究竟是不是冤案?1998年青城山農民姦殺2個女大學生案件
作者:薩沙
本文章為薩沙原創,如果轉載請務必註明
【薩沙講史堂第二百七十七期】(你不知道的大案第25講)
警察朋友曾經對薩沙說,別自認為知道的多,你這個所謂大案「博士」所知道不過是冰山一角而已。今天說到的青城山2個北京女大學生被姦殺案件,大部分人不知道,案件還迷霧重重。聽薩沙說一說吧。
薩沙提示:本文中有些案件現場照片,膽子小的朋友就不要看了,不要留下心理陰影。
時間是1998年2月14日,地點是四川青城山後山。青城山是四川乃至全國著名的旅遊景點。
很多朋友不知道的是,青城山的的後山和前山不同。青城山的前山,是開發相當良好的旅遊景區,文物古迹眾多,去年接待遊客就有一千萬多人次。這麼多的遊客,景區面積又不過15平方公里(約5個頤和園的面積),到處都是人頭涌動;後山則完全不同。這裡面積廣闊,高達100多平方公里(北京市區面積的三分之一),是前山的十倍。這裡山勢陡峭,山林密布,有長達20多里羊腸山路。在90年代,青城山後山開發比較差,只有不多登山愛好者和徒步愛好者來此旅遊。天氣不好的時候,沿著山路經常走上個把小時,也見不到一個人。
在15日早晨,一個老年山民挑著擔子上山送貨。遊客上山多沿著較寬的山路,山民則多走小路,畢竟距離近很多。
老漢走的小路,就在一個比較偏僻的山坳裡面,距離著名的白龍吐水景點不遠。
老漢一路走去,突然發現路邊有些異常。在路邊的落葉和泥土上,似乎有一灘灘暗紅的東西。
奇怪了,這是什麼呢?老漢放下擔子,拿起一片染紅的樹林仔細看,立即一股腥氣直衝鼻子。
哎呀!這好像是血跡啊。難道是野雞野鳥,被山裡小獸咬死拖走了?
不像,這麼大灘血跡根本不可能是小動物。
老漢心裡砰砰亂跳,卻忍不住順著血跡走了過去。才走了幾步,老漢一眼看到樹林中倒著一具女屍。女屍頭破血流,腦漿四溢,極為恐怖。
老漢嚇得大叫一聲,連擔子也不要了,拔腿就往山下跑去。
自解放以來,青城山地區還沒有發生過如此惡劣的殺人案。都江堰市警方立即出動,趕赴現場。與此同時,成都的刑警也趕來,參與了現場偵查工作。
案發現場的景象,非常凄慘。
女受害者是20歲左右的女孩,身高大約1米65,依稀可以看到她長很清秀。從衣著打扮來看,女孩應該是個學生遊客。
她穿著咖啡色運動上衣、深色牛仔褲、旅遊鞋,傍邊丟棄一個背包。死者頭部被石塊之內的東西砸碎,顱骨開放性骨折,腦漿四濺。死者臉上留著驚恐和極端痛苦的表情,五官扭曲,讓人目不忍視。後經過屍檢發現,屍體上還有多處打擊傷痕。
在女受害者屍體附近,有一條長達10多米的血跡,受害者雙手被一條黑色圍巾捆綁(她自己的圍巾)。顯然,女受害者是先被歹徒襲擊砸傷後,帶傷逃走。沒有跑出多遠,她又被追上砸倒後捆綁制服,最後遇害了。
女孩身上的衣服和背包都被翻動過,看起來似乎是翻找財物。
女孩沒有被強姦,衣服完好,這並不是強姦殺人案件。警方發現女孩手指上有很多淤青和破損,指甲也有殘缺,周邊地面也有掙扎扭打痕迹。女孩死前,似乎和歹徒有過生死搏鬥。
案件性質非常惡劣,讓警方震驚的卻還在後面。
此時,一些山民已經在現場圍觀。在牛家村開小飯店的中年婦女(老闆娘)向警方反應:這個高個子姑娘我見過。她和另外一個矮個子姑娘,來我這裡吃過飯。
聽了這番話,警方大吃一驚。原來她們是兩個人。現在高個子女孩遇害,那麼矮個子女孩又在哪裡呢?恐怕是凶多吉少。
警方立即在周邊搜索。
半個小時後,他們發現了矮個子女孩的屍體。
矮個子女孩的屍體,距離現場僅10多米。屍體隱藏在樹林里,不太容易被發現,開始被忽略了。
