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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悉尼的行屍走肉」,澳大利亞歷史上第一個連環殺手!





威廉·麥克唐納(The Mutilator)被認為是澳大利亞第一個真正意義上的連環殺手。



麥克唐納於1924年在英國利物浦出生,1961年6月至1963年4月,麥克唐納以一連串喪心病狂的謀殺案震驚了悉尼,

被稱為「悉尼的毀損者」、「悉尼的行屍走肉」


麥克唐納的作案手法是隨機選擇受害者(大多是流浪漢),將他們引誘到黑暗的地方,用一把長刀在頭部和頸部猛烈戳刺多次,然後切斷受害者的生殖器。


下面我們來扒一扒這個野獸是怎麼變成的。




▲艾倫(又名麥克唐納)




麥克唐納原名艾倫·金斯伯格(Allan Ginsberg)1924年出生在英國利物浦,他的家中一共有三個孩子,他排行老二。幼時他就是一個不尋常的孩子,他喜歡獨自一個人在晚上散步。他從來沒有朋友,對人也很冷淡,後來他被診斷為精神分裂症。




1943年艾倫19歲時,他加入了軍隊,在蘭開夏郡他被一名士兵強姦,被威脅如果他敢告訴別人就會被殺。




1947年,艾倫在離開軍隊時,精神科醫生再次診斷他患有精神分裂症,他的哥哥帶他去蘇格蘭一家精神病院治療,這直接在艾倫心中埋下罪惡的種子。冰冷的醫院裡充滿了瘋狂的患者,他們大吼大叫,做著各種匪夷所思的舉動,一刻也不停歇,在那裡艾倫每天都要接受休克療法。六個月後,母親把他帶回家。




在那個保守的年代,他的經歷招來人們的嘲諷和鄙視,他不停地換工作,生活變得越來越困難,他還時刻擔心自己的精神狀況。於是,他向一位精神科醫生諮詢,抱怨當年的事情一直在他腦海里產生幻覺和奇怪的聲音。在精神科醫生的建議下,他在精神病院接受了三個月的治療,但病情沒有好轉。



1949年,艾倫認為他精神不穩定是因為周圍環境,於是他移居加拿大,六年後去了澳大利亞,在那裡艾倫改名為麥克唐納,此時他已經能夠正常生活不抱幻想,他決定開始新的事業。




但本性難移,很快麥克唐納就因為在公共場合觸摸他人被指控猥褻。




隨後,他搬到鄰近維多利亞州的巴拉臘特,但他的生活似乎總是陷入困境。他在一個建築工地找到一份工作,他的同事們給他起外號,稱呼他是「poofter」,麥克唐納感到受辱,於是他偷偷買了一把非常鋒利的刀子,割破他們的自行車胎來報復。




雖然精神狀況不穩定,但麥克唐納一直都在上班,直到工友的嘲諷變得越來越明目張胆,他不得已換掉工作,此時殺人的衝動正在心中慢慢積累。但是對於偏執狂來說,似乎無論他去哪裡,人們都會在背後取笑他,而且腦中那個使他淪為眾人笑柄的惡魔似乎從來沒有消失。




以下內容可能引發不適,請慎重閱讀。



第一起案件的發生:




第一起謀殺案發生在布里斯班。




1961年,麥克唐納在羅馬街與一名55歲的男子阿莫斯·赫斯特(AmosHurst)結識。兩人在開始當地一家酒吧喝酒後來又回到家繼續喝,年老的赫斯特很快就醉得人事不省,這時麥克唐納上前一把掐住他的脖子。被捕之後麥克唐納告訴警察,兩人剛到家的時候,他並沒有想過要殺掉赫斯特,但是喝著喝著突然就有了這個念頭。當時赫斯特太醉了,沒有意識到發生了什麼,還沒來得及反抗就被刀捅死,噴出的血濺了麥克唐納一身,而後他把自己清洗乾淨後匆匆逃走。




之後麥克唐納過得提心弔膽,一直害怕警方找上門來,即使他確信沒有人看到他離開赫斯特的房間。他每天都要看報紙,看看上面有沒有刊登赫斯特的死亡通知。



五天後,麥克唐納在報紙的訃告欄中發現赫斯特的名字。上面寫著:阿莫斯·赫斯特意外死亡。




屍檢顯示赫斯特死於突發心臟病,脖子上雖然有幾處淤痕,但當時警方認為身上的傷痕可能是因為打架或是喝醉自己碰傷的,並未給予很大關注。




在犯下第一起謀殺案後,麥克唐納體驗到了前所未有的愉悅,從此一發不可收拾,他買了專門的作案工具,開始尋找合適的對象。




在一家流浪漢聚集的酒吧,麥克唐納遇到一名叫比爾的男子,他發現眼前的這個比爾看起來就像當年曾經強姦過他的人。兩人在一起喝酒,酒吧關門後,麥克唐納提議去附近的公園接著喝。




