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陽明的生活美學:境界與美
心學大師王守仁始終強調「聖人」境界是其追求的最高人生境界。總之,王守仁以「至樂」、「聖人」境界出發,提出美(文)是理(禮)的感性顯現。
「境界」是什麼呢?簡單地說,就是一種精神狀態,一種高度自由的活潑潑的、不為外物所累的精神狀態。「境界」一詞,本源於佛學,經改造,唐宋時就廣泛應用於藝術、美學、哲學諸方面,到近代,王國維將「境界」作為中心建立了著名的「境界說」,使「境界」成為了中國詩學的核心範疇,並使這一理論日臻完善。
王陽明的美學是這一傳統的代表。王陽明始終強調「聖人」境界是其追求的最高人生境界。他從小就立志為聖。
據《年譜》記載:王陽明11歲時,有一次問塾師:「何為第一等事?」塾師曰:「惟讀書登第耳。」他卻懷疑說:「登第恐未為第一等事,或讀書學聖賢耳。」18歲時,他去拜謁年近古稀的理學家婁諒,得到了婁諒的讚賞,「而又期以聖人,以可學而至」。
王陽明把「聖人」境界理解為「良知」,也就是他說的「心之良知之謂聖」。依王陽明,良知、聖人、樂等是同序語。「致良知」也就是他所要追求的聖人境界或「樂」的境界的最簡易的表述方法。「樂」一直是中國美學的一個重要範疇。早在孔子時代就已與禮、詩並提,是「六藝」之一。「樂」本意為音樂。由音樂的特點引伸出音樂能使人處於一種高度自由和諧達到美與善相統一的一種精神狀態。這正是審美境界,同時也是一種人生境界。
王陽明認為在這種境界中,人處於「怡神養性以游於造物」,「閑觀物態皆生意,靜悟天機入穴目冥。道在險夷隨地樂,心意魚鳥自流形」的「真樂」或「真吾」狀態中。這種境界是超凡脫俗,擺脫個人名利毀譽貧富窮達束縛的自由狀態。在這種「至樂」境界之中,人與「大化」流行,「逍遙」於「人生山水」之間,實現了社會與自然、理性與感性、美與善相統一,達到了一種活潑潑的怡悅的高度自由的精神境界。
王陽明正是從這一境界體驗理解美與善、美與丑的。他認為美(文)是理(禮)的感性顯現,與善是統一的。他說:「禮字即理字。」這裡,他把「禮」與「理」、「良知」、「樂」等同起來,使「禮」趨於本體化。當然,把「禮」與「理」結合起來互釋,在先秦哲人荀子那裡就已出現。「樂也者,和之不可變者也;禮也者,理之不可易者也。」
《禮記·仲尼燕居篇》說:「禮也者,理也。」宋代理學家張載說:「蓋禮者,理也。」)伊川也說:「視聽言動,非禮不為,即是禮,禮即理也。」在表述上,王陽明與他們相似,但內涵已有很大不同,這就在於他的「理」是「心」,而「心」不只是塊血肉,而是立天、立人之本體,也即是社會的個體化形式。因此,「禮」具有超個體的社會道德規範的涵義,同時也具有個體情感注入其中的行為方式或儀式如禮儀。具體說,在王陽明看來,「禮」實際上就是「良知」的物態化、個體化和生命化,是「文」的內容。
先秦時,孔子首先提出了文質統一說後,「文」在中國美學史上地位就很重要了。《周易》對「文」進行了較全面的闡述。《周易·繫辭下》說:「物相雜故曰文。」這是對「文」的界定,認為「文」不是單一性質的「同」,而是諸多事物的組合的「和」即對立統一。進而又將「文」分為「天文」與「人文」。從某種意義上說,《周易》對「天文」與「人文」的區分,實際上就內含著對社會生活中的美和自然界中的美所作的根本區分。
