論乾嘉年間希布察克部布魯特
一、引 言
清代文獻中,柯爾克孜族被稱為「布魯特」,歷史上,又被稱為「堅昆」、「鬲昆」、「黠戛斯」、「乞兒吉思」、「吉利吉斯」等。乾隆年間,在清朝底定西域的過程中,哈薩克、布魯特等外藩部落相繼歸附,哈薩克與布魯特在清代西北邊疆佔有重要地位。
有關清代布魯特,學界多以布魯特諸部作為整體進行研究,其中《柯爾克孜族簡史》及其修訂本,就清代柯爾克孜族歷史進行了一些基礎性的研究。潘志平討論了布魯特諸部的構成、分布、親緣關係等問題;苗普生闡述過清朝治理布魯特的政策,其所著《伯克制度》一書中也涉及清代布魯特的官制;馬文華論及18—19世紀布魯特的社會經濟,涉及布魯特的部落構成、社會、經濟結構等內容;近年來,仍有學者就相關基礎問題加以討論。零星的相關研究,也散見於其他清代西北邊疆史的研究之中,在此不一一列舉。
清代布魯特部落眾多,各部與清朝的親疏關係及諸部地位不盡相同,我們選定希布察克部作為研究對象,正基於諸部地位和角色的不平衡性,與該部相關的人物、事件在乾嘉時期較具典型性,對其進行專題研究,有助於突出該部的典型地位,也有助於進一步理解清朝的布魯特治理政策及其變遷。
二、阿奇木與希布察克部的角色定位
希布察克本為中亞歷史上的一個著名部族,史書中又作可弗叉、欽察、乞卜察兀等,為突厥之一支。原在額爾齊斯河流域,11世紀向西擴展,達黑海、裏海以北廣大地區,這一廣大地區亦稱欽察草原。希布察克部在歷史發展的過程中,逐漸融合於中亞地區的多個部族之中,蒙古、柯爾克孜、烏孜別克等民族中皆有其分支。清代布魯特由多部構成,希布察克部為其中一部,在清代文獻中又作「克布察克」、「奇卜察克」、「吉布察克」等,該部主要於清朝平定回部的過程中登上歷史舞台。
乾隆二十年(1755)二月,清朝乘準噶爾部內亂,瓦解了達瓦齊政權,當年六月,派遣白山派和卓波羅泥都前往接收和管理天山南路,隨行者中,除了清朝侍衛托倫泰外,還有吉爾吉斯的首領。隨後,波羅泥都、托倫泰率軍征服了黑山派所控制的喀什噶爾、葉爾羌城,這一過程中,布魯特首領做出了貢獻。乾隆二十六年(1761),希布察克部額穆爾比率部自安集延內附歸來,額穆爾即稱:「前隨侍衛托倫泰,同布拉呢敦等攻取葉爾羌,後聞布拉呢敦欲相殺害,因率四百餘戶逃往安集延」,這說明,額穆爾即曾作為布魯特首領,隨同托倫泰、波羅泥都收服天山南路。
乾隆二十一年(1756),阿睦爾撒納叛亂後,小和卓霍集占乘機逃回天山南路,說服其兄波羅泥都發動了叛亂。乾隆二十三年(1758)初,清朝舉兵天山南路、平定大小和卓叛亂,當年四月,定邊將軍兆惠在經由特木爾圖淖爾前往喀什噶爾、葉爾羌的過程中,招服了東布魯特薩雅克、薩爾巴噶什等部。乾隆二十四年(1759)初,清軍經歷了呼爾大捷及黑水營解圍,當年六月,兆惠、富德分別率軍,兵分兩路,再次征討和卓叛軍,於閏六月中旬順利佔據喀什噶爾、葉爾羌兩城。明瑞於閏六月十五日起程,受布魯特牧民及當地居民的引導,於霍斯庫魯克山殲敵五百餘人、生擒三百餘人,叛軍逃遁;閏六月十八日,富德安撫葉爾羌居民之後,率軍追趕逃敵;原駐紮葉爾羌、喀什噶爾兩城之間要隘的清軍,則在阿里袞帶領下追剿叛軍。七月初,富德、明瑞、阿里袞三路清軍會合後,先後於七月初九日、初十日在阿爾楚爾山和伊西洱庫爾淖爾擊潰叛軍,和卓兄弟潰逃至巴達克山,後被巴達克山汗素勒坦沙處死,大和卓之屍不慎被盜,巴達克山遂將小和卓首級呈獻清朝。
