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進想住的房子就能過上想過的生活嗎?
這是新世相的第379篇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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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城市裡,許多人進入社會的第一件事是找房子。倒回頭去想你從頭到尾的日子,你可以清晰地用自己曾經住過的一所所房子來劃分它。
你住過的那麼多房子,每一間像是你生活里的車站。進入一間,開始一段旅途,搬進另一間,又開始另一段。這個房間里陪著你的人,下一個房間里換了別人,就像這段旅途上追求的夢想可能隨著換了一間房子,就徹底與你告別了。
你住在房子里,其實也躲在房子里。城市裡如果只有一種安全感,那就是一間你可以隨時回去的房子。生活像潮水,你的房間從物質和精神上讓你的動蕩生活中有一個牢靠的基礎。所以,我們去問了下面的人,過去這些年來,他們住過什麼房子,或者說,他們怎樣一步步地改變了。
我也想把同樣的問題拋給你。
你是為什麼離開那一間房子,從頭適應陌生的生活?你越住越好了嗎?在你住過的每一間房子里,你曾經和誰過著什麼生活?
你住過的每個房子里都有一個過去的你
口述:新世相的朋友們
採訪、整理編輯:Cassie
在那個破房子里有了我的第一次,
分手後才懂什麼是好生活
@志明28 歲,設計師、插畫師
2010 年開始工作,雜誌的美術編輯,工資 5000 塊。住校職工宿舍,操場旁的平房,8 個人一起,睡覺總聽到打呼嚕、磨牙、說夢話。
住了一個夏天,下暴雨,水都進屋子了,沒過腳脖子,就一起拿掃帚使勁掃。掙錢少,能有什麼辦法呢。我還住過城中村,一層樓一個衛生間,經常堵,還老排隊。那時不覺得特苦,就覺得好玩兒、奇葩。
後來搬家,條件也不好,還有人在樓道里做飯。但我沒有不開心,24 歲時真的很單純,自己開心就好,才不管別人。任性,覺得一個人住哪兒都行,對生活沒什麼想法,沒什麼追求,也沒什麼毅力去學習、成長,連健身也堅持不了。
那時認識了交往時間最長的女朋友,當時最開心的事。我們住在了一起,在那個小房子里有了我的第一次。但我也沒很大變化。在一起兩年多,她想結婚,但我滿足不了她的要求(買房),也不想承諾。
我白天工作,晚上兼職,想著多掙錢買婚紗,鑽戒,看婚慶公司,就是房子不在計劃里。我還自作主張報了英語班,沒什麼大變化,還是只會說F*ck。也許她對我沒什麼希望吧。
2015 年 3 月,我們分手了。三個月後,我從當時供職的雜誌辭職,搬到了現在的住處。我開始改變自己。對生活有計劃地安排,看喜歡的書,生活方式、家裝、小說、菜譜、講啤酒歷史的、講植物的。慢慢從失戀的頹廢里走了出來,開始了另一種生活。
以前很躁,愛生氣,愛對人不滿。同事稱呼我時都在後面加個「爺」。有位領導叫我改圖,我看那圖不好,就不肯改。有問題只會說「不知道」、「不會」、「爺就這樣」。現在我總告訴自己,萬事都有解決的辦法,爺們要有責任感、有擔當。
剛開始像沒頭蒼蠅,不喜歡自己待著,總想找人聊天,現在反而喜歡一個人。新家附近有花鳥魚蟲市場,我養了很多植物,魚、貓和甲蟲,去過我家的人都說很藝術。我還喜歡上了健身,看格鬥比賽。
我覺得,沒有人是不可替代的,但誰的時間都不會因為一個人的離開停止。以後自己要扛事兒了,父母要依靠我了。我希望自己變得強大,過得更好,從心裡和身體都要。
那時每天等天亮,好離開陰暗的小屋
現在終於有了房子、男友和狗
