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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會、傳說與歷史真實:族譜中宗族歷史的敘事結構及其意義

由於族譜中常見的有關宗族歷史的敘述,多出於附會和傳說,研究者對於這些敘述的史料價值多持謹慎態度。作者在文中以珠江三角洲地區的族譜為個案,解讀族譜中的宗族歷史敘事,由此反映族譜對地方史研究的價值和意義。本文出自《民間歷史文獻論叢》第1輯《族譜研究》,有刪節。作者劉志偉,中山大學歷史系教授。

在明清以後的族譜中,相當常見的一項內容,就是有關宗族歷史的記事,包括祖先的來歷,遷移和定居經過,盛衰演變,宗族的制度化建設,等等。這些歷史敘述,大多是通過講述歷代祖先事迹來表達的,有些是以傳記、行狀、墓志銘等形式出現的專文,有些則只是附在世系圖(表)的個人生命資料中,有些則在族譜的序跋中敘述,或詳或簡,或真或偽,或出於口碑相傳,或妄抄公私史籍,或為信史實錄,或屬荒誕不經。對於這些記載的史料價值,歷史學家歷來十分謹慎,往往因著研究者的偏好有不同的評價和取捨。這類故事固然很多出於附會和傳說,即使是出於實事,也多經增飾虛構。不過,它們多少有一定的可靠性和準確性,在地方史的研究中應該可以在被解讀的基礎上作為史料來利用。不能只以其所記述事實本身是否足信來評價,而應考慮到有關歷代祖先故事的形成和流變過程所包含的歷史背景,應該從分析宗族歷史的敘事結構入手,把宗族歷史的文本放到當地的歷史發展的脈絡中去解釋。本文試以珠江三角洲地區的族譜為例,做一初步的討論,不妥之處,尚祈批評指正。

宗族歷史的結構

在珠江三角洲地區,許多大族的族譜記敘其祖先的歷史,在敘事結構上有相當明顯的相似性。以這樣一篇短文,不可能一一引證各種族譜的記載來作仔細的分析,只想以上海圖書館藏《(廣東)順德竹園馮氏族譜》為例,因其有關祖先歷史的記載頗有代表性,我們可以從這個世居廣東順德縣的家族對他們祖先歷史的記述,看到當地宗族歷史的一般敘事結構。該譜《例說》云:

我祖浙江錢塘人也,宦寓南雄,籍焉。自宋開禧元年南遷,止於新會古朗甲朗底村,再遷南海之南畔,至五世遷居桂洲,六世再遷大良,七世因之,明景泰三年辛未分縣順德,隸焉,遂為順德大良竹園馮氏。緣先世無譜,是以失傳,但以南來之祖為一世祖雲。

在珠江三角洲地區,大多數宗族的先祖的歷史,雖然在具體的細節上可能千差萬別,但基本結構大都和這個宗族相似:先是在宋代由地處粵北的南雄南遷到三角洲,然後經過數次遷居,大致在明代初年定居下來。從南遷到定居之間,往往相隔數代。

當地許多宗族的歷史,在南遷祖先到定居祖先之間的幾代人,常常都有這種「轉徙靡定」的經歷,其間的細節當然各不相同,但在這些宗族的歷史上,流動不定則是宋元之間幾代祖先的共同特點。不過,遷移也好,定居也好,都不意味著宗族的建立。宗族的建立是一系列儀式性和制度性建設的結果。現代人讀族譜資料,往往會產生一個錯覺,就是把遷移和定居的祖先作為宗族歷史的開創,其實宗族的歷史是由後來把始祖以下歷代祖先供祀起來的人們創造的。所以,在宗族的歷史上,還有一類常常被特別記錄下來的祖先事迹,就是在諸如設立祀田、修建祠堂、編修族譜等方面作出特殊貢獻的人。在《順德竹園馮氏族譜》中有關這類祖先的事迹記載,在上引碑記中有云:

蓋宣義公之曾孫也,藉先人之緒拓土開疆於南門外,置地一段,方廣五畝,為堂構之詒,名其里門曰竹園,不忘本也。念宣義公為西廳之祖,未有專祠,慨然曰,君子將營宮室,宗廟為先,遂捐自置地以為倡。由是子姓鳩工庀材,建昭嗣堂於里之北,以祀宣義公。前池後鋪,歸其僦於昭嗣堂,以豐祀事。

