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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物 | 如果民國有逗比,魯迅就是逗比中的戰鬥機




本文已獲得授權。

文章來源:拾遺(ID:shiyi201633)


作者:拾遺








「成功的標準只有一個,就是快樂,如果你能一直快樂地活在這個世界上,這就是成功。」


——致敬20世紀中國第一大玩家魯迅先生



說到魯迅,我們就會想起一句話:


「一怕文言文,二怕寫作文,三怕周樹人。」


魯迅在我們印象中,通常是這樣的:鬚髮直立、橫眉怒目,呆板、嚴肅、無趣。


實際上,真實的魯迅是個大逗比,有趣得很。

夏衍說:「魯迅幽默得要命。」


陳丹青說:「魯迅先生是百年來中國第一好玩的人。」


可惜這麼有趣的魯迅卻被教科書弄丟了,


現在,拾遺就來還魯迅先生一二真面目。











01


從小,魯迅就是個逗比王。


早在三味書屋讀書時,


他就特別喜歡給人起綽號。


班上有個女生特別愛哭,


一哭起來就眼淚鼻涕齊下,


迅哥兒從此就管人家叫「四條」,


眼淚兩條,鼻涕兩條,形象得很。


迅哥兒成績好,常得老師表揚。


有一回老師出對子,上聯:獨角獸。


鄰桌同學想得表揚,偷問迅哥兒怎麼對。


迅哥兒說:四眼狗。


不料此同學竟真以此作答,


戴眼鏡的老師大怒,順手就一巴掌。


迅哥兒以書遮臉,憋不住笑出聲來。


你說,魯迅逗比不逗比。









魯迅在北大講課時,


北大有位青年教授叫川島,留了個學生頭,


魯迅便給人家取名為「一撮毛」,


每次見面,就甜甜叫一聲:「一撮毛哥哥。」


他寫的《中國小說史略》出版後,


贈送川島時,在扉頁上這樣留言:


「請你,從情人的懷抱里,


暫時伸出一隻手來,


接受這乾燥無味的《中國小說史略》,


我所敬愛的一撮毛哥哥呀!」


有一次,章衣萍等人去找魯迅玩,


瞧見老先生正在四川北路往家走,


於是隔著馬路就喊,魯迅沒聽見,


眾人攆到家門口,對他說:「都喊你好幾聲了!」


於是魯迅就說:「噢、噢、噢……」


章衣萍問:「為什麼要噢這麼多聲啊?」


魯迅一本正經說:「你不是叫我好幾聲嗎,我就還給你呀。」


你說,魯迅逗比不逗比。









魯迅寫信也十分逗比。


收信人是教師,他就用「並請教安」。


收信人是學生,他就用「即頌學安」。


收信人是夫婦,他就用「即請儷安」。


…………


不但如此,魯迅還會根據不同的信,


在信尾寫「日安」「時安」等問候語。


1925年,魯迅給許廣平寫了一封信,


就北京女師大學生反對校長楊蔭榆封建家長式的統治跟許廣平討論,


信尾用的是「順頌嚷祉」,


祝福她在吵嚷中得到幸福快樂。


1935年,作家葉紫給魯迅寫信,


信中說:「我已經餓了」,「借我十元或十五元錢」。


魯迅回了一封信,給了他一些錢,


信尾問候語是——「即頌餓安!」


魯迅,真是一個逗比王。











02


不僅逗比,魯迅還惡搞。


他在廈門大學當教授時,


給許廣平寫信透露了一個尿尿的秘密:


「每每在半夜的時候,跑到樓下,找一棵樹,草草傾瀉,了事。」


有一次,魯迅受了點小傷,


晚上要尿,便不想下樓了。


於是找來了一把夜壺。


尿在夜壺,本來很正常。


但好玩的是,魯迅不想去廁所倒尿,


於是就「看夜半無人時,即從窗口潑下去」。


魯迅在上海做自由撰稿人時,


喜歡開著窗子伏案寫作,


那時,經常有人溜到樓下牆角來小便。


然而,自己亂撒尿的迅哥兒卻看不慣了。


就用橡皮筋和紙團做成彈弓,


朝著人家屁股就是「嗖」地一下。


人家摸著屁股,齜牙咧嘴四處張望,


魯迅卻躲在屋內偷笑不已。


迅哥兒,真是太惡搞了。









有一次,魯迅在上海街頭溜達,


身後總跟著一小特務盯梢。


走著走著,魯迅突然轉身,


故意把特務當成乞丐,


掏出一塊銀元,遞過去說:「拿去買飯吧。」


特務接也不是,不接也不是,尷尬至極。


魯迅哈哈大笑,昂首而去。


在廈大教書時,魯迅到一家理髮店理髮。


理髮師不認識魯迅,見他衣著簡樸,


覺得他肯定沒啥錢,所以理得極其敷衍。


魯迅也不生氣,反而給了一大把錢。


理髮師喜出望外,一張臉都笑爛了。


過了一段日子,魯迅又去理髮,


理髮師大喜,立即拿出看家本領。


不料理畢,魯迅卻極其吝嗇,


一個小錢一個小錢地數,一分也沒多給。


理髮師很是詫異:「先生,您上回那樣給,今天怎麼這樣給?」


魯迅笑著說:「您上回馬馬虎虎地理,我就馬馬虎虎地給;這回您認認真真地理,我就認認真真地給。」


理髮師一聽,立刻滿面通紅。


迅哥兒,就是這麼惡搞。


所以北大教授孔慶東說:魯迅是惡搞的祖宗。











03


魯迅更是民國有名的段子手。


沒事,就喜歡和朋友一起講段子。


有一次,郁達夫和唐弢去找他玩,


魯迅就講了一個黃段子:


「有位隱士,潔身苦行,德高望重,


遠近幾百里的人都仰慕和敬佩他。


臨死時,因為他一生未近女色,


抱憾沒見過女人陰戶,輾轉反側,不能死去。


徒弟們見他折騰得苦,


決定出錢雇個妓女,讓他見識見識。


等到妓女脫下褲子,隱士看了,


恍然大悟道:『喔,原來是和尼姑一樣的啊!』說完斷了氣。」


這故事,就記在唐弢《記郁達夫》一文里。


唐弢連連感嘆:「佩服,佩服。」









民國當時,因為徐志摩等人,


「阿唷阿唷,我要死了」之類的失戀詩盛行,


魯迅便寫了一首打油詩《我的失戀》,


來調侃徐志摩等一眾詩人:


我的所愛在山腰。


想去尋她山太高,


低頭無法淚沾袍。


愛人贈我百蝶巾。


回她什麼:貓頭鷹。


從此翻臉不理我,


不知何故兮使我心驚。


我的所愛在鬧市,


想去尋她人擁擠,


仰頭無法淚沾耳。


愛人贈我雙燕圖。


回她什麼:冰糖壺盧。


從此翻臉不理我,


不知何故兮使我胡塗。


…………


此等打油詩,實在是太好玩了。





都說周星馳無厘頭,


其實魯迅才是無厘頭的祖宗。


他運用無厘頭寫法,


寫了一本很好玩的書《故事新編》。


比如寫大禹治水的《理水》:


離地五尺,就掛下幾隻籃子來,


別人可不知道裡面裝的是什麼,


只聽得上下在講話:


「古貌林!」


「古魯幾哩……」


「O.K!」


你看,幼稚園、古貌林(good morning)等現代話,


都用在了大禹治水時代,比周星馳還好玩。


比如他寫嫦娥奔月的《奔月》:


「哼!」嫦娥將柳眉一揚,忽然站起來,


風似的往外走,嘴裡咕嚕著:


「又是烏鴉的炸醬麵,又是烏鴉的炸醬麵!

你去問問去,誰家是一年到頭只吃烏鴉肉的炸醬麵的?」


魯迅說后羿箭術太好,


不僅把太陽射了下來,


還把所有大動物都給射死吃了,


最後沒有大獸可以射,就去射烏鴉。


整天做烏鴉炸醬麵給嫦娥吃,


嫦娥很生氣,就獨自奔月了。


迅哥兒真是當之無愧的民國第一段子手啊!