受害的矮個子女孩,還要慘得多。她比較瘦弱,身高僅有1米5。她上身白色的運動上衣被人掀起,胸罩已經被扯掉。她的下身沒有穿內褲,白色的外褲是胡亂套上去的。褲子上有大片的血跡。顯然,這個女孩被人姦汙了。女孩雙手被反綁在背後,頸部有明顯掐捏痕迹,頭部全是鮮血,也是腦漿四溢。看來,歹徒將其掐死或者掐暈後,怕她不死,又殘忍的用石頭將頭顱砸碎。
奇怪的是,距離矮個子女孩不遠處,她的背包被丟在地上,裡面還有相機等物。
高個子女孩身上的手錶、項鏈,甚至還有一張中國工商銀的銀行卡,都沒有被歹徒拿走。
看起來,歹徒僅僅拿走了錢包裡面的現金。
一次殺死兩人,這可以驚天大案。
青城山是四川省重點旅遊名山,也是四川旅遊收入的重要來源之一。該案件有著極其惡劣的負面影響,對四川省的經濟發展和社會穩定會有很大的破壞。
成都市公安局局長王體乾親自部署了專案組,成員多達65人。成都市委書記陶武先對案件非常重視,要求儘快破案。
專案組在成立的第一天,就感到巨大的壓力。
警方決定,分兩路調查。
第一,要儘快搞清楚女孩的身份,判斷案件的性質。
第二,要儘快搞清女孩在青城山的活動路線,尋找偵破線索。
歹徒對於現場破壞不大,留下了不少女孩的遺物,這為確定女孩身份提供了有利條件。
根據兩個女孩打扮和攜帶的物品,警方認為他們不像是已經工作的人,更像是學生。兩人均為20歲左右,那就不可能是高中生,應該是大學生。
此時,正好是寒假就要結束的第一周。這兩個女孩,很可能是返校後自行旅遊的女大學生。
從高個女孩的衣服中,找到一張從北京到成都的2月11日火車票,看來她很可能是北京人。
於是,警方立即在本省大學排查,看看有沒有人失蹤,重點是北京籍學生。
同時,警方調查那張銀行卡的所有者,試圖找到受害者身份。
偵查方向完全正確,很快有了收穫。
一二天後,消息傳來。四川財經大學大二女生蔣媛媛失蹤,大學方面已經報警,通知了她在北京的父母。
警方立即將受害者的照片,發給學校和受害者家屬辨認。
辨認結果是讓人悲哀的,受害者之一的矮個子女孩就是蔣媛媛。
蔣媛媛1979年出生,北京市人,身高1米5,遇害時年僅19歲,西南財經大學財會專業二年級學生。
悲痛萬分的蔣媛媛父母趕到成都,同他們一起來的還有另一對父母。這對父母告訴警方,另一個受害高個子女孩,是他們的孩子張曉薇。
張曉薇,1978年出生,身高1米65,遇害時年僅20歲,北京外國語大學西班牙語系二年級學生。
這兩個女孩是高中時期的閨蜜,非常要好。高中畢業時,兩人分別考上北京和四川的大學。
兩個好朋友由此分別了1年時間,都很想念對方。
大一結束後,兩人回到北京又天天聚在一起,談天說地。矮個子女孩蔣媛媛,向好友張曉薇介紹了四川的美景。
從沒有去過西部的張曉薇,被朋友的描述深深打動了,也很想去玩一玩。
雙方父母開始自然都不同意,認為兩個女孩出遊不安全。女孩們表示,他們去的青城山是人來人往的景區,到處都是人,哪裡會有危險。
況且蔣媛媛已經在成都生活過一年,也去過青城山,熟門熟路,不會有危險。
父母們還有些猶豫,女孩們又說自己不是小孩子了,沒幾年就要進入社會,現在正好鍛煉鍛煉。由於孩子們的堅持,雙方父母也就同意了。父母們認為,青城山前山每天人流量很大,有好幾萬人,哪裡會有什麼危險,最多遇到小偷或者買東西被騙吧。
在父母的告誡下,女孩沒有攜帶什麼現金,而是帶了一張銀行卡,防止被偷或者被騙。
父母們萬萬沒有想到的是,兩個女孩卻沒有選擇去前山,而是自作主張去了遊客稀少的後山(女孩們認為去後山旅遊更有意思)。
