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地遭業主投訴虛假宣傳:在銷售時承諾未能兌現
近日,金地塞拉維花園業主就停車位問題、樓盤違建問題與開發商發生糾紛。從目前情況來看,雙方最大的矛盾點是,開發商在銷售時承諾未能兌現,使得業主意見很大。其中包括給高層住宅業主承諾的小區車位數量、給別墅區業主承諾的套內面積、私人車庫等。據了解,目前相關政府部門已介入調查。
金地塞拉維花園,包括金地鷺湖1號的普通高層住宅與金地1號院的別墅區,共29棟1511戶,其中104戶為別墅產品。公開資料顯示,該樓盤由深圳市金地北城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金地」)開發,是金地(集團)股份有限公司旗下公司。
目前來看,焦點問題在於,開發商在給金地塞拉維花園高層住宅業主與別墅區業主的承諾中,有部分資源重合了,以至於引發了兩個區域業主的不滿。在高層住宅業主看來,小區內不應該使用鐵欄、圍牆等構築分隔物,小區應該是一個整體,車位也應該歸全體小區業主所有;而在別墅區業主看來,所交的管理費不一樣,當初開發商承諾的贈送面積、花園、車位等也應該兌現。面對難以兌現的承諾,有業主認為開發商存在「虛假宣傳」等問題。
車位不足 高層住宅業主意見大
對於車位問題,高層住宅業主張小姐意見很大,她表示,在未經業主同意的情況下,開發商擅自加建分隔牆及格子牆,將地下車庫改成私有空間及車位分售給別墅區業主。這與購房時承諾的小區共有1500多個車位的信息不符,且還存在違建情況。
「小區建築現狀與規土委報建圖紙嚴重不符,經與市規土委及龍華土地監察局溝通確認,金地1號院別墅地下加建的分隔牆、格子牆在規劃驗收時不存在,」張小姐表示,在未經業主同意的情況下,開發商擅自加建分隔牆及格子牆,將地下車庫改成私有空間及近800個車位分售給別墅區業主,這已嚴重影響高層住宅業主的權益。
一份由龍華規劃土地監察局在5月22日開出的限期拆除通知單指出,「小區地下車庫違法搭建圍牆約150米」。目前,該圍牆已被拆除,不過,業主申先生表示,違建不止這些,「樓盤規劃圖紙顯示地下車庫中沒有任何隔牆,現在加建的格子牆還沒有拆除。」
「我們業主發現車位不夠用才去找原因」,申先生指著一道藍色的門告訴南都記者,「有業主發現這道門被封了起來,揭開發現『另一個世界』,與他們所用車庫相距甚遠」。南都記者看到地下車庫被分隔成兩大塊,一面是地坪漆、指示燈、「歡迎回家」的別墅區車庫,另一面則是僅有簡單的行車指示高層區車庫。
「確實不一樣」,別墅區業主周小姐告訴南都記者,「別墅區一個月的管理費就要交9元/m2,普遍高層住宅只交3元/m2」。
別墅區地下車庫被加建一層
「我們在看樣版房的時候,地下兩層是搭建好了的」,買金地1號院別墅物業的周小姐表示,在購房時,開發商承諾「地上三層、地下兩層,購房面積是194平方米,實際使用面積可達450平方米」,並且有私家車庫和下沉式的後花園。然而,令周小姐氣憤的是,這些當初的承諾,「沒想到是有風險的」。
「有風險你要提前告訴我」,周小姐認為開發商存在「虛假宣傳」行為,她表示,如果一開始知道有風險就不會買了,「我們還特地賣了另外兩套小面積房子來交首付,要是知道花1500萬元只買他們地上三層,我肯定不會要了。」
「你看看他們的宣傳畫冊,清清楚楚地告訴我們一共有五層」,周小姐說。經南都記者查詢該樓盤的戶型宣傳資料發現,其別墅產品負一層均設計了2個私家車位、地下夾層、下沉花園。而在周小姐的購房合 同 的 建 築 物 剖 面 圖中,同樣可以看到,其所購買的物業包含了地下室部分。
「當時開發商跟我們講,地下車庫層高5.8米,可以加建一層。在看樣板房的時候,樓盤銷售一直告訴我們,這裡可以怎麼搭那裡可以怎麼搭。」
「我們懶得自己弄,就交錢給金地物業統一加建了。」周小姐表示,地下車庫加建的費用還是自己出的。
如今,在金地1號院別墅19A和19B的地下車庫中,南都記者看到這裡堆放著從牆體上卸下來的樓板。經現場粗略統計,該處加建面積將近200平方米,如以開發商對別墅區8萬元/平方米定價,其市場價格將高達1600萬。「把加建起來的面積算起來,再用總價來平均,別墅的房子均價才3萬多」,申先生強調。
此外,在金地1號院別墅負一層,後院部分的一大片綠地已被鐵欄分割開。申先生認為這是把公共綠地劃給別墅私人業主所有。「當初開發商稱這裡的花園可以歸我們使用的,」周小姐向南都記者補充說。而與該處情況同樣的是,在高層的1-11棟,每戶的一樓都另外搭建了小花園。
高層住宅與別墅資源重合開發商承諾或難兌現
目前來看,焦點問題在於,開發商在給金地塞拉維花園高層住宅業主與別墅區業主的承諾中,有部分資源重合了,以至於引發了兩個區域業主的不滿。在高層住宅業主看來,小區內不應該使用鐵欄、圍牆等構築分隔物,小區應該是一個整體,車位也應該歸全體小區業主所有;而在別墅區業主看來,所交的管理費不一樣,當初開發商承諾的贈送面積、花園、車位等也應該兌現。
對此,金地回應稱,「根據《物權法》相關規定以及我司與高層、低層所有業主簽署的《深圳市房地產買賣合同》約定,『在項目建築區劃內,規劃用於停放汽車的車位、車庫歸屬出賣人所有』。我司同意將部分車位及下沉花園的使用權贈與別墅區業主」。經過將現有空間優化,目前高層區業主可使用車位數量為1392個,車位配比將達到1:0.99。
金地表示,項目在銷售期間,已分別在與高層、低層業主簽署的買賣合同的風險提示中,明確約定「高層住宅和低層住宅分開管理」。為提升高層區的公共區域品質,「我司已追加多項投入,包括將已符合設計規範的高層公共過道欄杆加高、公共景觀綠化品質提升等。」
不過,申先生表示,此前開發商就提出同樣的解決方案,未被大部分業主接受。因為負二層為人防工程層,僅11棟、12棟有電梯,其他高層需要經上述兩棟樓電梯出地面,使用上諸多不便。
對於違建問題,金地表示,具體由政府處理,同時也否認了「有地下兩層贈送」的說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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