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清如何「掃黃打非」:通俗小說是重點打擊對象
清朝是中國歷史上對思想鉗制最烈的一個朝代
雍正六年(1728年),護軍參領郎坤向皇上遞了一份奏摺,結果倒了大霉,遭遇「革職,枷號三個月,鞭一百發落」的嚴厲處置。他犯了什麼大錯?奏摺中有句話「明如諸葛亮,尚誤用馬謖」,壞就壞在這:「援引小說陳奏」。
在奏摺里為什麼不能提小說?因為小說是當時的重點打擊對象,皇上帶頭不喜歡,郎坤不觸霉頭才怪。
清廷反感小說並非無因。有清一代,禁毀小說作為官方行為,呈常態化存在,堪稱「思想陣地的重要分戰場」。
在金庸的《鹿鼎記》中,天地會是貫穿始終的「敵對勢力」。它在歷史上真實存在,主要由遊民組成。會眾流動性強,需頻繁聯絡,同時又要避免官府中人混入組織。所以,他們以地下活動為主,有各種秘密「切口」。因為會眾普遍文化素質較低,切口既要複雜保密,又要易接受,因此多脫胎於通俗小說。
天地會還有自己的創會史,在這個虛構故事裡,有抵抗外侮,有奸臣陷害忠良,也有一百零八人的群雄大聚義,帶著許多通俗小說的影子。它隨著天地會的發展逐步充實內容,在清末民初的《中國幫會三百年革命史》中,已長達數萬字,成了貨真價實的小說。
清朝是中國歷史上對思想鉗制最烈的一個朝代,文字獄與焚毀書籍,都是統治者的武器。清廷禁毀小說,主要是為了統治需要,以封建道德控制民眾思想。
有清一朝,禁毀書籍與奴化教育始終並行,最終使得清朝成為中國古代史上對傳統風骨和人性摧殘最烈的一個朝代。
禁毀小說是毀書運動的一部分
提起清朝的文化建設,許多人都會拿乾隆年間的《四庫全書》說事兒。但所謂「全書」,非但不全,在四庫之外的,許多都要遭遇被毀命運。
乾隆三十八年(1773年),《四庫全書》纂修工作啟動,首先是對全國書籍進行大清查。乾隆認為「明季末造,野史甚多,其間毀譽任意,傳聞異詞,必有詆觸本朝之語」,故打算借清查之機,一舉予以銷毀。
這次大清查焚毀書籍無數,行動到乾隆五十七年(1792年)才告一段落。在此期間,銷毀書籍「將近三千餘種,六七萬卷以上,種數幾與四庫現收書相埒」,其中以集部書占多數,史部書籍亦「災情慘重」,吳晗曾稱:「清人纂修《四庫全書》而古書亡矣!」
小說當然也難逃焚毀厄運,僅在1779年到1882年間,就有多起例子。如1780年1月,兩江總督薩載上奏,焚毀小說數十部,其中包括講述甲申之變的《剿闖小說》。1781年2月,薩載再度請奏焚毀小說數十部,其中《樵史演義》「紀天啟崇禎事實,中有違礙之處,應請銷毀」。
無獨有偶,那年11月,湖南巡撫劉墉(就是大名鼎鼎的劉羅鍋)也上奏,稱《樵史演義》「雖系小說殘書,於吳逆不乘名本朝,多應冒犯。應銷毀」。1781年11月,又是劉墉上奏,焚毀小說八十餘部,其中包括了著名的《英烈傳》,這部小說講述朱元璋開國故事,自為滿清所不容。1782年7月,江西巡撫郝碩奏繳12種書籍,其中包括以岳飛為主角的《精忠傳》,而關於岳飛的最知名小說--錢彩的《說岳全傳》,不久後也遭禁毀……
防《水滸》,防造反
