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
首頁 > 最新 > 父母與兒女只是彼此的月光

父母與兒女只是彼此的月光

今天是父親節,剛巧想寫一篇與父母相關的文字。

我是一個很獨立自由的人,好些人都說,那是你的父母給你空間去發展,很多父母都不會這樣對自己的孩子。

我是不認同的。我不否認我的父母確實尊重我,但是我不認同,我的空間是父母給的。空間,從來不需要父母去給,好像這樣是多好的父母一樣。不侵犯孩子的空間,頂多就是不越界,不是壞父母,怎麼就變成頂好的父母了呢?難道壞父母才是正常的父母嗎?

我的態度一直是:給我空間,那便好。誰都舒服。若是不給,我是會守護意志,戰鬥到底的。守護自己的意志,沒有什麼不對的,難受的是父母。若他們的難受,是因為試圖侵佔我的空間和意志而不成功,那麼這種難受,也是他們需要承擔。如此,他們才了解,侵佔孩子的空間,不會討到便宜。好在我們家沒有發生過這樣的事情,不然,這種六親不認的事情,我是幹得出來的。

若是以愛之名,剝奪我的意志和空間,那也不是愛,對於非愛,又想掌控我,我是一定戰鬥到底的,不會因為顧慮父母與子女的角色有任何猶疑。

若是真愛,父母也必然不會做出侵犯空間和剝奪意志的事情,我也不必戰鬥,就像我的現實中家庭這般。

反正不管父母是怎麼樣的父母,我都是現在的我,我會一直守護自己,即便父母不要我,我也不會妥協的,這就是我的意志。好多成年人都怪父母不給自己空間,而沒有看到自己亦不曾為自己戰鬥。若你的空間需要別人來給,必然吸引來侵佔你空間和剝奪意志的父母,直到你有勇氣戰鬥為止。

多數人都覺得父母是不可選的,誰生了你,誰就是你的父母。肉身的父母自然是不可選的,然而,誰是你的養育人,那是由你自己的能量和意識來決定的。

我們說的「緣分」不過就是同頻共振,因為頻率相同,所以生活在同樣的現實當中。一個孩子出生之後,在誰身邊長大,都是由孩子的意識來選擇的,並不像理所當然那麼註定。

就我自己而言,我父母離婚後,我是被判給生母的。那麼,我生母本應是我順理成章的養育人。然而,她只養了我一年,就強行把我送回父親身邊。父親一直都不是我在法律上的監護人,他們也不曾進行撫養權交接。

我回到父親身邊時,父親正打算開始第二段婚姻。因為我的突然回來,那個有可能成為我繼母的女人不能接受我。後來,父親選擇了我,放棄了那段感情。看來我與這個女人,並沒有母女緣分,她與我爸爸也沒與夫妻緣分,因為意識不在一個頻率上。

和父親還有妹妹一起生活七年之後,另外一個重要的女性和父親相親,沒多久就成了我的繼母。那年我11歲從我5歲回到父親身邊,確定了父親這一方養育人,直到11歲,父親和母親養育人的角色才完整了。

妹妹出生沒多久,父母就離婚了。父親沒有辦法帶一個嬰兒,最初送給了海口一對家境良好的夫婦,他們很想收養一個孩子。如果沒有後來任何變化,這對知識分子夫婦應該會成為妹妹的養育人。後來,因為奶奶捨不得,又去抱回來了。再後來,又打算送給姑姑。姑姑是親戚,想念了也可以去看看,姑姑家沒有女孩,只有兩個兒子,就想養育妹妹。

我也不記得到底發生了什麼,總之,沒多久,妹妹又被抱回來了。奶奶帶了兩年,我回去之後沒多久,奶奶中風癱瘓+老年痴呆,我和父親基本上就成了妹妹的養育人,直到繼母嫁過來。妹妹終究只能是我們家的孩子。

如果仔細去看看,你會發現,人只是下意識地覺得父母是不可選的。但是,孩子出生之後,仍舊是根據孩子的意識頻率,選擇不同的養育人。若是父母不離婚,我會屬於我的生身父母養育。他們離婚後,我屬於生母養育,再後來,我屬於父親養育,再再後來,是父親和繼母一起養育。到我11歲,誰是我的雙方養育人,才確定下來。

妹妹就換過更多「父母」了。如果沒有離婚事件,她屬於生身父母養育,後來,是屬於父親單獨養育,再後來是陌生的知識分子夫婦,再再後來是姑姑和姑丈。再次被抱回來之後是奶奶,奶奶癱瘓後,是我和爸爸,後來我到縣城上學,是爸爸和繼母。

繼母嫁過來了之後,弟弟出生,我們一家五口人,才覺得我們就是一家人。不是因為血緣,而是我們最終是會生活在一個現實當中的人。家人是可選的。所謂的命中注定,那個「命」其實是我們的靈魂意識頻率,因為不好提升,所以會有一種宿命感。然而,靈魂一時的拓展和覺知,確實會使現實發生很大的變化。

我和福分說:「成為我的家人,其實是一件很不容易的事情。我的父親做出了最艱難的抉擇,才成為了我的養育人。繼母也做出了絕大多數人不可能做出的決定,才會成為我另一方養育人。你成為我的丈夫,在最初的時候,我們就是異地戀,而且只有幾個月。你就要決定要不要來北京,而且並不知道我們的感情會不會有結果,你也做出了艱難的決定,我和你才會成為家人。」

