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
首頁 > 最新 > 日本率先探索數字貨幣的立法與實踐意義

日本率先探索數字貨幣的立法與實踐意義

當下,許多國家的中央銀行都對數字貨幣的發展動向報以高度關注。日本承認數字貨幣的支付工具地位,免徵消費稅,無疑是重大的政策利好。此外,日本規模最大的銀行三菱東京UFJ銀行率先推出由銀行發行的數字貨幣,可以說是走在了潮流的最前線。

早在2017年1月13日至20日,中國人民大學金融科技與互聯網安全研究中心主任楊東教授就率領研究團隊赴日本進行考察交流,在此期間,針對具體的案例和內容形成了一系列相應的原創研究報告。對於數字貨幣的立法與實踐,楊東教授認為,數字貨幣能夠提供客戶更為安全便捷的支付清算服務,並有望進一步解決跨國貨幣兌換問題,標誌著傳統銀行業為應對金融科技新潮流邁出了自我創新的一大步。

同時,金融科技與互聯網安全研究中心與日本銀行、金融廳保持聯繫,近期日本銀行與金融廳的相關負責人將至北京、上海、杭州等地共同進行考察、交流,並與研究中心開展相關共同研究。

銀行發行數字貨幣的嘗試

早在2017年1月,為了提高支付清算服務的便利程度,運用科技手段開拓年輕群體中的新市場三菱東京UFJ銀行(MUFG,BankofTokyo-MitsubishiUFJ)就公布了獨自發行數字貨幣的構想。

三菱東京UFJ銀行是日本規模最大的三家銀行之一,隸屬於三菱UFJ金融集團。該銀行在2015年開始開發和測試這款名為「MUFG幣」的數字貨幣,進行數字貨幣的內部驗證,在其公司職員內部發行。單個MUFG幣的價格等於一日元,與日本法定貨幣等值。用戶可以通過智能手機APP或銀行ATM從自己的銀行賬戶中提現MUFG幣。作為一種零售支付代幣,該銀行鼓勵員工使用這個數字貨幣在內部食堂進行付款。

到了2017年5月,MUFG幣向MUFG銀行內部的員工開放國內支付的服務,開始進行運行實驗。最初的試驗對象是約200名員工,隨後這個群體將逐漸擴大,7月達到1000人,下半年將擴展到旗下的27000名員工。

值得注意的是,MUFG幣還將以很低的用戶手續費來推動日元與外國貨幣之間的貨幣兌換。這是由於在區塊鏈交易中不存在清算機構或中央機構,銀行使用這種金融技術可以實現顯著的成本節約。如果MUFG幣被用于海外匯款,預計手續費將會被削減到目前每筆交易數千日元(國際匯款)的十分之一。

MUFG已經與美國金融技術公司瑞波(Ripple)進行合作,成為了瑞波公司的全球支付領導集團(GPSG)的成員。該研究團體聚集了數十家銀行來支持一種「基於規則的區塊鏈網路」,旨在2018年實現區塊鏈全球資金轉賬。

MUFG將在2017年年內商業發行MUFG幣,向一般公眾開放。這一戰略如果成功將使得三菱東京UFJ銀行成為了全球第一家開發和部署自己的數字貨幣的大型金融機構。

《資金結演算法》的修正

2016年5月25日,日本國會通過了《資金結演算法》的修正案,該法案在民間也被稱作《虛擬貨幣法》,正式將包含比特幣在內的「虛擬貨幣」納入了法律規制的體系內。該法於2017年4月1日正式實施,已經發生法律效力。這次《資金結演算法》修正案的主要內容包括:

1.明確了「虛擬貨幣」的概念。該法規定,「虛擬貨幣」是指:

在購買商品、貸出、接受他人提供勞務的情形下,能夠為清償前述行為的對價而對不特定人使用,且可以以不特定人為相對方進行買入或賣出的財產性價值(限於由電子機器或其他工具用電子方法記錄之物,不包括本國通貨、外國通貨、以及貨幣計價資產。下一項同樣),且可以用電子信息處理系統進行轉移之物。

可以以不特定人為相對方與前項記載之物進行相互交換的財產性價值,且可以用電子信息處理系統進行轉移之物。

這一定義中的所謂「貨幣計價資產」(日語:「通貨建資産」)是指,以本國貨幣或外國貨幣計價,通過本國貨幣或外國來進行債務履行、退還或其他同類行為的資產。因此,儲值卡等電子貨幣不屬於虛擬貨幣,它是貨幣計價資產的一種。

簡而言之,「虛擬貨幣」被定義為通過互聯網可以在不特定多數主體之間用於買賣商品或服務的財產性價值。根據前述定義,包含比特幣在內的「虛擬貨幣」正式被規定為支付手段的一種,其地位得到了法律的承認。但是,它仍然不同於法定貨幣,在稅法等相關法律修改之前仍然被視作資產。不過,從2017年7月開始,由於虛擬貨幣成為了法定的支付手段,購買比特幣等虛擬貨幣,或者說用法定通貨兌換虛擬貨幣,將不再需要繳納消費稅,市場認為這對比特幣的交易而言將成為重大市場利好。

