來鞭策孩子們的缺點。三十多年前,大人們是善良和友好的。他們會教孩子們怎麼能在河裡撈到「魚蟲」,怎麼在來去時避開滑腳的青苔。他們會提醒孩子們,不能在河裡洗腳,更不能下河玩耍。他們還會非常隱諱地彼此通報對方的孩子有什麼危險的舉動或企圖。他們甚至會非常高興地留來找自家孩子的小夥伴吃飯。扯著嗓子朝小客人家方向,沖他們家長喊一嗓子,就算打招呼了,並不期待回應。

英子就在我家吃過飯,吃過很多次。他爸媽都是三班倒的工人,錯不開的時候,我媽就讓她過來吃飯。我記得,英子總是吃得很少,也一直很瘦。

小說:我家就在岸上住(1)

因為「補課」的原因,我跟英子熟絡了起來。她話不多,聲音也很小。她媽很蒼白,她爸很高大,像座山。記得好像在睡不著的晚上,聽父親說話時提到「錢師傅老打他愛人」,我不能確定是不是聽准了,但知道,「錢師傅他愛人」就是英子她媽。於是,我就認定,英子他爸老打她媽,還問過她。她說「沒有,別瞎說」,說的時候,第一次給我看了她的白眼。

那以後,她好一陣子沒理我,我也就自然忘了去理她。跟大多數處在那個年齡的男孩子一樣,我其實也不願意跟女生一起,之所以跟英子還能勉強玩上一玩,主要是因為,實在沒人可玩了。

在我們這溜平房跟古城牆夾出的狹窄胡同里,我們家是唯一的「知識分子」家庭,父母有股子小孩子不能理解的清高勁兒,非常在意我跟什麼樣的孩子一起玩。按他們的想法,我不應該跟胡同里任何一個孩子玩,倒是可以跟河對面的孩子們玩。按我媽的話講:「河對面的孩子怎麼也看著乾淨些。」可我沒法獨自去河對面尋找玩伴,他們只接受成群成伙的我們。而由於跟胡同里的孩子們刻意的疏遠,我被甩離了他們的團體。結果是,他們一幫子去河對面,被接受了,而我想加入時,他們就跟河對面的孩子說:「不是一頭兒的,不加他。」於是,我就也被河對面不明所以地排斥了。

那種感覺非常不舒服——遠遠看著別人玩得熱鬧,舔著臉不斷嘗試趁亂加入,差不多都又被排斥出去,偶爾別人沒注意混進去了,或者正缺什麼誰也不願擔當的角色,隨便招招手,就十分興奮,十分感動。被發現混跡或那個「臨時角色」不再需要時,就又被轟出去。於是十分委屈地擺自己的「功勞」,希望人家「開恩」或「良心發現」。越說聲音越大,越說心裡越不快,剛學會的幾句髒話就脫口而出了。他們於是回罵。我一人哪兒罵得過他們那麼多人,每每都鬧得自己灰溜溜的,蹩回家生悶氣。好在父母都不在,還能捂著被子哭一場。

終於有一天,罵急了的我,再不能抑制自己,撿起石頭子朝他們胡亂扔過去,結果誰也沒打著,倒把一家的玻璃打碎了一塊。當時嚇壞了,只顧跑。那幫就追,直追到家門口,按住就打。好在被打碎玻璃那家的大人趕了過來,勸開了準備大打出手的一群孩子,把我拉到牆角,說:「趕緊讓你家長給我們把玻璃安上,大冷天的,誰也受不了。」

我一直拖到晚上都沒敢跟父母說。結果人家找過來了,質問父母怎麼回事,大冷天的太不負責任了。父母才知道。我媽二話沒說,拿上糨子舊報紙出了門。我還聽見,她跟那家人說:「先糊上吧,要不怎麼辦。這麼晚了。再說,買玻璃哪兒那麼容易啊……」聲音挺大,挺尖,跟和我爸吵架時候那樣。我爸揪住我就打,拿他的皮帶。他真氣急了,把我的屁股打得差點兒開花。我爸很少打我,那次是我記得住的第二次。第一次為什麼已經想不起來了,但肯定沒用皮帶。

小說:我家就在岸上住(1)