兩個女孩坐火車,在11日到了成都。
12日,張曉薇陪著蔣媛媛去西南財大報了道。13日一大早,兩人就乘車趕往青城山。
這是兩個女孩第一次單獨去,人煙稀少的地方旅遊。帶著所謂探險的熱情,兩人都很興奮。
同宿舍的同學們回憶:她們兩人興高采烈,帶著相機和幾件衣服就出發了。她們沒有帶什麼錢,就帶了一張銀行卡。他們本來準備玩上幾天就回來的,沒必要帶很多錢。
這邊警方走訪的結果,也和父母同學們說的差不多。
歹徒沒有拿走照相機,這為後來案件偵破提供了巨大的幫助。警方第一時間將照片,全部沖洗出來。照片完整的記錄了女孩們的行程,還有具體的時間點。
根據照片顯示,兩個女孩是非常開心的,留下了很多歡樂的照片。尤其張曉薇,她是第一次來到四川,完全被這裡秀麗的風景迷住了。每一張照片中,張曉薇笑的都很甜蜜。
根據照片的路線,警方們一一走訪,發現女孩們確實沒有帶什麼錢。她們住的旅店都比較便宜,吃的飯館也都是廉價的小店。
13日當晚,兩個女孩住在南雲村的一家民居客店。
客店老闆娘回憶,兩個女孩14日一大早就起床,9點就出發了。
現在是旅遊淡季,老闆娘說13日旅店裡面就住了2個女孩,沒有住其他人。換句話說,在14日遇害當天之前,這兩個女孩並沒有結識什麼旅伴,也沒有人跟蹤他們。
牛家村一個小飯店的老闆娘也回憶,14日11點30左右,這兩個女孩來店裡吃飯。
看得出兩個女孩的錢已經不夠了,她們兩人合著吃了一碗速食麵。
大約12點,兩個女孩離開了小飯店,朝著白龍吐水景點走去。
從此,再也沒有人看到過她們。
飯店老闆娘提供的信息,相當重要。根據受害女孩胃內食物消化情況表明,她們是吃飯以後1到2個小時後遇害的,死亡時間為2月14日中午1點到2點。
同時,飯店老闆娘也回憶,也沒見到女孩有什麼旅伴。
那麼問題來了,案件的性質是什麼?
劫財?明明女孩身上沒什麼錢,歹徒是搶不到什麼錢的。
況且,稍微上道的人都應該知道,遊客不是生意人,身上能帶多少錢呢?兩個窮學生又能有多少錢呢?就算搶劫,也不應該選擇窮學生遊客。
這沒有道理。
而且,既然歹徒是劫財,為什麼不把案發現場值錢的相機帶走?為什麼不拿走銀行卡(可以逼問出取款密碼),甚至連女孩的手錶、金項鏈也不拿走呢?
歹徒最終拿走的只有區區一點現金而已。
這更不符合邏輯。
根據屍檢和現場分析,歹徒是在白龍吐水景點附近,突然發動襲擊的。歹徒先砸傷了個子較高的張曉薇。張曉薇被打傷以後,同歹徒進行了短促的搏鬥,不是他的對手,被迫轉頭逃走。奇怪的是,歹徒並不急著追趕張曉薇,而是轉過身打倒了個子矮小的蔣媛媛,將她捆綁起來。
然後,歹徒再去追趕張曉薇,又一次重擊,砸傷了張曉薇。這次打擊很重,歹徒制服了張曉薇,隨後下毒手用力砸死了她。
已經殺人的歹徒,又轉而回去找蔣媛媛。他並不慌亂,先強姦了蔣媛媛,又將她活活掐死滅口。歹徒掐死了蔣媛媛後,怕她不死,還用石頭將她的頭顱砸碎。
歹徒殺人以後,並沒有拿走蔣媛媛的財物,而是揚長而去。
從整個作案過程來看,歹徒度心理素質頗好,作案手段熟練,對於地形很熟悉。歹徒並沒有搶到什麼錢,也不像是為了錢才殺人。
如果不是劫財,那就是劫色?
這似乎也不太符合邏輯!
強姦案件幾乎都是一對一,也就是歹徒襲擊單身女性,極少有一對多的。這主要是想要制服一個成年女性,並不容易。人一旦逼急了拚命,即便是單身老人或者婦女也不容易對付,更別說兩個人。
根據現場分析,歹徒沒有使用武器,只是用了石頭。那麼,一個沒有拿兇器的歹徒,為了劫色襲擊兩個成年女孩,這有可能嗎?
