於曉丹:我們為什麼不願為設計埋單?
所謂扒版,通俗點講就是盜版的一種,即把市場上正在銷售的內衣款式複製刻錄出版型,換上通常比原版要廉價的布料或輔料投入批量生產、銷售盈利。
我們為什麼不願為設計埋單?
文 | 於曉丹
(時裝設計師、作家)
一
自去年春末從紐約回到國內做內衣,不適應事有三,一是要把在美國用了十幾年的英制式強行換算成公制式;二是做立裁的大頭針,在國內買的幾乎全是鈍頭,扎進布料就扯絲。不過這兩個不適應有點耐心都好解決,針對一,買一把帶兩種刻度的尺;針對二,買鄰國的名牌。第三個不適應就有點麻煩了。
那天從浦東內衣工廠搭一位小哥的車回住處。這位小夥子年紀輕輕,難得的一心要振興家族的服裝事業,未滿25歲已擁有一個製作內衣的小版房,雇著三四位用他的話說技術高超的師傅,做小量訂單。他驕傲地告訴我,每月盈利少則四五萬,多則六七萬,「早就不用家裡的錢了!」他開著一輛品質不俗的越野車,在高亢的美國通俗樂背景下滔滔不絕、雄心勃勃。我受著他的感染,頭天一夜未眠的疲勞也被驅散,順口問他,「誰幫你做的設計啊?」他沉默了兩秒,聲音低了下去,「扒版咯。」
就是說,他版房裡的三四位優秀師傅,每天做的是扒版的營生。
這樣的情形,在身為內衣設計師的我聽來總歸有點不適,可也並不吃驚。
二
所謂扒版,通俗點講就是盜版的一種,即把市場上正在銷售的內衣款式複製刻錄出版型,換上通常比原版要廉價的布料或輔料投入批量生產、銷售盈利。
扒版並非服裝業禁忌,反倒是每個版師必備的技能。我在紐約上學時,平面裁剪課程里就有一堂課專門教授如何「扒版」,而且是安排在我們已學會基本打版技能之後。所謂知其所以然後,可見它的確是一門學問。
服裝的盜版方式各樣,扒版也有不拆和拆衣兩種做法。不拆衣服通過描摹得到的版型,扒版師傅如果技術過硬、經驗老道,能做到與原版接近,但不會毫釐無差。如果有更高追求,師傅們最好的辦法是拆開衣服,然後一塊裁片一塊裁片比量著複製。不過做扒版生意的大部分廠家是沒有這樣的耐心的。我們有時候在外貿小店裡看到的衣服,雖然打著「原單」旗號卻又讓人存疑,多半就是碰到了不較真的扒版:看著挺像,但總不見得是那麼大牌的樣子。
還有一種「扒」則是名符其實的「盜」了,完全不需要任何技術。因為我們很多工廠在為世界大牌(或國內知名品牌)做加工,現成擁有這些款式的版型,有些生意人就直接去工廠翻找,選中合適的款下訂單,只需換上不同的布料和輔料即可,比如把昂貴的歐洲蕾絲換成低價的國產蕾絲,就能掛上自己的品牌出售。這樣的盜竊違法與否另說,版型經過先前驗證肯定已是絕好的,但材料和做工多半就一言難盡了。外貿小店裡也會有這樣「扒」出來的所謂「原單」,假如原單需用三個月才能生產出來,這樣的盜版,工廠主跟我說,「給我十天,保證讓你見到大貨。」
我在國內做內衣設計未滿一年,已經有兩次被「扒版」的經歷。
有些生意人就直接去工廠翻找版型,選中合適的款下訂單,只需換上不同的布料和輔料,就能掛上自己的品牌出售。
一次是去年底我的一款題為「大鳥」的文胸+底褲設計,今年3月初被網友發現遭到某淘寶品牌店家盜版,盜得幾乎一模一樣,連當初的模特圖都被明目張胆置於頁首。另外一次是在曾經合作的一家工廠里盯單,意外發現我年前開發的一款文胸正在車間里生產著大貨。款式自然一看便知,連整體顏色甚至罩杯的撞色等都原封不動,只是替換了蕾絲。我讓助理去質詢,工廠主立刻露出愧色。
三
為什麼我們這麼熱衷於盜版而非原創?而且內衣業尤甚?