「沒有辦法選擇自己的父母」是一個錯覺。我們與誰生活在一起,已經是顯化出來的一個現實了,那麼在意識上也是在一致的,才能長達二十幾年都在一個現實里。如果你覺得你的父母並不是一個合適的養育人,你需要看見的是,你與他們之間有很深的同頻共振。如果你的意識提升,與他們並不同頻了,那也就不會生活在一起現實了。能夠生活在一起的人,都是同頻共振的。

我從來不覺得,我的什麼狀況是父母造成的。因為這些發生已經是一個結果了,必然是在能量上糾纏,在意識上共振,才會落到現實中有這些發生。父母呈現出來的樣子,也都和我們的意識有關。我們家有三個孩子,父母對我們三個的狀態其實是很不一樣的。父母與我在一起,多數是比較認真,信任,有什麼事情都可以託付給我。與妹妹在一起,則是父母很寵溺她,她就像我們家的小公主。弟弟呢,也很受寵,但是父母對他的管教也更多一些。

就算是相同的父母,對待不同的孩子,也是會因為這個孩子的意識頻率改變的。

「都是父母造成了現在的我」這句話看起來很對,其實經不起推敲。我今天在朋友圈發了一段文字。

如果太陽代表一個人的靈魂意識,月亮代表原生家庭的影響。 太陽和月亮只是看起來一樣大,原生家庭的影響只是看起來和個體的靈魂意志一樣重要。

然而,真正的能量來源,真正的光芒都來自太陽。而且,在真相上,太陽比月亮大無數倍。 盯著原生家庭的影響,而忽視靈魂意志和自己的能動性,就像盯著變換無常,不能發光的月亮,而忽視了恆常穩定,能量無限的太陽。

這是大多數人成長的誤區,過於關注父母的影響,而不是自身的靈魂意識。 太陽,不是因為月亮才發光的。 月亮,是因為太陽才發光的。 你,不是因為父母才過得好的。 但是,你活得好,也能為父母的人生添一縷光。父母與子女是彼此的月光,是自己的太陽。

父母在選擇孩子,孩子其實也在選擇父母,只是表面上看起來不那麼明顯。不知道這一點,父母很容易背負過多,孩子也容易在長大以後,把自己的不幸和痛苦,歸咎給父母,卻不知道,父母也是自己意識頻率的顯化和選擇。

而且,父母在孩子的生命中,真的只是月光,在孩子的自我意識和靈魂意識沒有覺醒的暗夜,給孩子照一段路。原生家庭就是月亮,多數的現實家庭也像月亮變幻不定而貧瘠。月亮本身是不發光的,連月光都是來自太陽光的反射。

你的原生家庭,也是你的靈魂意識的反射,原生家庭如何那已經是一個果,而不是一個因。真正照亮孩子的是她自己的靈魂意識,也就是孩子自己的太陽,而不是暗夜中的月亮。孩子的靈性太陽越早覺醒,父母的角色就越不重要。太陽出來了,就看不到月亮。很多父母都不能忍受太陽的覺醒,因為他們需要在孩子的人生中獲得重要感和存在感,這兩樣都是虛假人格很喜歡的東西。

我們三個孩子都非常愛以及感謝我們的父母,但是父母都不大有存在感。因為我們的決定、選擇、思維都來自我們的太陽,而非月亮。當太陽當空照,我們是看不到月亮的,然而,我們心裡知道,父母就像月亮也一直存在著。

父母對孩子確實有影響,但是那是在孩子的意識之光沒有覺醒的情況下,漫長的暗夜裡,月光皎潔和無月的夜晚差別是很大的。然而,一旦太陽升起來,天亮了,月亮帶來的影響和差別,幾乎就可以忽略不計了。

在自己的意識和覺知上下功夫,各自喚醒各自的太陽,在暗夜裡,成為彼此的月光,不失為父母與子女之間的善緣。

喜歡這篇文章嗎?立刻分享出去讓更多人知道吧!

本站內容充實豐富,博大精深,小編精選每日熱門資訊,隨時更新,點擊「搶先收到最新資訊」瀏覽吧!


請您繼續閱讀更多來自 歸樹小苑 的精彩文章:

TAG:歸樹小苑 |

您可能感興趣

兒女的歲月靜好,不過是因為父母都健康!此文請為我們的父母收藏
也是父母,也是兒女
四歲女兒女兒在幼兒園被孤立,只因為父母太無知
兒子在成婚前病逝,父母讓女兒女扮男裝迎親,沒想到女兒卻被圓房
不打擾,是父母對兒女最後的愛
被這組父母兒女對比照看哭了,我們終將成為父母的模樣!
父母是這些生肖,對子女特別好,晚年可以享受兒女福
父母有錢兒女搶,父母沒錢兒女養
關於生孩子,除了兒女雙全的父母,其他父母都曾被歧視!
兒女每月給母親一萬,中秋母親沒錢買月餅,女兒打開柜子傻了
他信與女兒女婿們一起過70歲生日:女兒偎依父親,與孫女們游泳
你眼前的父母、妻子、兒女,其實都不是真的
兩口子是這對生肖婚配,兒女註定是俊男靚女,為父母添光榮
母親進城看女兒,女兒女婿冷眼對待,原因卻讓母親哭紅了眼
聰明的父母,是讓兒女成為他自己
38歲的母親將一雙兒女扔進江里,父親;她平時對孩子很好的
這對夫妻郎才女貌,恩愛19年零緋聞,如今一對兒女顏值趕超了父母
父母中有人是此生肖,子孫滿堂,兒女必定出人頭地,光宗耀祖
丈夫愛上別人,她帶兒女離開,到了晚年,兒子不原諒父親
此4生肖女,從小有父母寵愛,婚後有丈夫疼愛,年老有兒女關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