此時,麥克唐納滿腦子都是要怎麼殺死比爾,但他一直等到比爾完全喝醉。終於,比爾醉倒到草地上,麥克唐納準備動手,他把刀從鞘里拿出來,他抬起手正要將刀片插進比爾的脖子上時,他突然覺得此前殺人的慾望沒有了。他坐在比爾的身上,用刀對準比爾的胸膛,但他怎麼也下不去手。最後他將刀子放回到護套里,回到家,留下世界上最幸運的人在地上呼呼大睡。



第二起案件:




1961年1月,麥克唐納再次化名,在悉尼郵局找個分信件分類員的工作。不久之後,殺人的慾望變得再次強烈起來,他又開始殺戮事業,犯下了第二樁謀殺案。




6月4日,警方接到報案,在悉尼多曼浴場發現一名男子的裸屍,屍體被殘忍地刺傷了至少30次,生殖器被完全切斷。警方馬上將此前赫斯特兇殺案與這次聯繫起來,意識到是同一名連環殺手所為,他們把嫌疑人稱為「悉尼的毀壞者」,隨後警方在打撈兇器時發現死者的生殖器。




受害人名叫是阿爾弗雷德·格林菲爾德(Alfred Greenfield),案發當天,他坐在聖文森特醫院對面公園的長椅上,麥克唐納走過去,給了他一杯飲料,兩個人談天說地,麥克唐納以請他喝酒為借口誘使他到附近的多曼浴場。



多曼浴場位於悉尼港附近,白天市民喜歡來這裡游泳,晚上,周圍就顯得很偏僻,這裡有很多小隔間,冬天流浪漢在這裡喝酒取暖。




等到格林菲爾德喝醉過去,麥克唐納取下刀上的護套,沖著格林菲爾德猛刺,隨後消失在黑夜中。




困擾警方的是作案動機,誰會如此殘忍地去殺一個一無所有的流浪漢呢。




起初警察以為情殺,因為從作案手法來看,兇手是出於一時衝動,嫉妒心作祟殺人。但隨後的調查並未顯示死者跟某位女性有關聯,於是調查陷入僵局。政府發出懸賞通告,給提供線索的人2000美元獎金。




六個月之後,「悉尼的毀損者」案件仍然沒有一點線索,成為一樁懸案。



但死亡仍在繼續。




第三起案件:




12月21日晚上,麥克唐納正走在南道林街,他遇到了55歲的威廉·科賓(William Cobbin)。麥克唐納邀請科賓一起到附近的摩爾公園喝啤酒。喝到差不多的時候,麥克唐納穿上了雨衣,拿出一把刀對科賓猛刺了過去,科賓慌亂中抬起胳膊保護自己,但無濟於事,科賓死亡後,麥克唐納用塑料袋裝好刀,離開了現場。




第二天一早,麥克唐納處理掉兇器,照常回去上班,漫天的新聞都是「悉尼的毀損者」再次作案。



警方一籌莫展。科賓被刺傷多達50次,現場沒有指紋,即使在酒瓶上也未提取到指紋,沒有目擊者。死者有兩個孩子,平日也沒有與人結仇,案發時獨自一人。




警察開始監視公共廁所以及一切流浪漢聚集的地方,還安排了便衣混在其中。仍然一無所獲。警察向全城的百姓發出通告,目前有一名連環殺手在外流竄,嫌疑人可能有精神疾病,通過殺人來體會快感,而且會再次作案,任何人不要在晚上獨自一人外出。




而此時麥克唐納心中的慾望得到暫時平息,他回歸到正常生活。看到報紙上報道自己的事迹時,他怎麼也想不起來這是他乾的,感覺就像是另外一個自己做了這些惡事,而自己站在一旁看似的。他還和同事們一起討論過自己的案子,聽聽他們的看法。




曾經麥克唐納一度認為自己的身份暴露了,決定去自首,後來發現都是自己的幻覺。




第四起案件:



