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登過半場慢?如果沒這個,哈登運球太美,不敢想!
經常看火箭比賽的夥伴們可能都注意到了,在崇尚7秒進攻甚至更快的教練德安東尼執教這支紅色軍團後,本以為火箭會迅速推進,過半場,不帶落位,拔起就射,只是我們猜對了結局,猜錯了開局——哈登拖著肥肥的屁股,慢悠悠地在對方的半場閑庭信步的走向自己的半場,眼瞅著在8秒將到的時候邁過中場線,哈登你失誤多哪是為了及時將球傳到最合適的隊友手中才有的併發症,這是需要鼓勵的,但如果你8秒不過半場造成的失誤,可就不可原諒了!
NBA規定,一方進攻時間設定為24秒,如果從後場開球,8秒內要過對方半場,否則交換球權。
但事實上,在NBA起初發展的那段時間裡,規則遠遠沒有現在這麼完善,當然也沒有24秒限時制,可以想見自然就沒有一場真正意義上的比賽,現對於現在來說,那時候的比賽就像是兩個幼稚的孩子的在打架,更多的不在於打,在於鬧劇:一方運著球,不著急於進攻,直到一節比賽結束,另一方眼瞅著時間要走完了,只能犯規將對方送上罰球線,就這樣雙方不得不頻繁的犯規,頻繁的走上罰球線,比賽就這樣跟足球的點球大戰一樣,成了罰球線上的較量。
1951年,一場NBA比賽,雙方在場上對抗競爭了兩個多小時,比賽結束了,比分定格在19:18,全場比賽兩隊合計得到37分,這還不如當今一支球隊一節的得分,億古思今,真是難以想像。
籃球比賽就就因為這樣而處於消亡的邊緣,需要有更合理的規則來拯救這項運動。
規則的改變誕生在此後三年的1954年。費城76人前身西拉丘斯國民的創立者和首任老闆丹尼-比亞索恩(DannyBiasone)極力說服NBA,採取24秒進攻限時,很好的解決了比賽滯澀、了無生機的局面,直到現在,這都被認為是NBA歷史上最具里程碑意義的規則之一。
回首往昔,感慨萬千,這一規則拯救了NBA,而他的創始人也以於25年前的今天去世,享年83歲,在他去世8年後的2000年,這位24秒進攻限時之父以特殊貢獻者身份入選「奈-史密斯籃球名人堂」,以肯定他對世界籃球的發展做出的巨大貢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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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箭要輪休哈登?NO,哈登:我不想輪休,我很好,我想打球
※保羅:登哥,你的失誤太多了,哈登:贏球了,你還想怎樣?米切爾:火箭太強,真打不過
※哈登當爹又當娘,拼成這樣還被詬病,真要為哈登打抱不平了!
※比賽還沒結束,哈登已經絕望!球迷:第一次見這樣的登哥!
※哈登今天這球屌炸了!然而有一方面,登哥遠不不如他!
※格里芬墊腳哈登,是不是故意?辛虧哈登沒事,火箭要考慮輪休了!
※太猛啦!馬刺、雷霆都不是對手,這要是面對火箭,哈登也懸了
※哈登不打,卡佩拉差點餓死!保羅這樣做就不對了,真是不可原諒!
※哈登:馬刺?我不怕你了!
※沒有擁抱!哈登輸球後直接退場,賽後這番話真的無奈了!他不甘心
※保羅依然在工作,哈登卻跑去瘋玩?為了明年奪冠,哈登做的沒錯
※不是罰球!不是助攻!哈登拿手菜出鍋,球迷:這是走步!
※火箭敗了!阿里扎賽後落淚,哈登不服,追夢:我們還會碰面的!
※火箭靠哈登?奪冠無望!季後賽關鍵時刻還要看他,比哈登強太多了!
※你們都想錯了,保羅哈登沒有那麼不堪
※戰績糟糕哈登坐不住了,大鬍子很少這麼講話,保羅你聽到了嗎?
※哈登在顫抖,球隊進步最大的不是我嗎?
※不怕!斯馬特:進攻我不懂,你哈登也別想懂!但詹姆斯不答應了!
※哈登:給我吹!不要停!
※火箭輸球哈登卻很自信:沒感覺輸了,一場比賽而已,改變不了什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