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發文:個體診所設置不受布局限制了
今日,國務院辦公廳下發了《關於支持社會力量提供多層次多樣化醫療服務的意見》國務院辦公廳 國辦發〔2017〕44號(下文簡稱《意見》),對社會辦醫准入大放開,甚至徹底放開了對個體診所布局的限制,具體內容如下。
目標任務
到2020年,社會力量辦醫能力明顯增強,醫療技術、服務品質、品牌美譽度顯著提高,專業人才、健康保險、醫藥技術等支撐進一步夯實,行業發展環境全面優化。打造一大批有較強服務競爭力的社會辦醫療機構,形成若干具有影響力的特色健康服務產業集聚區,服務供給基本滿足國內需求,逐步形成多層次多樣化醫療服務新格局。
鼓勵社會辦醫療機構提供簽約服務
目前在基層醫療公共衛生服務、家庭醫生簽約服務上還是以政府購買服務為主,而任務實施者主要為村醫和鄉鎮、社區等醫療機構。個體診所、民營醫生承擔任務者少。
而此次《意見》明確指出要鼓勵發展全科醫療服務。發展社會力量舉辦、運營的高水平全科診所,建立包括全科醫生、護士等護理人員以及診所管理人員在內的專業協作團隊,為居民提供醫療、公共衛生、健康管理等簽約服務。
符合條件的社會辦醫療機構提供的簽約服務,在轉診、收付費、考核激勵等方面與政府辦醫療機構提供的簽約服務享有同等待遇。鼓勵社會辦全科診所提供個性化簽約服務,構建診所、醫院、商業保險機構深度合作關係,打造醫療聯合體。
這也意味著今後公衛服務、家庭醫生簽約也有私人診所的一份羹,也許在競爭下這些基層醫療服務的能力會進一步提升。
加快發展專業化服務
《意見》不僅鼓勵全科醫療的發展,也積極支持社會力量深入專科醫療等細分服務領域,擴大服務有效供給,培育專業化優勢。在眼科、骨科、口腔、婦產、兒科、腫瘤、精神、醫療美容等專科以及康復、護理、體檢等領域,加快打造一批具有競爭力的品牌服務機構。
鼓勵投資者建立品牌化專科醫療集團、舉辦有專科優勢的大型綜合醫院。支持社會力量舉辦獨立設置的醫學檢驗、病理診斷、醫學影像、消毒供應、血液凈化、安寧療護等專業機構,面向區域提供相關服務。
個體診所設置不受規劃布局限制
特別注意!本次《意見》不僅為社會辦醫預留空間,也提出個體診所設置不受規劃布局限制。放寬市場准入來了。
《意見》指出各地要統籌考慮多層次醫療需求,制定完善醫療衛生服務體系規劃、醫療機構設置規劃、大型醫用設備配置規劃,完善規劃調控方式,優化配置醫療資源,促進社會辦醫加快發展,凡符合規劃條件和准入資質的,不得以任何理由限制。對社會辦醫療機構配置大型醫用設備可合理放寬規劃預留空間。個體診所設置不受規劃布局限制。
簡化優化審批服務:診所可跨省連鎖,只辦一張證!
取消無法定依據的前置條件或證明材料,嚴禁違反法定程序增減審批條件,相關規劃和政策要向社會及時公開。落實連鎖經營的服務企業可由企業總部統一辦理工商註冊登記手續的政策,鼓勵健康服務企業品牌化連鎖化經營。加快規範統一營利性醫療機構名稱。
連鎖經營只需總部辦理一證,這也必將會加快連鎖診所的發展。
醫師個人以合同(協議)為依據,多點執業
雖然多點執業一直被鼓勵、提倡,但實施起來困難重重,醫院不願意讓自己的骨幹去同等醫療機構,從而分散自己醫院的患者流。這次國務院意見指出以「醫師個人以合同(協議)為依據」給醫師多點執業撐腰,具體如下:
改革醫師執業註冊辦法,全面實行醫師執業區域註冊,醫師個人以合同(協議)為依據,可在多個機構執業,促進醫師有序流動和多點執業。建立醫師電子註冊制度,簡化審批流程,縮短辦理時限,方便醫師註冊。推動建立適應醫師多點執業的人員聘用退出、教育培訓、評價激勵、職務晉陞、選拔任用機制。鼓勵公立醫院建立完善醫務人員全職、兼職制度,加強崗位管理,探索更加靈活的用人機制。
醫師可以到基層開工作室
醫師可以按規定申請設置醫療機構,鼓勵醫師到基層開辦診所。鼓勵醫師利用業餘時間、退休醫師到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執業或開設工作室。在社會辦醫療機構穩定執業的兼職醫務人員,合同(協議)期內可代表該機構參加各類學術活動,本人可按規定參加職稱評審。各地要制定具體辦法,切實落實社會辦醫療機構在科研、技術職稱考評、人才培養等方面與公立醫療機構享受同等待遇相關政策。
如果社會辦醫療機構醫護人員能在職稱、人才培養方面與公立醫院同等待遇,那麼隨著編製改革編製逐漸淡出體質,大家不再受編製的限制,社會辦醫療機構又能給予更好的待遇,那麼公立醫院或將面臨著人才流失的危險。
落實社會辦醫療機構納入醫保定點
落實完善保險支持政策。落實將符合條件的社會辦醫療機構納入基本醫療保險定點範圍的有關規定,醫保管理機構與社會辦醫療機構簽訂服務協議,在程序、時限、標準等方面與公立醫療機構同等對待。協議管理的醫療機構條件及簽約流程、規則、結果等要及時向社會公開。
嚴厲監管
嚴厲打擊非法行醫、醫療欺詐,嚴肅查處租借執業證照開設醫療機構、出租承包科室等行為,加強醫療養生類節目監管,依法嚴懲虛假違法醫療廣告宣傳等行為。加強對社會辦非營利性醫療機構產權歸屬、財務運營、資金結餘使用等方面的監督管理,非營利性醫療機構不得將收支結餘用於分紅或變相分紅。
加強對營利性醫療機構盈利率的管控。對醫療機構損害患者權益、謀取不當利益的,依法依規懲處。加強健康醫療數據安全保障和患者隱私保護。
社會辦醫准入大放開,有資質的社會辦醫申請不得以任何理由被限制,且為其預留布局空間,這一簡政放權對中西醫人都是一大福利。大醫院醫生可以組建醫生集團、開辦醫院,未來會有更多「三甲醫院醫生集體辭職辦醫院!」事件。
總結
而對於基層醫生來說7月1日《中醫藥》法實施,只有中醫診所備案證就可以開辦診所,這回個體診所布局也不再受限制,未來會有跟多的個體診所、連鎖診所的誕生,公立醫院的醫療服務壟斷將被打破,憑「醫術」自由競爭的醫療服務市場即將來臨。
文章來源:基層醫師公社/雪嬌。如有侵權,請聯繫刪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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