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是史詩級罪犯,劫火車、越獄逃亡,還出書炫耀,還有王法嗎?
五一過去,意味著……2017年已經過去三分之一了!
時光寶貴,各位要多多珍惜,能出去浪的就不要宅。
出去浪,首先要注意安全,把錢看住,把賊防好。
悲傷的是,有些錢怎麼看也看不住,有些賊怎麼防也防不了。
今天波叔要講一單列車搶劫案,給你們見識一下大盜的手段。
事情發生在英國。
1963年8月8日,一列
皇家郵政列車
從格拉斯哥開往倫敦,第二節車廂載著128個「高價值包裹」(High Value Package)。從名字就知道,這些包裹可值錢了。沒錯,裡面有大量現金鈔票,總面額是260萬英鎊,摺合現在價值超過4600萬英鎊,相當於人民幣4億元。
乖乖。
話說運那麼多錢難道沒有防範措施?
當然有。按照計劃,
列車全程不停,而且還配有多名押運人員。
但是凌晨3點,列車長傑克?米爾斯(Jack Mills)發現前方信號燈變紅了。雖然本來列車不能停下來,但是紅燈耶!明明白白的警示標誌,如果前方真有什麼事故,駛過去分分鐘車毀人亡。誰敢不停?
沒人敢。
所以米爾斯還是停車了。但他仍然很謹慎,讓副車長戴維?維特比(David Whitby)跳下車,到鐵道旁的專用電話聯繫信號工。
但維特比發現電話線已經被剪斷了。
他隨後發現,他們看到的紅色信號燈竟然是假的!原本的綠燈被一個棒球手套擋住了,而紅燈是用一節6伏電池強行點亮的。
大事不妙!維特比明白,有人設下這個圈套,不會只是為了惡作劇。他趕緊往回跑,但是來不及了,幾個突然冒出來的歹徒衝上來,對他一頓暴打。
與此同時,另一個蒙面人爬上火車,一下子把米爾斯給敲暈過去。
這個蒙面人,就是波叔今天要講的故事主角,他叫
龍尼?比格斯
(Ronnie Biggs)。另外幾個人解開了第三節以後的車廂,只留前兩節,打算繼續前進。前兩節車廂里
的押運人員還沒反應過來,就被幾個彪型大漢逼到牆角控制住了。
兵分幾路,配合嫻熟,絕對是蓄謀已久。
這伙劫匪共有15人,負責開火車的那位叫老皮特。他們原來的計劃是,控制車頭後,就由老皮特把火車開到隱蔽的地方,再慢慢把車上的包裹搬下去。
結果老皮特一看控制台,懵了。
皇家郵政列車用的是新型的
柴電混合型機車
,跟他以前見過的老式車頭不一樣,不會開啊!沒辦法,比格斯只能又把暈過去的米爾斯弄醒,逼他把車開動。前面天翻地覆,後面那幾節被解開了的車廂卻留在原地,裡面的工作人員還糊裡糊塗,沒發覺自己被人拋棄了,有兩節車廂已經離他們而去了呢。
沒過多久,半截火車開到一個橋洞旁停下來,下面早就停好了幾輛接贓的車。
他們把包裹一個接一個往汽車裡搬,120個包裹搬了一個半小時,夠了,趕緊撤。
離開之前,劫匪還命令列車員30分鐘之內不許報警。
本意是為了延遲警方接到消息的時間。但恰恰是這30分鐘,成了警方破案的線索。
警方想:為什麼一定要是30分鐘呢?
這說明:他們的藏匿點有可能就在不超出附近30分鐘車程的地方!
接著說劫匪。這夥人一安頓下來就把錢給分了,然後各自逃亡。
能逃到哪兒呢?幹了搶劫皇家列車那麼大一票勾當,肯定是轟動整個社會。就算追到天涯海角,執法人員也不會放棄。
果然,警方順著鐵路沿線地毯式搜索,很快找到了歹徒藏身的農場,還發現了大量證物:食物,睡袋,郵政包裹袋,甚至一副強手棋,上面還有指紋。
依靠這些證物和指紋,劫匪團伙很快一個個浮出水面。到1964年,他們全部被抓捕歸案,最終分別被判處20到30年徒刑,所有人加起來一共是307年,三輩子都坐不完的牢。
只不過,那些被他們分掉的現金,多半已被他們揮霍。
你以為故事這就樣完了?
NO,NO.
