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波紅光羅浮宮產權案結案 法院認定股權合作
這兩天股市又暴跌,投資二級市場風險很大。不過,如果你碰到了不合適的人,可能一級市場的股權投資風險會更大。今天要說的就是一起由股權投資引發的糾紛。主人公是吳文蔚和王紅光。在寧波,吳文蔚可能沒多少人知道,但紅光羅浮宮和紅光控股集團董事長王紅光是名聲赫赫。
說起這場糾紛,起因是吳文蔚稱自己融資4000萬元與王紅光合資購買房產(現紅光羅浮宮經營場所——江廈街5號、寧波第一百貨商店),是屬於股權投資合作買房,而王紅光一直稱雙方只是資金借貸關係,為此雙方對簿公堂,2012年以後這個事情鬧得滿城風雨,那麼事實到底如何?寧波市中級人民法院給出了最終的結果。
揭秘紅光羅浮宮糾紛案前世今生
借來的4000萬拍下江廈街5號
上世紀90年代,王紅光創立寧波紅光家私,專做紅木傢具,逐漸地成為寧波本土家具行業的標杆人物,隨後創辦了紅光控股集團。
據吳文蔚介紹,她與王紅光認識於1999年,當時吳文蔚在農業銀行工作,王紅光向農業銀行貸款200萬元,尋求吳文蔚幫助,解決貸款到期後的轉貸問題,此後雙方逐漸認識,並建立聯繫。
2004年6月,王紅光向她透露一個信息,三江口最核心的位置江廈街5號(歸屬寧波供銷社)大樓要整體拍賣。吳文蔚說,王紅光希望能夠拍得江廈街5號,作為紅光家私的旗艦店,但他沒有資金。
此時的吳文蔚已經是農業銀行海曙某支行的行長,熟悉各類融資渠道。當時兩人商定合夥買下江廈街5號,並簽訂一份《關於合作購買江廈街5號整體大樓的協議》。根據吳文蔚出具的協議顯示,吳文蔚負責籌集資金,以紅光家私的名義出面競拍,在拍下房產後對房子進行裝修,再以房子向銀行抵押貸款償還所藉資金。
在繳納了200萬元保證金後,2004年6月18日,王紅光與吳文蔚一起出現在拍賣會現場,最終以4000萬元的價格拍下江廈街5號。拍下房子後,吳文蔚拿著拍賣中標書,找到預先聯繫的寧波某單位,她以自己的房產和江廈街5號作為擔保,向這家單位借款4001.8萬元。
2004年10月18日,王和吳簽訂一份正式協議,將雙方權利義務再次細化,其中最後一條寫明:雙方共同經營,房屋經營利潤及出售或拆遷後的盈利雙方各佔50%。
吳文蔚最終勝訴,但問題仍在
官司打贏了,卻很難執行
上周,吳文蔚拿到了一份寧波市中級人民法院的判決書,記者從判決書看到:「上訴人吳文蔚的上訴理由部分成立,本院予以支持。王紅光的上訴理由不足,本院不予支持。判決王紅光向吳文蔚支付寧波市海曙區江廈街5號房屋增值收益3218萬元;王紅光向吳文蔚支付江廈街5號自2004年12月至2015年1月21日期間的經營利潤823萬元。紅光控股集團有限公司對王紅光應向吳文蔚的上述付款承擔共同的清償責任。上述付款限於本判決生效後十日內付清。」
另外,吳文蔚表示,她和王紅光共同藉資4000萬元購買房產的款項,都是她償還的,王紅光並沒有拿出一分錢。寧波市中院在判決書中表示,吳文蔚要求王紅光及紅光公司共同歸還購房款4000萬的訴訟請求,因其在原審中並未提出相應的訴訟請求,二審不予審理,其可另行主張。
判決書的落款時間是2017年5月3日,不過截至記者發稿時,吳文蔚表示,王紅光並未支付過一分錢。官司打贏了,卻很難執行。吳文蔚表示未來和王紅光至少還有兩場官司要打:共同歸還4000萬購房款以及寧波第一百貨商店45%股權。
如此,這場持續了5年之久的官司有了一個結果。那麼,事情到底是怎麼回事,不妨一起來回顧一下。