此間,希布察克部布魯特之比阿奇木(阿齊木、阿其睦),乾隆二十四年(1759)閏六月二十日,「定邊將軍兆惠等奏賞阿齊木五品頂戴,並派往阿里袞軍中作為嚮導」。七月三日,「參贊大臣阿里袞等奏賞阿齊木五品頂戴,並用作嚮導追剿霍集占」。這說明,阿奇木被派往阿里袞軍中作為嚮導,對清軍追剿和卓叛軍產生了積極影響,並被賞五品頂戴。當年八月,巴達克山呈獻霍集占首級,阿奇木與霍集斯等人參與到接收首級的過程中,他們要求濟爾噶勒、呢雅斯索丕等人識認霍集占首級,富德奏稱:「三十日,額爾登額等到營,臣等與領隊大臣、侍衛官員,及伯克霍集斯、摩羅、郭波和卓、布魯特阿奇木,令其識認」。
鑒於阿奇木之貢獻,乾隆二十四年(1759)八月初,富德等「奏請獎賞於西路軍營效力之布魯特比阿齊木等」。九月,清高宗根據富德等人的奏請,降諭嘉獎阿奇木等人:「布魯特畢阿奇木嚮導大軍,亦屬效力……又藍領侍衛賽神保、伊什,收降布魯特……畢阿奇木授為散秩大臣。」阿奇木被授為散秩大臣,侍衛賽神保、伊什因收降布魯特而被嘉獎,表明阿奇木作為軍中嚮導之時,其部眾也同時歸附於清朝。啟泰也因招降希布察克部而被授為三等侍衛,「兆惠等奏稱:藍領侍衛啟泰招降奇卜察克布魯特,在阿勒楚爾、伊西洱庫爾淖爾擊賊,直至拔達克山,俱屬奮勉效力等語。啟泰著加恩授為三等侍衛。」這表明希布察克部的歸附,就發生在阿勒楚爾、伊西洱庫爾淖爾大戰過程中。
在清朝平定準部、回部的過程中,準噶爾各鄂拓克來降宰桑,以及回部各城歸附伯克,多被授為內大臣、散秩大臣等職銜。阿奇木因作為清軍嚮導被授為散秩大臣,除了阿奇木,未再有布魯特人被正式授予該銜。另有額德格訥部布魯特之比葉爾鐵拜,因於乾隆四十九年(1784)追捕阿奇木之子燕起有功,清高宗雖欲授其散秩大臣銜、二品頂戴,但後來因其屬人放走燕起,所賞各項最終被撤銷。故而,阿奇木是唯一被授為散秩大臣職銜的布魯特人。
清朝任命阿奇木為布魯特散秩大臣,也是為了讓其統領布魯特諸部。乾隆四十九年(1784),阿奇木因誣控鄂斯而被解京治罪,上諭:「阿其睦已獲罪解京,著傳諭保成,於布魯特十九鄂拓克人內各放一比管轄,分其權勢。」滿文寄信檔載:「布魯特之阿其睦,系來投朕效力之舊屬,節次升用至散秩大臣,自然總督眾布魯特。」這說明,在此之前,阿奇木一直受命於清朝,擔任布魯特總比,管轄布魯特十九部。布魯特各部並未形成統一的政治實體,諸部之比「各君其地、各子其民,力敵勢均,不相統轄」,布魯特諸部歸附之後,清朝任命阿奇木為散秩大臣,由其督撫布魯特諸部,這是治理布魯特的一種隱性政策。
乾隆二十五(1760)年九月,阿奇木被授為喀什噶爾所屬地方阿喇古之阿奇木伯克:
臣新柱面奉諭旨,命與舒赫德酌量將散秩大臣阿奇木補授阿奇木伯克,但現在回部各城阿奇木伯克俱補授有人,今阿奇木系布魯特人,若於布魯特附近回城補授,庶為人地相宜。查阿喇古尚無阿奇木伯克,請以布魯特阿奇木補授,可以外防布魯特,內輯阿斯騰阿喇圖什等處。至阿喇古有回人三百戶,從前阿奇木伯克定為六品,阿奇木系散秩大臣,即以原銜管理阿奇木伯克事務。奏入,得旨,如所請行。
