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朝時期,若將一個無罪之人判成重罪,宣判官會得到哪種處罰?
不管處於哪個年代,在律法宣判這方面,都不可能達到完美的程度,對於一些錯綜複雜的案情,難免會出現誤判,再加上有些案情官民同某,貪贓枉法,從而指鹿為馬,導致正義不在。
縱觀歷代歷朝中,出現的冤案、懸案不計其數,在不同的朝代,對於冤案的處理、上訴也是截然不同,而宋朝在這方面無疑做得最好,對於一些法官錯判、或是故意判錯的案件,一經查明,朝廷會直接追究執法官的責任,正是這種黑白分明的態度,致使宋朝在冤案這塊,相比其他朝代而言,明顯降低了很多。
在宋仁宗那個時候,隴州就發生了一件錯判案,首先是隴安縣平民龐仁義到縣衙告密,指出馬文千、高文密等五人是劫盜。曾幹了多次殺人越貨案,隴安縣衙執法官董元亨馬上下令捉拿馬文千、高文密等人,並交到上級刺史部審訊。高文密在牢獄中遭到嚴刑逼供,由於煎熬不在,死在了牢中。剩下幾人也跪伏認罪,此案經隴州司理院再次審判無誤後,馬文千等四人被直接判死刑。然而馬文千的父母報復,再次上訴,但此案的執法官孫濟不予受理。經過種種程序後,馬文千四人就被執行了死刑。然而就在馬文千四人處死後,在秦州卻捉拿到了這些搶劫案件的真正兇手,這個時候隴州一系列司法才發現馬文千幾人是冤枉死的。
對於馬文千等人的這個冤案,各機關馬上介入處理,宋仁宗更是給冤死者的家庭派人安撫,並發放補貼金,免他們的家人三年的勞動差役,同時對這個案件的執法官進行處罰。
為匡扶正義,宋朝制定成了一套周密、詳備的錯案責任追究制度。它分別是「故」和「失」;「入罪」和「出罪」。這兩種概念看似複雜,其實它是代表四種司法犯罪:故入人罪、故出人罪、失入人罪、失出人罪。宋朝也有的百姓把它稱做「出入人罪」,把這種追究「出入人罪」的司法責任的制度稱做「出入人罪法」。
「故入人罪」,是指司法官故意泛濫枉法,故意把沒有罪的人判成有罪,或者是把輕罪者判成重罪者; 而「故出人罪」是指司法官收受他人財物,故意賣弄人情為罪犯開脫罪名,把有罪的人判成沒有罪,或者重罪輕判;「失入人罪」指的是司法官沒有承擔責任,無意中把沒有罪的人判成有罪,或是重罪輕判;「失出人罪」指的是司法官失誤,把有罪的人判成無罪,或是把罪輕的人判成重罪。
對於造成「故入人罪」錯案的執法人,按照《宋刑統》中的制裁,處罰是相當嚴格的,它分為兩種情況:一是「諸官司入人罪者,若入全罪,以全罪論」,意思就是說,若是司法官故意把沒有一點罪的人判成有罪,如果一旦案發,受害人所承受的種種罪刑,就要由造成這件錯案的司法官來承擔。就比如一個無有一點罪的人被故意判了死刑,以後這個案情一旦查明真相,那麼這個宣判的執法官也要被處以死刑。
另一種情況則是,「從輕入重者,以所剩論」,就是說,一個人的確犯了罪,但不是重罪,而司法官故意判成重大罪狀,一經查實,那麼這個輕罪者被判成重罪期間,所承受的種種處罰,也必須要那個錯判的執法官來承受,就好一個本來只發配五百里處勞務的罪犯,而司法官故意把他發配到一千里外勞務,這其中多出來的「五百里」,就要由那個司法官承擔,換句話說,這個司法官就要判發到五百里外進行勞務。而對於這種情況,只有在一種情形下可以罷免司法官的責任,那就是錯判的犯人還沒有受刑前被發現是錯判,從而沒有承受本不應承受的罪責,這種情況下,這個錯判的司法官就可以不用承擔相應責任。
這就是宋朝,條理條文,層層透明,從而使得宋朝在文化教育這方面,得到了高度的繁榮,百姓素質有了質的提升,官府幕僚執法嚴明,致使大宋王朝存在於天地間300多個年頭。
※趙匡胤要新皇帝登基前必進密室看的一塊石碑,沒想到是惡毒的詛咒,卻庇佑宋朝百年盛世
※他是南宋最後的中興名將,滅亡了金國,還了岳飛的夙願,最後一戰很悲壯!
※「宋揮玉斧「是個啥?面對大理,宋太祖的英明神武哪去了?
※以退為進,這位政界大腕用高超智慧守護政治節操
※精彩發現:如果沒有他宋朝可再延續幾百年,靖康之難中「功不可沒」
TAG:宋朝 |
※在古代犯了死罪或重罪,不判死刑,為何一言不合就發配邊疆
※無罪還是重罪?朴槿惠案二審,這個證人是關鍵!
※古時候的重罪犯人被抄家後,其家中的女人會被如何處置?十分凄慘
※古代重罪犯人為什麼不會被關很久,而是被判流放?流放很可怕嗎
※當得知對你犯下重罪的那個傢伙死了時,你會有什麼感覺?
※為什麼歷史上犯重罪的人都是絞刑而死?想不到還有這樣的說法
※周立波案情最新進展,原本的重罪可能會被從輕或判無罪?
※古代的人為何要把犯重罪的人發配在邊疆呢?而不是直接處死
※古代「抄家」到底是重罪還是輕罪?為何被判抄家,蘇燦不怕反笑?
※終極一班:金寶三把筆靈畫沒了,這可是重罪,會被神仙處罰嗎?
※無論以前犯過什麼樣重罪,誦此咒都可以滅除
※無論以前犯過怎樣的重罪,誦〈楞嚴咒〉都可滅除
※台灣星二代才獲假釋又遭重罪控訴,最重可判十年,其母負主要責任
※犯了下無間地獄的重罪,這位菩薩都能給你消除
※入獄24年只是前奏?朴槿惠還有兩項重罪未宣判!
※前世應該下地獄,只因臨終聞到佛號,才得人身,已是重罪輕報
※林肯曾犯違憲重罪,為解決此事採取不光彩手段,反倒成就他的偉大
※墮過胎的你,今日把這個法布施一次!便可化解墮胎重罪,助嬰靈永離苦痛,得佛接引,往生極樂!
※二審判決剛過,又一大重罪等著朴槿惠!民眾潸然淚下!
※修行精進的人,是不是可以重罪輕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