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國史上最矯情的絕交事件,文人就是事媽
華歆(157年—232年1月30日),字子魚,漢族。平原高唐人(今山東聊城高唐縣)。漢末魏初時名士,曹魏重臣。
華歆早年拜太尉陳球為師,與盧植、鄭玄、管寧等為同門,又與管寧、邴原共稱一龍,華歆為龍頭。
還是先說說華歆這人的三大缺點,因為有缺點,所以人家才跟他絕交。
其一、不義氣。
話說在那個烽火連天的日子裡,華歆跟著王朗乘船逃跑,躲避那兵荒馬亂。船兒剛要出發的時候,一個人突然跑到了船邊,想登上他倆的船一起逃難。
情況危急,王朗不假思索就答應了。可是呢,華歆卻面露難色,一萬個不願意似的。但是那人卻照樣上了船,於是王朗在行船的路上就一直用不屑的眼神看著華歆。認為他不義氣。
其二、貪財。
一次,華歆跟管寧在菜園裡種菜,華歆很幸運,挖出了一塊閃亮的金子。他立馬就蹲下把那塊金子撿了起來,那在手裡把玩了又把玩。只是後來看管寧臉色不對,就把那塊金子丟了。
其三、慕勢。
又一次,華歆管寧一起讀書,街上有一位高官經過,儀仗隊氣勢恢宏,華歆看見了,就連忙跑了出去,一直目送隊伍遠去才回來。可是管寧呢,卻一直在屋裡看書,卻當作什麼都沒有發生過一樣。
可是,等華歆回到屋裡一看,傻眼了,管寧在他倆坐著讀書的席子上畫了一條線,要與華歆徹底劃清界限,從此絕交,不再是同窗之友。
管寧就是因為後兩點不與華歆做朋友。真不知道管寧若親見華歆的第一個缺點,對華歆的憤怒是不是更加激烈。但是管寧卻真的錯了,太矯情了,太自以為是了,過於把自己的標準用來衡量人了。設若,後來管寧在那條逃命的船上,一定也會感慨萬分吧。
其實真正不道義,真正不夠義氣的人王朗。因為第一個故事的結尾是:王朗中途要把他親自請上船的那個人趕下船,因為追兵馬上就要趕上他們的船了,下去一個人載重就少一點,船跑得就會快一點。可是華歆卻不同意了,說:「怎麼能為了急難當頭,就把人家拋棄呢?」
剛開始上船的時候,華歆一言不發,這個時候也就輪到王朗面紅耳赤,不敢出聲了。華歆剛開始不說話是高明,一說就是錯,反而招來王朗更大的不屑,認為他是狡辯,所以乾脆沉默不語,沉默是金啊;而王朗呢,是不敢說。因為他除了笨,更是真的不道義。與其中途對人家不管不顧,不如早讓人家選擇逃生的路徑,既然答應幫助人家就要從一而終。王朗這是比華歆更自私。
不過,我們也似乎不能說華歆自私,這只是華歆作為一個人再正常不過的本性。華歆若不「貪財」,若不「愛慕權勢」、若去講那個「義氣」,他就像王朗一樣,只是一個偽君子而已。所以不得不說,管寧這人過於呆板,容不得別人的個性,更是忽視了人的本性,與這樣地人不做朋友也罷。
關於人的本性,或曰生命屬性,還有一則故事,就是王朗學華歆,在每年臘八節的時候,也像華歆那樣祭祀宗廟,順便將子侄輩招來一起聚餐,檢討過去,策勉將來。後來被當時的名士張華知道了,張華說:「王朗學華歆,都只是在皮毛上,真是越學越遠了。」
張華的話也真是一語中的,王朗要真的學到了華歆,他也就不會在兵荒馬亂之中中途趕人家下船了。真是學虎不成,反類犬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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