2.引入「虛擬貨幣」交換業者的概念並正式加以法律規制,實施註冊制,將其置於金融廳的嚴格監督之下,並對業者課以多項行為義務。其義務包括但不限於:對信息採取安全管理措施、委託第三方執行業務時對其進行指導、向用戶說明「虛擬貨幣」與法定貨幣的區別、對用戶財產進行分別管理、由註冊會計師或監查法人進行定期監查、製作並保管賬本、撰寫事業年度報告並向內閣總理大臣提交。

3.加強反洗錢、反恐怖融資方面的聯動保護。把「虛擬貨幣」交換業者列為《犯罪收益移轉防止法》上的特定事業者,使其承擔該法中規定由特定事業者承擔的相應義務。

總而言之,日本的《資金結演算法》修正案將「虛擬貨幣」規定為了法定支付手段並正式予以承認,不再對「虛擬貨幣」的交易徵收消費稅,同時,在稅法上又將其視作一種資產,通過「虛擬貨幣」取得的收入不被視作資本利得,而是其他所得(個人)或營業收益(法人),按照這一標準進行課稅。

評論

對此,中國人民大學金融科技與互聯網安全研究中心主任楊東教授表示:

當下,許多國家的中央銀行都對數字貨幣報以高度關注。2016年6月,美聯儲、世界銀行、IMF共同主辦的「區塊鏈與金融科技論壇」,有超過90個國家的中央銀行參加,表明了區塊鏈和基於區塊鏈的數字貨幣得到廣泛承認的趨勢。許多國家都在探討和研究運用區塊鏈獨自發行數字貨幣的可能性。由於區塊鏈技術具有去中心化、匿名性和跨區域性等特徵,基於區塊鏈的數字貨幣在許多領域就可以有效的進行使用和交換,其使用便利性並不必然比法定貨幣低。同時,數字貨幣可以充當不同貨幣之間交易的媒介,甚至可以成為交易貨幣,從而解決跨國貨幣兌換問題。數字貨幣的便利快捷有助於保障交易的實時進行。

在此背景之下,日本承認數字貨幣的支付工具地位,免徵消費稅,無疑是重大的政策利好。這一舉措將有效地促進日本的數字貨幣交易,對於數字貨幣的兌換媒介功能更具有明顯的積極意義。

此外,日本規模最大的銀行三菱東京UFJ銀行率先推出由銀行發行的數字貨幣,可以說是走在了潮流的最前線。數字貨幣的發展帶來的衝擊無法抗拒,因此以銀行為代表的傳統金融機構更應該順應技術發展的潮流,主動地運用最前沿的科技手段提高自己的競爭能力,增強自身而不被金融科技潮流打垮。

而且,銀行發行數字貨幣,有著金融科技公司所不具備的優勢,它能與既有的支付清算系統相結合,為客戶提供更加便捷和實用的服務。

更為重要的是,銀行發行數字貨幣是將來各國中央銀行發行數字貨幣的前瞻性嘗試,對於未來各國央行發行法定數字貨幣將會起到重要的探索作用。


喜歡這篇文章嗎?立刻分享出去讓更多人知道吧!

本站內容充實豐富,博大精深,小編精選每日熱門資訊,隨時更新,點擊「搶先收到最新資訊」瀏覽吧!


請您繼續閱讀更多來自 快訊通 的精彩文章:

ATM製造商可能會把目光轉向比特幣
北條司秋元在日本議會下議院提議豁免虛擬貨幣比特幣消費稅
國務院頒發文件支持科技創新初創公司 進一步穩定比特幣市場
近期比特幣價格走勢及其影響因素總結
尋找比特幣創始人中本聰,這些都曾被懷疑過!

TAG:快訊通 |

您可能感興趣

胡捷:法定數字貨幣和以法幣為錨定發行的虛擬貨幣的根本區別在於支撐它們的交換體系
以偽造貨幣罪為例談行為無價值理論對於做好經偵工作的現實意義——兼提犯罪主觀階層三因素分析法
數字貨幣精準實施調控政策
虛擬貨幣、數字貨幣與數字法幣
義大利政府就擬議的加密貨幣法規尋求反饋意見
金色財經獨家分析 數字貨幣衝擊現有金融體系,主要因貨幣政策無法實施
泰國推進數字貨幣徵稅法案,菲律賓對數字貨幣寬容
韓國對數字貨幣交易所實施稅收新規 數字貨幣再次集體下挫
數字貨幣的本質
英格蘭銀行行長:法幣數字貨幣不會很快實現
重述貨幣的兩條基本法則
韓國對貨幣交易所實施稅收新規則 數字貨幣再次集體下挫
羅馬尼亞頒布數字貨幣監管法令草案,列舉對數字貨幣發行者的要求
俄羅斯法案草案將加密貨幣定義為資產,而非法定貨幣
社論:釐清虛擬貨幣與法定數字貨幣
數字貨幣和比特幣一樣嗎?對未來的實際意義是什麼?
數字貨幣也能實體化?來領略「一幣一個億」的實體比特幣魅力
穩定本幣匯率-碼鏈數字貨幣
數字貨幣的定義和其未來趨勢
德意志銀行號召對數字貨幣實施更嚴格的監管規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