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被抄家之後,隨死罪可免,活罪卻也不容易
古代劇中,總是可以看到犯了重罪的人被皇帝判處兩種刑罰,第一種是滿門抄斬,第二種是抄家。抄家的罪責比滿門抄斬稍微輕一些,起碼保住了自己的性命。但是,這條命卻是走向了恥辱的道路。
重罪之人的家屬中有些女眷會被送入教坊當妓女。教坊司是什麼機構呢?教坊司主要負責「朝會宴享,冬至,正旦,進實錄,冊封,詔進士,告祖廟,祭郊祀,進士上表」等大型活動的舉辦。舉辦這些活動時,需要用到的歌姬舞姬都是經過調教的。所以,好多女眷就當了歌姬和舞妓。
教坊司里的歌姬和舞妓雖然屬於賤籍,在地位上永遠低人一等。但是這些人中,長得稍有姿色的,往往會成為王公貴族玩弄的對象。而且她們只服務於王公貴族之類的特殊人群,並不是人盡可夫,有別於其他的青樓女子。她們一般只是在教坊司妓院里供職,而且會受到官府保護,極少有平民膽敢招惹她們。
當然,年老珠黃,相貌一般的,一般也是有的。並且,教坊司里的女人都有特殊對待的地方。朝廷明文規定:教坊司的女人必須穿藍色衣服,一旦女子身著藍色衣服上街,旁人一眼就知道她們的身份。這也是在提醒她們,其身份低人一等。這些女眷的存在也是皇室為了警戒朝廷官員的,讓他們時刻謹記:一定不要犯錯,犯錯以後下場很嚴重。
但事實上,這些女眷的家屬也是經常受到異樣眼光的。明朝規定,凡是從事娼妓行業的女人,她的丈夫一定要頭戴綠頭巾,腰綁紅褡膊,腳踏帶毛豬皮鞋。並且在路上走時,只能走在路邊,不得走到路中間。這也就是稱呼男子的妻子出軌為什麼叫做戴綠帽子的原因。在路邊看到戴著綠色頭巾的人,就是家中妻子從事妓女的。
還有一部分的女眷並沒有被選中去到教坊司。更多的是被送到官府充當雜役,並且是無償的。在唐朝的時候,國家每年春冬各發一次衣服給這些雜役,按年齡提供相應的口糧,有一定的假期。
也有一些女孩子因為相貌或者身材出眾些,會被送到妓院,或者是富貴人家做奴僕。身份是下等賤籍的她們並不能與良民結婚,只能與身份相當的賤民結合。
後來,清朝廢除了教坊司,但是被抄家的女子有了另一個悲劇的下場,那便是被流放。寧古塔位於現在的黑龍江,是個荒涼的地方,女人去到那裡去,只能成為披甲人的玩具。
所以,在古代,被抄家僅僅是多了一條命,而人格尊嚴都被踐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