1962年3月31日,在達令赫斯特市郊,弗蘭克·麥克萊恩(Frank Mclean)被發現身受重傷奄奄一息,目擊者連忙報警求救。



這天早上,麥克唐納在悉尼的米克西蒙斯運動店買了一把刀。到了晚上十點,麥克唐納離開了達令赫斯特的牛津大酒店,一直跟蹤著弗蘭克。過了一會,麥克唐納上前與弗蘭克搭訕,並提議兩人一起去喝一杯,弗蘭克欣然答應了。弗蘭克身高一米八左右,如果不等他喝醉,麥克唐納根本不是他的對手。酒過三巡,麥克唐納割斷了弗蘭克的喉嚨,弗蘭克試圖反抗,但是他太醉了。麥克唐納連刺帶打,迫使弗蘭克失去重心倒地。就在這時候,附近有一家三口碰巧路過,麥克唐納聽到聲音,趕緊藏了起來。麥克唐納躲在一邊看到一個男人過來發現了倒在地上的弗蘭克,然後驚慌失措的跑去報警,這時候見四下無人,麥克唐納跑過去把奄奄一息的弗蘭克拉進小巷,繼續刺傷他,直到他死亡。




這是第一次麥克唐納作案時感到恐慌,因為距離主幹路太近,麥克唐納隨時擔心會有人闖進來,混亂中他好像還聽到了孩子的哭鬧聲和警笛,也不知道是不是幻覺。





▲案件的受害者




剛開始,警方認為殺手可能是一個精神錯亂的外科醫生,因為切除受害者生殖器的手法似乎是由具有多年手術經驗的人完成的,於是警方對醫生展開了調查,但一無所獲。




當時悉尼的警察像沒頭的蒼蠅一樣,還去求助了當地的巫婆。




警方將檔案送到國際刑警處,試圖找到一些線索,但沒有發現。政府將賞金提高到1萬美元,這在當時是一筆不小的數目。




4月14日,警方接到報案,一名男子自稱被兇手攻擊,男子名叫帕特里克(Patrick Royan)他說自己就在弗蘭克被殺不遠處遇到兇手,兇手爬過防護欄,用刀捅傷了自己,但好在並沒有傷及要害。帕特里克回憶兇手身著一件淺色外套,大約30-40歲左右,高瘦身材,行兇時嘴裡發出嘶嘶聲。




經過調查,帕特里克是名正在接受精神治療的酒鬼,他捅傷了自己,然後冒充目擊者編造故事,很快他就因為提供偽證干擾辦案判刑18個月。




在被郵局解僱後,麥克唐納開始自己做生意。他在伯伍德買下了一家店面,賣自製的三明治和各種小商品,平時就住在店裡的二樓。麥克唐納很開心,他終於不用和同事打交道,他第一次覺得過得自由自在。




第五起案件:




1962年6月6日,這是一個星期六,當晚麥克唐納去悉尼皮特街的一家葡萄酒店。在酒吧里,他遇到了四十二歲的詹姆斯·哈克特(James Hackett)——一個剛剛被釋放的小偷。兩人很聊得來,於是他們回到麥克唐納的新住所繼續喝酒。不一會,哈克特在地板上睡著了,麥克唐納去廚房拿出一把切熟食的剔骨刀,直接沖著哈克特的脖子捅了一刀,哈克特猛地酒醒了,開始掙扎,反抗過程中刀劃傷了麥克唐納的手。麥克唐納惱羞成怒,直接把刀插進哈克特的心臟,哈克特當即斃命。隨後麥克唐納仍戳刺屍體多刀,牆壁上濺滿了哈克特的血。




麥克唐納費了好大的功夫才清理乾淨現場,地毯上的血跡洗不幹凈,於是只好剪碎扔掉。之後他去了醫院縫合手上的傷,他告訴醫生,他工作時不小心傷到了。回到案發現場,麥克唐納脫掉了哈克特的衣服,拖著屍體,把它藏到了地下室。每過幾個小時,麥克唐納就返回地下室把屍體再往裡拖一點,直到把屍體藏到最裡面砌磚處,這樣從外面看不到異樣。做完這些後,麥克唐納回想著發生的一切,想起昨天晚上載著他和哈克特回來的計程車司機,他開始焦慮不安,提心弔膽,生怕警察會找到他頭上。一旦警方來到他的商店,他們就會看到地板和牆壁殘留的血漬,他越想越害怕,匆忙逃到了布里斯班。




