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體有性別的嗎?
文體有性別的嗎?
丘曉蘭
給文體分性別是很奇怪的一件事情。就好比我們提問,凳子或石頭分不分公母一樣,文學或者文體,是有性別的嗎?但我們卻時常可以聽到「女性文學」、「女性寫作」、「女性散文」、「女性小說」還有「小女人散文」、「大女人散文」等說法,似乎文學或者文體也是有性別之分的一樣。奇怪的是,又幾乎沒聽說過有「男性文學」、「男性小說」這類詞。女性在這裡受到的格外關注,不僅令人對文體是否有性別這一顯而易見的問題生疑,也還真不知是禍是福。
當一個小孩犯錯時,人們會說,他是小孩嘛!何必跟他一般見識!當一個人的生理屬性被反覆強調的時候,背後的意思就是對待他不能使用通常的,公共的標準,而應該使用另外一種標準。那麼,當文學或某種文體被冠以女性性別前綴的時候,那意思到底是說文學或某種文體是有性別的呢?還是對待女性作者的寫作應該使用另外一種文學標準呢?
我們可以很肯定地說,性別不是文學的屬性,任何一種文體也都不分男女。那些在文體之前冠以女性前綴的說法,不過是在說明,這些作品的作者的性別是女性罷了,與作品的質量並沒有必然的聯繫,因為性別與作品的優劣本來就風馬牛不相及。當我們一再重複強調這是「女性文學」或這是「女性」的什麼什麼文體,甚至要單列出來另作他論的時候,就跟「世上有了『三八婦女節』,男人們才知道除了這一天,其他日子都是屬於他們的」這種荒唐的說法差不多了。
眾所周知,文學是人對世界的記錄與反映的一種形式。世界是客觀的,人是主觀的。能否還原客觀世界,表現客觀世界中主觀的人,就是評價和衡量作品好壞優劣的一個重要標準。性別的差異是客觀存在的,在文學創作的過程中因此而有風格、角度、取材等方面的不同也是正常的,但風格、角度、取材的不同並不是評判文章優劣的標準,而這種不同也不是絕對的。
在批評被冠以「女性」前綴的文章的時候,「纏綿悱惻,矯情做作,花前月下,卿卿我我,小氣、瑣碎、乃至虛榮、自戀,沒有社稷蒼生,大恨大愛,悲天憫人的大家情懷,只有裝嗲裝嬌女人家的小脾氣……」等詞句出現的頻率是比較高的,似乎以上特徵就是女性在寫作上的專利了。但我們只要稍微客觀一點地想一想,就會想起來,這世上無數濃詞艷句的作者是男性,風月派、花間派等只沉溺於個人小情感、小情調而不管社稷蒼生的文學流派的代表人物也是男性。反過來,我們也可以列出一串關注國家命運、民族危亡和大眾蒼生的女性作者名單。
這至少可以說明:關不關心現實、有沒有大情懷的寫作,與性別並無直接聯繫,大境界、大情懷不是男性專有的名詞;小情調、小感覺等亦非女性特有的專利。任何一個作家的感受、情緒、情感,都不會是憑空產生的,因為創作者主觀的一切都是由客觀的外界所引發的。假如說,在現當代女性的文學創作中,我們看到了與男性的文學創作恰好相反的現象:幾乎無視國家民族的發展,而只沉溺於自我的小天地。而不是男女作家的創作都有這個情況的話,那似乎倒可以說明時代給予女性發展的空間和機會遠不如男性了。
其實,無論男性女性,在創作中只要能做到忠實於生活和自己的心靈,就已經是從一個側面記錄和反映了他所在的時代,及那個時代中的一部分人。反映得如何,是水平和技巧的問題;所反映的是不是作者真實的所知所感,是作品有沒有價值的問題。當然,同樣是真實的東西,也還有個格調、品位高下的問題,和值不值得推崇與提倡的問題,但仍舊和性別無關。在人們都過上了雅緻閑情的生活的時候,「知否,知否,應是綠肥紅瘦」的格調就會成為人們追捧的對象;在國家民族遭遇危機的時候,「生當做人傑,死亦為鬼雄」和「駕長車,踏破賀蘭山缺」等氣勢雄渾的作品,自然也會成為時代創作的文學標杆。社會發展到今天,所呈現的格局是豐富、變幻而多元的,要窺得其中的真意,寫出真正反映時代特徵與精神的作品,我想,不管是男性還是女性,都應該先拋卻包括性別在內的各種偏見與誤解,實事求是再實事求是地走下去。此外別無他途。
200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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