清朝最早提出禁通俗文學作品,是在順治九年(1652年)。當時清廷頒布禁例:「瑣語淫詞,及一切濫刻窗藝社稿,通行嚴禁。違者從重究治。」康熙登基不久後又再次宣告此禁例。所謂「瑣語淫詞」,指有傷風化的劇本和小說。當時環境尚算寬鬆,被禁小說僅兩本,一是李漁的《無聲戲二集》,一是《續金瓶梅》。但前者被禁,多少帶點政治色彩,預示著滿清政府禁毀小說的真實動機也許並不單純。
據載,《無聲戲二集》在刊刻時,曾得時任浙江左布政使張縉彥的資助。其中有關於張縉彥本人的情節,指李自成攻陷北京時,時任明朝兵部尚書的張「弔死在朝房,為隔壁人救活」,得「不死英雄」讚譽。順治十七年(1660),御史蕭震彈劾張縉彥在小說中自我標榜,張最終遭遇籍沒、流徙寧古塔的命運。這張縉彥也是活該,降李自成,降清,活脫脫三姓家奴,既然如此,老老實實就算了,還為自己蓋「貞節牌坊」,時常以明朝遺臣自居,清廷自然會對這種沽名釣譽之徒開刀。
《續金瓶梅》的作者是丁耀亢,官方說法是「經查閱該書,雖寫有宋金兩朝之事,但書內之言辭中仍我大清國之地名,諷喻為寧固塔、魚皮國等」。
康熙以前禁的都是黃色小說,但在康熙收復台灣後,開始對小說界全面開戰。當時,清庭三管齊下,一方面大力推行奴化教育,一方面大肆製造文字獄,另一方面則打著「端風俗、正人心」的旗號,加強對小說的管制。
乾隆十八年(1753年),乾隆下諭,禁止將小說譯成滿文,理由是滿人一向單純淳樸,小說會把他們教壞。次年,福建道監察御史胡定上奏,目標直指《水滸傳》,認為此書「以兇猛為好漢,以悖逆為奇能,跳梁漏網,懲創蔑如……市井無賴見之,輒慕好漢之名,啟效尤之志,爰以聚黨逞凶為美事,則《水滸》實為教誘犯法之書也」,奏請將此書焚毀禁絕。
乾隆自己也對《水滸傳》很是忌憚,那年初,廣東東莞莫信豐和增城王亮臣分別聚眾起事。七月,直隸、山西又相繼奏報邪教案。乾隆的看法是「愚民之惑於邪教,親近匪人者,概由看此惡書所致」。於是,《水滸傳》成了「教誘犯法之書」,在全國範圍內遭到嚴禁。這也是清政府第一次明確以「社會動亂根源論」的旗號查禁小說。
乾隆執政後期,教亂、起義此起彼伏,尤其是白蓮教起義,縱橫數省,使得滿清國勢轉衰。清廷一方面忙於武力鎮壓,另一方面也加強思想控制,堅持「社會之所以亂,是因為人心敗壞;人心敗壞,是因為小說誤導」這一邏輯不動搖。
嘉慶皇帝堅決繼承老爹的遺志,他的目標不僅僅是《水滸》,在諭旨中,他稱「更有編造新文,廣為傳播,大率不外乎草竊姦宄之事」,換言之,重點在於「編造新文」。所謂「新文」,應是那時流行的公案小說,代表作是《施公案》。此書主題雖是斷案,但出身綠林的俠客黃天霸是主角之一,後被「招安」,情節邏輯有點像《水滸》。
《水滸》作為以造反為主題的最著名作品,一直難逃被禁命運。咸豐即位時,天地會勢力不斷擴張,分支不斷衍生。咸豐元年(1851年),清廷再度禁止《水滸》,當時湖南大亂,上諭將湖南地區的天地會分支「動亂」與《水滸》直接聯繫在一起,但諭旨中也暴露了一個問題:僅湖南就有多處坊肆刊刻售賣《水滸》,可見乾隆年間就頒布的禁令並沒起到什麼作用。
只是咸豐朝要忙活的麻煩事太多,太平天國、英法聯軍都是威脅祖宗社稷的大敵,朝廷哪裡還顧得上禁毀小說?