當然是可能的。
如果這是一個慣犯或者有犯罪前科的,還是完全可以辦到的。
根據屍檢表明,蔣媛媛確實被歹徒強姦,歹徒還留下的精液。
現在的關鍵是,歹徒究竟是什麼人?
想要在青城山旅遊區,抓住這個歹徒是極為困難的。拋去旅客不談,周邊居住的村子就有幾十個,常年來往山路的每天就有數千人,有可能來往的恐怕有數萬人。這麼多人,根本沒法一一查證。
如果是周邊山民作的案,多少還有查證的固定範圍。但如果是遊客作案,幾乎就查不了。
這是九十年代,即便在大酒店居住很多時候也不用登記身份證,更別說這裡的民居小店。警方根本無法查清,案發時附近遊客的身份。況且青城山不是一個封閉小景區,任何人都可以在任何時間來遊玩,你怎麼查呢。
如果是流竄職業歹徒作案的話,用的假身份證登記,就有效躲開警方的調查。這種假身份證,在成都街頭小廣告上,幾十塊錢就可以做一個。
案件很快陷入僵局。
在走訪期間,警方卻有大收穫。
22日,也就是案發後一周,警方得到一條重要線索。
2個每天都要抬著滑桿上下山的父子,認為一個外號叫做楊老三的山民,有重大作案嫌疑。
14日中午,他們第一次上山的時候,賣饅頭的楊老三在路邊做生意。似乎有兩個學生模樣的女孩,在買他的饅頭。但父子第二次回來的時候,楊老三就不在路邊,前後相隔不過半個小時。
楊老三不在的那段時間,恰恰是兩個女孩遇害的時間。
警方認為,楊老三非常可疑,將他迅速被抓捕。被捕後,發現楊老三的手腳上都有被毛竹刺破的傷痕。警方認為這是楊老三和女孩搏鬥時,留下的痕迹。
楊老三真名叫做楊建民,1969年出生,當年27歲。他小學文化,是當地五里村的農民。楊老三平時不是在父母開的小店裡面幫忙,就是去青城山山路擺攤賣饅頭。
30個小時後,他承認案件是他所為。
根據他的口供交代,兩個女大學生曾經路過他的攤子前,買了2個饅頭。期間,那2個抬滑竿的父子路過,看到了他們3個人。
他看到兩個女孩身體都比較單薄,還背著鼓鼓囊囊的包,不覺有了歹意。
由於天降小雨,楊老三今天還沒有開張,他決定搶劫女孩,賺點錢用用。楊老三偷偷的跟在兩個女孩後面,到了白龍取水景點附近。在動手之前,楊老三有些猶豫,他接連抽了幾根煙。
最後,楊老三還是決定動手。他首先攔住了個子較高的張曉薇,要她交出財物。
根據楊老三交代,張曉薇堅決不交,還用力推開他攔路的手。楊老三一怒之下,撿起一塊石頭,用力將張曉薇的頭部砸傷,流出了血。
張曉薇受傷後,踉蹌向山上逃去,鮮血灑了一地。此時楊老三卻並沒有立即追趕張曉薇,反而轉而對付身材矮小的張曉薇。張曉薇身高只有1米5,身體瘦弱,不是對手。她嚇得半死,急忙將身上僅有的10多元錢交給楊老三。
楊老三沒有放過她,用她自己的皮帶,將她捆在一棵樹上。
隨後,楊老三又去追張曉薇。張曉薇慌不擇路又受了傷,並沒有跑出多遠,就被楊老三再次砸倒。張曉薇倒在地上,仍然奮力和楊老三搏鬥。楊老三用儘力氣才將她制服,用她的黑色圍巾將她的雙手捆上。
讓楊老三意外的是,搜遍張曉薇的全身,沒有找到什麼錢,她還不斷喊叫求救。惱羞成怒之下,楊老三將她活活砸死。
然後,楊老三回到小樹林,將苦苦哀求的蔣媛媛強姦。期間,蔣媛媛一直大聲哭喊呼救。可惜,這個景點很偏避,根本沒有人聽見。
施暴後,楊老三懼怕蔣媛媛去舉報他,又將她活活掐死。事後怕蔣媛媛不死,楊老三又用石頭對她的頭部猛砸,直到顱骨破裂。
1998年3月26日,成都市中級人民法院認為楊建民犯有搶劫罪、強姦罪、故意殺人罪,判處死刑,立即執行。
楊老三的口供,似乎挺符合邏輯,薩沙卻有很大的狐疑。
根據電視的採訪表明,楊老三臉上全是傷痕,一隻眼睛青腫,明顯是被抓進去後修理慘了。
自然,殺人嫌疑犯被抓進去點幾個菜(被刑訊的意思),在當年屬於正常現象,也不能說就是屈打成招。
關鍵在於,具體的案件情況沒有向社會公布,這就引起了很多迷霧。
根據一般的常識,這個案件有些讓人迷惑的地方。
首先,就電視採訪的全過程表明,警方几乎沒有什麼證據。
警方可以證明楊老三有作案時間,手腳有傷痕,但這並不能就說明是他作的案。因為有作案時間的人很多,而手腳傷痕並不能證明是搏鬥的痕迹。
如果放在今天,可以對比受害者指甲的皮屑,對比是否是楊老三的,這樣就是鐵證了。當年,顯然沒有這種技術條件。
楊老三說是用石頭砸死女孩的,那兇器石頭在哪裡?