一個月後,隔壁的居民抱怨說,總聞到旁邊的店有一股腐爛的味道。店主是一個叫麥克唐納的年輕人,鄰居說很久沒有看到他了。當警察到達時,始終叫不開門,於是他們踹開了前門。店內的氣味立刻使警察聯想到屍體,經過再三搜查,終於在地下室發現一具男子裸屍,屍體嚴重腐爛,無法確定死者身份,醫生必須進行屍體解剖才能獲取信息。唯一可以確定的是,受害人四十歲左右,年齡上與麥克唐納吻合,因為四下都沒有找到麥克唐納,鄰居也聲稱很久沒見到他,於是警方草率地認為該具屍體是麥克唐納。




就這樣,麥克唐納被警方認定死亡,報紙上刊登了麥克唐納的死亡通知。




巧合的是麥克唐納在郵局的老同事讀了這份報紙,對麥克唐納的突然離世感到震驚不已,他還出席了由當地的殯儀館組織的小型追悼會。




故事到這裡截止的話,也許麥克唐納就成為一個自由人,不會有人追究他的罪行,畢竟誰會再懷疑一個死人呢。




此時,麥克唐納正在布里斯班,而後又搬到紐西蘭,他東躲西藏不敢回去,因為他認為警方正在尋找他。他每天都看悉尼日報,關注著案件的進展,警方發沒發現屍體,是不是設好了陷阱等他自投羅網。但是他腦中殺人嗜血的衝動越來越不受控制,而且由於某種原因,他不得不回到悉尼去做。




回到悉尼後不久,麥克唐納碰到了那位曾經參加過自己葬禮的老同事約翰·麥克卡西(John McCarthy)。約翰看到麥克唐納竟然還活著,以為見了鬼了,差點昏過去。這時麥克唐納還不知道警察把他家中藏匿的屍體錯認為是自己,約翰跟他解釋了發生了什麼事,以及他們如何參加葬禮。約翰回過神來問他你不是死了么,如果警察發現的屍體不是你的,那是誰的?麥克唐納聽了這話毛骨悚然,連忙逃跑了。不久之後,他逃到了墨爾本。




麥克唐納逃跑之後,約翰越想越覺得不對勁,他決定報警,可是警察不相信他,還說他是喝多了說胡話。約翰第二天再次來到警察局,跟警察解釋他真的看到了麥克唐納本人,但他們仍然不相信他。




轟動一時的「行屍走肉」案




約翰一氣之下找到了《每日鏡報》,他把事情透露給了記者喬·莫里斯(Joe Morris)。喬得到情報以後,大做文章並且開設了「行屍走肉」專欄。消息一出,市民們口耳相傳,警方迫於輿論壓力,再次屍檢。




法醫對屍體進行再次檢查,根據衣服碎片,警方認定死者是哈克特而不是麥克唐納,並且法醫在仔細檢查後發現,死者身上至少有41處刀傷。




在「行屍走肉」標題轟動全國時,麥克唐納的鄰居站出來聲稱曾看到受害人和麥克唐納在一起,之後就再也沒見過麥克唐納。警方將嫌疑人鎖定為麥克唐納。




麥克唐納的畫像在全國各報刊上流傳。





▲麥克唐納照片和警方提供的肖像圖




被捕和審判:




此時麥克唐納在墨爾本的鐵路局工作。他把頭髮染成灰色,貼著鬍子偽裝自己的身份,但還是被人認出來了。




當麥克唐納領工資的那天,警察將其逮捕。相比於人們想像的兇手眼裡充滿著殺戮欲,眼前的這位澳大利亞歷史上最臭名昭著的連環殺手顯得很普通。





▲麥克唐納被警察逮捕




警方將麥克唐納帶回悉尼,審問之後,麥克唐納很快就承認了一切,他宣稱他也是受害者,曾經被人強姦受到過創傷從而產生了不可抗拒的殺人衝動,才隨機選擇受害者進行報復。





▲麥克唐納被押送法庭




1963年9月,本案開始審理,這也是澳大利亞最聳人聽聞的案件之一。當時麥克唐納的事迹成為老百姓茶餘飯後談資,在審訊時,麥克唐納詳細地解釋了作案時發生的一切。一些陪審員聽到一半難以忍受,不得不離場。




他被控四項謀殺罪,麥克唐納以自己精神錯亂為借口拒不認罪。




法官說,這是他這麼多年以來遇到的最野蠻的謀殺案,完全無視生命。被告沒有表現出任何悔悟的跡象,並且我們有理由相信,如果他哪天自由了,他還會再次作案。




編譯:七月,懸疑志簽約翻譯,首發刊登懸疑志微博,資料來源:

murderpedia.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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