同樣手法再運作第一百貨商店
據吳文蔚介紹,按照當時的約定,她負責資金籌集,王紅光負責具體經營。在購買下江廈街5號後,紅光集團開始裝修,為了籌集裝修款,吳文蔚找人做擔保,替紅光集團在銀行又借了1500萬元的裝修款。
2005年底,王紅光跟吳文蔚商量,希望購買毗鄰江廈街5號的建築面積大約9000平方米的寧波第一百貨有限公司,他們決定緩交這筆4000多萬元的借款,以同樣的手法運作第一百貨商店。按照吳文蔚和王紅光的設想,將裝修後的江廈街5號重新估值,去銀行貸款後,用以支付第一百貨商店的股份收購資金。
2006年初,紅光集團以7200萬元左右的價格,成功收購寧波一百。陸續完成過戶後進行重新裝修,再次複製江廈街5號的模式。
2006年7月7日,王紅光以第一百貨公司的名義,出具一份股權證給吳文蔚,確認吳文蔚佔有45%的第一百貨股份,此外也分別對另外兩個出資人出具佔總股本1.25%與3.75%的股權證。
兩次空手套方式運作後,吳王兩人變成出資1.12億元,將江廈街5號與第一百貨商店盡收囊中。
「我只想取得固定資產的收益,江廈街5號所屬地塊是黃金地塊,一直有拆遷規劃,我想等拆遷的時候與王紅光按股份比例分配。按照協議,我負責將資金籌集到位,具體的公司經營從不插手。」吳文蔚說。
房產增值到5億,最終雙方反目
在迎來2005年—2009年的地產井噴行情後,這兩座物業已經升值到5億元左右,不過兩位合作夥伴的關係卻逐漸惡化。
2009年下半年,吳文蔚聽銀行的朋友說,王紅光將江廈街5號與第一百貨商店的物業進行抵押,貸款近4億元,而此前紅光集團的融資情況吳文蔚完全清楚,現在這麼大筆資金她卻毫不知情。她意識到,跟王紅光的關係正在發生變化。而且,一旦王紅光的貸款不予歸還,銀行將抵押房產拿去拍賣,自己在江廈街5號50%、寧波一百45%的資產也將蒙受損失。
雙方由此進行多次談判,氣氛也由心平氣和到劍拔弩張,曾參與出資收購第一百貨商店的小股東多次要求行權,索要年度紅利,均被王紅光拒絕。
2011年底,包括吳文蔚在內的3個自然人股東,在查閱工商登記資料時發現,第一百貨公司控制人王紅光在簽署《股權證》後,並未去工商局辦理第一百貨公司的登記更改。
2012年5月,其中一名股東將第一百貨公司實際控制人王紅光告上法庭,要求法院確認他們的股權證合法有效,將股權變更到原告名下。此外,吳文蔚以一紙當年的協議,將王紅光告上法庭,要求確定其在江廈街5號50%的房產過戶到她的名下。
2012年8月23日,吳文蔚要求確認江廈街5號房產50%共有權的官司在寧波中院開庭,庭上,原告律師再度陳述吳王兩人空手套的故事,被告律師則辯稱,雙方只是資金借貸關係,王紅光只是問吳文蔚借錢,雙方並不是合作買房。
吳文蔚向記者坦言,當時4000多萬是她從某單位借來的,到了約定還款時間,王紅光也一直沒有提還錢的事情,她就自己民間借貸還掉了本息4457萬,但從此背上了沉重的利息。最後導致變成了她的個人債務,這麼多年下來,利滾利後,債務接近上億元,她名下的幾套房產全部拿去拍賣還債,她在走投無路之下,所以才有了2012年-2014年,相繼向寧波市國稅局舉報紅光控股集團董事長王紅光虛開增值稅發票;後來繼續舉報,紅光羅浮宮有上千平米違法建築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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