此前,清高宗即傳令將阿奇木補授為回城阿奇木伯克,惟此時才出現空缺職位,阿奇木擔任該職,正可使其兼管布魯特和回部地方事務。次年正月,阿奇木則由阿喇古阿奇木伯克被調授為塔什密里克阿奇木伯克,海明曾質疑舒赫德等人有關該事的奏議,認為塔什密里克並非要路,對溝通商貿而言,阿喇古之位置更為重要,清高宗指出:「以塔什密里克等處與布魯特接壤,而散秩大臣阿奇木系布魯特人……俟有布魯特接壤之伯克缺出補授,是舒赫德等所奏,原不因布魯特等往來行走之多寡也。」這說明,塔什密里克因與布魯特接壤,更利於阿奇木兼理布魯特與回部事務。
阿喇古、塔什密里克皆系喀什噶爾所屬小城。阿喇古位於喀什噶爾城東北一百四十里處,為喀什噶爾之東界,與烏什相鄰。塔什密里克則位於喀什噶爾城西南一百四十里,地處喀什噶爾、英吉沙爾兩城之間。阿奇木先後被授為兩城之阿奇木伯克,源自於清朝治理布魯特的政治需要。椿園即言:「(塔什密里克)與布魯特密邇,設四品阿奇木伯克為散秩大臣布魯特阿奇木也,霍吉占亂,阿奇木效力行間有功,上以此地賜之,回子亦歸其管轄」;《欽定西域同文志》將阿奇木列入喀什噶爾職官系統中:「阿奇木,以散秩大臣銜,官四品阿奇木伯克,按阿奇木本布魯特人,舊亦稱布魯特阿奇木雲。」阿奇木作為布魯特人,在喀什噶爾所屬地方職官系統中佔有一席之地,較具典型性,基於此,阿奇木、阿瓦勒,以及其他回部伯克一起被賞與果園:「又希卜察克布魯特散秩大臣阿奇木、英噶薩爾阿奇木伯克素勒坦和卓、沖噶巴什布魯特阿瓦勒比等,各給一處,以為來城住宿之地。」二者皆為布魯特人,被賞與果園,以作為來喀什噶爾之駐地,體現出二者享有較高的體恤待遇。
阿奇木身兼多職,也參與到邊疆事務之中,乾隆二十六年(1761)四月,喀什噶爾參贊大臣舒赫德奏言:
葉爾羌、喀什噶爾,為回部大城、外藩要路,兩城之間,有英噶薩爾城,距拔達克山隘口甚近。布魯特散秩大臣阿奇木及阿奇木伯克素勒坦和卓,俱能熟悉外藩情形,其葉爾羌所屬沙爾呼勒附近之布魯特等,俱系阿奇木舊管。兩城聲息相通,不可自分畛域,尋常該管事宜,猶可自行辦理,再為知會;其關係外藩事務,或委員、或移文,宜會同商酌,至事體較重,則兩城大臣,應會於英噶薩爾,虛衷商榷。
阿奇木同英吉沙爾阿奇木伯克素勒坦和卓,皆熟悉外藩事務,在外藩事務處理中具有重要作用,故而舒赫德要求葉、喀兩城大臣會同商酌相關外藩事務,阿奇木在邊疆事務中的角色由此可見一斑。乾隆三十年(1765),阿奇木同阿瓦勒等率布魯特兵,幫助清軍平定烏什回亂,因奮勉效力、著有勞績而受到嘉獎。阿奇木管領邊疆事務諸多,包括樹立紀功碑、安置自外歸附的布魯特人、牧放官牛、查拿搶掠牲畜罪犯、前往什克南交涉等。
通過滿文檔案,可以得知,布魯特侍衛額森(阿森)與色勒庫爾部布魯特之比巴克提皆為阿奇木之胞弟。額森因出征巴達克山被授予五品頂花翎,並被補放三等侍衛,在布魯特人物中具有較高的地位,多次受命處置邊疆事務,最終享有二品頂戴。乾隆三十七年(1772),額森與阿瓦勒被賞與普爾錢,這在布魯特人中較為罕見,「阿森、阿瓦勒前俱在軍營出力奮勉,既無養贍之項,著加恩於喀什噶爾庫貯賞餘一百騰格普爾內,每年各賞給五十」。