楊老三作案是一時興起,不可能帶著手套,那麼總有指紋留下吧,指紋在哪裡?蔣媛媛和楊老三發生過打鬥。女孩急了一般會用指甲抓人、掐人,這種傷痕同毛竹划出的痕迹是有明顯不同的。這個證據在哪裡?
那麼,剩下的就是楊老三的口供了。
口供存在被刑訊逼供的可能,並不可靠。
薩沙看了許許多多案件,說實在的,刑訊逼供的冤案還是普遍存在的。尤其在八九十年代甚至六七十年代,刑訊逼供算是一種社會現象,全國皆然,並不稀奇。
僅有口供,是不能定罪的,至少今天是這樣。
其次,是沒有鐵證嗎?
不是,其實是存在鐵證的。
既然是強姦殺人案件,那麼顯然有一個鐵證,就是受害者蔣媛媛身上的DNA證據。當時是1998年,並不是1990年。此時國內DNA鑒定技術早已起步,1993年北京上海這類大城市就具備檢測技術。官方資料顯示:從1998年到2004年底,北京市公安局刑偵部門已利用DNA鑒定技術偵破了300件懸疑案件。
該案件也不是什麼小案子,地點是四川著名旅遊景點,受害者是2位北京女大學生,影響極為惡劣。
照常理來說,四川警方應該進行DNA檢測。蔣媛媛身上提取到精液,只要和楊老三DNA對比一下,自然就是鐵案。奇怪的是,在這個案件的整個採訪中,並沒有提到DNA檢測結果。如果確實檢測了,肯定會提及的,這是對警方最有理的證據嗎。但沒有!那麼可以推論,並沒有做這個DNA檢測。
再次,一個老實沒接觸過女人的人,會突然姦殺兩個成年女性?
在電視中,記者採訪的楊老三的父母哥哥和朋友,全部說他是一個老實內向的人。甚至,楊老三見了女孩子都會躲避,不敢搭理。所有人都不相信,他會殺人,還會強姦殺人。電視中,記者連續採訪這麼多人,又把採訪的內容重複的放出來,這並非偶然現象。要知道,這是警方的半宣傳電視節目,你搞這些是什麼意思?這顯然是導演的暗示,似乎想讓觀眾明白什麼道理。
當然,平時是好人,不代表就不會殺人。一些案件中,比如白銀變態姦殺案件中,那個混蛋平時也是偽裝成好人膽小的人,被人用刀捅了都不敢怎麼樣。這並不能說,平時老實的楊老三就不是真兇。
可是,強姦殺人案卻比較特殊。強姦殺人案的作案者,通常都是心理變態加性慾膨脹者,缺一不可。
白銀姦殺案中,作案者第一次作案時,也是結婚多年後,有極為變態的心理和性慾(他是性障礙患者)。
再說趙志紅姦殺案中,作案者第一次作案時,同樣結婚多年,性慾高度膨脹,思想變態。
其他的類似案件,兇手也多是同一個模式。
這種人通常有一定的性經驗,極少有所謂沒有性經驗的男人去強姦殺人。即便處男強姦殺人案件,對象基本都不是成年女性,而是未成年少女甚至女童。
很難想像平時見了女孩子臉紅的男人,突然會為了強姦兩個成年女人,連續殺人。
再次,如果楊老三真正是兇手,那麼對於受害者、現場情況等描述,還是會比較準確的。
如呼格吉勒圖冤案中,真正兇手趙志紅說出了只有兇手才知道的細節。這基本可以證明,趙志紅就是兇手。
相反,一些冤案中,比如杭州叔侄姦殺案中,叔侄兩人的口供就對不上,也不符合現實。因為他們沒有做過案,不可能知道現場的情況,刑訊逼供下只能亂說。
那麼,楊老三有沒有供認出,只有兇手知道的作案細節呢?我們不知道。
電視裡面沒有說,相關案宗我們看不到。更有甚者,大家百度青城山後山殺人案,也是沒有結果。
這是一種反常的現象。
楊老三的口供本身,也存在很多問題。
比如楊老三說自己是為了搶劫,那麼,為了他不拿走兩個女孩的相機、首飾、銀行卡之內,而只拿走了區區十幾元現金。這不能自圓其說啊。
況且,楊老三天天都在路邊賣饅頭,你劫財能逃得了嗎?女孩子難道不認識你?出了事,難道警方不會第一時間懷疑你?
