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人陪葬很少見?這樣的方式用孩子陪葬才是最殘忍的!
用活人陪葬的記載,在很多史籍中出現過,據載:「皇帝殺殉,眾者數百,寡者數十;將軍大夫殺殉。眾者數十,寡老數人。」特別讓後人覺得殘忍的是用童男童女來陪葬。而用童子殉葬也有很多講究和說法,並不是每個貧寒人家的孩子都能用來陪葬的,所選的童子必須符合「童子身」的條件才行。
活人殉葬,殷商君王死後就很盛行,他們死後把把生前享用的一切,包括美妻艷妾都送到墳墓中去。考古工作者從已經發掘的古墓中發現,殷墟侯家莊商王大墓中有164具殉葬者的骸骨,曾侯乙墓有21具殉葬者的屍骸,而且他們全部都是年輕的女子。用活人殉葬是中國古代一項殘忍野蠻的制度,秦漢以後有所收斂,用陶俑或者木俑代替。
秦漢以後用人殉葬的已經不多了。到了遼代又興起了,遼太祖耶律阿保機死後,述律平強迫一百多名大臣殉葬。後來金,元,明初都有殉葬制度,直到明英宗時期結束了殉葬制度,後清初,殉葬制度再次重現,又到了康熙時再次結束了封建時代的殉葬制度,殉葬制度雖被廢除,但各種實際的自願或強迫的殉葬還是存在。直至抗日戰爭時期,一些地區還有買童男童女殉葬的事情。
我們先了解下古代為什麼要用人來作陪葬品,秦始皇的墓中雖然沒有活人陪葬,但是有非常多的兵馬俑,這些兵馬俑的作用就是為了保護死後的秦始皇,古人認為人死後並不會消失,而是去到了另外的一個世界,為了能在那個世界繼續稱霸世界,常常會有非常多的陪葬品。在奴隸社會,這種思想就更加嚴重,人死後往往會有大量的活人為之殉葬,也稱人殉
最傑出的比如是正統四年(1439年),周王朱有死後,因周生前曾上奏摺表示死後務從儉省,以省民力,故明英宗特命「妃夫人以下不用陪自個去死,年紀小的有媽媽的能夠回家」。沒想到的是聖旨傳到,王妃鞏氏和施氏等六夫人已同日自絕殉身。直到天順八年(1464年)正月,英宗病危時下遺詔表示「用人殉葬,吾不忍也,此事宜自我止,後世勿復為」,才算最終廢止了宮妃殉葬準則。
所謂「童子身」,是古人用來指代「短壽鬼」的一種說法。據說符合這種身份的童子,一般都是上方的仙童由於犯了天條、動了凡心、或者度劫等因素被罰下界,要通過「五花八門陣」的歷練,並且由於是被貶下界,旺旺命運坎坷悲慘。
古人看來,這類童子身有靈根,仙緣和氣運也比普通人重,對靈氣的感應也比常人敏銳。古代的墓主若能帶著這樣的孩子陪葬,會有助於他們「身後升仙」的願望達成。
1987年河南濮陽西水坡發現了一座古墓,墓主人是一個一米八四的男子。和以往不同的是墓室的東、西、北各有一個龕室,裡面都有一具小孩的屍骨,專家認為這三個小孩就是殉葬的,考古學家在他們身上還發現更殘忍的,這些孩子都是活著的時候口服水銀之外,身體多處被挖洞滿滿的灌進水銀,身體表面又塗了一層銀粉,就和現在的標本差不多
據專家考證,這些被用來陪葬的童男童女,一般都是活著從嘴裡灌進水銀,並在頭頂、後背、腳心等處挖洞,滿滿的灌進水銀,當水銀進入體內,這些不幸的孩子馬上就會斃命。等他們死後再用水銀粉抹遍全身,這麼做出來的人殉,歷經萬年皮肉也不腐朽。這裡特別需要指出因為死人血液不流轉,水銀不能流遍全身,又無法往裡灌,所以必須要用活著的童男童女來製造,其過程極端殘忍。
這些孩子非常可憐,無憂無慮的年紀就被製成人殉埋入了土中,並且傳聞這些孩子是被高人施法鎮壓,不能超度升天,以達到永遠服侍墓主人的目的。所以小編希望各位,在這裡為他們祝福一句,能讓他們早日投胎轉世,不墮輪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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