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平台上購物安全嗎?微商監管勢在必行
[導讀]不久前,北京市警方通報了「打擊利用網路平台銷售假劣食品藥品違法犯罪的凈網專項行動」結果,破獲食品藥品案件155起,刑事拘留169人,查獲假劣食品藥品百餘種。其中,40個宣傳改善免疫力、減肥等功效樣品的檢驗中發現,有36種含有西布曲明、西地那非等化學成分。
微商每年增長90% 賣內衣一年賺6億
2017年上半年我國電商銷售額3萬億,佔全世界電商1/3左右。在所有銷售產品中,電器,手機,食品的交易名列前茅。
中國互聯網協會微商工作組的秘書長於立娟告訴記者,2014年,微商興起,最早是海外代購,把在海外淘到的便宜產品賣給更需要的人,慢慢在這個基礎上成立小的廠商,之後迅速發展。「2016年中國網路零售市場是4.7萬億,微商市場是3600億,最近兩年微商以90%以上的速度增長」,於立娟說,「有的微商通過直播平台賣化妝品,母嬰用品,食品,服裝等,一年有上億銷售額,據我所知,一個微商僅賣內衣一年利潤達6億。微商創造了很多就業機會,目前已經形成巨大群體,但也涉及一些問題。目前為止沒有一個針對銷售電商或微商的國家明確的法律法規,所以目前微商行業完全是野蠻式增長。」
產品質量堪憂 監管乏力
微商容易出現哪些問題?一是產品質量堪憂,二是誇大效果。
中國營養保健食品協會秘書長劉學聰告訴記者,很多微商都是三無產品,再加上微信平台宣傳方便,監管困難,他們往往誇大宣傳效果。「閃電瘦」即是一個典型案例,宣傳減肥效果顯著,實際上裡面加了違禁藥品西布曲明,有些消費者甚至因此發病住院。
另一種情況是,消費者買了,發現產品沒有生產許可,有害物質超標,但不知道去哪裡投訴?消費者買了,發現他有害物質超標,沒有生產許可,但不知道去哪裡投訴。如果打12315向政府投訴舉報,12315會建議找食葯監部門,但是三無產品查不到產品信息,食品藥品監管系統很難受理。這樣投訴無門的案件給消費者帶來了極大困惑,並且帶來了巨大傷害。
監管勢在必行 讓微商健康發展
在6月19日召開的「網路社交平台食葯安全監管挑戰與建言行業研討會」上,中國營養保健食品協會秘書長劉學聰認為,「我個人認為,微信平台上可以做廣告,但最好不要有交易行為」。如果微信平台上沒有金錢交易,消費者就不會上當受騙。
同時,劉學聰認為,我國支持互聯網的發展,微商的蓬勃發展勢頭不可逆。那麼,我們應把微信納入監管里,既要交易雙方進行嚴格的審查,互聯網平台也要承擔相關的責任。
於立娟認為,目前我國沒有關於微商的法律法規和行為規範,指導微商在商品准入、運營、廣告宣傳上的規範,再加以培訓,部分微商們就會自覺規範行為。
北京市食品藥品稽查總隊網監大隊的大隊長李旼隊長表示,朋友圈傳播交易的產品是三無產品,或有質量問題,這些問題在傳統行業、在其它電商平台也存在。在傳統交易平台,食品藥品的准入銷售有明確的規範,有完善的政策和制度。但是目前來看,微商採用新渠道、新技術的新模式,微商是否納入到互聯網食品藥品監管的序列當中,給監管帶來了新挑戰。
科信食品與營養信息交流中心副主任鍾凱說,「如果賦予過多的責任,可能不利於微信社交平台的發展。如果過於放任,不利於消費者權益保護,不利於保護其他經營者權益,如何在兩者之間取得平衡,考驗著我們執法和政策制定部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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