結婚的那些糟心事兒:請問你家是要賣女兒嗎?!!!
我今年25,準備和相親的女朋友結婚了,今天家裡人和女方父母一起吃了頓飯,商量了一些結婚的事宜,談了談結婚的費用問題。我才突然發覺,這結婚真是一個費力還費錢的一件糟心的事兒~
彩禮出了6萬6,這個錢我自己出,當時也沒多想就同意了,買了1萬五的三金,同時,房子我家已經買了,全款87平,花了父母近50萬。女方要求加名字,父母開始也同意了。這塊倒是沒什麼太大的分歧。
從裝修開始,矛盾就開始積累。父母的意思是我們家出10W的簡裝費用,2萬傢具,想女方出電器但沒明說,想女方自己說出口,不想駁了誰的面子,免得鬧得雙方都不好看。但是,女方的父母一直不做聲,最後女方爸爸開口:電器就讓兩個孩子自己弄吧!(這TM又落到我頭上了)說完這話老媽掐了我一下(表示不滿),但又不敢挑明。場面已經有點尷尬了!
婚禮:其他費用就不說了,這肯定是我家裡出(就是一些雜項,一共就算4萬多點)。關鍵問題出在酒席上,女方要求我們包50桌(女方總共定100桌,90桌宴客10桌備用)女方的酒席錢(相當於5W多吧,關鍵這隨禮錢是各收各的)。父母的意思是5W多也不算太多,總之最後就答應了,但我媽估計是忍不住了,挑明的問嫁妝的問題。
我媽說,這兩個孩子上班離住的地方都比較遠,交通上不是太方便,陪嫁的東西,要不親家母您看看!(意思就是想女方陪嫁車)女方的意思是,現在交通都蠻方便的,以後交通應該不是問題,反正沒有打算陪嫁車子,老媽就說,那女方嫁妝你看是個什麼情況呢?女方就一直強調,他們就這麼一個女兒,手頭確實不寬裕,表示最多能給3W左右的嫁妝錢。(剛剛不是給了你66666嗎?)老媽依然好聲好氣的表示最好能陪嫁一輛車。女方還是堅持表示車太貴,買不起,但是嫁妝錢可以提高到4W左右。最後因為嫁妝問題不歡而散,被我爸這個和事老又拉跑題去拉家常了,飯局結束的時候,我們給了9999的訂婚錢,就各回各家了。
回家路上,我媽就沒好臉色了,跟我挑明說,如果她家陪嫁就那麼點,一是房子不可能加名字,二是酒席分開辦,三是婚後我每月要上繳父母1500元工資,由他們幫我存著,怕女方最後全拿去給她父母。
然後到家我就當著老媽面給女朋友打電話,把事情跟她說明了。沒想到,電話里女友直接就和我吵起來了。表示酒席分開辦可以,房子一定要加名字,又說他們家就她一個女兒,不能結個婚給家裡人添負擔,嫁出去家裡就兩個老的沒人照顧.....,她父母養大她不容易云云。我聽到著話氣就不打一處來,你家裡人養大你不容易!我家裡養我就容易了?現在又不是說像古代不能隨便回娘家,雙方都是平等的,我們兩個人結婚是兩家人的事,如果結婚後你和你父母脫離關係,你的要求我全答應,現在什麼錢都我家出,你家裡是打算賣女兒嗎?
最後她說了些難聽的話,表示出不起錢就不結!我就回了句:這話是你說的啊!就掛了電話。現在我電話已經被打爆了,女友,我們兩個的介紹人,我通通沒接。老媽估計是看事情有點嚴重,又跑過來勸我,在好好在跟她好好談談,如果實在不行就先這樣。別把喜事搞黃了。
我只想說,婚姻是在兩個人平等自願的前提下建立的,兩個人準備結婚,就是準備脫離父母的庇護,自己組建一個小家,為什麼要強加給父母那麼多壓力?
女方既然不能夠提供車子作為嫁妝,為何一定要男方滿足自己的要求?這不就是自私嗎?說好聽點,是為了自己婚後有保障,說難聽點,就是想要男方的一些財產,如果兩個人婚後幸福,寫誰的名字又有什麼關係?如果不幸福,男方已經給了你一大筆彩禮,再填上你的名字,如果分開,那不是還可以分的一部分財產?這樣動機不純的婚姻,真的有必要嗎?
不管是兒子還是女兒,都是父母的寶貝,養大成人都不容易,房子既然是男方買的,那就應該是男方的啊,現在的高額彩禮啊,都是被一些人慣出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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