即便就是這次,楊老三將饅頭賣給兩個女孩的時候,也被抬滑桿的父子看到了。
想要不被抓住,除非楊老三劫財以後就殺人滅口!
可是,即便是智障也知道,登山的遊客能帶多少錢?楊老三也在山上賣了多年饅頭,能不知道這一點?楊老三會冒著被槍斃的危險,為了這點小錢去搶劫殺人?
如果楊老三是為了劫色殺人,那既然已經被捕認罪了,為什麼不直接坦白作案動機呢?還有隱瞞的必要嗎?
最後,案件種種線索存在疑惑。
薩沙不是胡說八道給自己惹麻煩。但這種案件,確實不像一個沒有前科的年輕男人,甚至處男做的。
一般來說,這種案件比較像有過前科至少是劣跡,心理素質較好中年男人所為他的作案目的很明確,就是為了劫色,劫財只是順帶的。
這似乎是有一定性經驗的男人所為,他可能在山路上發現了這兩個單身女孩。這個男人身體強壯,性慾旺盛,之前甚至還有過類似的作案經歷。他認為一次對付兩個女孩是小意思,動了強姦殺人的念頭。
這個男人很可能就是山民,也就附近的人,所以他動手之前就下決定殺人滅口。一旦有活口留下,警方就很容易通過受害者的描述捉住他。
因為是附近的山民,對這裡地形很熟悉,他知道這裡遊客很少,完全可以從容下手。
他突然襲擊了兩個女孩。僅僅用隨手撿起的石頭,就將她們從容制服殺死,並將其中一人強姦。
他作案手段老練。他甚至不顧張曉薇已經逃走,先對付蔣媛媛。他將蔣媛媛牢牢綁住以後,才去追張曉薇。隨後歹徒在兩個女孩中選擇了一個強姦,將另一人先殘忍殺死。強姦後,又將受害者殺死滅口。
要知道,整個過程至少需要20分鐘以上。這裡既然距離景點不遠,還是有可能會遇到人的,至少女孩叫喊聲可能會被人聽到。這說明,歹徒的心理素質很好,像是慣犯。一般初犯者,怕是沒有這種膽量和作案能力的。
殺死兩個女孩後,歹徒聰明的拿走了現金,其他東西一律沒有拿走。這變相說明,他的主要目的就是強姦,而不是搶劫。而且這廝有豐富作案經驗,知道拿走這些東西是比較容易暴露自己的,犯不上為了這些錢送命。
以上這些,似乎不是楊老三這種人能搞定的。
自然,這僅僅是薩沙的一些推論。大家也可以自己想一想。
另外,薩沙想說的是,諸位有老婆、姐妹、女友、女兒等等的朋友,多給她們灌輸一些安全意識。這兩個女孩如果哪怕同1個男同學結伴旅遊,恐怕也不會落到這種下場。大家想想,張蔣兩個女孩的父母花費了20多年心血,好不容易將孩子培養成人成材。現在女兒這樣不明不白的慘死,父母要傷心成什麼樣子。人性本惡,每個人都有犯罪的傾向,尤其在遠離警察和法律的地方,人是更容易犯罪。作為弱者的女性,要好好保護自己,別整天做白日夢了。這個世界上任意一隻小白兔,都可能是披著兔子皮的大灰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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