即使官方真的將禁毀《水滸》落到實處,意義也不會太大,這體現在兩方面。一是書越禁越受歡迎,《水滸》是清廷禁止次數最多、禁毀措施最為嚴厲的書籍,但偏偏也是擁有讀者最多的小說。既然有利可圖,書坊也甘願冒風險刊刻,據馬蹄疾《水滸書錄》的不完全統計,從順治至同治的231年里,《水滸》的刊印達到22次,可謂越禁越流行。
二是想造反的照樣造反,他們的許多行為模式確實模仿小說,但卻並非因為讀了小說而造反,其根源還是不堪滿清統治者的壓迫。民國人劉治襄在談及義和團時曾說:「小說中之有勢力者,無過於兩大派:一為《封神》、《西遊》,侈仙道鬼神之魔法;一為《水滸》、俠義,狀英雄草澤之強梁。由此兩派思想,渾合製造,乃適為構成義和拳之原質」。陶成章曾在《教會源流考》中寫道:「洪門(即天地會)借劉、關、張以結義,故曰桃園義氣;欲借山寨以聚眾,故又曰梁山泊巢穴;欲豫期聖天子之出世而輔之,以奏擴清之功,故又曰瓦崗寨威風,蓋組織此會者,緣迎合中國之下等社會之人心,取《三國演義》、《水滸傳》、《說唐》三書而貫通之也。」
清代兩次最大規模的農民運動,一是太平天國,一是義和團,二者都有不少小說演義的痕迹。太平天國翼王石達開,原為永安州書吏,身份與宋江類似,他也以宋江自期,號小宋公明。在義和團運動中,拳民以為只要念動咒語使神附體即可刀槍不入,多少也是受了《封神演義》的影響。
除了害怕百姓讀小說造反之外,清廷對洋人也十分警惕,嚴禁西方傳教士利用小說傳教。雍正年間,法國傳教士馬若瑟發明了「以小說傳教」的模式,編撰章回小說《儒交信》,將天主教義與儒家學說融合,加強傳教效果。嘉慶十年(1805),朝廷下諭,嚴禁西洋人刻書傳教。嘉慶十八年(1813)更是發生了一件大事,天理教眾「奪門犯闕」,朝野震驚。不久後,嘉慶便下諭,嚴禁民間結會拜會及坊肆售賣小說,年底又下旨禁止開設租賃小說的書肆。這標誌著清廷的禁書從單純的毀書發展到了流通領域。
高壓管制不能阻礙小說市場的高度繁榮
清政府查禁小說的重點,一是「誨淫」,一是「誨盜」,後者的代表是《水滸》,前者指的則是所謂的「淫詞小說」。
首先發難的是曾任江寧巡撫的湯斌,這位被康熙盛讚的「名儒」,任上強調正風俗。康熙二十五年(1686),他頒發告諭,查禁淫邪小說,稱不法商人為賺錢,刊印那些色情文學,導致小年輕心猿意馬,敗壞世風。
次年,給事中劉楷上奏,稱「淫詞小說,猶流布坊間,有從前曾禁而公然復行者,有刻于禁後而誕妄殊甚者。臣見一二書肆刊單出賃小說,上列一百五十餘種,多不經之語、誨淫之書」,希望能徹底禁絕。
康熙同意此說,再度展開禁書運動。康熙五十三年(1714年),他下諭禁絕淫詞小說。對刊刻者施以大棒:「如仍行造作刻印者,系官革職,軍民杖一百,流三千里;市賣者杖一百,徒三年。該管官不行查出者,初次罰俸六個月,二次罰俸一年,三次降一級調用。」處罰規定被收入《大清律例》卷二十三刑律賊盜的條款中。