@陳大大27歲,互聯網創業者
剛工作住在高速馬路邊上的一個房間,外面是一家三口,有在上學的兒子。很潮濕,曬不到太陽,只有一張床和桌子。每天回家就躺著看天花板,孤獨得像一隻狗。車流聲音讓自己每天都睡不著。
一個月房租 800 ,那會實習工資是 2000 塊。洗完衣服需要穿過房東的房間去晾,收衣服也要過去收。特別害怕,因為那家女主人經常不在,男主人就在床上躺著,色眯眯地看著你。每天洗完衣服和收衣服就和打遊戲闖關一樣,低著頭,走過通道。
他們經常吵架,女人哭,小孩哭,我只有閉著房門,聽著這些雞飛狗跳。偶爾看看電影,感覺時間會過得快一點。下班了不太想回家,寧願在小格子間里工作,感覺自己在成長。回到家,心情很壓抑,不愛說話。
背上長滿了濕疹,每周末拖著床墊去曬,沒什麼用。我當時沒意識到這也許就是辛苦,只是過著,最開心是天微微亮,自己可以起床,去上班了。有新的期待。
我買了幾盆綠植和被單,宜家風。那時希望未來能住進一個不用很大、但有陽光的地方。希望有條狗,一個男朋友,偶爾好朋友聚一聚,在客廳玩遊戲看電影吃小火鍋聊天。
現在我住在工作室樓上,是個 LOFT ,整潔明亮,算是實現了那時的憧憬。賺的錢更多了,對自己更加自信。不再像以前那樣,天一亮就期待著靠上班來脫離那個陰暗小屋的自己。
價值被肯定,工作被認可,有了男朋友,收養了小狗。到了深夜,突然醒來,會覺得自己特別幸福。回頭看那時和現在的自己,很感謝一直沒有放棄心中燃燒的小火苗。
終於搬進城裡,被窗外夜景美到了
雖然這不是我曾經想過的生活
@巴啦啦小魔仙27 歲,市場運營
2014 年,剛開始工作,辦公地在北京大東邊,住在大西邊。每天踩著早高峰坐一號線從這頭到那頭,內心是崩潰的。
好在生活很健康,每天男友給我熱乎乎的早餐,烤麵包片、果醬、麥片還有水果。如果加班不晚,我倆會窩在沙發上看電影或美劇,吃著水果薯片,特別舒服。
房子很小,大開間。兩個人在一起,躲來躲去,也只能在一個房間里待著,沒有自己的空間。一張書桌,他工作時,我只能躺在床上抱著電腦加班。
最痛苦的是洗澡,熱水器洗前臨時加熱,我經常加班,累成狗,坐1個多小時地鐵到家,再等1個多小時才能洗澡。洗手間的桌面、玻璃上都是很難擦下去的水鹼。
雖然很幸福,但最後我真的受不了了,跟他大吵一架,必須要往城裡搬。那是他第一次在我面前發那麼大火,氣到捶牆:現在沒那麼多錢搬家,就不能忍忍嗎。
那時我最想要的就是住城裡、住城裡、住城裡。一個現代點整潔點兒的小區,養只貓,出門跟朋友約會,打車也就 10 分鐘路程。
唯一方法就是努力賺錢、賺錢。我是北京人,一直覺得沒必要那麼拼,掙個零花錢就好了,沒什麼事業心。
去年結婚後,我開始有了「每天進步,有自己的事業,每天掙更多錢」這種心。這是我人生 25 年來最拚命的階段。不放過任何一個賺錢的機會,雖然累,但看到銀行卡里的數字慢慢增多,能完成之前可能不敢想的事情,心裡真是爽。
我們最近剛搬家,租住在三元橋,離年輕人聚集地都近。一個現代化公寓,有開放式餐廳,有客廳,有卧室。還有扇大落地窗,窗外就是通往三環的馬路。搬進去當晚,就被這個夜景美到了,想:「兩年前的自己都不敢想會住上這樣的房子」。
實際上這不是我曾經想要的生活,曾經我真的想做家庭主婦,沒什麼事業心。但我更喜歡現在,不成為老公的負擔,養活自己,想買包就買,想住更好的房子就努力完成。就跟遊戲打怪一樣,每過一關就像馬里奧大叔,開心得跳起來。
住那個地下室,洗澡要花錢買鑰匙
我已經離開那時的自己十五年了
@王泡小泡36 歲,作家、編劇、音樂人
那個年代學校還給分配工作,我被分到國家環保局。待了一個禮拜就干不下去了,想做音樂。辭職後,我在崇文門租了一個 6 平米的地下室,一個月 600,沒窗戶沒陽光,上廁所要去公廁,洗澡要花五塊錢向房東買一把鑰匙,才能進洗澡間。
