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老婆一起賣了曾經的回憶,然後離婚
結婚不是從此只有兩個人面對面,
結婚應該是兩個人手牽手共同面對這個世界。
「鶴主有糖」前段時間推出了一種高價回收記憶的服務,剛離婚的我倆立馬報了名,賣掉了腦子裡有關對方所有的記憶,但願從此形同陌路,再也不要彼此傷害。後來很快,我就又結識了一位姑娘,並且迅速墜入愛河,去民政局辦理結婚手續的時候,工作人員白了我們一眼,說道:「你們兩口子真逗,前些日子不是剛離婚嘛!」
1
我和『陳雅』第一次見面,是在六年前的一次朋友聚會上,她是我另外一個朋友的大學同學。
那天晚上她穿著一條紅色長裙;肌膚如雪,眉目如畫,嬌艷欲滴,就如同一朵盛開在黑夜中的璀璨之花,一顰一笑間,搖曳星辰;簡直漂亮極了。
說實話,當時我有被驚艷到;
不過也只是一頓飯的時間,我就發現這個漂亮姑娘其實挺傻缺的;
明明不會划拳,卻依舊硬著頭皮接受所有人的挑戰,最後喝得爬在桌子上『細數杯子里有幾隻魚』。
明明已經走不動路了,卻依舊不要所有人攙扶,自己搖搖晃晃的去叫計程車,卻在第一個路口處跌倒,膝蓋被擦傷,疼得在地上大聲叫喚。
我們折騰了好一陣才將她送上了車,離去之前她還搖下窗戶沖我們大喊:「今晚沒喝痛快,改天重來!」
我不禁在心中暗笑:「是不是所有漂亮女人都這麼傻?」
說實話,那天晚上我回家之後有些後悔,早知道該向她要個聯繫方式的,畢竟在茫茫人海中相遇,好像不太容易啊,哈哈。
2
第二次見陳雅,是在我那朋友的生日宴會上;
她還是那麼漂亮,上身穿著一件白色T恤,下身穿著一件牛仔短褲。
跟上次見面完全是兩個風格;
如果說上次她是一朵在黑夜中綻放的璀璨之花,那麼這一次她就是盛開在極寒之地的雪蓮,純潔而美麗。
陳雅看見我時有些尷尬,大概是想起了與我第一次見面那天晚上的窘態吧。
我微笑著向她點頭回應,本來又想過去跟她坐在一桌的,但我仔細想了想之後還是算了;
色狼的意圖要是表現的太明顯,她會害怕的。
那一整頓飯的時間,我都有些心不在焉,我一直在心裡盤算著在什麼時機,用什麼借口去問她要個聯繫方式才合適,才不會那麼尷尬。
然而直到飯局結束,我卻依舊沒有找到合適的機會。
幸好我那朋友也算懂事,飯後去包了間KTV,給我激動壞了,當即便拿起我不多的行囊,懷揣著我的陰謀與理想,鬥志昂揚挺胸抬頭的走了進去。
在包間裡面我終於鼓起勇氣坐到陳雅身邊,聊到興起,我當場就為她演唱了一首beyond的「喜歡你」,唱到動情之處,我甚至差點落下了眼淚,全場起立為我鼓掌,其中,也包括她。
3
後來事情的順利程度有些超乎我的意料,當天晚上我就成功的要到了她的聯繫方式,然後沒過幾天就成功的約她出來吃了個飯,看了場電影。
唉,當時那個甜蜜的滋味喲,別他媽提有多麼爽了,現在想起來都要顫抖。
在和她接觸後的第三個月,我試探性的向她表白了,本來就只是打算先讓她自己心裡有個底,然後我再開始我狂風暴雨一般的猛烈攻勢的;
卻沒想到,她居然當時就答應我了……
我滴個神吶!
不知道怎麼跟你們描述當時那個感覺;
就像是……恩……火星撞了地球!
對!火星撞了地球,我一下子就眩暈了!
簡直幸福的找不到方向了!
