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干部不可不知的常识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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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大同,存小异
求大同存小异是一句俗语,意思是争取在大的方面或原则问题上谋得共识和谅解,在小的方面或具体问题上可以保留不同意见,这是在根本利益一致的前提下,处理矛盾的有效途径。人多力量大。人心齐,泰山移。做任何事情都应努力形成共识,尔后变成共为,才会取得好效果。周恩来同志曾说,「干革命,人越多越好,为了团结更多的人,思想上可以‘求同存异’。」他巧妙地将「求同存异」运用于新中国内政外交统战等各项事业之中,取得了辉煌成就,赢得了广泛赞誉。著名的和平共处五项原则其中有一条就是求同存异,它有效解决了人与人、国与国之间暂时无法达成一致意见的问题,有利于搁置争议,推动有关工作的进展。
当领导必须重视团结问题,团结共事是大本事。而要真正搞好团结,就必须树立求同存异的理念。求同存异是一种领导智慧,对于提高领导水平和领导艺术、顺利完成工作任务有十分重要的意义。首先要把握好求大同这个前提。求大同,必须不存原则之异,对那些侵蚀党的思想基础、破坏党的团结和集中统一、损害党内政治生活和党的形象、影响党和人民事业的错误言行和偏激思想,必须旗帜鲜明地反对和抵制。在此基础上,在矛盾中求同,在斗争中求同,先把双方不同的立场说清楚,然后尽力寻找共同点,凝聚一起前进的力量。其次在求得大同的基础上,可以存小异。求同不意味着消灭个性,而是要承认区别,这符合唯物辩证法,也是领导干部胸怀、格局的体现。当双方争执不下时,最好的方法是各自保留不同点,等待时机,求得统一。工作生活中要允许小异的存在,允许有不同意见,允许保留自己的见解,不纠结小问题;大事讲原则,小事讲风格,这样做有利于增强一个班子的凝聚力、战斗力,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去干事创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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