這一區分是對孔子文質說的超越和發展,為後世中國美學對「文」的美學意義的闡釋具有決定性的作用。到魏晉六朝時,劉勰更在其龐大的美學體系中對「文」進行了更深入的解釋。除了繼承《周易》對「天文」與「人文」的區分外,還將「人文」分為廣義與狹義。前者指一切文物典章制度;後者指與言、辭相關的「文」。狹義的「人文」又有「形文」、「聲文」、「情文」之別。這裡,劉勰就完完全全將「文」改造成了一個重要的美學範疇。
王陽明繼承了文質統一論傳統。認為善(禮)與美(文)是相統一的「體用一源,只是一物」。美(文)是良知(禮)的感性顯現,是理性與感性的統一,內容與形式的統一,倫理與心理的統一。在王陽明看來,「禮」在實踐理性活動中不是抽象的教條,而是也只能是內化於感性的儀式(文)之中加以顯發的。同時,「文」必也是「禮」的外在顯現,不是非理性的純本能的表現形式。而且,「禮」與「文」是內在統一的。其內在理論依據就在於「良知」的性質。無論是「禮」還是「文」都是「良知」的一部分。
因此,他說:「詩也者,志吾心之歌詠性情者也;禮也者,志吾心之條理節文者也;樂也者,志吾心之欣喜和平者也。」這就說明,作為美(文)的集中表現的詩、樂和禮一樣都是「吾心」的感性的體現。因此,他的「文」(美)是「禮」的感性顯現的命題強調了善要表現在美的形式(文)之中,而美的形式同時也正是善的表現,具有善的意義,不是外在於善的東西,是內容與形式、理性與感性、社會與自然的統一。
這個命題與黑格爾的「美是理念的感性顯現」有某種相似之處,即都強調理性內容與感性形式的統一,但又有很大區別。黑格爾的「理念」是指絕對精神、上帝、獨立於人之外的超現實的彼岸範疇;而王陽明的「禮」(良知)是存在於感性現實之中的體現人的主體意識和人格精神的道德規範和社會規範的範疇。前者是讚美上帝(造物主)的偉大和崇高,拋棄人而達到彼岸世界以走向宗教境界;後者是對人的價值的充分肯定,對人格精神美的高揚,將社會道德規範落實到百姓日常生活之中以走向審美境界。
黑格爾與王陽明的這種區別體現了中西美學產生的文化背景的差異。中國美學的根本特徵是要使人的感性慾求和社會倫理道德規範統一起來,如「詩言志」。這是對人作為人所應有意義和價值的充分肯定和讚美,不是像西方美學那樣否定人而去追求超現實的彼岸世界而獲得永恆(當然,在康德的「美是道德的象徵」以及當代西方美學中也有與中國美學相通之所在)。這一點或許也正是中國文化尤其是禮樂文化具有其永恆魅力之處吧!
在討論美是禮的感性顯現之後,王陽明認為善與惡,美與丑也是統一的。這似乎是個悖論,但王陽明認為作為本然的良知是無善惡之分,無美醜之別的,是「樂」之本然。他說:「至善者,心之本體。本體上才過當些子,便是惡了。不是有一個善,卻又有一個惡來相對也。故善惡只是一物。……善惡皆天理。謂之惡者本非惡,但於本性上過與不及之間耳。」然而在現實生活中,由於世遷所累,不能使明鏡般的良知(「至善」)朗現,就有了「過與不及」之惡的出現,才有美醜之分(在中國古典美學中,美常與善相通,惡常與丑相聯)。因此,王陽明就提出「致良知」,要求人們在「過與不及」之間多下功夫,凈化自我,以致「中和」。這樣美醜、善惡的消融,就有了「吾心自有光明月,千古團圓永無缺」的至樂境界。
總之,王陽明以「至樂」、「聖人」境界出發,提出美(文)是理(禮)的感性顯現,強調美與善的統一,內容與形式的統一,同時也更突出了對「至樂」境界的追求,而這種「至樂」境界的追求是在對人生、社會、歷史的生命體驗中進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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