奇葩男子到法院騙錢被識破,一臉「無辜」被民警帶走調查
最新
05-26
前不久,在山西太原尖草坪區人民法院訴訟服務中心,一名中年男子孫先生拿著法院的民事裁定書和申請執行書,他稱自己是來領取執行款項的,但孫先生卻並不是裁定書中的原被告任何一方。
法官表示,當時民事裁定書是不符合我們格式要求的,他所攜帶的裁定書上有一個裁定人,一般情況下,法律文書上不會說什麼裁定人只是要寫一個審判員是誰 。
隨即,法官聯繫了當地公安機關。這孫先生錢還沒拿到手,就被民警帶回了刑警隊。面對民警的詢問,孫先生說,這些文書都是一名姓王的男子交到他手上的。
據王某交代,他和孫先生是在做工程時認識的,經過長期合作,兩人的關係一直相處的不錯。王某在做一個項目時向孫先生借了一筆錢,項目結束時卻無力償還,所以給了這樣一張偽造的法律文書想矇混一段時間,沒成想孫先生真的來法院要錢了。
這份虛假的蓋著公章的裁定以及相應的申請書,正是王某花了45塊錢,找到文印店的張某偽造的,也正是這些虛假文書,導致了事情的發生。
對此,太原尖草坪區人民法院對王某、張某一案作出了判決。法院認為王某、張某無視法律,偽造國家機關公文、印章,他們的行為已經構成偽造國家機關公文、印章罪,而且是共同犯罪。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規定,判處被告人王某犯偽造、變造國家公文、印章罪,判處有期徒刑1年並處罰金1萬元。被告人張某犯偽造、變造國家公文、印章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緩刑一年,並處罰金人民幣5000元的決定。
※霍金表示,外星人遲遲不現身,是時間還不成熟,警告人類不要接觸
TAG:輿眼看世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