巴克提於乾隆三十三年(1768)被賞與四品頂花翎,庫楚克(昆楚克)、綽瑪克(楚瑪克)兄弟二人為巴克提之子,《欽定新疆識略》稱其「原系希布察克布魯特」,乾隆四十九年(1784),清朝治罪於阿奇木時,回部大臣之所以將額森、昆楚克等人拿解,也正是因為他們是阿奇木之近親。希布察克部之比額穆爾,同樣為阿奇木之弟,額穆爾於乾隆二十六年(1761)年三月,率部歸誠,清朝授予其三品頂戴,其弟穆魯特同回部伯克一起進京入覲。阿奇木諸弟皆享有頂戴,阿奇木之子燕起則於乾隆四十五年(1780)被授予六品頂戴。從阿奇木個人及其子弟的身份、地位來看,阿奇木家族具有較強的勢力,堪稱望族。
希布察克部所處位置較為特殊,「布魯特則希布察克部落在喀什噶爾之南,為最近」、「希布察克部落,在英吉沙爾城東南鐵列克卡倫至西北圖木舒克卡倫以外,及喀什噶爾西南伊勒古楚卡倫內一帶,游牧拔達克山、布哈兒等地方」,說明希布察克部距離喀什噶爾較近,部分屬眾居於伊勒古楚卡倫以內,伊勒古楚卡倫位於喀什噶爾西南一百五十里,即處於今新疆疏附縣塔什米里克鄉政府附近。故而,伊勒古楚卡倫即位於塔什密里克地方,阿奇木即於此地擔任阿奇木伯克,其屬眾在此地游牧、定居。該部之人因居於卡內,被稱為「熟布魯特」。道光年間,那彥成說:「查希皮察克愛曼系熟布魯特,乾隆年間,賞與卡內英吉沙爾附近之地方游牧。」希布察克部統領其他幾個布魯特部落,薩爾特、圖爾額伊格爾部(圖爾愛格)均屬於希布察克部:「(薩爾特)系希布察克所屬,在喀什噶爾西南伊勒古楚卡倫外游牧」、「希布察克所屬圖爾愛格部落,在烏帕喇特卡倫外,距城三百餘里」,同時,巴克提所領色勒庫爾部布魯特,也間接從屬於希布察克部。
關於卡倫內希布察克部布魯特之人數,嘉慶年間,松筠查辦希布察克部之比圖爾第邁莫特時,曾奏:
查卡倫以內游牧布魯特,於乾隆二十四年,經前參贊舒赫德等奏,聞住牧者僅二百餘戶。迨至乾隆五十二年,經前參贊明亮等查明,約有三百餘戶布魯特住牧卡倫以內,嚴禁不準卡外之布魯特私入游牧,辦理在案。今查卡倫以內住牧布魯特約有五百餘戶,因生齒日繁所致,恐卡外之布魯特私行潛入游牧,亦未可定。
這說明,乾隆中後期,卡倫以內僅有二三百戶布魯特人,至嘉慶末年大約有五百戶,這些布魯特人大部分應即為希布察克部之人。
希布察克部人參與到清朝邊疆的平叛、駐防之中,乾隆三十年(1765),阿奇木率希布察克布魯特兵,幫助清朝平定烏什回亂;乾隆三十九年(1774)八月,葉爾羌辦事大臣瑪興阿奏:「收希布察克部移來布魯特並駐守要隘」。徐松認為,布魯特「種人數十部,吉布察克為之首」。希布察克部在布魯特諸部之中居於首位,一直延續到嘉慶末年。
布魯特諸部首領被賞以不同品級的頂戴,並受到回部參贊大臣節制,「首領稱為比,猶回部阿奇木伯克也,比以下有阿哈拉克齊,大小頭目皆由喀什噶爾參贊大臣奏放,給以翎頂二品至七品有差」。以下表格,根據祁韻士的記載,就嘉慶十二年(1807)各部享有頂戴的人物數目進行了統計: 布魯特各部享有頂戴之人數表布魯特諸部首領職銜,父子相繼,「每部落之首領無額數,以曾經出力者為之,亦父子相繼,有罪則除」,布魯特各部人物所受頂戴也多為父子相承,可以發現,希布察克部有十八人享有不同品級的頂戴,明顯多於其他部落,說明乾嘉年間該部有功之人較多,因而受到清朝更多賞賚,希布察克部之地位居於各部前列。
