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懲戒當「不動聲色」
「教育懲戒」似乎是一個一出現就會引爆輿論,甚至引發對抗的話題,人們各持己見,為它的合理與弊端爭論不休。但是面對上學遲到、課上擾亂教學秩序、打架、找各種借口不交作業等「出格」行為,要不要懲戒?如果要懲戒,以什麼樣的形式進行?老師們要注意些什麼呢?
懲戒要有方。古人云:「治人如治病,得其方,藥到病除,不得其方,適得其反。」因此,懲戒一定要講究藝術,既要根據學生的年齡特點,又要讓學生樂於接受。針對調皮的男生,不妨採用「讓學生給自己亮牌」的方式,也就是克隆足球比賽中的裁判亮牌的形式。學生每違紀一次,就讓他給自己亮一張黃牌(一種黃色的即時貼),貼在自己的桌面上。如果再違紀一次,再貼一張黃牌,等到第三次違紀,兩張黃牌在身,就將亮紅牌了。亮紅牌,就意味著請學生家長來學校,或者老師電聯家長。「讓學生給自己亮牌」,主要目的不是處罰,而是意在給容易違紀的學生一個努力的機會。在這種教育懲罰過程中,學生會不斷地規範自己的言行,避免再一次犯錯。
懲戒要有情。懲戒是一種常規的教育手段,是對學生問題行為的一種強制性糾正行為,是在學生身心完全能夠承受的前提下採取的教育措施,對學生能夠起到教育和警示作用,與其說是一種懲罰,倒不如說是一種特別的關愛。要讓學生明白,老師為他著急,老師希望他儘快改正錯誤,轉到正確的軌道上來。班裡那幾個「難剃的頭」,不良習慣已經有點根深蒂固,「毛病」的形成有較長的時間,有比較深的思想根源。這些學生犯錯誤的反覆率比較高,僅僅要他們寫檢討書是不能解決問題的,不妨採用「讓學生寫心理病歷」的方法——必須寫出自己的毛病的名稱、發生的時間、原因、治療的方法、治療的療程。採用讓學生寫出自己的「病歷」和治療方法的這種形式,有利於學生站在客觀、實際的角度看到自己的錯誤,並選擇改正自己錯誤的方法。
懲戒要有度。凡事都有一個「度」,把握好懲罰的度至關重要,既不能過重,也不能過輕。懲罰是在關愛的前提下教育學生的方法。一定要適度處理,不可感情用事,否則可能帶來嚴重後果,給社會帶來不良影響。針對那些經常不寫作業的學生,不妨採用「讓學生給自己放大假」的方法——即老師每天布置作業時,同時宣布「剝奪」某些學生做作業的資格和權利,並讓課代表拒收這些學生的作業。可能一開始,他們十分高興,就連原來偶爾不做作業的學生也加入其中。過了一周,老師在班級舉行一次作業展評活動,並讓學生評出最佳書寫獎,還特別設置了「完成獎」(只要每天完成作業即可),並給獲得完成獎的學生頒發獎品。那時,那幾個不做作業的學生,肯定趴在座位上顯得灰溜溜的,很不自在。過不了多久,他們就會懇請老師管管他們,給他們做作業的機會。
蘇聯教育家馬卡連柯有過這樣的著名論斷:合理的懲罰制度不僅是合法的,而且是教育過程中必不可少的一種輔助手段,是促進孩子成長的加速器。老師們不妨採用一些人性化、柔軟、有溫度、有教育意義的懲戒方式,讓教育的懲戒「不動聲色」,從而實現教育效用的最大化。
(作者:楊金珍,單位:江蘇省揚州市解放橋小學)
《中國教育報》2017年06月07日第9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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