藥劑師告訴您孕前孕期用藥原則!
一、孕期用藥:時間不同後果不同
1. 受精後1周內:受精卵尚未種植於子宮內膜,一般不受孕婦用藥的影響。這時孕婦往往還不知道自己已經懷孕,可能服用了某些藥物,大可不必過於憂慮,因為這個時期致畸的可能性很小。
2. 受精1~2周內:受精卵已種植於子宮膜,但組織尚未分化,藥物產生的影響除流產外,並不引起致畸,屬安全期。
3. 妊娠3~8周:對藥物最為敏感的時期,胎兒的中樞神經形成,心臟、眼睛、四肢等重要器官也開始形成,極易受藥物等外界因素影響而導致胎兒畸形,屬「致畸高度敏感期」。
4. 妊娠8周到11周:同樣也是胎兒器官形成的重要時期。這個時期主要是手指、腳趾等小部位的形成期,因此對藥物產生的影響不會像前三周那麼大,但是用藥時還是要慎重。
5. 妊娠12周到15周:對胎兒基本沒有影響,由於藥物引起異常的可能性已很小,但依然存在。且這個時候外生殖器還未形成,因此對於荷爾蒙的用藥特別注意。
6. 妊娠16周到分娩:這個時期藥物使胎兒產生畸形的可能性已幾乎不存在了。但有些藥物還是可能會影響到胎兒機能的發育。
7. 分娩前1周:出生前胎兒的代謝系統極不完善,不能迅速而有效地代謝和消除藥物,藥物可能在嬰兒體內蓄積併產生藥物過量的表現。如痢特靈會抑制新生兒的造血功能、造成黃疸、溶血性貧血等;還有的能使新生兒產生低血糖;甚至有的還會導致胎兒死亡。
二、孕前及孕期:合理用藥基本原則
1. 孕前三個月和孕期適當補充葉酸。葉酸有預防早產、胎兒宮內發育遲緩、貧血、兔唇、先天性心臟病、胎兒腦神經管畸形等作用。注意不要誤服治療巨幼紅細胞性貧血的5毫克的葉酸片,孕婦專用的是0.4毫克的葉酸片,一般用量0.4毫克~0.8毫克,每天一次。如有特別需要,一定要在醫生的指導下來服用。
2. 懷孕4~6個月(16周~24周)後適當補充維生素製劑,最好服用孕婦及哺乳期婦女專用的含葉酸的維生素製劑(注意不是保健品或普通食品),如愛樂維(複合維生素片)、瑪特納(復方多維元素片)等。懷孕早期服用維生素製劑應慎之又慎,這是因為在早孕時期(懷孕的頭12周)是胎兒器官發育最為活躍的階段,這時用藥,包括服用過量的維生素,對胎兒危害最大。
3. 「少一句不如多一句」,在醫生開具處方時,別忘記了告訴醫生,你準備懷孕或已懷孕,讓醫生有所顧及。因為大部分治療藥物不適用於妊娠期使用。如果必須用藥時,醫生會選用對胎兒無損害或影響小的藥物。
4. 「可不用的葯,不要用;能少用的葯,絕不要多用;必須用的葯,要謹慎使用」,這是孕前和孕期用藥的基本原則。一般來說,用藥時間越早,持續用藥時間越長,用藥劑量越大,對胎兒的影響也越大。任何用藥應在醫生指導下服用,根據治療效果,盡量縮短用藥療程,及時減量或停葯。但隨便自行停葯,縮短療程則不可取。
5. 切忌自己濫用藥物或聽信「偏方、秘方」,以防發生意外。就是急病,也別亂投醫。
6. 避免用廣告藥品或不了解的新葯,新葯因應用時間短,臨床經驗少,除非必須,否則慎用。不贊成濫用保健品,吃了半天,不知吃的是什麼東西,最終是贊助了廠家,要是有個「仨好倆歹」後悔晚矣。
7. 服用藥物時,注意包裝上的「孕婦慎用、忌用、禁用」字樣。醫生不可能了解所有的藥物,如有以上字樣,應提醒醫生是否能用。
8. 孕婦誤服致畸或可能致畸的藥物後,應找醫生根據自己的妊娠時間、用藥量及用藥時間長短,結合自己的年齡及胎次等問題綜合考慮是否要終止妊娠。
9. 關注准爸爸用藥對胎兒的影響。有的藥物會影響精子的質量或使胎兒致畸。孕期准爸爸在應用某些藥物期間,准媽媽應採取措施,避免懷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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