三、乾嘉之際希布察克部的轉折
阿奇木作為布魯特人,地位顯著,但在乾隆四十九年(1784)薩木薩克通信一案中,阿奇木卻夥同額穆爾、阿里木等人誣控鄂斯,阿奇木最終被解至京,額穆爾等也被治罪。隨之,阿奇木之子燕起外逃,後被拿獲,但燕起之弟鄂布拉三卻仍在外逃亡,直至嘉慶初年,方為霍罕伯克那爾巴圖囚禁,故該事件成為阿奇木家族命運與希布察克部歷史的轉折點。
乾隆四十九年(1784)閏三月,落居撒馬爾罕的波羅泥都之子薩木薩克生活窘迫,「同行十餘人,求乞度日」,他暗遣人寄書信於喀什噶爾回人,獲取物件。鄂對之子、喀什噶爾阿奇木伯克鄂斯訪得此事,由喀什噶爾辦事大臣保成上奏。經審訊,得知薩木薩克通信一事之緣由,鄂斯欲藉機將薩木薩克誘來剿除。清高宗認為「將伊用計剿除,則非天朝體統」,主張將其誘捕並送京,照霍集斯例、賞給職銜。然而,當時出現了阿奇木之弟額穆爾隱匿薩木薩克所遣回人之事,隨之阿奇木、額穆爾及英吉沙爾阿奇木伯克阿里木等,卻控告薩木薩克與鄂斯通信。經保成審訊,「俱屬誣妄」,阿奇木等不服,又至烏什參贊大臣綽克托處控告。清高宗知曉後,認為應將阿奇木、阿里木、額穆爾解京,方為妥當。當年閏三月至五月,清高宗反覆降諭,多次密令保成、綽克托及伊犁將軍伊勒圖,將阿奇木等人拿解至京,但保成、綽克托一度並未果斷執行諭令,受到了清高宗責備。綽克托因率阿奇木等人,自烏什前往喀什噶爾與鄂斯質對,清高宗斥其欲消弭此事,綽克托終被革職。四月初,保成將阿奇木緝拿,解送至熱河。
該案源自額穆爾私自留宿薩木薩克所遣回人托克托素丕等人,後被鄂斯查出,額穆爾懼於鄂斯查辦,又私將托克托素丕打死,阿奇木庇護其弟,為脫罪責,與阿里木等人合謀,誣控鄂斯亦曾受過薩木薩克書札。隨後,阿里木、額穆爾等被即行正法,阿奇木因曾有功且已年老,被判斬監候。實際上,清高宗對阿奇木進行了積極的安撫,「僅因額穆爾犯罪,甚是憐愛阿其睦等,解到京城後,仍賞與伊生計及住房,又將伊等家口解送京城,令爾等骨肉完整」。
阿奇木被拿解送京後,其子燕起卻於乾隆四十九年(1784)四月下旬攜眾外逃,沖巴噶什、額德格訥、喀爾提錦、奈曼等多部布魯特人均協助清軍抓捕燕起。是年五月,額德格訥部葉爾鐵拜將燕起擒獲,但該部阿哈拉克齊穆拉特卻將其釋放,直至乾隆五十二年(1787)八月,清軍最終將燕起擒獲。燕起被擒獲後,其弟鄂布拉三仍在逃,乾嘉之際,雖經阿奇木之侄昆楚克等協助追捕,但清朝並未將其直接拿獲,後由霍罕伯克那爾巴圖將其鎖禁。
道光年間,張格爾等人以阿奇木之事蠱惑布魯特人,「據向布魯特等探問,能否出力,皆言前散秩大臣阿奇木曾經出力,屢次拿人,至今不過數十年,而子孫無一存者,報應相尋,及時榜樣,是顯為張逆所惑,殊難望其出力殲擒。」可以看出,張格爾以阿奇木獲罪一事來煽惑布魯特人,這是部分布魯特人參與張格爾之亂的原因之一。
阿奇木本人被拿解後,清朝調整了對布魯特的治理政策,同時,希布察克部的首領也發生了變更。前人在討論清朝治理布魯特的政策時,多以布魯特諸部作為整體來進行討論,未注意到相關政策的細微變化。乾隆四十九年(1784)閏三月,在對阿奇木等人的處置過程中,清朝即著手調整相關治理政策:
再阿其睦等拿獲來京後,布魯特游牧事務,亦須妥協分晰辦理,方能永遠寧謐。朕思於布魯特中,如察罕雅素者,揀派數人,作為比銜,分設游牧,各自管理,則事權已分,即有事亦易辦理。
此時,清高宗即令在布魯特各部落分設比銜,管理諸部游牧,說明清朝已經意識到阿奇木管理布魯特權力集中之弊。布魯特諸部雖然各有其比,但在阿奇木誣控鄂斯事件之前,清朝設定由阿奇木擔任總比,管理各部。該事件之後,清朝顯然是要加強對各部首領的直接管轄。乾隆四十九年(1784)五月,清高宗在滿文寄信檔中有言:
今阿其睦犯罪,是以拿獲護解京城,遂即將布魯特之十九鄂拓克之人,
分別設比管理,分權互不統轄,尚斷眾布魯特盼顧之心,可永無事……於布魯特之十九鄂拓克,每鄂拓克各設一比,分別管理。設此等比時,由保成所奏換頂戴之布魯特多連、拜你澤爾等可授比者內,即具奏補授本鄂拓克之比,各自管理,其餘鄂拓克均同樣於其鄂拓克內,依伊等屬下布魯特等心愿,各選一人為比管理。
清高宗強調在各部落分設比職,分別管理,在希布察克部,多連、拜你澤爾等人脫穎而出,多連被授為希布察克部之比。
清代漢文文獻,鮮少提及多連,今人研究亦未重點關涉該人物,乾隆朝滿文寄信檔有助於知曉其更多細節。乾隆四十九年(1784)五月十八日,保成奏:「阿其睦次子燕起逃遁後,卡倫內所駐多連屬下布魯特驚懼,亦避往卡倫外,多連往追帶回駐地。」燕起外逃之後,卡倫內希布察克部屬人被驚擾,向卡外逃避,多連追索了這部分布魯特人。乾隆五十年(1785)十月二十九日,清高宗又提及該事:「去歲,多連於燕起等出逃時,因駐卡倫外布魯特等亦畏懼而逃之際,即前往追截,使其平安返回,並安撫其屬下人等,故此,施恩多連加級,賞四品頂戴花翎,授其為比,管理鄂拓克事務。今多連又因奮勉效力,施恩多連加級,賞戴三品頂翎。」這一材料表明,乾隆四十九年(1784)時,多連追索逃往卡外的布魯特人之後,即被授為希布察克部之比,並被賞與四品頂戴花翎,次年,多連又因奮勇效力,被加級賞與三品頂戴花翎。
阿奇木被送往京城後,多連擔任希布察克部之比,乾隆四十九年(1784)十月,保成奏請將阿奇木僕人賞與布魯特比多連;乾隆五十一年(1786)正月,多連被賞與土地、房屋和普爾錢,「茲加恩將從前賞給阿其睦之一塊土地、回子房屋賞之可也,並每年賞給一百五十騰格養育額份」。如此,阿奇木之僕人、土地、房屋皆被賞與多連,且多連每年享有一百五十騰格普爾錢,多連享受了較高的體恤待遇。
需要指出的是,嘉慶年間的希布察克部之比圖爾第邁莫特即為多連之子,他因孜牙墩事件而被枉殺。《清高宗實錄》僅提及「多連之子圖爾第」,並未就圖爾第邁莫特有更多記載。根據滿文寄信檔,可以確定,「圖爾第」即為多連之子圖爾第邁莫特。乾隆四十九年(1784)十月,保成奏:「為安撫布魯特等,已向宣召前來之各比等賞賜頂戴,其尚未前來之呼蘭部鄂拓克比托克托庫勒等畏懼遷徙,布魯特多連之子圖爾第邁瑪特追之喚回原處」,此處直接說明圖爾第邁莫特為多連之子,說明他直接參与了召喚諸部之比並賞給其頂戴之事。