還記得比格斯嗎?就是敲暈列車長又弄醒列車長那個。
他分到了14.7萬英鎊,被判入獄30年。
這比格斯本來就是個混混,專幹些偷雞摸狗的勾當。
比較戲劇性的是,在犯案之前,他本來已經決定洗心革面,結婚生子好好過日子。誰知意志不夠堅定,被人攛掇幾下,就加入了團伙。
被判刑之後,起初也老老實實蹲了幾天監獄,但是15個月之後就待不住了。他精心謀劃,竟然翻過八、九米高的獄牆,越獄了。
堪稱「現實版《越獄》男主角」。
這麼簡單粗暴,你讓監獄顏面何存?
出來後,他先逃到法國,稍微整了下容,然後用個假名混到了澳大利亞,同時還神奇地把妻子和兩個兒子接到澳洲。
隱姓埋名在澳洲過了幾年,還讓妻子懷了第三胎。
1969年10月,嗅覺靈敏的他發現英國警方追查到澳洲。混江湖久了,怎麼也得有兩把刷子,他一溜煙又跑去了巴西。
用了幾年,英國警方才查清他的去向。
1974年,倫敦警廳調查員傑克?斯利普專門到巴西拘捕他,準備把他帶回英國。
結果卻空手而歸,因為當時巴西政府拒絕引渡比格斯。為什麼呢?
因為他在巴西交了個女票,還把人家肚子給搞大了。當時英國和巴西還沒有引渡條約,怎麼能把巴西未來花朵的父親驅逐出去呢?
雖然英國警方奈何不了他,但在巴西也得維持生活,何況還有個未出生的孩子等著花奶粉錢。
比格斯前半輩子的專業技能就是偷盜,別的也不會,但重操舊業風險太大,再被抓進去,想重演越獄是不大可能了。
機智的他想到了一條賺錢的好路子:
販賣故事。
誰的故事?當然是他自己的。
搶劫皇家列車、越獄、逃亡、警察還拿他沒辦法。誰的故事比這更精彩?
雖然臭名昭著,好歹也是個名人。
他把故事賣給一些小報,接拍廣告,財源滾滾。
1978年,輝煌時刻到了。他竟然攀上了傳奇的朋克樂隊——「性手槍」,一起錄了首單曲,叫
NO ONE IS INNOCENT
(無人清白)。看名字就感覺好邪惡。
他成了聞名世界的江洋大盜、亡命之徒。許多獵奇的旅遊觀光客來到巴西,都要求與他共進晚餐,合影留念,像追偶像似的。
對此,他的態度一律是:
好說好說,給錢就行。
他越來越有生意頭腦,自己做了一款T恤和咖啡杯,上面印著:
我到過里約,見過龍尼?比格斯……真的。
賣給粉絲,穿回去招搖過市,有點低調的張揚勁兒。
一不小心就賣成了爆款。
1994年,他還出版了一本自傳叫ODD MAN OUT,暫時沒中文版,波叔暫把它譯成《法外之徒》吧。
該書評分還不低,亞馬遜4.7星,最高5星。
喂,你這麼囂張真的好嗎?
俗話說,不是不報,時候未到。
1997年,英國與巴西之間簽訂了引渡條約,比格斯的好日子也快到頭了。
英國警方忍他好久了,要做的第一件事,當然就是馬上出動把他逮回來。
但是這傢伙竟然跟泥鰍一樣,滑得不行,兩次抓捕都被他逃脫。
只是,泥鰍也有老的時候。90年代末,他的身體越來越差,中了幾次風。
更糟糕的是,他在巴西沒有醫保。
總算知道祖國的好處了吧?與其在異國他鄉病得半死不活沒錢治,還不如回國蹲監獄舒服。萬一有命熬到出獄,還能「堂堂正正以一個英國人的身份,到酒吧里來一瓶啤酒」。
所以2001年,他自願回到英國,接受法律制裁。
35年的逃亡生涯終於結束,本以為這回要坐穿牢底了,沒想到他還真有命出去。
2009年,已經80歲的他卧床不起,失去了語言能力。監獄給了他假釋,回家養病。
這一出來,他再沒回監獄。
2013年12月18日,火車大盜中最傳奇的人物龍尼?比格斯病逝於倫敦療養院,享年84歲。
參與這次世經劫案的15人,極盡奢華地逍遙過,但沒有一個人能夠善終。
Buster Edwards出獄後做過花卉批發商,拍過電影,但在90年代末自殺;
James Hussey和Thomas Wisbey出來後又在1989年因販毒入獄;
Charles Wilson在西班牙被人槍殺……
最好的就算比格斯了,可也是一生之中大半時間像喪家之犬一樣惶惶不可終日。
逞一時之快,換來後半生亡命天涯和獄中磋砣,不用波叔說,你也知道值不值。
只是年少痴狂時,善惡有時真的只在一念之間。
冷靜啊,騷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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