04


前幾年,魯迅家用菜譜曝光。


讓我們看看魯迅是怎麼吃飯的。


這是1928年1月魯迅家菜譜:


1日上午:洋薯燉雞,鹹菜煮魚,榨菜肉片湯,捲心菜。


1日下午:合掌菜燉肉,蘿蔔牛肉,炒魷魚,捲心菜。


2日上午:魚,豆付肉絲羹,及第草菇湯,青菜。


2日下午:炒麵筋,蒸排骨,菜花炒魚片,青菜。


3日上午:油豆付燉魚,鹹菜肉鬆,鯽魚豆付湯,青菜。


3日下午:芹菜雲耳炒牛肉,津菜燉魚丸,蚝豉松,青菜。


…………


一看這菜譜,就知道魯迅是頂尖吃貨。


魯迅超愛吃,研究者統計了一下,


魯迅在北京生活了14年,


僅從這一時期魯迅日記中,


發現他去過的名餐館就有65家!


包括廣和居、致美樓、集賢樓、杏花村等。


這還不包括不知名的蒼蠅館子。


只要一有空,魯迅就會邀約朋友,


四處尋找美味,然後大快朵頤。





不過,魯迅最常去的還是廣和居。


廣和居是北京「八大居」之首。


魯迅最喜歡吃廣和居「三不粘」,


這道菜是用雞蛋黃、澱粉、白糖、清水加工烹制而成。


成品似糕非糕,似羹非羹,

用湯匙舀食時,


一不粘匙,二不粘盤,三不粘牙,


清爽利口,故名「三不粘」。


朋友們都知道魯迅是個大吃貨,


所以去看他時,便常常贈送食材。


翻譯家曹靖華河南老家有棵樺櫟樹,


樹根上長了一棵碩大的猴頭菇,


曹靖華專門回老家摘了這棵猴頭菇,


然後帶到上海,送給魯迅。


魯迅大喜,當即請梁園老闆來做這道菜,


並約了幾位好友,一起品嘗這人間絕味。


吃完不過癮,魯迅感嘆:「要是能人工培育就更好了。」


40年後,浙江還真培養出了這種猴頭菇。


曹靖華專門寫文告訴魯迅:「您的願望實現了。」


魯迅實在太愛吃了,


以至於許廣平都想招聘一大廚在家做飯。


但由於經濟條件不允許,


最後只好將自己鍛煉成了大廚,


以滿足迅哥兒那張刁鑽的嘴兒。







05


魯迅還是一個超級零食控。


家裡,總是零食不斷,


寫文章時常常零食不離口,


一邊寫,一邊吃。


魯迅在《華蓋集續編》中記載道:


「夜間,又將藏著的柿霜糖吃了一大半,


因為我忽而又以為嘴角上生瘡的時候究竟不很多,


還不如現在趁新鮮吃一點。


不料一吃,又吃了一大半。」


一個零食控的形象躍然紙上。


魯迅還在江南水師學堂讀書時,


有一次期末考試成績優異,


學校發給他一枚金質獎章,


魯迅竟然跑到鼓樓街把它賣了,


買了一大包零食和辣椒回來。


夜深人靜讀書時,就以零食為伴。


零食吃完了,就開始咀嚼辣椒。


這零食控,真不是蓋的。





魯迅尤其偏愛甜點。


早在日本留學時,


他就愛上了一種類似「豆沙糖」的茶點,


回國後特別思念,


不惜託人從日本「海淘」回來解饞。


當然,他最最喜歡的零食是沙琪瑪。


魯迅見了這個,「就不要命了」。


有一次,兒子周海嬰到書房玩,


玩著玩著,就看見了沙琪瑪。


海嬰直流口水:「爸爸能吃嗎?」


魯迅的回答實在是太好玩了:


「按理說是可以的,但爸爸只有一個,


吃了就沒了,所以還是不要吃的好。」


這個平時什麼都依著兒子的爸爸,


竟然和兒子爭起一塊沙琪瑪來。







06


魯迅還是一個電影狂人。


雖然43歲才看了第一步電影,


但從此就一看而不可收。


翻看魯迅日記可以發現:


1934年,他看了34部電影,


1935年,他看了30部電影。


1936年,他看了17部電影。


三年平均下來,就是半月一場,


比我們現在看電影還猛。


好萊塢大片《仲夏夜之夢》在上海首映時,


魯迅有事耽擱,趕到影院,票已賣完。


魯迅只好買了下一場的票。


可下一場開始還早得很呢,


魯迅等得無聊,就打了輛車回家吃飯,


吃完飯又打車回來,


光這車費都夠再買兩張票了。


而且,他買票必買最好的位置。


「看電影是要高高興興,不是去尋不痛快的,如果坐到看不清楚的遠角落裡,倒不如不去了。」





茅盾兒子韋韜病了,沒有精神。


魯迅就對茅盾說:「交給我吧,保准讓他精神起來。」


茅盾不知魯迅要幹嘛,但也答應下來。


魯迅就帶著韋韜去了電影院,


韋韜從來沒看過卡通片,


這一看,簡直是幸福爆棚。


看完後,像打了雞血般興奮。


一路,嘰嘰喳喳說個沒完。


茅盾一看,驚訝不已:「你對韋韜施了什麼法術?」


魯迅太愛看電影了,


臨終前,身體已經蹣跚難行,


但他還是去看了蘇聯電影《復仇艷遇》。


回來後,在日記里評價:甚佳。


後來,許廣平憂傷地回憶說:


「這是先生最後一次看電影,


是先生永遠不能忘懷的一次,


也是先生最大慰藉、最深喜愛、最是紀念的臨死前的快意了。」







07


魯迅也是一位時尚達人。


1903年,魯迅赴日留學不到一年,


就把辮子給剪去了。


當時,把辮子剪掉的中國人,


就像男人穿裙子一樣不可思議。


但魯迅才不管嘲笑和譏諷,


我就是要留平頭,咋地?


後來,他乾脆為自己設計了一款經典造型:鐵刷一般整齊的平頭,加上隸書「一」字的鬍子。


這造型,陳丹青評價是「好看至極」:


「非常的五四,非常的中國,又非常的摩登。」


「真是非常非常配他,配他的文學,配他的脾氣,配他的命運,配他的地位與聲名。」





▲ 魯迅自己設計的大衣


很少有人知道,魯迅年輕時,


很喜歡為自己設計服裝。


1911年,魯迅就給自己設計了一件大衣,


樣式簡單,還帶暗扣,挺括而新潮。


許壽裳在《亡友魯迅印象記》中回憶道,


「形式很像現今的中山裝,這是他個人獨出心裁,叫西服裁縫做成的。」


現在年輕人穿衣,喜歡混搭。


我們覺得時髦新潮,


卻不知魯迅早在民國就開始玩混搭了。


許廣平最喜歡的一張魯迅照片,


就是魯迅穿混搭風的照片。


漁夫毛衣開衫裡面搭配v領毛衣,


內搭一件中式立領襯衫,


並把毛衣塞到褲子里提高腰線,


混搭層次分明,十分前衛,


讓他整個人都充滿了一種悶騷氣質。





▲ 魯迅的混搭風


魯迅實在是一位服裝搭配大師。


蕭紅在《回憶魯迅先生》中回憶:


有一次,她穿紅上衣去魯迅家做客。


問魯迅:「我的衣裳漂亮不漂亮?」


魯迅卻給她上了一堂色彩搭配課:


「紅上衣要配紅裙子,不然就是黑裙子,


咖啡色就不行了,這兩種顏色放在一起很渾濁……


你這裙子是咖啡色的,


還帶格子,顏色渾濁得很,


所以把紅色衣裳也弄得不漂亮了。」


「人瘦不要穿黑衣裳,人胖不要穿白衣裳;


腳長的女人一定要穿黑鞋子,


腳短就一定要穿白鞋子;


方格子的衣裳胖人不能穿,但比橫格子的還好;


橫格子的胖人穿上,更橫寬了。


胖子要穿豎條子的,豎的把人顯得長……」


那個年代,便有這麼前瞻的審美,


讓人不得不佩服迅哥兒的眼光和品味。







08


除了文字,魯迅玩得最漂亮的是設計。


他是民國頂尖的設計大師。


魯迅從小就熱愛美術,


他在《三味書屋》里這樣寫道:


用一種叫作「荊川紙」的,


蒙在小說的繡像上一個個描下來,


像習字時候的影寫一樣。


讀的書多起來,畫的畫也多起來;


書沒有讀成,畫的成績卻不少了,


最成片段的是《蕩寇志》和《西遊記》的繡像,都有一大本……


就這樣玩著玩著,魯迅就玩成了設計大師。





▲ 魯迅和許壽裳、錢稻孫設計的中國民國國徽


魯迅的設計牛逼到什麼程度?