苗普生先生曾指出圖爾第邁莫特為希布察克布魯特比額森之後裔,他主要根據漢文文獻記載推斷而出,額森與阿瓦勒,於乾隆年間被賞與普爾錢,《回疆通志》正記載了玻什輝及圖爾第邁莫特皆享有賞錢,「(每年)賞布魯特比博什惠七千五百文,賞圖爾第邁莫特七千五百文」,博什惠(玻什輝)繼承了其父阿瓦勒的普爾錢,苗先生由此推測圖爾第邁莫特相應地繼承了額森的歲俸,認為圖爾第邁莫特為額森之後裔,然而,上述滿文寄信檔表明這一推斷並不准,圖爾第邁莫特並非額森後裔,而是多連之子,多連也享有一百五十騰格(即普爾錢七千五百文)的養贍之資,後由圖爾第邁莫特繼承。
乾隆五十七年(1792)四月初二日,喀什噶爾參贊大臣明亮奏:「希布察克布魯特比多廉病故其子承襲其職」、「請將希布察克布魯特比多廉之房屋轉賞其子」。此處的「多廉」即多連,表明多連於此前病故,圖爾第邁莫特於此時承襲多連之比職,並繼承了土地和普爾錢。多連享有三品頂戴花翎,故而圖爾第邁莫特最初應當承襲了三品頂戴。根據《西陲總統事略》的記載,嘉慶十二年(1807)時,圖爾第邁莫特享有二品頂戴花翎,說明乾隆五十七年(1792)至嘉慶十二年(1807)之間,圖爾第邁莫特又被授予了二品頂戴花翎。
然而,嘉慶二十年(1815),圖爾第邁莫特因捲入孜牙墩事件而被枉殺,之後希布察克部地位就進一步衰落,布魯特部眾也漸離心於清朝。孜牙墩本為塔什密里克黑山派阿訇,他因娶白山派之女為妻,本欲將其妻室搬至塔什密里克,但受阻撓,因而決定起事,同時他曾與圖爾第邁莫特抱經發誓、結為兄弟。當年八月,孜牙墩攜眾焚燒馬廠、戕害官兵,永芹帶兵出卡追捕,拿獲部分逆匪。清仁宗專委松筠辦理此事,令圖爾第邁莫特配合追剿賊匪,最終拿獲了孜牙墩等人。然而,松筠在辦案過程中,卻將圖爾第邁莫特判以死罪、處以極刑,松筠知曉圖爾第邁莫特曾與孜牙墩抱經發誓,且事發當天又欲協同孜牙墩,故深信圖爾第邁莫特有同謀之罪,奏請將其斬梟。清仁宗閱覽其奏,認為松筠所奏疑點重重,密令長齡查辦,但長齡查辦尚未完結,松筠便將圖爾第邁莫特凌遲處死,清仁宗深為震驚,將松筠革職治罪。
長齡經查辦,得知圖爾第邁莫特雖曾應允幫助孜牙墩滋事,但受到了其妻、子弟的勸止,事後,他因欲佔有孜牙墩之田產而未遂,心懷怨恨,又有不甘心定行鬧事之言,但並未真正參與孜牙墩之事,故而,清仁宗認為松筠「辦理實屬草率」。圖爾第邁莫特死後,其妻木巴喇克因心生畏懼而逃出卡倫,其子阿則依被清朝地方政府監禁,嘉慶二十一年(1816)九月,其妻自行投回,清朝令其仍在卡內原游牧地方居住,並將其子阿則依領回,同時賞與圖爾第邁莫特所擁有的土地、房屋,「將其希布察克部落圖爾第邁莫特原有隨比田地房間,賞給該回婦等俾資養贍」。雖然圖爾第邁莫特之妻木巴喇克、子阿則依受到了安置,但其子阿仔和卓、熱仔、胡則逃至霍罕地方。嘉慶二十五年(1820)八月,張格爾糾眾三百餘人侵犯卡倫,殺傷官兵,搶掠馬匹,圖爾第邁莫特之子胡則、沖巴噶什部之比蘇蘭奇也與張格爾相糾集。此時,清朝對於蘇蘭奇參與滋事頗為不解,對於張格爾其人之真偽,尚表懷疑,但對於胡則參與其中,並未感到意外:「圖爾第邁莫特前因孜牙墩謀逆案內凌遲處死,其子胡則數年來逃往何處,此次帶兵前來,其意可知」。其後,清朝雖令人查拿胡則、蘇蘭奇等人,但並未能將其拿獲。