當時就感覺身體中有一股龐大的洪荒之力無處宣洩,我開始沖著街道大吼大叫,高興的像個孩子。
然後她也開心的笑了。
4
剛開始和陳雅談戀愛的時候,想想應該和大多數情侶差不多。
我們也曾一起手牽手走遍這個城市的大街小巷,坐火車去到過夢中嚮往的地方。
現在手機裡面密密麻麻存著的,就是我們曾經愛過的證據。
那個時候的我多傻啊,大半夜的,就因為陳雅想吃「隨堂客」的炸雞,我從城南跑到城北,穿過了大半個城市,凍成狗也無所謂。
大家都說心中有愛能『自燃』嘛,對不對,哈哈。
不過從幸福到平淡,依戀到麻木,這似乎是每一對情侶必須要經歷的過程。
時間一長,大家越來越熟,雖然我們都知道還愛著對方,但也沒必要像熱戀時那樣如膠似漆了。
我們就以這樣的狀態談了一年半的戀愛,然後就結婚了;
婚後一年,我們的寶貝女兒『玥玥』降臨,這個『新奇』的小東西帶給初為人父人母的我和陳雅許多新鮮感和幸福感,但是……玥玥好像並不能夠抵消婚姻所帶給我們的疲倦。
都說婚姻是愛情的墳墓,好像是這樣吧。
在一起住的久了,以前談戀愛時並沒有暴露給對方的缺點,開始慢慢顯露;
突然發現,咦,睡在我邊上的這個女人(男人)好像並沒有當初談戀愛時那麼完美啊,渾身都是缺點,以前怎麼就沒有發現呢?
於是,慢慢的,我們開始越來越嫌棄對方。
5
婚後第四年,我和陳雅終究還是離婚了。
記得去辦離婚手續的那天早上,我媽淚流滿面的給我們煮了早飯,說道:「你們啊,終究還是太過年輕了,以為離婚就可以解脫了么?會讓你們更加痛苦的。」
我們倆誰都沒有回應她,很平靜的將早飯吃完,然後去辦了離婚手續。
我大概還是覺得對她有些虧欠,所以我把我們卡里不多的存款,還有我們結婚時買的那輛車,還有孩子,都給了她;
我是個男人對吧?以後賺錢總比她要容易些,而且玥玥就是她的命,雖然我也很捨不得,但她要是失去玥玥,會死的。
她走的那一天,天空沒有下雨,然而她的臉上卻是淚如雨下,玥玥在她懷中哇哇大哭。
我不知道他們母女倆為什麼要把氣氛搞得這麼傷感,害得我也是眼眶一紅,怕眼淚流下,我趕緊將她們送走了。
當天晚上我一個人在酒吧喝得伶仃大醉,本來以為這樣能好受一些的,然而當我回到家看到那冷清的房間時,不知道為什麼,我居然哭了,而且是嚎啕大哭。
1
離婚後第七天,我變得異常憔悴,每晚都輾轉難眠;想念玥玥,想念剛開始遇見的那個陳雅。
於是為了讓我們都忘掉關於彼此曾經的記憶、展開新的生活,我決定將我們的記憶賣給號稱可以高價回收記憶的「鶴主」。
然後我就到「鶴主有糖」商城拿了兩個用於回收記憶的枕頭,我一個,然後送給了陳雅一個。
她沒有拒絕,當天晚上我們就賣掉了腦子裡有關對方所有的記憶,但願從此形同陌路,再也不要彼此傷害。
第二天早上醒來,我們便遺忘了彼此,包括對方的名字。
只是依稀的記得我結過一次婚了,可是對方是誰,我卻忘記了。
很快的,我就又結識了一位姑娘,並且迅速墜入愛河,如膠似漆。
於是我們僅僅認識一個月就決定結婚,像是生怕錯過了彼此一般。
不過不知道為什麼,我們的雙方父母在知道我們這麼快就要結婚的消息時,沒有反對,反而非常贊同。
你不知道當時他們那個樣子,簡直像是撿到寶了,都笑得合不攏嘴了。
而且民政局的工作人員看到我們時,那模樣也是有些怪怪的,就像是吃了屎一樣。
這個世界啊,還真是奇怪。
對了,忘了告訴你們了,我現在這個妻子的名字,叫「陳雅」!
很好聽吧,對不對?哈哈
——完!
媽噠,為了寫這篇軟文可累死我了,還不趕緊去買個枕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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