第一,當然是因為這樣做省錢。仔細看上面兩種,無論是「扒版」還是直接「盜版」,都省去了「設計」這個環節,下單的商家和接單的廠家根本不設「設計師」這個職位。國內內衣業不用給設計留空間,即使淘寶的品牌電商,沒有設計師也能活,甚至比有活得還好。我自己被國內公司聘回來工作,薪水雖然只是我在美國十年前的標準,卻還是被認為貴。因為整個行業都在靠「扒」為生,不為設計埋單,那增加的一點點設計成本就會顯得太高,怎麼算都不如雇個扒版高手既足矣又划算,還和別人一樣有了在價格上的競爭力。既然沒有設計師也行,為什麼還要?
我注意到國內做內衣品牌的一些公司,設計師與僱員人數的比例大多低於1:10,這跟我在美國的經歷非常不同。我應聘紐約的第一家內衣公司當初只有四個人,老闆、設計總監、銷售和會計,我是第五個入職人員——設計助理。不到兩年,公司擴增到12人,後來到20人,多出的除了一名統籌助理,其餘都是設計師。當然,也是因為老闆和設計總監都是很好的兼職銷售。
似乎有越來越多這樣的說法:東西好壞不要緊,關鍵在於「吆喝」。圖為「維多利亞的秘密2016時裝秀」海報。
在我印象里,美國公司無論大小,設計一直被看做發展的核心,當然如果銷售狀況不好,設計師也常常是最先被炒魷魚的「出氣筒」。而國內內衣公司的人員配比,尤其是電商,沉的那頭除了網路技術人員,一定是營銷和配合營銷的人員。似乎有越來越多這樣的說法:東西好壞不要緊,關鍵在於「吆喝」。產品有瑕疵不要緊,只要P圖能力高。最近幫我牽線合伙人的朋友也說,「再好的設計技術,通常作為合伙人,在一個項目中也只能佔30%的股份,做好包裝佔有70%的重要性。」
還好,她說的是30%,不是10%。
第二,當然也是因為我們現階段只能盜版。
前幾天我在朋友圈問,你們願意為設計埋單嗎?一個已買遍我所有設計的年輕朋友回復說:我願意為設計買單,但不願意為爛大街的設計買單,不願意給貴得離譜騙大頭鬼的設計買單??
實話實說,如果沒有盜版,很可能我們現在的內衣市場還停留在上世紀80年代,只有媽媽桑式文胸可供選擇。我們在內衣方面的設計能力的確不足,根本不能滿足市場需求。國內現有服裝學院或設計學院都還未開設內衣專業,沒有為內衣市場儲備設計力量,我想找個學過內衣的助理都很難。技術人才就更少了,能僱到懂得扒版的師傅不易,更不要說懂得原創做版。現有的比較成熟的內衣版師幾乎掰著一隻手的手指就數了過來,他們都儼然已是業內「大腕兒」,可實際有些人只在初期合資公司里受過一些速成培訓,仍似「野狐禪」,離規範化還有相當距離。最要命的是時尚感弱,如果不及時加以糾正,他們做的罩杯真的就像大媽的布口袋一樣大得驚人,彷彿停留在二十年前的鄉鎮審美水平。
我們在內衣方面的設計能力的確不足,根本不能滿足市場需求。
積極地講,盜版的確彌補了國內內衣在設計方面的不足,加快了內衣發展的步伐。市場的熱切需求,哪有時間等我們在設計學院開設好內衣課、培養出一批內衣設計人才?扒國外品牌的版的確能更快地滿足人群需要,至少看起來快與世界水平接上軌。加上我們起步晚,市場對內衣的需求還相對比較單一,歐美市場的成熟和豐富足夠我們嘆為觀止、拿來致用的了,誰又願意吃力不討好、耗費巨大心力原創?何況再原創恐怕也趕不上歐美的水準,何苦?
