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車上路出車禍,男子將重傷司機送醫院,因沒保護現場,保險拒賠
王大亮所在的公司效益不錯,年底發了一筆獎金。王大亮心花怒放,駕照拿了六年,終於可以實現買車夢想了。
周末新車到手,王大亮就帶著全家出去玩。回來時,經過一個十字路口,有輛車停在人行車道上,沒等王大亮把車開過去,那輛車卻突然啟動,並開到了王大亮所在的車道上,王大亮剎車不及,直接撞了上去……
王大亮的車速很快,又是用車頭撞擊那車的側面,所以那輛車受損嚴重,而王大亮的愛車受損很輕,人也沒事。王大亮急忙下車查看,對方車頭已經嚴重變形,坐在駕駛室里的人滿臉鮮血,已經昏迷。王大亮馬上打電話報警。眼看情況危急,王大亮就把傷員從駕駛室里抬出來,自己開車先把傷者送去了醫院。傷者受傷很重,但因為救治及時,沒有生命危險。
聽到這個消息,王大亮長出了一口氣。可緊接著他又接到一個電話,對方自稱是保險公司的工作人員,說因為王大亮沒有保護好現場,最多只能賠償80%的保險額。聽了這話,王大亮的心沉到谷底——自己的錢差不多都買了車,現在手裡哪有餘錢?再說,自己可是交了一萬多的全險啊!難道自己救了人,還要蒙受經濟損失?當時的情況那麼緊急,如果不先救人,傷者恐怕會有生命危險啊!
王大亮想不通,就找保險公司理論。沒想到,對方稱讓王大亮承擔20%已算是好的。按規定,車輛出險後未經處理駛離事故現場的,一般按同等責任論處,甚至可拒賠。
對方還說,商業險一般是按事故責任比例賠付的,就本案而言,王大亮開車救人的出發點是對的,但也要注意保護好現場。如未能及時保護事故現場,交警部門處理時,就可能加重肇事車主在事故中的責任,從而出具帶有行政處罰性質的事故認定書。
後來,王大亮又找到處理事故的交警,交警給出的答覆大同小異。交警解釋說:「最好在車裡安裝行車記錄儀。如果沒有的話,可以用粉筆、紅磚之類的東西標記一下位置,也可以用手機拍幾張不同距離的照片,花不了幾分鐘。」
聽了交警的話,王大亮垂頭喪氣,看來自己是賠定了。
不過,交警的另一番話卻讓王大亮感到欣慰:「從自利的角度看,還是救人優先。即使對方存在過錯,見死不救,也不能擺脫自己的責任;如果能及時救活人,還可減少自己將來的賠償責任和良心譴責。」
律師點評:
《先救人還是先保護現場》故事涉及的一個法律問題,即交通事故中當保護現場和搶救生命發生衝突時的無過錯責任原則。
根據法律規定,交通事故中,車輛駕駛人應當立即停車,保護現場;造成人身傷亡的,車輛駕駛人應當立即搶救受傷人員,並迅速報告執勤的交通警察或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因搶救受傷人員變動現場的,應當標明位置。乘車人、過往車輛駕駛人、過往行為人應當予以協助。
故事中,王大亮顯然是因為搶救傷者而沒有保護好現場。因此,儘管看似有所疏忽,但原則上無大錯,則當應以無過錯責任認定,依法可減輕責任。
當然,我們在實際操作中,也必須冷靜思考,在不影響果斷救人的前提下,儘可能留下標記或者拍照留存證據。
※離婚後前妻瘋癲,兒子整日沉默哭訴要轉學,查明原因父親膽戰心驚
※父親病逝,女保姆戴了他玉佩,遭女兒痛罵,老人迴光返照說出真相
※寺廟遭洪災,老和尚拿金蟬賣錢修廟,奸商壓價買下,結果遭了報應
※老人遭兒子暴打,男子接回家養十年,老人拿出金豆,窮小伙變富商
TAG:三哥說 |
※兩隻流浪狗保護同伴用肉身擋車,路人下車查看後被感動了!淚崩!
※汽車超牛人:車髒了到底該不該洗車,應該多久洗一次,能保護車漆不老化
※不管多貴的車,隨車放這幾樣工具,保護自己也保護親人
※劉彩琪雇保鏢保護自己,沒想到保鏢被收買,蕭清面臨危險
※狗媽媽被撞斷腿,為了保護孩子艱難爬行求救,路人看到嚇一跳!
※一場車禍發生後,本該被保護的她!卻因容貌被這樣對待
※警惕!流感還沒走,更厲害的病毒正流行!保護孩子是當務之急
※母狗為了保護寶寶不被帶走,拚命咬住主人的衣服不鬆開,要給人看哭了
※買了新車,馬上保護好吧
※女子買首飾被騙,老闆跑路,不得已尋求法律保護
※洪水中車主們如何保護車?有人套塑料袋,有人將車吊起,最後一種卻讓人感動!
※續順風車事件後,又出一起尾隨事件,女生該如何保護自己?求自保,滴滴用戶流行「改頭像」
※三頭麋鹿在自然保護區內被撞死 肇事車輛未找到
※幼兒險被陌生男拖走,我們該怎麼保護孩子!
※為保護航母,他駕機沖向海面撞爆魚雷,卻終成陪葬
※此漢奸出行坐防彈車,幾十位保鏢貼身保護,連戴笠都干不掉,被一個廚子一菜刀就幹掉了
※為保護女性,印度推出「滴滴打人」軟體,保鏢會快速到你身邊保護你
※她是劇中小三,原配卻一路保護她,最後,還把丈夫送到她身邊
※女子停車橫跨兩車位,第二天兩個保鏢保護著車子,女子卻尷尬了
※長時間開車脖子受累,如何保護頸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