那天夜裡,河結了冰。第二天早晨出門時,冷得伸不直脖子。我帶著屁股上的傷痛,蹩手蹩腳獨自往學校去,一路躲著所有人。快到學校的時候,才發現,英子一直遠遠跟在後面。

事實上,當時,是因為英子發現我在看她,主動跑近,說了出來,我才知道她一直在後面跟著。我問她跟我幹嗎,跟屁蟲兒似的。

這話在那個時代那樣的年齡,擺明了就是要「挑起戰爭」,至少也是大大的不友善、不領情。話出口時,我已做好第二次欣賞她白眼的準備。可沒想到,她並沒像我所料的那樣生氣,而是從書包里摸出一個花布面的小綿墊子,說讓我墊在屁股下面坐。她說,她爸老打他弟,都打屁股,打過了就坐不下,這墊子是他弟專用的……

我無地自容!讓同班同學,還是女生,清清楚楚知道了挨家長打的情況,還被「贈與」了「展示」這一「醜聞」的陌生的花墊子!對一個男孩子來講,這不是關心,不是愛護,而是莫大的污辱!!

我氣得說不出話。特別、特別想,衝過去,把她打翻在地。我扭頭就走,不理她,強忍著屁股上的痛,努力做出安然無恙、運動自如的樣子。她追上來,硬把花墊子塞給我。我拗,很用力,卻發現竟拗她不過!我第一次感覺到,原來女生的力氣這麼大。

拗的時候,我肯定罵了她。罵的什麼,卻怎麼也記不起來了。不是現在記不起來,而是當時就沒記住。那一定是沒經過大腦的本能的憤怒的產物。只記得她忽然漲紅了臉,狠狠咬住嘴唇,使勁把墊子塞進我懷裡,力量大得影響並改變了我堅守的矜持姿態。她頭也不回地走開,嘴裡肯定嘟囔什麼來著,可我聽不清,也沒想聽清。

我扔了那個墊子,也沒去上學。那是我平生第一次逃學。整整一天,我都窩在學校附近街市上的垃圾桶邊,心裡充滿著害怕、屈辱和憤怒,眼前交替重複浮現著爸爸的皮帶和英子緊咬嘴唇的樣子。

那時候,至少那一天,我恨她,就像恨爸爸的皮帶一樣。可是,我必須承認,三十多年後的我,必須承認,在那交替重複的浮現中,當爸爸皮帶帶來的恐懼壓得我無法承受的時候,我就努力地、有意識地,「切換」到英子緊咬嘴唇的樣子。她的樣子,能讓我從恐懼中解脫。

我逃學的事,當天就被家長知道了。如果正常上學,我應該中午回家吃飯。到了中午,我媽沒見我,就去學校找,當然找不到。我是凍得實在受不了了才回的家,天都快黑了。回家的時候,我撿回了那個被我扔掉在寒風裡飄蕩了一整天的花綿墊子,想著是不是該塞到褲子裡面,聊以抵擋肯定逃不掉的又一頓皮帶。

可到頭來,我還是沒把墊子塞進褲子。當時是這麼想的:萬一我爸扒開褲子打,不就發現了,不就白準備了……

我爸沒打我,我媽也沒有。不僅沒打,甚至連句責備的話都沒說。我媽告訴我說,我爸請了假,跑了一天,剛剛把玻璃給人家安上了。我爸告訴我,做學生的,不能逃學,讓我答應他,以後都不逃學,永遠都不逃學。我答應了,哭了。

我爸是老師,平素最反對家長打孩子。後來一直,他都沒再打過我,不管我犯了什麼錯。我犯過不少錯,要是攤上英子她爸那麼個爸,恐怕早讓打死了。英子她弟後來讓她爸打得離家出走,寧可去火車站要飯也不回家。在我關於英子的回憶中,很「重頭」的情節,就是她流著眼淚到處找弟弟。她爸命令她找回弟弟,找不回來,就不許她回家。

後來,當我們都遷離了那條河,遷離了市中心,集體搬遷到郊區(當時是郊區,現在成了「寸土寸金」的「富人區」),住上樓房的時候,英子家在我家斜上方。英子她爸一點點老了,我還聽見她家有毆打的聲音和哭聲。再後來才知道,是已經長成大小夥子的英子她弟在打她爸,英子去勸,邊勸邊哭。她弟不敢打她。

英子跟我說這些,下了很大決心,說得鼻涕眼淚的。我堵了她弟一回,告訴他不能打爸爸,不是人。他弟質問我說:那小時候他打我就都白打了?我說那你以後生個兒子,打你兒子去。你兒子也得長大,你也得老。英子他弟就不言語了。

小說:我家就在岸上住(1)

(圖片來自於網路)

顧問:朱鷹 、鄒開歧

策劃:於小蘭

編輯:姚小紅、洪與、鄒舟、楊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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