但禁例所約束的往往只是規矩人,包括有職業操守的書坊、一流的作家,後者的代表人物是李漁和煙水散人徐震。可是膽大妄為、品流低俗者卻不管這一套,仍大肆編撰出版淫詞小說。這些小說多為抄襲或拼湊,水準低劣。
李漁在張縉彥一案後,並未受到牽連(這也客觀說明清廷的主要目的不是禁書,而是清理門戶),《無聲戲》雖遭焚毀,但後來又以《連城璧》之名刊刻。可是,隨著清廷在思想領域的逐步收緊,李漁的創作空間也愈發狹窄。
對於書籍出版業而言,清廷禁毀書籍帶來的影響反而不大。在當時經濟最為發達的江南地區,書坊眾多,涉獵也廣,經史子集、科舉「參考書」等,都在刻印範圍內。色情小說因其讀者廣泛,更暢銷不衰。
嘉慶十五年(1810年),御史伯依保奏請查禁《燈草和尚》、《肉蒲團》等幾部小說。這位御史諫言的本意是重視思想控制,博取領導歡心,結果馬屁拍到了馬腿上。
數日後,嘉慶稱這些都是老三篇了,新編之「語涉不經」的小說則不見奏聞,明顯是「沒話找話說」,擺忠心,沒實質,皇帝罵他年老平庸還妄思升用。這事兒固然是笑話,另一方面也可看出,當時的小說出版市場,不僅舊本翻印無法禁絕,新作還不斷問世。
民國學者張秀民曾考證,清代蘇州有書坊53家。其實,實際數字遠多於此,道光十七年(1837年),蘇州告示收繳淫書,具立議單的書坊就多達65家。
許多被禁的「艷情小說」,確實與滿清一向提倡的道德觀念不符。比如大量描寫婚外情的《醋葫蘆》、描寫同性戀的《品花寶鑒》、描述妓院生活的《九尾龜》等。但另有一些作品,主題並不淫穢,僅僅涉嫌低俗,也遭禁毀,比如以「唐伯虎點秋香」故事聞名後世的《三笑姻緣》。
即使是奇書如《紅樓夢》,命運也極坎坷。《紅樓夢》誕生後,有多種抄本流傳,但長時間未能刊刻,顯然與乾隆年間禁毀書籍的大潮有關。在刊刻後,儘管其甲戌本有「此書不敢幹涉朝廷」的聲明,仍難逃被禁命運。
最早對其查禁的是嘉慶年間的玉麟,他在擔任安徽學政期間嚴禁《紅樓夢》刊刻、傳播。他認為《紅樓夢》中「賈、王、史、薛」四大家族的淫逸生活意在影射滿洲貴族,儘管拿不出具體證據,仍依有關律例,在安徽查禁此書。
道光即位後,頒布《御制聲色貨利諭》,蘇州吳縣秀才潘遵祁、潘曾綬就自掏腰包,在金陵、蘇州大量購買「淫書小說」並進行銷毀。地方官也積極配合,時任江蘇按察使的裕謙最為認真,大量查禁「淫書」,《紅樓夢》也在「淫書」之列。
也是從道光年間開始,人們談及《紅樓夢》時多稱之為「淫書」。如光緒丙子夏六月潤東漱石主人在《繡像王十朋真本荊釵記全傳》的序言中寫道:「余嘗見閨閣中人,都以《紅樓夢》、《西廂記》、為娛目者,然皆屬淫詞。」梁恭辰在《北東園筆錄四編》中稱「《紅樓夢》一書,誨淫之甚者也。」汪堃在《寄蝸殘贅》中稱《紅樓夢》「宣淫縱慾,流毒無窮」。
《紅樓夢》「淫」在何處?陳其元在《庸閑齋筆記》中曾這樣評論:「淫書以《紅樓夢》為最,蓋描摹痴男女情性,其字面絕不露一淫字,令人目想神遊,而意為之移,所謂大盜不操干矛也。」這與其說是批評,不如說是「點贊」吧?