工作是寫歌,一首歌能賺 1500 塊。賺不到錢就吃饅頭,自己煮個粥。那時很開心,覺得做喜歡的事很值得,不在乎錢,也不覺得苦。
後來交了個男朋友,一起住地下室。他在酒吧做 DJ 。我們一起生活了很久,有天他突然離開了。去上班,再沒回來,打電話不接,發簡訊不回,整個人就那樣消失了。
就像一個你很愛很愛的人,突然死了一樣。我得了抑鬱症,不見人,把自己關在地下室。一個好朋友逼我搬到他的兩室一廳合租,算是救了我。
一年多後,我搬出來一個人住,一住就是十年。剛搬進去時那個家很空,只有床、衣櫃、沙發。我一點點把它布置成喜歡的樣子。買了書架,種花架子。有陽光、有書,有音樂、植物,還有小魚,小烏龜。有時候覺得它們的生老病死,能讓活在大都市的人找到生命的感覺。
在那兒生活的過程中,一點點嘗試打開了自己。有了生活圈子,小區里很多人都認識我。前不久準備搬家,超市老闆硬要我多待兩天直到房租到期,他主動幫我找搬家公司,說捨不得我。
現在我搬到了新租的房子,每天晚上都會在附近選一條路走走,熟悉新的環境,新的鄰居,很快有了見面可以打招呼的人。新小區住了比較多老人,喜歡種些花花草草,我經常和他們請教、交流。
日常的每一天,仍然是起床,逛市場,買花,和朋友聊天,寫作。我一直都在努力活成自己想要的樣子。不管是十幾年前的地下室的生活,還是現在的生活,都是我想要的,可以活著,做自己喜歡的事情。
賭氣離家,蹭住在朋友的沙發
現在我住在很好的房子,卻想回家了
@nixnehc |26 歲,公關總監
因為之前的一段戀情,跟家裡鬧不和,自己開始了在上海的生活,沒和家裡說。第一份工資 2200,2013年。借住在大學同學和中學同學那裡,兩處打尖,都是睡沙發。
同學知道我有難處,也從來不問。每天等我下班,一起吃飯。他在穩定的央企,造飛機的,已經很溜了。另一個同學小公司辦公,每天下班時間我住他公司里。
那箇舊沙發永遠記得,睡醒經常有破沙發皮粘腦門上,到公司才被同事發現。內心 OS 是:假裝不在乎蹭住這件事,天天找房子,雖然也沒錢租,只能記下同學的好,來日再報。
吃的最多是路邊的炒粉炒飯,5 塊一份。叫一份飯回家打遊戲到兩三點,早上 6 點還能起床,精力真心旺盛。
後來漸漸能靠自己賺錢了。2014 年 10 月來到北京,入職一家準備上市的公司,經濟能力提高,換了幾次住處,環境也越來越好。現在住在北京三環安貞邊上,環球貿易中心對面的一居室,58 平,房租 6400。
曾為了不孤獨,反覆嘗試和朋友一起住。可有的朋友離開,有的戀愛結婚,最後又剩下我自己。
生活硬體肯定變好了,但沒有更開心。太累了,只想過完一天又一天。不開心的事越來越多,比如以前喜歡的姑娘都結婚了,比如下一步方向還沒定下來。
失眠越來越嚴重,最近天亮才能睡著。莫名焦慮,狀態不對。
時間讓我相信了很多以前不敢相信的事,比如思考未來。也是到今年,我才意識到,和家裡聯繫的重要性。「父母在,不遠行,行必有方」,看到這句話時,挺崩潰的。當初硬著頭皮不和家人聯繫,現在有點想家人了,又克制著,計劃在幾年內回去。覺得住哪兒並不是關鍵,回家會更舒服吧。
所以說生活的改變,一方面是收入的增長,一面是內心訴求的變化,在我看來後者大於前者。但我始終覺得,現在是最好的。再回到過去,一切選擇也不會改變。
晚禱時刻:
在那間房子里,你曾經和誰過著什麼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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