類似的事迹,該族譜中還有很多記載,這些記載是宗族歷史中相當重要的內容。由於該家族在清代中期,由始祖以下的五代一直都沒有祠堂,所以,建立這座六世祖的祠堂,實際上是該宗族整合起來的一個重要手段。有關這一點,涉及其他許多需要討論的問題,本文不擬展開,我們這裡選摘的幾段記載,展現出該宗族歷史的基本脈絡。要指出的是,本地區許多宗族的歷史陳述,都採用了類似的故事結構,這就是:在宋代(或者更早一點的時期),來自「北方」的祖先先是在南雄珠璣巷落戶,後又從珠璣巷南遷到珠江三角洲地區,經過幾代的流動遷居,大致在元明之間選定基址,定居下來,再經過若干代之後,遂有人出來或建造祠堂,或設立祭產,或編修族譜,宗族因得以維繫和發展。在這類宗族歷史中,最重要的角色有三種,一是宋代由南雄遷移到珠江三角洲的祖先,我們姑且稱之為「始遷祖」(很多宗族把遷居祖或者遷移之人的上一兩代作為宗族的「始祖」),二是在明初定居下來的祖先,我們姑且稱之為「定居祖」或「入籍祖」(為何這樣稱呼的理由下面將會討論),三就是後來建立起各種宗族制度的祖先,在明代中期之後,他們的後代逐漸開始建祠堂,置族田。

除了上述幾種祖先的故事外,還有一類角色是族譜中極常見的,就是攀附宋代以前的帝王將相名人,有的甚至一直追溯到三代以上乃至黃帝,以標榜本族有著簪纓世胄、名門望族的血統。關於宗族歷史中這部分內容,學術界歷來都知其妄攀附會之悖謬,例如錢大昕早已指出這些內容「徒為有識者噴飯之助矣」。雖然這類現象也有其社會、文化和心理的理由,但以往學者已經很多評論,無須筆者置喙,下面著重討論的是在宗族歷史中有關宋代以後祖先故事的敘事結構與明代以後地方社會歷史的關係。

歷史的投射

儘管珠江三角洲的族譜,常常將宗族的歷史追溯到宋代甚至更早的時代,但事實上在明代以前,我們幾乎看不到這個地區有什麼「宗族」的存在。宋元時期的珠江三角洲其實還處在開發初期的狀態,這一地區的鄉村社會,大致上仍處在一個「傳說」時代。嘉慶《(順德)龍山鄉志》卷首《龍山總論》:「龍山舊屬南海,向未有志,各家譜乘,亦多缺而不全。故邑志所載,宋唐以上,傳者寥寥,至有元一代,事迹全闕。考古者實不無數典忘祖之譏。要之,苦於無志,非無人也。自入明以來,人文奮興,後先接踵。」又順治《南海九江鄉志·序》:「南海鄉落,九江實稱最,唐宋以上,其時尚在島嶼,無論也。」無論在三角洲周邊的丘陵地區,還是新淤積的平原,都還在「披荊斬棘,闢地墾荒」的階段。無論是本地的土著,還是傳說中所謂的北方移民,大部分都還是篳路藍縷的拓荒者。在許多後來編撰的族譜中,有關宋明之間的祖先的記載,雖然大多會刻意炫耀祖先的身世,但仍會透露出他們的祖先定居下來之前在這一帶艱難創業的歷史事實。下面這類記載在一些後來成為本地區著名大族的族譜中是很常見的。中山小欖《麥氏族譜》云:

逮四傳至元俊公,又思山谷有限,子孫無窮,乃遍覽他鄉,適茲欖土,見五峰拱向,九水瀠徊,山川秀麗。既歸,即奉必達公妣唐氏太夫人葬於葫蘆園,奉慶宗公莫氏太孺人柩葬於太平嶺,盡以田園周諸族中貧乏者,罄其盈餘,移家欖溪鳳嶺之南,遂為小欖一世祖,時元至治三年也。

把虛飾的成分去掉,這顯然就是當時的移民開墾者拓荒經歷的記錄。

明王朝軍隊征服廣東之後,為建立王朝統治秩序,把地方勢力收編為明王朝的臣民,所採取的最重要一項措施,就是在把原來地方軍事豪強控制的人口收編為軍戶的同時,許多當地土著居民由此登記成為明王朝的編戶齊民。很多後來在珠江三角洲地區相當有勢力的大族,如順德大良羅氏,香山小欖何氏,新會外海陳氏、新會三江趙氏等等,在明初時的先人,都有被編入軍伍從戍的經歷。萬曆《廣東通志》卷6《藩省志·前事》載:「廣州地方,若東莞香山等縣,逋逃蛋戶,附居海島,遇官軍則稱捕魚,遇番賊則同為寇,不時出沒,掠奪人民,殊難管轄,請徙其人為兵。庶革前患……皆從之。」明朝政府將他們編集起來之後,組織他們在這一帶屯田。這一措施不但加速了三角洲的開發,更是當地人口大量定居下來並編入國家戶籍的重要契機。《中山欖鎮劉氏族譜》載:

鄉在宋元時無屯田。至國朝洪武間,兵火殘破之餘,人民凋謝,田野蓁蕪,居者不能固藩籬,耕者不能盡隴畝,遂分撥附近衛所官軍屯耕戍守。所於小欖者十一,隸治廣州後衛也;所於大欖者五,隸治廣海衛也。屯軍比至,舉全欖之地與土著之民共之。藉產之沒入官者為屯田,擇地之不彷者為營舍。官司復遴選鄉人之老成正直者簽督其事以屯田,俟事上報簽督者例得附名於公移。我祖齋公諱孟富者與焉。劉所適屯於吾宅之前,延袤繚繞,又迫於其右。吾祖時方有事,簽督不能自庇,白狀於提督府,都御史蕭公與之司平,移檄所司體勘,凡無劉氏屋宇影占者,悉屬諸所。

由同一族譜的記載,我們知道此人在洪武時被編為大欖都第三圖裡長。相信許多當地的土著或新定居者在當時都有類似的經歷。可以想見,明代以前已生活在珠江三角洲地區的居民,在明初通過編入里甲,獲得編戶齊民身份。與此前的土地墾殖初時一般由土著人口自行開發不同,從明代初年開始,國家的權力通過戶籍登記、賦稅徵收和收集軍伍、經營屯田等途徑,介入珠江三角洲的開發過程,松田吉郎曾經指出明初存在著「義民」開發在「知縣」指導下進行的事實。明王朝在這裡廣設屯田和編製里甲戶籍的一個直接的結果,就是使很多墾殖者因此定居下來,在他們拓殖的沙田附近,以一些山邊或高地為依託,聚集並形成了早期的村落,如香山縣的小欖就是一個典型的例子。後來興起的所謂地域性宗族,很多都是在這些村落的基礎上發展起來的。

在上述歷史過程中,由戶籍登記而獲得的編戶齊民社會身份的延續,與在士大夫化的禮儀基礎上普及起來的宗族發展,在制度和文化上相當巧妙地結合起來,成為明代以後珠江三角洲地方社會形成對國家正統性認同的主要手段。而在同一過程中建構起來的宗族歷史記述,無論在情節上有多少真實性,作為這樣一種認同的表達,必然都是這樣一個歷史過程的投射。

宗族歷史的意義

明代以後的珠江三角洲宗族歷史記述,雖然不能說是信史,但我們的確可以看出其敘事結構大致反映了明代中期以前本地區宗族社會發展的實況。不過,值得我們研究的不僅僅是這種歷史敘事本身所蘊含的事實,更有意義的是在宗族歷史敘述中,無論是真實記錄也好,附會虛飾也好,都是後來被刻意記錄下來的,因而是人們一種有意識的集體記憶,而這種集體記憶在地方社會發展的歷史過程,更有其特定的社會和文化的意義。

在珠江三角洲地區的宗族歷史中,除了妄托攀附古代名人之外,最易引起考據家質疑的是宋元時期南遷祖先的故事。這類故事大多矛盾百出,令人難以信史視之,其中最為人熟知的,就是南雄珠璣巷的傳說。這一傳說有許多不同的版本,關於遷移的原因、時間、路線以及其他細節,亦多有出入。無論是以往一些士大夫,還是今天的歷史學家,一般都知道珠璣巷南遷傳說的主要情節並不可信,不過同時大都認為這一傳說反映了宋代中原地區向廣東移民的歷史事實。如陳樂素教授早就指出這一傳說其實是出自明朝,但他強調這一傳說與宋代以後移民與珠江三角洲經濟開發有聯繫,認為具有維護同宗、同族以至同鄉團結互助的作用。在眾多討論中,最值得重視的是科大衛的意見,他指出珠璣巷南遷傳說是一個關於宗族肇基的傳說,它所強調的是定居的歷史,並指出這一定居的歷史與戶籍登記的關係。科大衛的見解啟發我們,珠璣巷傳說有兩方面特別重要的意義:一是證明自稱珠璣巷移民的先世不是本地的土著,二是作為他們的戶籍有來歷的證據,而這兩點與明代前期珠江三角洲地方歷史發展有重要關聯。