諷刺的是,在禁書過程中,滿清統治者儘管口中冠冕堂皇,卻「只准州官放火,不許百姓點燈」,他們口中的「淫書」,往往是最流行的「內部刊物」,宮中流傳下來的《金瓶梅畫》,就蓋滿了乾隆御覽之印,這位乾隆皇帝,恰恰是最喜歡炮製文字獄和焚毀書籍的一代帝王。《金瓶梅》也非滿清貴族的禁書,而是「人皆爭誦」。至於《紅樓夢》,慈禧太后便是「紅樓迷」。種種荒唐,似已註定清朝的命運。
大廈將傾時,小說管制變成笑話
隨著內憂外患的加劇,清政府對小說的管制也漸漸失控。
清朝後期最大的一次禁毀小說行動發生在同治年間,主角是洋務名臣丁日昌。此時的清政府剛剛鎮壓了太平天國運動,總結此次動亂,許多大臣仍是老調重彈,將罪名加於《水滸》。時任江蘇巡撫丁日昌於同治六年(1867年)奏請禁毀小說,意圖以道德約束百姓,自然甚得上意。同治下旨,「邪說傳奇,為風俗人心之害,自應嚴行禁止,著各省督撫飭屬一體查禁焚毀,不準坊肆售賣,以端士習而正民心。」
不過,此時的清朝簡直是「百廢待興」,地方大員們壓根沒空響應號召,唯有丁日昌所轄的江蘇展開行動。他為此特設「淫詞小說局」,籌措經費,出錢收繳淫詞小說,集中銷毀。頒布告示中寫道:「淫詞小說,向干例禁;乃近來書賈射利,往往鏤板流傳,揚波扇焰。《水滸》、《西廂》等書,幾於家置一編,人懷一篋……嚴飭府縣,明定限期,諭令各書鋪,將已刷陳本,及未印板片,一律赴局呈繳,由局匯齊,分別給價,即由該局親督銷毀。」他先後兩次開列應禁書目,各類共計達到265種之多。
「《水滸》、《西廂》等書,幾於家置一編,人懷一篋」,已可看出小說的流行程度。丁日昌「迎難而上」,這場「運動式焚書」,落實力度很大。他將地方官員對待此事的認真程度與官員考核掛鉤,頗有成效。
在丁日昌開列的禁毀書單中,有著名劇本,如《西廂》、《牡丹亭》等;有文言小說,如《情史》、《子不語》等;還有描述性生活的「涉黃」小說,如《昭陽趣史》、《玉妃媚史》、《春燈迷史》、《巫山艷史》等;有才子佳人小說,如《金石緣》、《品花寶鑒》等;有公案小說,如《龍圖公案》、《清風閘》等;有神魔小說,如《女仙外史》、《綠野仙蹤》等。此外,《三國演義》、《水滸傳》、《金瓶梅》及其續書、《紅樓夢》及其續書也都在列。
因為僅有江蘇一省「嚴格貫徹落實」的緣故,所以,同治九年(1870年),御使劉瑞祺再次上書奏明各省書肆刊刻售賣違禁小說,要求銷毀小說書版。由此也可側面看出,清政府對書籍的管制基本處於無效狀態。
甲午戰爭後,舉國震動,救亡圖存之念深入人心,加上報刊這種新型載體的盛行,現代小說開始出現。儘管戊戌變法後,清廷一度鉗制言論,波及小說,也難改大趨勢。庚子事變後,報刊在租界內發展更為蓬勃,小說成了主要的啟蒙方式,如林紓譯《黑奴籲天錄》,梁啟超在日本創辦的《新小說》雜誌,都具歷史意義。
可笑的是,直到清朝即將滅亡之際,仍有人提出禁書。宣統元年(1909年),四川咨議局通過一項《發起通俗教育社》的議案,其中也提到小說,認為「中國小說善本絕少,非淫亂則荒唐,其最烈者如《西遊》、《封神》等書,啟人迷信,積之又久,以致有義合拳、紅燈教之結果」,認為「應行禁止」。但此時,上海各大書局發展極快,競相翻印傳統小說,小說大量普及,禁毀就成了裝模作樣的笑話。
《中國通俗小說總目提要》統計,辛亥革命以前的白話通俗小說有1160餘種,其中在鴉片戰爭以後創作並出版的有560餘種,超過半數。可見,在清政府面臨內憂外患時,所謂的小說管制也完全失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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