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懂原油》第7期 原油期貨的套期保值
原油
原油期貨上市迫在眉睫,下文將簡述套期保值的實操應用。
(一)原油消費企業的買期保值
對於以原油等為原料的石化企業或煉廠,和航空公司等成品油消費企業來說,因擔心原油或成品油價格上漲,為了防止購進原料時,石油價格上漲而遭受損失,可採用買期保值的交易方式來及時鎖定或降低成本,即在期貨市場買進數量相等的期貨合約,等到實際購進石油現貨時再賣出期貨頭寸對沖作為保值手段。
具體操作方法如下例:
6月1日,一個煉油廠和當地分銷商達成一份遠期合約,商定在8月份對其銷售一批成品油。該煉廠根據當時的原油價格343元/桶計算煉油利潤,與分銷商簽訂銷售價格。煉油廠目前尚未購入貨源,也還沒有用於提煉的貨源保證或定價,一旦原油價格上漲,勢必侵吞銷售利潤,為規避價格上漲帶來的成本變動,該煉廠決定在上海國際能源交易中心對100000桶原油進行SC原油期貨(中質含硫原油期貨合約)買期保值交易。
交易情況如下表所示:
通過這一套期保值交易,雖然原油現貨市場價格出現了對煉廠不利的變動,該煉廠在現貨市場損失了2500000元;但是在期貨市場上的交易盈利了2500000元,從而消除了價格不利變動的影響。該煉廠現貨採購成本上漲到了368元/桶,但通過期貨端的收益補償,其真實採購成本仍然為368-25=343元/桶,實現了鎖定成本的目的。
(二)原油生產企業的賣期保值
向市場提供原油的產油商和提供成品油的煉廠,作為社會商品的供應者,,存在產成品尚未售出時價格便已下跌影響銷售利潤,或者常態庫存因價格下跌導致庫存貶值等風險。為防止商品價格下跌而使企業遭受損失,可採用利用期貨工具進行賣期保值的交易方式來鎖定銷售價格或防止庫存貶值,即在期貨市場上售出數量相等的期貨,等到實際售出現貨時再買進期貨頭寸對沖作為保值手段。
具體操作方法如下例:
7月份,某油田了解到原油價格為343元/桶,生產利潤可觀,故加緊生產;但是,它擔心現貨市場上的過度供給會使得原油價格下跌,從而減少收益。為避免將來價格下跌帶來的利潤損失,該油田決定進行在上海國際能源交易中心對100000桶原油進行SC原油期貨(中質含硫原油期貨合約)的賣期保值交易。
其交易和損益情況如下表所示:
通過這一套期保值交易,雖然現貨市場價格出現了對該油田不利的變動,價格下跌了25元/桶,因而少收入了2500000元;但是在期貨市場上的交易盈利了2500000元,從而消除了價格不利變動的影響。該油田現貨銷售價格降至318元/桶,但通過期貨端的收益補償,其真實銷售價格仍然為318+25=343元/桶,實現了鎖定利潤的目的。
(三)石油貿易商的套期保值
對於原油貿易商、儲運商,既是這一標的物的買方同時又是賣方。在原油的採購和銷售過程中數量並非時刻對等,其在現貨上會出現裸露的凈頭寸,又因為採購與銷售存在時間上的差異,因此價格的波動對貿易商的經營利潤會造成較大衝擊。此時應根據每月的現貨凈頭寸裸露情況決定應該進行買期或賣期保值。例如,當銷售價格鎖定,企業想要在市場中採購原料,特別是判斷原油價格趨勢性上漲的概率較大時,須及時買入原油期貨合約,待原油價格達到目標位後或企業實際購入原料後選擇平倉,在期貨市場獲得盈利用以對沖成本上行帶來的損失。如果價格不升反降,只要基差朝有利方向變動,仍可選擇期貨平倉,或者乾脆通過交割在期貨市場上購入原油現貨。交割主要作為備用手段。
對於貿易環節企業來說,既是買方又是賣方,因此有兩點要著重指出:第一,不論是採購端還是銷售端,必須同時鎖定價格,不管是採用現貨訂單的手段還是通過期貨套保的途徑,只鎖定某一側則風險仍然存在;第二,套期保值操作,實際上是將絕對價格變動風險轉化為基差變動風險,應根據基差的變動方向調整現貨周轉,博取基差收益,貿易環節企業買賣方向靈活,是更易於基差逐利型套保的參與主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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