在珠璣巷故事的比較完整版本中,大多包括了一項最基本的內容:這批一起由粵北南遷的人們,從原籍取得政府的遷移文引,合法地遷到珠江三角洲地區定居。他們一來到珠江三角洲地區,就已經到當地政府辦理戶籍登記。順德龍江《黃氏梅月房譜》載當時遷移者赴縣繳引時呈上的《立籍詞》曰:

(盧)遠等歷祖僻住珠璣村,各姓戶籍,有丁應差,有田賦稅,別無虧缺。外無違法,向惡背良。為天災人禍,民不堪命,十存四五,猶慮難周。及今奉旨頒行,取土築設寨所,嚴限此引,下民莫敢不尊。以遠等切思近地無處堪遷,傳聞南方土廣人稀,堪辟住址,未敢擅自遷移,本年正月初十日,赴府立案批引,限十日起程,沿途經關津陸岸,比照通行。至於四月十二日,到邑屬太艮都古莨甲莨底村,費用殆乏,難以遷行。借投土人龔應達草廬寄歇。未敢擅自作寓,兜百口相告,簽名團詞粘引,到老爺台前,俯乞立案增圖定籍。

珠璣巷傳說的內容,特別是關於遷移入籍這一情節,很顯然是配合明代里甲戶籍制度形成的。這一傳說的重點在戶籍登記上面。前面提過,明初收集軍戶、編製戶籍的措施,是珠江三角洲地區的許多宗族歷史的起點,戶籍編製與收集軍兵雖然可能是兩件不同的事,但實際執行時似乎是結合起來進行的。因為里甲戶籍編製時需要做的重要一環,就是確定每一戶是民籍還是軍籍(還有其他種類),而當時被強行編入軍戶的對象,主要是當地的土著,尤其是被指為蛋戶的人。這一政策的實施,在一些族譜中仍可找到線索。

在宗族歷史的陳述中,除了戶籍登記以外,另一很重要的內容就是「品官之家」的來歷。這一點在多數族譜記載由於胡妃(或蘇妃)事件南遷的珠璣巷傳說中並沒有被強調,但在其他版本的南遷傳說中,往往是特別被強調的內容。可見有關遷移歷史的不同版本,可能要應付的問題是不同的。強調祖先士宦身份的故事,固然有炫耀身份地位的心理和社會需要,同時也和明代宗族制度發展的歷史有直接關係。因為明代禮制規定只有品官之家才可以合法地建立家廟式的祠堂,雖然嘉靖以後建立家廟式的祠堂已相當普遍,並不只限於品官之家,但是祠堂被看成是士大夫身份的文化象徵的意義並沒有改變。於是在族譜中「私造官階,倒置年代,遙遙華胄」成為普遍的時尚。在廣東南海的沙頭鄉,民間一直流傳一個故事,說當地一支崔姓宗族,本來沒有資格建祠堂,被官府派員查禁的時候,從鄰近一支據說是宋代名宦崔與之後代的家族借來崔與之的畫像張掛在祠堂里,從而避過被查禁的劫難。這一傳說是否真有其事並不重要,它告訴我們,在鄉村中,一般的鄉民都知道建立祠堂,是以具有一定的官宦身份為條件的。可以合法地建祠堂,意味著在身份地位上和其他沒有同樣權利的人們區別開來。關於這一點,過去已經有很多討論,本文沒有必要再重複。唯需指出的是,在珠江三角洲地區宗族發展歷史上,非土著的族群身份,編戶齊民的社會身份和仕宦之家的文化身份,都是在明代國家制度的變化過程中成為在地方上尋求正統性身份認同的重要資源。在珠江三角洲地區,不同宗族的祖先雖然可能有完全不相同的歷史,但與這些內容相關的事實被特別重視地記錄下來,甚至還可能特別在這些內容上虛構添加了有關事實,形成大致相近的故事結構,是明清時期珠江三角洲地區國家認同建立的手段和結果。

結語

簡單地說,明清宗族的形成,基本上是一種文字社會傳統的創造,文字編纂族譜對口述傳統的祖先故事進行改編和記錄,是地方性的士大夫宗族形成過程中的文化創造。珠江三角洲地區的宗族歷史陳述,反映出在文字編纂的族譜中如何把文字譜牒產生之前和後來現實歷史演變過程中形成的口述傳統,改造成為一種文字傳統的過程。宗族的歷史記述,反映了明代珠江三角洲社會發展的一個關鍵的轉變,即定居和國家認同的形成,這在明清時期地方社會的文化整合歷史中有特別重要的意義。族譜中有關不同時期祖先的歷史記載,顯示出珠江三角洲的宗族的發展,是明代中期之後士大夫運用正統性的制度和文化象徵去建立國家認同的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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