道光四年至七年(1824-1827),張格爾又多次糾集布魯特人、安集延人等,侵入卡倫,搶掠回城,南疆西四城因此產生較大震蕩,清朝經多方調兵,最終於道光七年(1827)底擒獲張格爾,平定了叛亂。此後,那彥成奉命處理善後事宜。道光八年(1828),那彥成奏准收撫外逃來歸的布魯特人事宜,稱其至喀什噶爾以後,即令伊薩克差人傳諭圖爾第邁莫特之子阿仔(孜)和卓及蘇蘭奇族叔拜莫拉特等人,以表收撫之意。當年十月,阿仔和卓遣其弟熱仔來喀什噶爾獻馬投誠,熱仔稱其父獲罪後,他們即攜眷逃往霍罕,且張格爾犯事時,他們並未助逆,「我哥哥阿孜和卓先差我來請安遞馬,只求恩典仍賞我們的地方居住,再與大皇帝出力」。那彥成認為,「其助逆與否,原雖難深信,此時兵威之後,招之即來,其恭順情形,實無虛詐」,因此奏請賞與熱仔六品翎頂,遣令其速回,並告之於阿仔和卓:「作速來城,再行賞給原住地方,並奏明大皇帝仍賞給伊父吐爾第邁瑪特二品翎頂。」那彥成上奏此事時,熱仔已經回至其兄所居之處,但因雪大封山,尚未到來。清宣宗批准了那彥成的奏請,「既據那彥成等先行宣示朕恩,賞給熱仔六品翎頂」。其後,那彥成並未言明後續事宜,阿仔和卓及其弟有可能於次年天氣轉暖之時,攜眾返回了喀什噶爾。
圖爾第邁莫特被枉殺之後,希布察克部布魯特地位遠不及從前,該事件也是清朝失布魯特之心的重要源起。那彥成言:「自嘉慶二十一年孜牙墩事一案,松筠以誤聽人言,誤將希皮察克愛曼世襲二品翎頂布魯特比吐爾第邁瑪特凌遲處死,以致該比之子阿仔和卓率其兄弟眷口逃往浩罕,各布魯特因而離心。」此後,希布察克部式微,其顯要地位,漸為沖巴噶什、奇里克等部所取代。
四、小 結
乾嘉年間,在布魯特各部之中,希布察克部與清朝關係尤為密切。該部之比阿奇木因充當清軍平定大小和卓叛亂嚮導,被授為散秩大臣。回部平定之後阿奇木身兼多職,管理布魯特和回部邊疆事務,其子弟也多享有頂戴,因而其家族堪為布魯特之望族。希布察克部因於卡內游牧、居住,被稱為「熟布魯特」。該部享有頂戴的人物數目居於諸部之首。然而,阿奇木等人誣控鄂斯事件,卻成為阿奇木家族及希布察克部歷史的轉折點,該事件也促使清朝調整了對布魯特的治理政策。此後,多連及其子圖爾第邁莫特先後任該部之比,但嘉慶年間,圖爾第邁莫特卻因孜牙墩事件而被枉殺。其後,希布察克部地位漸衰,上述事件也為道光年間布魯特人參與張格爾之亂埋下了隱患。闡述乾嘉年間希布察克部的典型地位、人物和事件,可以為推動清代布魯特歷史的研究帶來新的啟發,我們也盼與學界同仁進行更多探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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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夏人、漢人到中華民族——對中華大地上主體族群凝聚融合軌跡的考察
※乾隆末至光緒初藏哲邊界相關問題研究
※1895年中英「藏哲勘界」研究
※中原兩周列國源流述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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