養父年邁被拋棄無人贍養 法院強制養子支付生活費
大河網訊 俗話說「養兒防老,積穀防饑」,而中牟縣的一對養父子卻鬧上了法庭,演繹一出人倫悲劇。
40年前,中牟縣張庄鎮的曹某因膝下無子,收養了自己的親侄子曹某某當兒子,家庭雖困難,卻也將其撫養長大並娶了媳婦。然而,養子結婚後,因公媳關係緊張、家庭瑣事等原因雙方關係惡化,後曹某某搬離曹某家,去自己的親哥哥家中居住,並表示要解除與曹某的父子關係,不再贍養曹某。
曹某對養子的冷漠無情十分失望,遂於1999年向中牟縣人民法院起訴曹某某,要求解除與曹某某的收養關係,並要求曹某某一次性支付生活費5萬元。法院判決解除雙方的收養關係,曹某某每月支付給曹某生活費120元,直至曹某去世為止。
然而,近幾年來,曹某某拒絕再給付養父生活費了,曹某雖然多次上門討要,曹某某卻緊閉大門。2017年4月,曹某向中牟縣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6月6日,中牟縣人民法院執行局向曹某某下達了執行通知書和財產報告令,明確告知其如果不還錢,將導致其列入失信黑名單,將限制高消費等懲戒措施。曹某某怕貸款受限影響做生意,遂一次性給了曹某7200元。
主辦法官表示,曹某與曹某某雖未辦理收養手續,但多年養育實情已經形成事實的收養關係,受法律保護。既然雙方沒有去民政局辦理解除收養關係,收養關係就持續有效,曹某某對曹某有贍養扶助的義務。
「樹欲靜而風不止,子欲養而親不待」。家庭矛盾不可避免,但作為子女,要儘可能地贍養照顧父母,以免將來留下悔恨的淚水和終身的遺憾。
※女子高息誘騙朋友二百萬 到期不還玩失蹤
※美「通俄」調查:弗林回應參院傳訊 上交數百頁文件
※馬來西亞所有酒店8月起 向旅客徵收「旅遊稅」
※澳媒:澳大利亞曾強烈拒絕美國遊說其購日本潛艇
※卡達「斷交潮」引發生活用品「搶購潮」
TAG:網易新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