在這行做的人都知道原創有多麼不易,除了設計,打樣是一道更難過的關。想開發出一個完美的版型,幾乎沒有一個設計師不經過打樣試衣再打樣再試衣一而再再而三的磨礪。三四次打樣是基本家常,所耗時間和精力不菲。最後訂單量如果不高,原創就會讓工廠所得遠遠低於付出,他們苦不堪言,設計師也心力交瘁,最終都失去原創的動力。
四
中國內衣業的現階段,跟兩次大戰前後的美國服裝業非常相像。20世紀初,美國人開始大量接觸歐洲時裝,為之深深陶醉,「盜版」便開始恣意妄行。美國人最擅長的一項技能,便是把歐洲任何美好小眾的東西大眾化、產量化,也最懂得如何把在歐洲再平凡不過的事情變成「商機」。伍迪·艾倫的電影《愛在羅馬》就提供了一個很好的細節。美國親家到羅馬男方家裡作客,發現親家公洗澡時能唱出迷人的詠嘆調,他立刻把他包裝成帶著一間淋浴房上舞台的音樂家,不但解決了親家離開淋浴就不會唱的局限,還製造了獨特的「賣點」。
學習歐洲的審美,躉來他們的設計,美國人卻拒絕學習歐洲將時裝設計等同文藝創作建立知識保護的做法。
上世紀初,服裝業就在美國人的聰明驅動下大張旗鼓地盜起歐洲的版來。他們既合法地盜也非法地盜,把盜版做成一個規模巨大的產業。可是,學習歐洲的審美,躉來他們的設計,美國人卻拒絕學習歐洲將時裝設計等同文藝創作建立知識保護的做法。雖然曾讓歐洲人大為光火,可美國人認為立法對服裝進行知識產權保護會阻礙服裝產業的繁榮,故一直對盜版睜隻眼閉隻眼。這個態度保持了差不多一百年,以至於到今天,我們在美國公司里做設計時扒版,只要能嚴格保證做出30%改變,就安全無虞。
對於服裝盜版,中國明顯地也沒有給予特別有力的法律保護。像我所經歷的,發現商家原封的抄襲,能讓他們受到的處罰不過就是律師出面強制下架而已。淘寶管理者對於盜版商家不監督其銷毀產品、不對其高額罰款,就幾乎等於縱容。難怪有年輕朋友不以為然地說,「就算讓他下架了又能如何?您放心,淘寶店家總歸是有辦法把這些貨賣出去的。」所以,他們聽我說盜版大多聳聳肩攤攤手一副so what的樣子,我也只好打算像香奈爾那樣想:「如果我的衣服被人仿製了,那麼仿得越多越好。想法本就是用來交流的。」
所見美好事物就想據為己有是人性的一種本能反應。
比如我們在餐館吃到喜歡的菜,會想回家做給家人;見到喜歡的衣服,也會想穿在自己身上。要想徹底杜絕各種類型的「扒版」幾乎就是違背天性。只不過回家模仿做菜只惠及身邊人,不會傷害原創廚師的經濟利益,況且飯食這種東西相對複雜,要想油鹽一厘一克不差長短基本沒有可能,加之還有食材的種種限制。可服裝的製作門檻就低多了,模仿容易,批量生產更容易。1923年,法國高級定製設計師祖奶奶瑪德琳·薇歐內曾經想以一己之力抵抗美國盜版,就跟她的繡花師合作發明了一種非常複雜、幾乎沒有可能仿製的珠綉技術;不料僅過兩年,她的一件珠綉「小馬」裙(Little Horses)還是被聰明的美國人非法仿製了出來。細節自然不能深究,不過誰又會對服裝真的深究呢?
1925年美國未經授權仿製的Madeleine Vionnet「小馬」裙。
不願為設計埋單,當然不僅存在於國內內衣業,成衣業也不例外;不僅僅存在於服裝業,其它與設計有關的行業也不例外,比如家裝。其中緣由和道理恐怕相差無幾:我們誰不想快點過上人家已經過上的那種好日子?
五
面對如此現狀,設計師或有志於做原創的設計師該怎麼辦?出路當然只有一條,讓我們的設計變得更好,讓消費者更願意為你的設計買單。好到廠家和商家覺得盜版根本不划算,好到消費者認為不為你的心血付出簡直說不過去,盜版也就自行止步而不用靠法律強制阻斷。歷史證明,阻總歸是阻不了的。
再看看美國這一百年來沒有對服裝進行知識產權保護、變相縱容「扒版」的結果是什麼吧。繁榮是繁榮過了,發展也的確快了,可一百年後,美國人的時尚仍然被歐洲人暗諷為「土裡土氣」,仍然只能追在歐洲時尚的屁股後頭。所以從來就沒有什麼捷徑。我在想最好的出路也許要從時尚教育入手。因此這幾天敲著黑板盤算著,趕緊開一期內衣打版課!多幾個有時尚感的版師,恐怕是能讓我們免蹈美國人覆轍的一條真正捷徑。
刊於《財新周刊》2017年第2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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