1916年,蔡元培一出任北京大學校長,


就慕名給魯迅寫了一封信:


「余想請先生為北京大學設計一枚校徽,


也不必多複雜,


只需將先生一向倡導的美育理念融會貫通即可。」


蔡元培原本也沒抱多大期望,


但是魯迅的設計稿出來之後,


蔡元培立即拍掌而呼:「絕了。」


校徽上,「北大」兩個篆字上下排列,


「北」字是背對背的兩個側立人像,


「大」字是一個正面站立的人像,


寓意北大的辦學理念即「以人為本」。


北大許智宏校長:「『大』者,寓意學術之大,責任之大,精神之大。」


如此設計,真是讓人拍案叫絕。


而且,很多人更不知道,


中華民國國徽也是魯迅與錢稻孫、許壽裳一起設計的。





魯迅還是書刊設計大師。


他自己著作的封面和扉頁,


裝幀設計幾乎都是他一手完成的。


他一生設計了60多個書籍封面,


既典雅蘊藉,又極具時代感,


個個都是中國書籍裝幀史上的經典。


如今大學書籍裝幀專業的很多老師,


都推魯迅為中國書籍裝幀第一人。


陳丹青更是多次盛讚魯迅:


「依我看,魯迅卻比民國年代頂著名的美術海歸派,


更超前、更有品質、更富草根性,


更經得起時間的考驗。」







09


工作娛樂之外,魯迅雅趣甚多。


迅哥兒喜歡養寵物。


最開始,他喜歡養金魚。


後來,又特別喜歡養壁虎。


章衣萍在《枕上隨筆》中記載:


「他把壁虎放到一個小盒子里,


天天拿東西去喂,喜歡得不得了。」


書法家沈尹默《追憶魯迅先生》時,


寫了一首詩,就專門提到了壁虎:


「雅人不喜俗人嫌,世顧悠悠幾顧瞻;


萬里仍舊一掌上,千夫莫敵兩眉尖;


窗余壁虎乾飯香,座隱神龍冷紫髯;


四十餘年成一瞑,明明初月上風簾。」





迅哥兒也喜歡養花。


魯迅最愛丁香花和木槿花。


1923年,魯迅入住北京西三條四合院後,


就種了好幾株白色和紫色的丁香花。


晚年,魯迅定居在上海大陸新村9號時,


又特地在前院種上了夾竹桃、石榴、紫荊、桃花等花木。


夏秋之夜,他便徘徊花下,


一邊聞花香,一邊賞月亮。


迅哥兒還喜歡搞收藏。


魯迅在北京工作時,

去過琉璃廠480多次,


收藏了圖書、碑帖3800多冊,外國版畫拓品2100多幅,石刻拓片6000多種。


更是被譽為中國版畫收藏第一人。


魯迅為什麼會有這麼多小癖好?


「不為無益之事,何遣有涯之生?


有時候適時的務虛,適當的消遣,


寫寫字,養養花,搞點收藏,


會瞬間覺得日子美好了許多。」





▲ 魯迅藏山東漢代畫像石拓本


10


1936年,魯迅病逝。


臨死前,他對許廣平說:


「忘記我,過好自己的生活。」


這句話,其實正代表了魯迅的生活態度——人生,沒有什麼比過好自己的生活更重要。


在我們的印象里,

魯迅是個鬥士,


罵這個罵那個,

一直在永不停歇的戰鬥。


事實上,根本不是如此,


魯迅的學生唐弢回憶說:


「那時打筆仗,


不像我們想像的那樣一本正經火氣大,


不過是一群文人你也講講,我也講講,


夜裡寫了罵某人的文章,


老先生隔天和那被罵的朋友酒席上互相說起,照樣談笑。」


夏衍,是被魯迅大罵的四塊「硬骨頭」之一。


「我本以為魯迅根本不與他玩,


結果據夏衍的說法,


他們時常一起吃飯談天,熟得很。」


文章的歸文章,生活的歸生活。





魯迅是一個超級會玩的人。


除了寫文字求生以外,


他喜歡逗比喜歡惡搞,


喜歡養花養草養寵物,


喜歡玩設計搞收藏,


喜歡各式各樣的吃喝玩樂,


所以,與其說魯迅是一位文學家,不如說他是一位生活家。


因為文學原本也不是他專業,


僅僅是他業餘玩樂的愛好之一,


只是玩著玩著就玩成了「飯碗」。


拾遺為什麼要寫魯迅?


因為特別欣賞他的生活態度——享樂人生。


什麼是享樂人生?


就是成功的標準只有一個,那就是快樂。如果你能一直快樂地活在這個世界上,這就是成功。


特別喜歡製片人方勵的一句話:


「當你意識到你的生命有多寶貴時,


你就會特別特別惜命,


惜命的方式是什麼呢?


最好方法不是養生,而是折騰自己,


把自己的生命淋漓盡致地燃燒透徹。」


魯迅就是如此,他淋漓盡致地享受著生命,也淋漓盡致地享受著生活。







12


觀看《花兒與少年》《花樣姐姐》後,


作家bamboo發現一個有趣現象:


無論是《花少》里港台的陳柏霖、陳意涵,


還是《花姐》里港台的林志玲、李治廷,


他們都表現得輕鬆自在、樂在其中。


而大陸藝人則很焦慮很保守——彷彿不是來玩的,而是來比賽和完成任務的。


每期節目錄完後的採訪,


大陸藝人多強調團隊合作、取得了什麼進步,


而港台藝人則通常會聊旅行和自我的意義。


即使在《花少》第二季團隊氛圍最僵的時刻,


陳意涵接受採訪仍說:「我覺得我的人生只需要啤酒、運動和書,好高興有這樣的旅程。」


她就是來玩的,享受到就是賺了,不用苛求細節。


大陸藝人的表現,其實就是大部分中國人的生活縮影——缺少享樂的能力。


bamboo一位好友,喜歡養寵物。


但媽媽說:「玩物喪志、影響工作。」


於是立即就讓她把這個愛好革了命。


bamboo還有一位好友,


陪著家人在上海轉了一圈,


努力想讓家人玩得高興,


結果回家被集體批判:只會吃喝玩樂以後能有什麼出息?


從小到大,我們接受的認知就是這樣,


於是久而久之,我們就成了自己不想成為的人。


為了工作而工作,為了努力而努力,


再也沒有心境和能力去欣賞沿途的風景。





我一位大學同學,嫁給了美國人。


前年,她父母去看她,在美國住了一年。


自從岳父岳母來到美國後,


美國女婿的頭就開始劇痛起來。


「我走到哪,岳父岳母就跟著哪,


我前邊走,他們就在我後面關燈。


我走過的地方,身後都一片黑暗。


家裡所有容易招灰的東西全蒙上了塑料布,


比如遙控器、鋼琴鍵盤等等。


我們美國人就喜歡舒服、隨意,


但岳父岳母一來,一切都改變了。」


最後,美國女婿對老婆說了一句:生活本來是用來享受的,可你父母一來,生活就變成了是來忍受的。


中國人的享樂能力,確實差得難以置信。


生活美學家弗萊說:「一個人,不應被生活享受,要學會享受生活。」


生活不光是奮鬥拼搏,或是受苦受難,還應該是一種享受——自然的享受,愛的享受,玩樂的享受,藝術的享受。


這也是拾遺寫魯迅不為人知的另一面想傳達的意義:人生最大的成功,就是讓自己快樂。


人生不過是一次旅程,


沿途的風景構成了生命本身。


所以,別那麼慌忙著奔向終點。


阿爾卑斯山谷有一條大汽車路,


兩旁景物極美,路上插著一標語牌:


「慢慢走,欣賞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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